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2年3月1日實施的網路新規
《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明確,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演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各類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的互聯網公司幾乎都在監管范圍內,如各類短視頻平台、電商平台、社交平台及餐飲外賣平台等。
法律依據
《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第三條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遵循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科學合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演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
第七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演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演算法機制機理審核、科技倫理審查、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路詐騙、安全評估監測、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制定並公開演算法推薦服務相關規則,配備與演算法推薦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撐。
第八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審核、評估、驗證演算法機制機理、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等,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
第九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徵庫,完善入庫標准、規則和程序。發現未作顯著標識的演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應當作出顯著標識後,方可繼續傳輸。
發現違法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發現不良信息的,應當按照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置。
第十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用戶模型和用戶標簽管理,完善記入用戶模型的興趣點規則和用戶標簽管理規則,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關鍵詞記入用戶興趣點或者作為用戶標簽並據以推送信息。
第十一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演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首頁首屏、熱搜、精選、榜單類、彈窗等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
第十二條 鼓勵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綜合運用內容去重、打散干預等策略,並優化檢索、排序、選擇、推送、展示等規則的透明度和可解釋性,避免對用戶產生不良影響,預防和減少爭議糾紛。
第十三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規范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和傳播平台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非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
第十四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或者虛假點贊、評論、轉發,不得利用演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或者檢索結果排序、控制熱搜或者精選等干預信息呈現,實施影響網路輿論或者規避監督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對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妨礙、破壞其合法提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正常運行,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② 3月1日起不得利用演算法控制熱搜,我們該如何嚴防刷量控評
人民群眾要做起有效的監督,平時也要奉勸身邊的人不要去做這樣的事情,自己也不參與這樣的活動,遇到這樣的行為要舉報。
③ 新浪微博公布熱搜管理規則具體是怎麼樣的
由於受網友質疑,新浪微博8月23日公布了熱搜管理規則,包括計算公式和產品機制。據悉,熱搜詞的熱度計算公式為:(搜索熱度+討論熱度+傳播熱度)×互動率。
1、搜索熱度指搜索量,包括手動輸入搜索和點擊跳轉搜索,反映用戶對熱點的關注和探索的程度。
2、討論熱度指討論量,包括原創發博和轉發討論,反映用戶熱議和參與的熱情。
3、傳播熱度指閱讀量,反映熱點在微博體系內的傳播情況。
4、互動率指熱搜結果頁互動率,反映用戶消費內容的意願。
