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殘保金繳納計算方法
殘保金年繳納額等於上一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乘以5%,減去上一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再乘以上一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殘保金一般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用人單位申請保障金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減繳數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保障金按屬地原則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交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用中列支,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交納的保障金,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第四條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縣級以上(含縣級)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具體負責,並接受本地區殘疾人聯合會的領導。第六條 保障金專項用於下列開支:
(一)補貼殘疾人職業培訓費用;
(二)獎勵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
(三)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
(四)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適當補助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經費開支;
(五)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直接用於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其他開支。
保障金必須按照上述規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門不得平調或挪作他用。
⑵ 殘疾人保障金怎麼計算
您好:殘疾人保障金計算方式為:殘保金的年繳納計算公式=(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1.5%-上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X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殘疾人保障金申報方式1、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點擊「政務公開」,點擊「省殘聯」,點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電子政務系統」,「在線申辦」。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電子稅務局」進行辦理。2、上門申報,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鎮(街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本單位上年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松山湖轄區用人單位到市殘疾人勞動就業管理辦公室申報。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逾期懲罰: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的,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的規定,由保障金徵收機關提交財政部門,由財務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期限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滯納金按照保障金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法律依據】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
第十條 政府和社會依法興辦的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和其他福利性單位(以下統稱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應當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 集中使用殘疾人的用人單位的資格認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及其地方組織所屬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免費為殘疾人就業提供下列服務: (一)發布殘疾人就業信息; (二)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 (三)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心理咨詢、職業適應評估、職業康復訓練、求職定向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 (四)為殘疾人自主擇業提供必要的幫助; (五)為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提供必要的支持。 國家鼓勵其他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免費服務。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 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