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想問問大家從網上下載的源代碼,修改後是否侵權
如果你是復制人家網站的源代碼,但是不是照抄的,裡面有些是自己修改的,也就是不是全部照搬,裡面有自己的技術,那就不是侵權了
如果是人家網站上的特效或是其它的一些代碼,如果沒有聲明,那你照抄也沒事,如果有聲明的話那就不行了,要用就得徵得所有者的授權,不然有時連犯了法也不知是為什麼
B. 我在 csdn 付費下載的 源碼商用 會 涉嫌侵權嗎
這就搞笑了,授權要看源碼是不是csdn上傳人的,如果他都是侵權的,你這自然也是侵權的。
如果是csdn上傳人的,還需要看商用許可說明。
C. 改源碼算侵權嗎
算侵權。
此類情況占侵犯商業秘密案件的80%。侵權人往往認為,只要對源代碼修改後使用就不構成侵權,但構成侵犯商業秘密並不要求完全相同,核心內容相同也是侵權。
軟體版權的保護級別
1) 原版軟體(普通保護)
2) 共享軟體
A、共享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的定期限試用軟體。
⑴ 共享軟體的主要分發途徑
① 通過展銷會分發
② 通過公告牌網頁分發
③ 從一個試用者傳給另一試用者
⑵ 共享軟體的內容
共享軟體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碼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軟體程序中。
B、共享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定期限免費試用
共享軟體通常包括一個"簡介"(reaadme)文件或開放式菜單表明這個軟體是共享軟體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匯款的聲明。在聲明中約定的期限內,用戶可以免費試用共享軟體。
⑵ 試用到期後購買使用權或停用
有些共享軟體在試用期結束後自動鎖住軟體功能;另一些則未加過期鎖保護。不論如何,試用期後繼續"試用"便侵犯了版權所有者的權益。
⑶ 僅限試用
① 在試用期間(未購得版權所有者許可),對共享軟體開發新的應用是非法的。
② 許多電腦書附有共享軟體盤,這只是共享軟體分配體系的一部分,購買書並不等於購買了所附的共享軟體。
⑷ 禁止牟利分發
試用者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共享軟體進行牟利。
3) 免費軟體
A、免費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免費使用的弱保護軟體。
免費軟體的分發途徑與共享軟體相類。
B、免費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飲水思源"准則
用戶的任何源於免費軟體的開發應用也必須作為免費軟體。
⑵ 禁止牟利分發
非版權人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免費軟體進行牟利。
4) 公有領域軟體
A、公有領域軟體
公有領域軟體又稱自由軟體,是一種被版權所有者明確放棄作品財產權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軟體。
⑴ 允許通過復制、分發自由軟體牟取經濟利益
⑵ 對自由軟體的二次開發成果的產權歸二次開發者所有
⑶ 基於自由軟體而進行的應用開發,開發者擁有應用成果的所有權
B、特別規定
⑴ 一般認為,原始自由軟體的版權所有者並未放棄著作人身權。
⑵ 凡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除開發者身份權以外,軟體的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八、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二十五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五十年。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九、軟體著作權人
軟體著作權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單位和公民。
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歸軟體開發者所有。軟體開發者通常是指進行實際的組織、開發工作,提供工作條件以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公民。
1、合作開發:開發者共同享有(合同、協議的除外)
(1)可分割:單獨享有權利;行使時不得侵害整體著作權;
(2)不可分割:開發者協商一致行使權利。
2、委託開發:雙方合同約定,沒有限定合同的,權利歸開發者(受委託者)所有;上級部門或政府下達的任務,按同樣情況處理。
軟體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
十、軟體著作權的使用許可
1、使用許可
由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是一種無形財產,因此可以同時為多數人佔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權"的原則,在知識產權領域體現使用許可。
所謂軟體許可,是指軟體權利人與軟體使用人之間通過訂立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協議。依照這種協議,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權,但可以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軟體產品。
軟體使用許可不同於軟體權利轉讓,不發生著作權的轉移或者著作權人的變更。
2、使用許可的種類
按照被許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權和排他性強弱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
(1)獨占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軟體;
(2)排他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體;
(3)普通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可以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軟體。
D. 從某資源網頁上下載的網頁源代碼和模板能直接用嗎算侵權嗎
網頁源代碼是有計算機程序著作權的,算侵權
E. 源碼網站上提供的免費下載的源碼拿來直接做網站算不算侵權
理論上算侵權!如果有人告你侵權!就算侵權!沒人告你就不算!如果你用被人的代碼做網站!在網站出名之前是沒人告你的!但是一旦你的網站出了名!就會有人告你侵權了!
F. 購買網站框架源代碼算侵權嗎
如果購買的是源代碼,肯定不算侵權,因為你付給對方對應的服務費。
但如果不是源代碼,那肯定是會產生侵權問題的。
G. 免費版源碼用於商業用途是否侵權
源代碼是計算機可以識別的語言,是計算機軟體的里的一項,但源代碼侵權怎麼界定,源代碼侵權屬於知識產權訴訟哪一種。在實踐中源代碼侵權的界定需要非常高的技術專業性,需要技術人員輔助界定。
一、 源代碼侵權怎麼界定。
源代碼侵權的認定,需要首先解決判斷標准和判斷方法的問題。實質性相同是此類案件判斷侵權的重要標准和通行的做法,但是實質性相同同樣需要解決判斷臨界點問題,即如果達到某種標准則構成侵權,否則不能構成侵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曾經利用鑒定機構報告認定的20%相同的比例認定侵權,實踐中這一界限是模糊不清的,需要法官依據具體的情況作出判斷。實踐中,鑒定機構對於送檢的兩套源代碼的對比,大多是通過檢測軟體來完成的,檢測軟體運行的原理是首先不考慮程序的內部結構的情況下,選取特定的代碼長度為度量單位並對所有的度量單位進行索引排序,索引後判斷兩組代碼相同的比例。
二、 源代碼侵權屬於知識產權訴訟內的著作權訴訟案件。
源代碼侵權屬於知識產權訴訟內的著作權訴訟案件,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計算機軟體屬於著作《著作權法》內保護的「作品」而源代碼屬於計算機軟體製作的基礎,所以,毫無疑問源代碼侵權屬於著作權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築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體、(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