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學生進,羅馬法親等計算和寺院法親等計算方法是怎麼樣的。
羅馬法和寺院法關於直系血親的親等計演算法是一致的,都是從己身往上數,每經過一代為一親等(上數對象為同血緣人);從己身往下數,每經過一代也是一親等。
而旁系血親,兩者的差距很大:
羅馬法是從己身往上數之雙方共同的直系血親即同源人,每經一代為一親等;在往下數至要計算的人,也是每經一代為一親等,所有數字相加得出的就是雙方的親等數。
寺院法是從己身和所要計算的人分別往上數至血緣同源人,兩邊的親等數相等時,就採用一邊的親等數;如果親等數不等,則採用多的一方的親等數。
2.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怎麼理解
36、問:什麼是直系血親?
答: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
37、問:什麼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答: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39、問:怎麼理解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答:血親主要指出於同一祖先,有血緣關系的親屬,即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擬制的血親,即雖無血緣聯系,但法律確認其與自然血親有同等的權利義務的親屬,比如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
禁止血親結婚是優生的要求。人類兩性關系的發展證明,血緣過近的親屬間通婚,容易把雙方生理上的缺陷遺傳給後代,影響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沒有血緣親屬關系的氏族之間的婚姻,能創造出在體質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強健的人種。
國際上通用的親等計算方法主要有羅馬親等計演算法和寺院法。我國婚姻法中的血親計算方法類似羅馬法的計演算法。但不能簡單換算。第一,我國的「代」是連己身算在內,而羅馬法不計在內。第二,我國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羅馬法為四親等旁系血親,屬於四代以內旁系血親。
3. 民法中的親等具體是怎樣計算的
我國親等計演算法
計算親屬關系親疏遠近的單位是親等,我國計算親等的辦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世代來計算,一輩為一代,如與父母為兩代,與孫子女為三代;計算旁系血親時,依據相互間的同源關系確定,如同源於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和姑表兄弟姊妹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同源於外祖父母的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也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我國,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
要計算兩人的的親等關系,要先找出雙方的同源直系血親,再就雙方與這一血親的代數取大舍小。例如,計算己身和堂兄弟姐妹之間的代分,首先找出雙方的同源直系血親為祖父母,從己身上數至祖父母為三代,從堂兄弟姐妹上數至祖父母也為三代。兩邊均在三代以內,則斷定堂兄弟姐妹是自己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
羅馬法中用以計算親屬關系親疏遠近的方法。隨著羅馬法的傳播和各國法律文化的交流,為當代許多國家採用。按此法,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例如;父母與子女是一親等的直系血親;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是二親等的直系血親;曾祖父母與曾孫子女、外曾祖父母與外曾孫子女是三親等的直系血親;……依此類推。旁系血親則先從己身數至雙方同源的祖先,即共同的直系血親,再從共同的直系血親下數至與己身計算親等的對方,親等數即其世代相加之數。因此,旁系血親沒有一親等,是從二親等開始計算的。例如:兄弟姐妹是二親等的旁系血親;伯、叔、姑與侄、侄女,舅、姨與甥、甥女,是三親等的旁系血親;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是四親等的旁系血親;……依此類推。
4. 如何確定親系和親等
一、親系
親系是指親屬間的血緣聯系。一般分為:男系親和女系親,父系親和母系親,直系親和旁系親,尊親屬和卑親屬。以第三種最重要。
1、直系親 又分為直系姻親和直系血親
( 1)直系血親,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
( 2)直系姻親,指直系晚輩親屬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長輩親屬。
2、旁系親 也分為旁系血親和旁系姻親。
( 1)旁系血親,指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有輩分相同和輩分不同的旁系血親。
