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圖所示:韓聯社,是韓國聯合社嗎
韓聯社是韓國聯合通訊社,是韓國最大的通訊社。聯合通訊社創建於1980年12月19日,總部設在首爾鍾路區,全年365天24小時不間斷地提供著內容充實的新聞服務。
聯合通訊社除了將世界各地的現場消息迅速發回國內,還將國內新聞播發給海外,向全球提供新聞服務。
⑵ 韓國有一個專門報道朝鮮新聞的網站叫什麼來著
韓國有個朝鮮日報網。
但是關於朝鮮的大部分謠言都是韓聯社造出來的。
⑶ 韓媒報道,韓國海域撈出9百年前中國古船遺物 ,此次發現具有什麼意義
這個新聞我也看到了。說的是韓國的海域撈出了900年前的中國的一些古船的遺物,並且同時發現了宋代的錢幣。然後關於這個新聞,我本身是沒有什麼看法的。只是想提一下韓國的學者,不要再把中國的東西當成他們自己的了。下面是我對於這個事件的具體的看法。
一、有關於這個新聞的信息。
據韓聯社的報道,在今年的5月底到7月份的時候,韓國在濟州島。附近的海域進行水下的考古調查的時候,他們打撈出了大約在900年間中國商船的一些遺物。而這些業務大多是出現在中國的宋元時期,並且主要是用來停泊一些船的,然後他們還提到這一次考古還發現了中國北宋時期鑄造的一些元寶和錢幣等,同時也有一些陶瓷。
⑷ 12·12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事件的事件升級
12月12日晚,韓國海洋警察廳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這艘中國漁船目前仍然在出事海域,韓國海洋警察廳正在努力將船拖回警察廳基地,進行詳細調查。等待進一步結果出爐後,韓國海洋警察廳才會根據調查結果做出進一步反應。仁川海洋警察局的工作人員稱,這名據稱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民目前否認自己殺人。警方在其駕駛艙發現兩把刀。
韓國總統李明博在青瓦台主持國務會議時曾指示,有關部門應制定強而有力的對策,加強海警裝備和人力,防止慘劇再次發生。 13日,韓國首府首爾有部分韓國民眾在中國駐韓使館外悼念12日中韓漁業沖突中身亡的韓國海警李清浩。據韓聯社、「NEWSIS」新聞網、「MONEYTODAY」新聞網等韓國媒體消息,針對一名韓國海警特攻隊員日前被中方船員刺死一案,韓國一些「保守團體」當地時間13日下午在中國駐韓大使館前舉行示威。
「LightKorea」、「大韓民國在鄉京友會」等團體300多人13日下午2時許在位於首爾鍾路區的中國大使館前集會示威,譴責「中方船員殺害韓國海警」,並要求中國「立刻道歉」。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主張韓國政府以「軍事手段」強硬應對中國漁民;有人稱「中國政府必須向殉職警員補償,並立刻道歉」;還有人稱「若中國政府不道歉,將在全韓國境內發起抵制中國產品」。
當日大約300名示威者,包括退伍軍人,在首爾的中國大使館門外,高喊中國人是海盜等反華口號。他們又在中國國旗上噴上抗議字句,有示威者向喪生的海警獻花躹躬致敬,其間有抗議民眾企圖闖入中國大使館,與在場的警察發生推撞。更有一名示威者用私家車撞向防護使館的警方大巴,他其後被警方拘捕。 「漁船」、「中國」、「海警」,這是韓國《朝鮮日報》網站13日在首頁列出的「熱門關鍵詞」。當天韓國主要報紙的頭版和社論幾乎都是「中國船長刺死韓國海警」。《中央日報》在頭版文章中把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魚的中國漁民稱為「海盜」;《東亞日報》宣稱:「中國海盜再次殺人,要給點顏色看看」。「嚴懲中國船員!」韓國自由先進黨12日對政府提出的這個要求則非常符合韓國輿論的主流情緒。《韓民族新聞》社論提出的質問便是:「要被中國漁船欺負到什麼時候?」該社論稱,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掌握在中國手上。如果已被稱為G2的中國對本國漁船前往海外非法捕撈放任不管,很難期待中國能成為名實相符的東亞秩序調整和繁榮的主角。
韓國《國民日報》社論稱,中國漁船像蝗蟲陣一樣涌到韓國西海(即黃海)專屬經濟區掃盪,甚至揮舞凶器抵抗盤查。他們繳納的保證金太少,害怕外交摩擦的韓國政府對施暴者的處罰也過輕,結果導致中國政府和漁民瞧不起韓國,反而「賊喊捉賊般」批評韓國監管「太野蠻」。該社論還稱,既然中國漁民在抓捕現場像打仗般殊死抵抗,韓國就應用准戰爭方式進行鎮壓,並明確告訴中國「韓國今後將以野蠻程度進行對應」。韓國《世界日報》當日社論更為極端,稱「如果韓中外交努力打水漂,也就是韓國明確表明必須動用自衛權守衛領海的時候。瘋狗只能使用棍棒來對付」。
韓國《朝鮮日報》題為「韓處理海警被殺案不應手軟」的社論稱,中國漁船變得越來越兇猛,他們配備竹槍、斧頭、鐮刀、鐵管等武器,為防止警察登船,還會在船邊插上鐵簽或圍上鐵絲網。韓國海警雖然攜帶手槍、電子沖鋒槍、橡膠彈發射器、電棍,但真正開槍只有今年3月的那次。社論呼籲,「韓國政府應緊急分配預算,大幅擴充艦艇數量,並賦予海警現場決定是否動用武力的許可權」。
韓聯社13日稱,韓國執政黨大國家黨一名參議員稱,中國政府應派出一個弔唁代表團,對韓國遇難海警家人進行客氣的慰問。韓《國民日報》則聲稱,中國的最初回應讓韓中所謂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黯然失色,因此「不能放過傲慢放肆的中國」。 學者稱韓國判中國漁民30年監禁適用法律錯誤
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一審判處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30年監禁。國際法專家余敏友表示,韓方的判決中方肯定不能接受。因為中韓在事發區域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韓方不能用單方面適用的「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刺死韓海警中國船長:揮刀只想自保
4月19日,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因刺死一名韓國海警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30年監禁。程大偉說,「我是腦瓜一熱,過度緊張。當時出於害怕,想揮刀保護自己,我有刀,他們就上不來,就不會打我了。我從沒想過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