㈠ 國際貿易班輪運輸計算題
你的題目出了一點小錯誤。如果改成以下:
我公司出口100箱貨物,每箱體積40cm*30cm*20cm,每箱毛重30kg,計費標准為W/M,每運費噸為222港元,加收10%燃料附加費。問這批貨物應付多少運費?
M=0.4*0.3*0.2=0.024立方
W=30kg=0.03噸
W < M
運費=(100*0.03*222)*(1+10%)=732.6港元
㈡ 請教高手幫忙 有關班輪運輸的問題~
1:
①確定計費標准。該貨為9級,計費標准為W/M 。
M=30×60×50=0.09立方米>0.04噸
所以我們以體積0.09立方米計算
②計算運費。
總運費=基本運費X(1+附加費率)X計費數量=109×(1+20%+10%)×0.09×100=1275.3(美元)
上面這個是找的別人做的.,第二個問題自己做的.,總運費=26*1.4*1.3*1.1*(1+10%+20%+20%)*100 =7807.8(美元)3:CFR=FOB+國外運費 PS:我強烈懷疑第2問做錯了 -.-!公式給你.,你自己再研究下.,班輪運費的計算公式:
單位運費=每重量噸運價X單位重量
單位運費=每體積噸運價X單位體積
從價運費=貨物FOB價值X從價費率
總運費=基本運費X(1+附加費率)X計費數量CFR=FOB+國外運費
㈢ 國際貿易實務 商品運費 計算公式
1.以重量計費,總運費為usd(20.5+60+13)*19.6=usd1832.6
2.以貴的計費,總運費usd870+120=usd990
3.(1)以中轉運價為准,總運費為usd2050+3915*2+120+240*2=usd10480
(2)cfr鹿特丹價為每件usd24+10480/2640=usd27.97
㈣ 班輪運輸中的貨幣貶值附加費
第一種是正確的,f*(1+CAF)+BAF就可以了。(據說南方港口計算方法不同)。第二種明顯是學院派自己根據名稱琢磨出來的。
㈤ 運費分配率怎麼算
運費分配率演算法:運費/貨物重量*100%和運費/運輸里程數*100%。
1、運費率,運費率是每單位(如每噸或每立方米)貨物的價格,即每運費噸的價格,也就是運費的單位。
2、運費率是運價表中對貨物規定的必收的基本運費單價,是其它一些以百分比收取附加費的計算基礎。
3、班輪運費是由基本運費和附加費(如果有規定的話)兩個部分構成的。所以,一些港口只查到基本費率,還不一定就是實際計算運費的完整單價。如東非航線上模里西斯的路易斯港由香港轉來的二程船,10級散雜貨的基本費率是84美元/FT;港口附加費費率是4美元/FT。
(5)班輪運輸的演算法擴展閱讀:
運費因素:
一、貨物的性質及數量
顯然,運價的高低是按貨物種類的不同而異,通常貴重貨物、危險品及牲畜等貨運運費率較高,托盤等貨物則可享受優惠運價;貨物本身價值高者其運費率亦較價值低的貨物的運費率高;貨物積載因數的不同影響到艙容的利用率,自然運費率亦不同。
貨物批量少的運價通常要高於大批量的貨物運價;貨物數量的多少也影響艙位和船舶噸位的利用率。當會造成較大運力浪費時.其貨運運費亦應較高。
二、貨物的始發地和目的地
1、貨物始發地與目的地的不同涉及到港口水深、裝卸作業條件、港口使費水平、港口間的計費距離、航次作業時間的長短以及是否需要通過運河、航線上是否有加油港及當地的油價等眾多影響航線成本與營運經濟效益。
2、顯然,港口及航線條件好者因船舶經營者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好的效益其運費率亦應低於條件差者。這樣有利於吸引更多的托運人。
3、貨物目的地的不同,還可能影響到後續航次的再承運或再出租的機會以及期望貨運運費和租金的高低。顯然,具有再承運與再出租機會好者,其期望貨運運費或租金亦高的目的地的航線其運價和租金亦應低於機會差的目的港。
㈥ 請問集裝箱船舶的班期是如何計算的
目前集裝箱船舶班期都是以周為單位的班輪運輸,一個周期是周的倍數,也就是單周7天航次的或者14天雙周航次的。
㈦ 班輪條款與艙底條款在演算法上有區別嗎
有區別,但也有必然的聯系。
班輪,是指按照規定的時間,在一定的航線上,以既定的港口順序,經常地從事航線上港口間運輸的船舶,簡單來說是指定期船期的班輪,比如一個月兩水,一個禮拜一水,一個禮拜兩水之類的……現在班輪運輸,一般是指集裝箱班輪運輸,大多數航線都是一個禮拜一水船,有些近洋的航線能做到一個禮拜兩水、三水……當然,也有些一個月才兩水
當然班輪只是相對固定的,如果貨量不夠,船公司會作出調配,改變船期,或者改變掛靠港,台風、碼頭等因素也會影響班輪的運作。
艙底就是船艙內部的底部,在集裝箱集裝箱運輸或者散雜貨船運輸之中,有些貨物因為特殊性,有時候就要指定裝在艙底的。
㈧ 用船運煤運費怎麼算呢從黃驊港運到張家港一噸運費大概多少
(一)班輪運輸費用