此外,微博指出,上半年將「減少娛樂佔比」作為主要調控目標,並將繼續從以下維度進行調控,加大對正向內容的宣推力度,同時,對榜單前列明星娛樂類話題總數也進行適度調控。
公告稱,熱搜榜排序之外,存在兩個廣告資源位,一個在第3位熱搜詞之下,一個在第6位熱搜詞之下。熱搜排序中,不存在任何商業售賣位置。
熱搜經歷的變革
1、2014年,熱搜在客戶端上線實時榜,用每十分鍾一次的更新速度,讓用戶能隨時隨地看到最新熱點資訊。
2、2017年,實時熱搜榜提速至分鍾級更新,創行業先河,為用戶提供更實時新鮮的熱點內容。
3、2018年,熱搜全面升級演算法,在搜索熱度基礎上,將熱點的討論、傳播、互動數據一並納入計算,更全面客觀地反映微博熱點排行。同年,熱搜開設置頂位和要聞榜,放大主流聲音,加強平台正能量傳播氛圍。
4、2020年,熱搜建設同城榜單,讓更多的區域熱點也能被發現和關注。
④ 新浪微博公布熱搜管理規則是什麼
根據微博用戶的真實行為進行計算,實時發現微博平台內正受到廣泛關注的熱點內容,並形成實時榜單,包括被大量網友搜索和討論的關鍵詞或者話題詞,以及演算法機制計算所有熱詞的綜合熱度等。
新浪微博曾多次被社會輿論指出「買熱搜」等問題,熱搜的公平公正性飽受質疑。微博方面表示,熱搜堅決打擊「黑灰產」偽造熱點熱度、污染熱點生態、謀取不正當流量或經濟利益的行為,持續升級熱搜防刷機制,為用戶提供更良性的熱點生態。
如發現有關情況,歡迎廣大用戶通過舉報投訴前台「惡意營銷」分類,或者直接私信微博管理員的方式,進行監督舉報,站方將依據事實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後續將推出熱搜專屬舉報通道和流程,以進一步完善熱搜管理機制。
熱搜關鍵詞:
熱搜關鍵詞通常反映一段時間內的各界大事與流行話題。
熱搜分兩種:
1、短期熱搜關鍵詞。本類事件、人物或者話題出現快,但是也消失快。期內吸引。例如:一部新出的電影,一個新出的電視劇。
2、長期熱搜關鍵詞。本類事件、人物或者話題比較長久,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屬於比較熱的搜索關鍵詞,不會輕易改變。
⑤ 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以下簡稱演算法推薦服務),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前款所稱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演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第三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遵循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科學合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鼓勵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標准、行業准則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導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制定完善服務規范、依法提供服務並接受社會監督。第二章信息服務規范第六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演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第七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演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演算法機制機理審核、科技倫理審查、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路詐騙、安全評估監測、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制定並公開演算法推薦服務相關規則,配備與演算法推薦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撐。第八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審核、評估、驗證演算法機制機理、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等,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第九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徵庫,完善入庫標准、規則和程序。發現未作顯著標識的演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應當作出顯著標識後,方可繼續傳輸。
發現違法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發現不良信息的,應當按照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置。第十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用戶模型和用戶標簽管理,完善記入用戶模型的興趣點規則和用戶標簽管理規則,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關鍵詞記入用戶興趣點或者作為用戶標簽並據以推送信息。第十一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演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首頁首屏、熱搜、精選、榜單類、彈窗等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第十二條鼓勵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綜合運用內容去重、打散干預等策略,並優化檢索、排序、選擇、推送、展示等規則的透明度和可解釋性,避免對用戶產生不良影響,預防和減少爭議糾紛。第十三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規范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和傳播平台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非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第十四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或者虛假點贊、評論、轉發,不得利用演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或者檢索結果排序、控制熱搜或者精選等干預信息呈現,實施影響網路輿論或者規避監督管理行為。
