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
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C:固定月薪/21、75*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2. 一個月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我國《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月工資應該按21.75天計算。一年中標准工作日一般為250天,每個月平均工作20.83天,但除法定工作日之外,還有11天法定節假日需要進行算薪。所以工作日要比計薪日少一點,計薪日就應該在250天的基礎上加11天,即261天,再平均到每個月就是21.75天。因此月工資是按21.75天計算,而不是30天或31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 月工資計算方法
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1、(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
2、(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
3、固定月薪/21.75*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時。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基本工資指企業在全面測評職工潛在形態勞動的基礎上,結合職工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在勞動前為職工預先確定報酬標准,供勞動後實際支付工資時做依據的包括工資等級、工資標准、定級升級、工資調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的綜合。總結實踐的經驗,基本工資制度一般有:崗位技能工資制、基數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職務等級工資制、多元結構工資制和薪點工資制等幾種。因工種、崗位制宜,選擇適合其勞動特點的基本工資制度,是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具體組織工資分配的起點和基礎。基本工資制度中規定的工資標准,只是對職工提供的定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月工資制又稱「月薪」。按確定的職工工資標准每月支付工資,是計時工資的一種。在月工資制中,一個重要的考核標準是出勤率。常與日工資、小時工資一起計發職工的具體工資數額,並輔之以獎金、津貼和其他工資形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4. 如何計算工資,每個月都是30天嗎
月工資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按31天算。
根據勞動部門《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工資的折算方式如下:
1、日工資=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
2、小時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除以8小時計薪天數等於365天減去104天除以12個月等於21.75天。
月工資就是月工資,每月不管30還是31天,都是按一個月算的。特殊的2月份,只有28或29天,但也一樣按30天的月工資算的。因為我們計算工資的方式不是按日計而是按月計,如果你是日結工資,當然是按天數計算了,可是你是月結工資,那麼應當每月工資數額是固定的,不會因為當月天數的多少而變化。具體可見下列信息:根據現行法律,月工資一般以勞動者實際收入為准包括固定工資、績效收入、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等經常性薪酬。但是不包括福利、勞保費用和餐補等非常規性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 新勞動法規定月工資計算方法應該怎麼算
月工資的計算方法並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經濟效益,自主規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只要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即可。
法律分析
月工資計算方法不是法律固定的。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經濟效益來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除了國家公務員之類,員工的工資收入水平都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特別是私營企業,在私營企業工作的這些員工,本人的工資收入跟當事人給公司創造的效益是有直接關系的,工作崗位不同,工資收入水平也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6. 如何算月工資收入
月薪工資計算方法,有以下3種
1.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2.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3.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7. 工資的計算方法
月薪制的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3種方法:1、(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時間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時間2、(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5/8*1、5*平時加班時間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時間3、固定月薪/21、75*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1、78. 工資的標准計算方法
工資計算的兩種方法:
1、每月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日工資=月標准工資÷21.75,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減去104個公休假日,再除以12個月計算求得,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不計算為缺勤天數。
2、每月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日工資=月標准工資÷30,在這種計算方法下,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缺勤計算為缺勤天數。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8)月工資演算法有規定嗎擴展閱讀: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
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用;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9. 月薪如何計算工資
有兩種演算法:
1、以月份計算,只算三十天工資,也就是月薪是多少。比如:月工資是3500元,31天也是3500元。即使2月份28天,也是3500元。
2、以日結工資,每一天多少錢,乘以三十一天即可以。比如:日工資為100元,三十一天即為3100元
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第一部分:試用期與轉正期在不在同一樣月這個不影響工資的計算,試用期的按試用期的算即可,不是整月的計算到日工資。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約定工資的80,且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例如:試用期是3000,出勤工作日10天;轉正後4000,出勤工作日10天。工資應該是30002010400020403500。(9)月工資演算法有規定嗎擴展閱讀: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0. 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
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分兩種:一個是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另一個是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即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的介紹
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一個月),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單位提前放假,不是勞動者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就必須按規定的照樣支付正常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