班輪運輸費用是班輪公司為運輸貨物而向貨主收取的費用。它包括貨物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海上運費以及貨物的裝卸費,簡稱班輪運費。班輪運費是按照班輪運價表(Liner's Freight Tariff)的規定計算的。不同的班輪公司或班輪公會有不同的班輪運價表。
採用班輪運輸時,運費的構成、收取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 運費是托運人由於交由承運人運輸貨物,而向承運人支付的報酬,即貨物從裝運港碼頭裝至船內,然後運抵目的港,卸到碼頭上的全部費用。其中包括:裝卸費、平艙費、理艙費、墊艙物料費、絞車費(起重費)、開關艙費和卸貨費以及各種附加費用等。在國際航運中,班輪的運費是按照班輪運價表的規定收取的。班輪運價表主要有二種類型:班輪公司、自製運價表、船方和貨主雙方制訂的雙邊運價表以及航運公會運價表。這三種運價表中的運價收費標准互有差異,但區別不大。
運費由買賣合同中負責運輸的一方承擔,當按照CIF或CFR術 語成交時,應由賣方在托運時付清運費;船公司在提單上註明「運費預付」(Freight Prepaid);如按FOB術語成交,一般由買方在目的港交付運費,船公司則在提單上註明「運費到付「(Freight Collect) 字樣。
班輪運價表一般包括:說明及有關規定、貨物分級表、航線費率表、附加費率表、冷藏貨及活牲畜費率表等。對於基本費率的規定,有的運價表是按每項貨物列出其基本費率,這種運價表稱為 「單項費率運價表」;有的是將承運的貨物分為若乾等級(一般分為20個等級),每一個等級的貨物有一個基本費率,稱為「等級費率」表。屬於第一級的商品運費率最低,第二十級的商品運費率最高。在實際業務中,大都採用等級費率表。
班輪運費由基本運費和附加費用構成。基本運費的計算標准共有8種,附加費則種類繁多。
(二)程租船運輸費用
程租船運輸費用主要包括程租船運費和裝卸費。此外,還有速遣費、滯期費等。
1.程租船運費 程租船運費是指貨物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海上運費。程租船運費的計算方式與支付時間,需由租船人與船東在所簽訂的程租船合同中明確規定。其計算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簽定運費率(Rate of Freight),即規定每單位重量或單位體積的運費額,同時還要規定是按裝船時的貨物重量(In Taken Quantity)還是按卸 船時的貨物重量(Delivered Quantity)來計算運費的方法;另一種是 整船包價(Lump Sum Freight),即規定一筆整船運費,船東保證船 舶能提供的載貨重量和容積,不管租方實際裝貨多少,一律照整船包,價付。程租船運費率的高低取決於諸多因素:租船市場運費水平、承運的貨物價值、裝卸貨物所需設備和勞動力、運費的支付時間、裝卸費的負擔方法、港口費用高低及船舶經紀人的傭金高低等。
程租船運費有預付和到付之分。預付有全部預付的,也有部分預付的,到付有船到目的港開始卸貨前付的、邊卸邊付的,也有貨物卸完後支付的。
在定期租船情況下,租船人為使用船舶而付給船舶所有人的對 價稱為租金(Rent)。租金率取決於船舶的裝載能力和租期的長短 通常規定為按月每載重噸若干金額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額。租船人必須按時按規定的金額支付租金,一般說來,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銀行,則船舶所有人有權撤回船舶。
2.程租船的裝卸費 程租船運輸情況下,裝卸貨時間的長短影響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費用,直接關繫到船方利益。因而,在程租船合同中,除需規定裝卸貨時間外,還需規定一種獎勵處罰措施,以督促租船人實現快裝快卸。租船運輸情況下,有關貨物的裝卸費用由租船人和船東協商確定後在程租船合同中做出具體規定。具體做法主要有以下4種:
(1)船方負擔裝貨費和卸貨費,又可稱為"班輪條件"(CroTerms;LinerTerms;BerthTerms)。即裝卸費用採用班輪運輸的做 法,將貨物的裝卸費用包括在程租船運費內。貨方即租船人負擔運 費,裝卸費由船方負責支付。在此條件下,船貨雙方一般以船邊劃 分費用。多用於木材和包裝貨物的運輸。
(2)船方管裝不管卸(FO,Free Out)。即船方負擔裝貨費,但不負擔卸貨費。
(3)船方管卸不管裝(FI,Free IN)。即船方負擔卸貨費,而不負擔裝貨費。