⑥ 國家網信辦擬規定不得利用演算法控制熱搜,你如何看待這個規定
近日,一則關於國家網信辦發布了一條新的規定,不允許利用演算法來控制熱搜這件事情也是引發了很多網友們的關注,因為近幾年來,很多人都非常注重所謂的流量,而熱搜就是很多人獲取流量的一個主要途徑,那麼怎麼樣來看待這個規定,接下來可以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抵制惡意流量
很多人都說現在是一個流量世界,處於一個流量時代,幾乎人人都認為只要獲得了流量,就可以獲得更高的知名度,可以為自己帶來更多的利益,但這樣的一個背景驅動下,也會導致很多人去惡意利用這種流量。
還有值得一提就是現在很多飯圈,文化,飯圈,文化中的流量效應,已經對社會,對青少年的健康發展都產生了一個不良的影響,所以國家發布這個規定,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於網路風氣的一種整治
⑦ 演算法推薦服務被戴「緊箍」,流量造假、控制熱搜等有治了
演算法推薦是把「雙刃劍」
騰訊安全戰略研究中心聯合賽博研究院發布的《人工智慧時代數字內容治理的機遇與挑戰》報告顯示,演算法精準推薦已經占據信息流分發主導地位,演算法能夠實現數字內容聚合和精準推薦,快速匹配信息與人。基於演算法的個性化內容推送在為用戶提供精準化、個性化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國家安全風險因素增高、不良信息泛濫風險增加以及傳統權利保護難度加大等問題,已然成為一把「雙刃劍」。
上海 財經 大學研究員崔麗麗表示,互聯網平台作為消除信息不對稱的先進技術代表,有責任維持技術手段的客觀性,反映流量的自然狀態,呈現真實的公眾意見。不應該因為商業利益的驅使在流量上作假。過去曾發生過一些涉及到商業利益的新聞、信息被操控的情況,這樣獲取的商業利益是一種市場不公平的表現,甚至是不合法的。
提出演算法「向善」新要求
根據徵求意見稿,管理規定將適用於在境內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公司。這也意味著,以內容推薦演算法為核心競爭力的短視頻平台、UGC(用戶生產內容)平台、推薦內容或是廣告的電商和社交平台等主流互聯網公司和平台的演算法推薦技術都包含在此。
崔麗麗表示,不論是UGC還是PGC(專業生產內容)平台,內容的審核以及對於受眾的推薦實際都有相應的規則,互聯網信息平台已經在形態上取代了過去的傳統媒體,因此,可能具備了一定的公共設施屬性,所以信息的產生、審核和分發應該符合公允、客觀以及符合事實等要求。
徵求意見稿指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演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審核、評估、驗證演算法機制機理、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等,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或者高額消費等違背公序良俗的演算法模型。
王娟表示,徵求意見稿對演算法的主體價值導向、個人數據用途、行業自律等提出了演算法「向善」的要求,提出了演算法提供者備案責任,明確了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作為落實演算法安全的主體責任 ,還對演算法推薦服務日誌等信息提出了留存要求,留存期限不少於六個月,並在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對回溯求證環節進行了加強。
徵求意見稿明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落實演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演算法機制機理審核、安全評估監測、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安全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管理制度,制定並公開演算法推薦相關服務規則,配備與演算法推薦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撐。
從用戶的角度來看,演算法對數據的交互模式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徵求意見稿提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以顯著方式告知用戶其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並以適當方式公示演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運行機制等。同時,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選擇、修改或者刪除用於演算法推薦服務的用戶標簽的功能,以及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者向用戶提供便捷的關閉演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