( 2)旁系姻親 配偶一方的旁系血親即另一方的旁系姻親。
二、親等
親等是計算親屬遠近、親疏的單位。
1、世界各國的親等計演算法
( 1)羅馬法的親等計演算法 直系血親以代數為標准計算。旁系血親則從自己往上數到共同的直系血親,再從共同的直系血親往下數到所指的旁系血親,上下相加的數,為我與所指旁系血親的親等。
( 2)寺院法的親等計演算法 直系血親同上,旁系血親演算法不同。
2、喪服制的親等計演算法
分為五等,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3、我國中的親等計演算法 以世代表示,和親等計演算法不能簡單等同
5. 羅馬法的親屬法對後世的影響
從世界范圍看,通常是用的羅馬法親等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就是羅馬法的親等計演算法,另一種是寺院法的親等計演算法。
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是古羅馬帝國使用的計算親疏遠近的方法,隨著羅馬法的傳播,而被許多國家採用,在現今國際最為流行。主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直系血親的計演算法。具體來說就是,從己身往上數,每經過一代為一親等(上數對象為同血緣人);從己身往下數,每經過一代也是一親等。例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是一親等;祖(外)父母與孫(外)子女之間是二親等。第二部分是旁系血親的計演算法。具體來說,從己身往上數之雙方共同的直系血親即同源人,每經一代為一親等;在往下數至要計算的人,也是每經一代為一親等,所有數字相加得出的就是雙方的親等數。比如說,計算自己與兄弟姐妹的親等,首先找到自己與兄弟姐妹的血緣同源人即父母,分別從自己和兄弟姐妹這兩邊往上數至父母,兩邊分別為一,再將兩邊的數字相加,則自己與兄弟姐妹為二親等旁系血親;或者先從己身上數至父母為一親等,再從父母下數至兄弟姐妹為二親等,也就是自己與兄弟姐妹的親等數。
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是中世紀教會法計算親屬關系遠近的方法,現在只為少數國家所採用。在計算旁系血親關系的遠近方面,也沒有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准確。
6. 血親該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血親計算方法類似羅馬法的計演算法。第一,我國的代是連己身算在內,而羅馬法不計在內。第二,我國的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羅馬法為四親等旁系血親,屬於四代以內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7. 為什麼說我國以代數來計算親等的方法不如羅馬法親等制科學
親等就是親屬等級,是計算親屬關系親疏遠近的單位。由於親屬的遠近直接關繫到倫理關系、權利義務關系和其他的社會及法律關系,所以,古今中外都將親等的計算作為親屬制度的重要內容。
1.中國古代的親等計演算法
中國古代的親等以「服制」為標准。「服制」即喪服制度。為了「慎終ii_遠」,中國的古人非常重視喪祭活動,它幾乎將死者的一切具有權利義務的爿|屬包羅在內。在喪祭活動中,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不同的親屬不但穿著相同質料的喪服,而且服喪的期限和規制均有明顯區別,因此,由禮制到法制都把服制引申到實際生活中,作為計算親等的一般依據。
服制分為五等,稱作「五服」,分別是斬衰(音zhancui)、齊衰(音:zicui)大功、小功、緦麻。斬衰又稱斬衰裳。《儀禮》鄭註:「凡服,上日衰,下日裳」;斬指喪服邊緣保留裁割原狀,不加緝縫,服喪期限3年(指3個年頭實服27個月)。齊衰也稱齊衰裳,或稱疏衰裳,意為喪服質料粗疏但是緝邊|報喪期限大多為一年,一年又稱期(音ji)年,故齊衰親屬又稱「期親」。大功是喪服製作「用功粗大」的意思,服喪期限一般9個月。小功意為喪服製作「用功細小」,服喪期限5個月。緦麻指喪服質料為細熟麻布,製作用功也比較細致。緦麻親服喪3個月。
服制主要用於計算宗親親等,計算方法非常復雜且前期和後期多所區別適用斬衰的是最親近的親屬,禮制之下主要是「父」與「夫」以及「長子」;法制下先是增加了祖父,以後將「母」也包括在內。其他各級宗親親等的計算原則大體是「同父則期,同祖則大功,同曾祖則小功,同高祖則緦麻」。例如兄弟屬於期親,從兄弟(叔伯之子,又稱堂兄弟)屬於大功親,再從兄弟屬於小功親,三從兄弟屬於緦麻親。除宗親外,禮制之下「外親皆緦」,最親近的外親也只是緦麻親,以後外祖父母及母親的兄弟姐妹上升為小功,表兄弟姐妹為緦麻;至於妻親,只有妻之父母列入緦麻的范圍。
中國古代這種親等計演算法有兩個突出的特點,一是實行父系本位,以宗親為主,母系親屬和妻方親屬地位低下。二是具有極其濃厚的等級色彩,除了世次的遠近外,還要考慮地位尊卑、名分高低、恩情厚薄,性別差異等等因素,所以被稱為「等級親等制」。
2.羅馬法的親等計演算法
顧名思義,羅馬法的親等計演算法來源於古代羅馬法,實際上是來源於古羅馬後期的法律,後被大陸法系國家所承繼,現在是使用最為廣泛的親等計演算法。它將直系和旁系的親等計算分別處理,所以在表達時一定要說明是直系親還是旁系親(包括血親和姻親)。具體的計算方法是:
直系血親以一代間隔為一親等。比如己身和父母是直系血親一親等,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直系血親二親等,和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是直系血親三親等;和子女是直系血親一親等,和孫子女、外孫子女是直系血親二親等,和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是直系血親三親等。其他各代依此類推。