(4)船方裝和卸均不管(FIO,Free IN and Out)。即船方既不負 擔裝貨費,也不負擔卸貨費,這種條件一般適用於散裝貨。採用這 一方法時,必要時還需明確規定理艙費和平艙費由誰負擔,如規定由租方負擔,則稱為"船方不管裝卸、理艙和平艙"(FIOST,Free IN and OUT,Stowed and Trimmed)條款。
3.裝卸時間、滯期費和速遣費 程租船運輸情況下,裝卸貨時間的長短影響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費用,直接關繫到船方利益。因而,在程租船合同中,除需規定裝卸貨時間外,還需規定一種獎勵處罰措施,以督促租船人實現快裝快卸。
裝卸時間或稱裝卸期限,是指租船人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裝 卸作業,它是程租船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裝卸期限可用若干日表示;也可用裝卸率表示,即平均每天裝卸若干噸。此外,還要規定哪些時間應算為工作日,哪些時間除外。裝卸時間的計算,通常有以下幾種:
(1)按日(Days)或連續日或時(Running or Consecutive Day or Ours)。是指時間連續滿24小時就算一日或連續日。
(2)按工作日(Working Days)。是指按港口習慣屬於正常工作的日子。
(3)按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是指既是工作日,又是適宜裝卸的天氣才計算為裝卸時間。何謂適宜裝卸,應視貨物的性質以及在不良天氣下裝卸是否對貨物質量有影響而定。
(4)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ConsecutiYe 24hours)。這種條款和晴天工作日相同,但明確了在天氣適宜裝卸工作日內時鍾連續走24小時算一個工作日。工作日通常要訂明星期日、節假日除外(Sundays and HolidaysExcepted)。為明確起見,還要說明星期日、例假日進行作業,算不算裝卸時間,即星期日、例假日除外,即使已使用了也不算(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Even If Used)或星期日、例假日除已使用者不算(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Unless Used)。
(1)提單上預先印就「已裝船」的宇樣,簽單日期就是裝船日期和裝運日期。
(2)提單上無文字印刷,但貨裝於指定船隻,則加「已裝船」批註和裝船日期,並經承運人簽署,該裝船日期就是裝運日期。
(3)提單上無文字印刷,並表明預期船隻,則加「已裝船」批註、裝船日期和實際船名,並經船方簽署。
在規定的裝卸期限內,如果租船人未能完成裝卸作業,為了彌補船方的損失,對超過的時間,租船人應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罰款。這種罰款稱為「滯期費」或「延滯費」 (Demurrage)。反之,如果租船人在規定的裝卸期限內,提前完成裝卸作業而節省了時間,則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獎金。這種獎金稱為「速遣費」 (Dispatch Money)。後者一般為前者的1/2。
為了使程租船合同有關條款符合實際並能保證兌現,必須根據貨物的種類、船舶的艙口數、港口的裝卸能力、港口習慣、航運市場的運費水平等因素,在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礎上慎重確定。而且,還應在買賣合同中對裝卸時間和滯期費、速遣費條款做相應規定,防止進出口合同條款與租船合同不一致而造成損失。
(三)期租船租金
在定期租船情況下,租船人為使用船舶而付給船舶所有人的對 價稱為租金(Rent)。租金率取決於船舶的裝載能力和租期的長短 通常規定為按月每載重噸若干金額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額。租船人必須按時按規定的金額支付租金,一般說來,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銀行,則船舶所有人有權撤回船舶。
租船人必須按時按規定的金額支付租金,一般說來,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銀行,則船舶所有人有權撤回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