而對於大數據「殺熟」等頑疾,徵求意見稿強調,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演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
網路熱搜將被嚴管
近年來,網路熱搜已經成為實時的輿情風向標和輿論的集散地,徵求意見稿也特別對熱搜作出了規范管理,明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演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首頁首屏、熱搜、精選、榜單類、彈窗等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內容。
王娟表示,徵求意見稿對熱搜、虛假流量可謂「重拳出擊」,核心仍是圍繞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建立清朗網路空間、樹立良好 社會 價值觀,微博熱搜榜等各類「帶節奏」式資本疊加流量的運作模式將受到重大挑戰。
面對外界的質疑,微博也在近日發布了熱搜管理規則,並對「花錢買熱搜」「花錢壓熱搜」等質疑回應稱,熱搜根據微博用戶的真實行為進行計算,並根據搜索量、發博量、互動量等數據指標,形成實時榜單。榜單演算法中包含了嚴格的排水軍和反垃圾機制,以確保公正客觀。同時上半年熱搜還將「減少 娛樂 佔比」作為主要調控目標。
⑧ 最懂你的「演算法」,如何不淪為「算計」
來源 摘編自《平台治理2.0:共同富裕時代數字經濟治理轉型》,電子工業出版社,2022年4月出版。
文 於鳳霞 國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產業發展部處長
隨著互聯網、大數據、演算法與人工智慧等的發展日新月異,平台經濟的崛起使得追求物美價廉、方便快捷的消費者與世界各地的商品和服務之間的距離只是點擊幾下滑鼠而已。網路世界、新興技術正在使我們更加便利、舒適,我們每天都在享受平台經濟繁榮發展帶來的福利。大數據和演算法等技術功不可沒。
克里斯托弗·斯坦納在其著作《演算法帝國》里對演算法推崇備至,認為構建演算法模仿、超越並最終取代人類,是21世紀最重要的能力,未來屬於演算法及其創造者。 科技 哲學家凱文·凱利在其著作《失控》中提到:「人們在將自然邏輯輸入機器的同時,也把技術邏輯帶到了生命之中……機器人、經濟體、計算機程序等人造物也越來越具有生命屬性。」
隨著平台經濟在人類經濟 社會 各領域的快速滲透,我們的生活已經悄悄地被演算法和數據控制,演算法與數據接管了整個 社會 。演算法為人類行為賦能,但受所輸入數據的質量及演算法模型本身的限制,內在地嵌入了人類正面或負面的價值觀,並能動地製造著各種風險。
阿里爾·扎拉奇在其《演算法的陷阱:超級平台、演算法壟斷與場景欺騙》一書中寫道,精妙的演算法與數據運算改變了市場競爭的本質,復雜多變的市場現實已在悄無聲息中將權力移交到少數人的手中,因此,必須由監管機構及時採取可行的方法和政策,有效化解演算法帶來的各種風險,促使創新能夠真正為 社會 帶來正面意義。
經過長期的數據沉澱和演算法優化,你的手機、你的常用App在某些方面確實會比你的家人、好友甚至你本人更了解你。這就意味著,當我們在利用演算法的時候,也不自覺地成了被演算法計算的對象。
「大數據殺熟」意指同樣的產品或者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倒比新客戶所看到的更高。而且還存在同一用戶信息在不同網路平台之間被共享的問題,許多用戶都遇到過這樣的情形:在一個網站瀏覽或搜索的內容很快會被另一個網站進行推薦或成為其廣告客戶。
在傳統銷售模式下,通常是老客戶能夠享受到更多的優惠,這些優惠往往通過會員卡、積分制等不同形式來實現,也廣為大眾所接受。
然而,通過網路平台開展的許多銷售活動,卻出現了相反的情況:隨著用戶在某個平台上消費次數的增加、消費金額的不斷提高,其最開始能夠享受到的各種優惠卻會逐漸消失,甚至變成老用戶可能要付出更高的價錢獲得服務,而新用戶則能夠享受到各類優惠。
這種問題在美國早就引起過熱議,2000年亞馬遜曾對68款碟片進行類似的定價機制。新顧客購買價格為22.74美元,老顧客卻需要26.24美元。在引起消費者廣泛質疑後,亞馬遜CEO貝佐斯回應這只是隨機價格的一種測試,並向高價客戶退還差價,這次風波才得以平息。2012年《華爾街日報》又爆料一家名為Staples的文具店的「差別定價」事件。
從某種意義上說,「大數據殺熟」屬於大數據營銷,部分平台在有了大數據這個強大的用戶畫像工具後,實現了千人千面的定價機制。利用大數據技術對用戶資料進行細分,根據用戶習慣建立用戶畫像,然後通過畫像給用戶推薦相應的產品與服務,並且進行差異化定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不得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由於該法未針對「同等交易條件」進行詳細解釋,嚴格說來,網路平台依據大數據分析所做的「差別定價」並不能完全和「價格歧視」畫等號。
人們之所以會對「大數據殺熟」產生懷疑甚至憤怒,根本上是因為平台定價機制和供需匹配規則不透明。
基於用戶注冊及個人信息、地理位置、消費記錄、搜索習慣等行為數據,平台能夠針對不同的用戶形成獨特的用戶畫像。這一畫像有助於平台為用戶提供精準的個性化服務,但也埋下了「大數據殺熟」的潛在風險。
針對新老用戶或不同消費習慣的用戶,一些平台提供的同一產品或服務,存在較為嚴重的價格歧視現象,引發廣泛爭議。平台定價機制和供需匹配規則的不透明,還使得消費者在權益遭到損害時陷入舉證難、維權難的境地。
演算法引發的第二個問題可以被稱為「信息繭房」和「回聲室效應」。
「信息繭房」可能帶來的後果是,長期被禁錮在其中的個人,其思維甚至是生活可能呈現出一種定式化、程序化的狀態,失去了解不同事物的能力和接觸機會;另外,還可能加劇人與人的差異性、分化,甚至很有可能帶來一大批 社會 極端分子,從而帶來安全威脅,影響 社會 的穩定。
經濟學家安東尼·唐恩斯認為,人們容易從觀點相似的人那裡獲取信息,從而減少信息成本。網路虛擬社群一方面使愛好相似的人們聚集到一起,但高度同質化的聚集也減少了他們接受多元化聲音的可能,從而形成封閉的「回聲室」。
演算法給用戶推薦的信息內容,如新聞標題、內容、圖片、評論等,都會影響用戶的情緒,甚至改變用戶的思想和觀點。在這些場景中,演算法本身只是從優化業務的角度出發進行推薦和內容分發,這些演算法的長期高頻率使用,在客觀上深刻地影響著用戶的思想和行為,甚至影響整個 社會 的價值傳播。