旁系血親計算的特點是「代次相加」,所以我們可以將它稱為「相加法」。計算時首先要找到雙方共同的最近直系長輩血親,然後可以按代次間隔單向計數累計,也可以雙向計數後相加。舉例來說:己身和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長輩血親是父母。如果按照單向計數的辦法計算,己身到父母是一親等,再由父母到兄弟姐妹,累加就是旁系血親二親等。如果按照雙向計算,己身到父母是一親等,兄弟到父母也是一親等,二者相加也是旁系血親二親等。再舉例說,己身和堂侄女,雙方共同的直系長輩血親是己身的祖父母、堂侄女的曾祖父母。單向累計,己身到父母是一,再到祖父母是二,再由祖父母到叔父是三,再由叔父到堂兄是四,再由堂兄到堂侄女是五,己身和堂侄女就是旁系血親五親等。如果雙向相加,己身到祖父母是二,堂侄女到她的曾祖父母是三,二者相加也是旁系血親五親等。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旁系血親永遠沒有一親等。
姻親親等的計算比照配偶的血親,比如丈夫和其父母是直系血親一親等,妻子和公婆就是直系姻親一親等;丈夫和其兄弟是旁系血親二親等,妻子和丈夫的兄弟就是旁系姻親二親等,其他類推,反之亦然。
3.寺院法的親等計演算法
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來源於中世紀歐洲的基督教教會法。至今仍有一些受宗教影響較深的國家採用。不管是血親還是姻親,它同樣嚴格區分直系和旁系。
在直系血親屬計算上,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與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完全一樣,無論是長輩還是晚輩親屬,都是以一個代次為一親等。
對旁系血親親等的計算,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的特點是採用比較選擇的辦法,實行「等者從一,不等從大」的原則。計算時首先要找到雙方的共同最近直系血親,然後分別向上數,如果代次相同,就按這個代次計算;如果代次不同,取較多的代次。舉例來說,己身和兄弟姐妹共同最近直系血親是雙方的父母,由己身到父母是一代次,由兄弟姐妹到父母也是一代次,己身和兄弟姐妹就是旁系血親一親等。再舉例說,己身和侄子共同的最近直系血親是己身的父母,侄子的祖父母,由己身到父母是一代次,由侄子到祖父母。(己身的父母)是二代次,二者比較,按照代次多的計算,己身和侄子就是旁系血親二親等。
姻親親等的計算同樣比照血親親等。
顯然,和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不同,在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中旁系親屬的親等數一般都不很大,在反映他們之間的關繫上不如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准確。二者的另外一個不同之處是,寺院法親等計演算法中存在著旁系親屬一親等。
4.我國現行的代次實體計演算法
我國現行的親等計演算法受傳統習慣的影響,採用很獨特的代次(輩次)實體計演算法。
如前所述,羅馬法的和寺院法的計演算法都是採用代次間隔計演算法,按照由某代到某代來計數的,即如由本人到父母是一代,由父母到祖父母又是一代等等;而我國現行的親等計演算法沿襲了古代的世代計算方式,是以代次(輩次)本身為實體的。在中國古代,所謂「九族」一般就是指「九代」,即上下九個輩份的父系親屬,包括己身和長輩的父、祖、曾祖、高祖,晚輩的子、孫、曾孫、玄孫;所謂「五世則遷之宗」指的是上溯至高祖的宗親團體;所謂「四世同堂」指的也是一家中四代人共同生活。受此影響,按現行的代次計演算法,在直系血親中,本人就算一代,長輩的父母又算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再算一代,晚輩的子女又算一代,孫子女、外孫子女再算一代,等等。所以,己身和父母、子女,按照羅馬法和寺院法的計演算法是直系血親一親等,按照我國的代數計演算法就叫兩代直系血親;己身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按照羅馬法和寺院法的計演算法是直系血親二親等,按照我國的計演算法就是三代直系血親。顯然,這種以實體為標準的計算方法沒有一代直系血親。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現行代次實體計演算法與古代計算規則的最大差別是不再以父系為本位,而是父系母系並重。
在計算代次實體的前提下,旁系血親的計算原則類似於寺院法的比較計算方法,即找到雙方共同的長輩直系血親後對二者的代次進行比較,同者從一,不同從大。比如己身和兄弟姐妹,到父母都是兩代,就是兩代旁系血親;己身和侄女,雙方共同的長輩直系血親是己身的父母、侄女的祖父母,從己身算是兩代,從侄女算是三代,按照不等從大的原則,雙方就是三代旁系血親。再如己身和堂兄弟姐妹是三代旁系血親,己身和堂侄女是四代旁系血親,等等。按照現行代次實體計演算法,以己身為本位觀察,兩代旁系血親僅指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兄弟姐妹和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三代旁系血親大體上包括同輩的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長輩的叔、伯、姑、姨、舅,晚輩的侄子女和甥子女。我國現行《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就是禁止己身與上述旁系血親結婚。另外,在代次實體計演算法下也不存在一代旁系血親。