因此,演算法作為一種技術工具,或許是中立的無所謂正向或負向價值觀,但如果演算法技術與商業利益密切聯系,或者被應用於與人和 社會 相關的場景時,必然會引發一系列 社會 問題,不容迴避。
演算法引發的第三個主要問題是流量造假和流量劫持。
一些平台或商家通過人為或機器操作手段提高關鍵詞搜索量、平台用戶數、廣告點擊量、視頻播放量、產品購買量、服務評論數等,還有部分平台通過強制跳轉、妨礙破壞等技術手段,或者使用定向引流、廣告混淆等非技術手段劫持本應屬於競爭對手的流量,誘導用戶使用己方的產品或服務。
在直播電商領域中,2020年新華社曾報道,山東臨沂電商從業者孫玲玲,在某電商平台經營一家銷售糖果類產品的店鋪,一個月內,孫玲玲找了多位帶貨主播,這些主播粉絲數量都超過百萬,但幾乎每場帶貨都以賠錢收場,流量造假問題也相當突出。
當前關於規范惡意流量競爭的制度尚不健全。一是法律規定較為模糊,尤其是對於流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要件與法律責任缺乏明確界定;二是平台企業流量競爭手段越來越隱蔽和復雜,導致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舉證、認定及對損害和賠償額度的確定都存在較大難度。
隨著網路技術的進步與平台經濟的發展,如何規制流量惡意競爭等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成為亟須深入研究的重要課題。
此外,還有操縱榜單和控制熱搜等問題。「熱搜」原本反映的是當前輿論最關切的熱點問題,但在實踐中我們發現,其後台演算法有可能被濫用,出現操縱榜單、控制熱搜、人為製造輿論熱點等問題,嚴重影響著民眾對熱搜的信任。
卓別林的電影《摩登時代》對機器操控產業工人的諷刺,以及馬克思著作《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對機器工業化時代人類「異化」的警示,無不提醒我們,就像機器流水線有可能凌駕於勞動工人之上一樣,當今無處不在的演算法若應用不當,也有可能成為一種凌駕於人之上的力量,為人和 社會 的發展帶來新的風險。
為此,有效加強演算法監管,積極應對新技術發展帶來的挑戰,讓人類更好地享受新技術發展的福利,是順應平台經濟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
針對演算法應用這一全新的治理課題,我國正在不斷加強相關領域的制度建設和規范。如早在2018年,我國資管新規《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就提出要避免智能演算法的順周期性風險,要求金融機構,應當根據不同產品投資策略,研發對應的人工智慧演算法或者程序化交易,避免演算法同質化加劇投資行為的順周期性,並針對由此可能引發的市場波動風險制訂應對預案。
此外,新規提出,因演算法同質化、編程設計錯誤、對數據利用深度不夠等人工智慧演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統異常,導致「羊群效應」、影響金融市場穩定運行的,金融機構應當及時採取人工干預措施,強制調整或者終止人工智慧業務。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法治 社會 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提出,制定完善對網路直播、自媒體、知識社區問答等新媒體業態和演算法推薦、深度偽造等新技術應用的規范管理辦法;加強對大數據、雲計算和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研發應用的規范引導。
尤其是2021年出台的系列制度,從反壟斷等不正當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等不同角度和側重點,對演算法應用引發的「大數據殺熟」行為提出了規范要求。
2021年2月,《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規定,基於大數據和演算法,根據交易相對人的支付能力、消費偏好、使用習慣等,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對新老交易相對人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或者其他交易條件;實行差異性標准、規則、演算法;實行差異性付款條件和交易方式等,都可能被認定為「大數據殺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而面臨更嚴格的監管。
2021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禁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一條指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演算法等技術手段,通過收集、分析交易相對方的交易信息、瀏覽內容及次數、交易時使用的終端設備的品牌及價值等方式,對交易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方不合理地提供不同的交易信息,侵害交易相對方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擾亂市場公平交易秩序。
從監管的角度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大數據殺熟」行為的規制的最大特點在於,企業並不需要具備市場支配地位,無論平台企業的市場地位如何,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行為,或者利用數據、演算法等技術手段,侵害交易相對方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擾亂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實施「大數據殺熟」的行為,均會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限制。
2021年1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一次在法律文本中定義了「自動化決策」一詞的含義,即「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分析、評估個人的行為習慣、興趣愛好或者經濟、 健康 、信用狀況等,並進行決策的活動」。對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做了針對性的規范,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保證自動化決策的透明度和結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過自動化決策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並在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個人認為自動化決策對其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有權拒絕個人信息處理者僅通過自動化決策的方式做出決定。
可以說,這里的規定,更加強調對用戶人格權益的保護,旨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演算法規制的第二個重點是,演算法在互聯網信息服務領域的應用。
2021年8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就《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 社會 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所謂的演算法推薦技術,是指應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演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內容。
這意味著,各類信息流平台、用戶生成內容(UGC)平台都在被監管范圍內。甚至在朋友圈內常見的信息流廣告,亦是推薦演算法的結果,也應該遵守相關規定。
徵求意見稿第一次區分了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五類向用戶提供信息內容的演算法技術,並就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和義務、演算法推薦服務公告和演算法備案等制度、演算法推薦未成年人模式做出了詳細規定。
在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演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強調要「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也就是說,不能依賴演算法進行內容推薦,要增加人工識別及篩選的過程,在首頁首屏、熱搜、精選、榜單類、彈窗等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內容。
這意味著,在壓實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主體責任方面,除了要求對謠言及其他不法信息進行治理,演算法決策的合規化也是一個重要抓手。
在平台演算法推薦服務過程中,依據何種演算法和邏輯使用數據,將成為平台演算法規制的重要內容。徵求意見稿對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在演算法規則及公示方面都提出了要求。
2021年9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演算法生態規范的演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
在健全演算法安全治理機制方面,《意見》提出要致力於打造形成政府監管、企業履責、行業自律、 社會 監督的演算法安全多元共治局面。尤其是要強化平台企業主體責任,明確提出,企業應強化責任意識,對演算法應用產生的結果負主體責任,並建立演算法安全責任制度和 科技 倫理審查制度。
在促進演算法生態規范發展方面,《意見》則提出要推動演算法公開透明,督促企業及時、合理、有效地公開演算法基本原理、優化目標、決策標准等信息,做好演算法結果解釋,暢通投訴通道。
《平台治理2.0》,於鳳霞 著
電子工業出版社,2022年4月出版
近年來數字經濟增加值在我國GDP中的佔比不斷提升,但相對經濟總量而言還是偏低;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新的問題和挑戰。因此,在推動和規范數字經濟發展的同時,需要重構治理體系,進一步突出競爭政策基礎地位,並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治理體系。本書圍繞平台治理,分析我國在數字治理、反壟斷等方面的 探索 ,平台經濟在發展過程中的挑戰和可能的應對之策。
⑨ 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各部門對此作出了哪些舉措
網路安全與社會公民生活息息相關,同時它與社會多個方面的利益相互影響。秉著“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多個部門發布了兩個重要文件,為營造安全的網路環境保駕護航。
通過這一系列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保障。各部門相互努力,對不得利用演算法對國家互聯網安全進行影響作出了規定。這為國家其他行業的發展和事業的繁榮提供了信息安全基礎。是非常的有利的。這些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據,為國家互聯網科技發展保駕護航。相信國家的這一次出手扼殺了許多不法手段來獲取公民消息的途徑,也保障了國民的信息網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