在我國,姻親親等的計算基本上沒有法律價值。在理論上,配偶的血親應比照配偶計算,比如岳父母、公婆是配偶的兩代直系血親,就是己身的兩代直系姻親;配偶的兄弟姐妹是其兩代旁系血親,就是己身的兩代旁系姻親等等。血親的配偶參照血親計算,比如父母是兩代直系血親,繼父母就是兩代直系姻親(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屬於擬制的兩代直系血親);兄長是兩代旁系血親,兄長之妻(嫂子)就是兩代旁系姻親等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則應按照配偶的血親計算,比如配偶的兄弟之妻也屬於兩代旁系姻親等等。
8. 我國的計算親等的方法
如果是按親等來計算的話(我國不採用),現在的世代法既不同於羅馬法也不同於寺院法。 我國的代計算只有直系和旁系的計算,而羅馬法昰直系旁系和姻親三種技計算方法,如果要算的話,把我國的代數減一,再兩邊相加就昰羅馬法的計算,如果是取大的一邊就昰寺院法。但是具體的規定還是有不一樣的。
9. 堂兄和堂妹按照羅馬法、寺院法、世代法計算分別是幾親等
1、堂兄:自己——爸爸——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堂兄,是三親等。
2、羅馬法,從「自己——爸爸——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堂兄」,有四條杠,是四親等。
3、寺院法:你自己——爸爸——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堂兄,從自己到爺爺,和堂兄到爺爺的距離是兩個杠,所以就二親等。
(9)我國親屬計演算法為什麼不用羅馬法擴展閱讀
在計算旁系血親關系的遠近方面,寺院發親等計演算法沒有羅馬法親等計演算法准確。舉個例子來說吧,要計算自己與伯、叔和堂兄妹之間的親等,用羅馬法計算分別為三親等和四親等;
而用寺院法計算都是二親等。從血緣聯繫上講,自己與伯叔的血緣關系明顯比自己與堂兄妹的血緣關系要近些,而用寺院法計算就沒有分別了。這也是為什麼羅馬法被世界上多數國家採用的原因。
10. 如何確定親系和親等
親屬是指人們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親系是親屬間的聯絡系統。親等就是親屬的等級,是計算親屬關系親疏遠近的基本單位。親等是在《民法典》(2022.1.1生效)中規定的一種判斷親緣關系親疏遠近的計算方法,親等的判斷涉及到男女雙方是否可以結婚、家庭財產繼承順序等等的問題。
一、親系
親系是指親屬間的血緣聯系。一般分為:男系親和女系親,父系親和母系親,直系親和旁系親,尊親屬和卑親屬。以第三種最重要。
1、直系親又分為直系姻親和直系血親
(1)直系血親,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
(2)直系姻親,指直系晚輩親屬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長輩親屬。
2、旁系親也分為旁系血親和旁系姻親。
(1)旁系血親,指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有輩分相同和輩分不同的旁系血親。
(2)旁系姻親配偶一方的旁系血親即另一方的旁系姻親。
二、親等
親等是計算親屬遠近、親疏的單位
1、世界各國的親等計演算法
(1)羅馬法的親等計演算法直系血親以代數為標准計算。旁系血親則從自己往上數到共同的直系血親,再從共同的直系血親往下數到所指的旁系血親,上下相加的數,為我與所指旁系血親的親等。
(2)寺院法的親等計演算法直系血親同上,旁系血親演算法不同。
2、喪服制的親等計演算法
分為五等,即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3、我國中的親等計演算法以世代表示,和親等計演算法不能簡單等同
法律依據:
在我國先後頒行兩部《婚姻法》中,都用代數的不同來表示旁系血親的親疏遠近,如五代以內旁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這種方法也可以用於直系血親。
舉例:
我國現採用的是代數計演算法,計算方式於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又有不同。
1、直系血親的計算方法:計算自己與長輩直系血親之間的親屬關系時,以己身作為計算起點,己身為一代,向上數至父母時為二代,再數至祖父母、外祖父母時為三代,以此類推。計算自己與晚輩直系血親之間的親屬關系時,仍以己身為一代,向下數至子女時為二代,再數至孫子女、外孫子女時為三代,以此類推。
2、旁系血親的計算方法:首先找出要計算的兩個旁系血親最近的同源直系血親,然後按照直系血親的計算方法,分別計算出每一方與同源直系血親之間的世代數。如果兩邊的世代數相同,則用一邊的世代數定代數。如果兩邊的世代數不同,則取世代數大的一邊定代數。據此方法計算,親兄弟姐妹之間為二代旁系血親,自己與叔、姑、姨、舅之間為三代旁系血親。
簡要總結:
如何確定親系和親等?親等是在《民法典》(2022.1.1生效)中規定的一種判斷親緣關系親疏遠近的計算方法,親等的判斷涉及到男女雙方是否可以結婚、家庭財產繼承順序等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