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專家解讀《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為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 社會 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 健康 發展,近日,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有哪些創新亮點?又有何重要意義?本文邀請專家為你解讀。
許可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主任
「演算法協同治理」的中國道路悄然成型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商業應用的演進和政府管理的迭代,我們已經進入到了一個「演算法 社會 」。其中,演算法為我們規劃道路,為我們篩選搜索結果,為我們選擇朋友,甚至還能為我們打出 社會 信用分值,或者決定我們能否出行。在某種意義上,演算法決定了我們是誰,我們看到什麼,以及我們如何思考。
正因如此,新年伊始出爐的這個《規定》才顯得意義重大。從去年年初的研究醞釀,到去年10月份的徵求意見,再到新年的正式發布,中國對演算法推薦服務的治理路徑也日漸清晰,「演算法協同治理」的中國道路悄然成型。
一方面,演算法協作治理是各監管機構的協作。 作為一個通用技術,當今的演算法不但是一種商業活動,也是一種 社會 建構。演算法的復雜性使其治理必須依託於多個監管機構的分工合作。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稿第三條特別明確了「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各自監督管理」的監管框架,將保護消費者與 社會 公益的監管與攸關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管相結合,使得演算法治理成為國家網信辦與其他機構共同的合作事業。
另一方面,演算法協作治理是技術、法律和 社會 規范的協作。 演算法的底層是技術,正所謂「解鈴還須系鈴人」,對於演算法黑箱、演算法歧視等痼疾,需要從技術入手為演算法安全內生機理、演算法安全風險評估、演算法全生命周期安全監測提供科學依據,就此而言,行業標准、行業准則、行業自律是治理的優先工具。同時,演算法並不中立,它始終帶有演算法開發者與使用者的價值立場。為此,正式稿第一條開宗明義,將「弘揚 社會 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首要的立法目標,鼓勵使用演算法傳播正能量、抵制違法和不良信息,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有違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推動演算法向上向善。
作為全球「第一部」全面規范「演算法推薦」的法規,《規定》的影響深遠。但是,這只是中國演算法治理的「第一步」,放眼未來,一系列演算法法律文件正在起草之中,我們期待著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演算法生態規范的中國演算法協同治理格局早日形成。
方禹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科學構建演算法綜合治理體系
近年來,新一輪 科技 革命和產業變革快速興起,人工智慧、雲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新應用新業態方興未艾。作為人工智慧的底層架構,演算法被廣泛應用於新聞傳媒、電子商務、生活出行等千行百業,在極大提升 社會 生產效率、豐富公眾生活形態的同時,也為公眾利益、 社會 穩定和國家安全帶來巨大挑戰。《規定》准確把握「時間差、空白區」,強化信息服務領域演算法推薦技術治理,科學構建了演算法綜合治理體系。
第一,明確了演算法治理體制機制。 演算法治理涉及信息內容管理、電信服務、網路犯罪、市場競爭等多方面內容,對此,《規定》確立了網信部門統籌協調,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的綜合治理格局,形成有法可依、多元協同、多方參與的治理機制。同時,《規定》創新性構建了演算法安全風險監測、演算法安全評估、 科技 倫理審查、演算法備案管理和涉演算法違法違規行為處置等多維一體的監管體系。
第二,明確了演算法推薦服務相關保護法益。 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立法要求,《規定》針對演算法歧視、演算法霸權、演算法黑箱等問題進行回應,重點從三個層面維護用戶權益:一是維護個人自主權益,規定演算法透明度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要求應當以適當方式公示演算法推薦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並規定了退出演算法推薦、用戶標簽管理、演算法說明解釋義務等內容;二是維護用戶平等權益,規定不得利用演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違法行為;三是維護特殊群體權益,包括未成年人網路沉迷問題、老年人智能適老化服務、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等內容。
第三,將演算法監管納入網路綜合治理體系。 當前,我國以《網路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立法為基礎的網路法律體系初步建成,逐步形成較為完備的法律工具箱機制。《規定》以上述立法為依據,將演算法監管納入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建立了演算法備案、巡查、評估等法律義務,強調企業風險責任意識,要求健全演算法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加強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應對演算法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科學構建了網路平台責任體系。
總體來看,《規定》聚焦重點、抓綱帶目,有效落實了黨中央關於壓實網路平台主體責任、加大輿論引導力度等方面的治理要求,對於推動演算法 健康 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⑵ 演算法與新媒體受眾之間的關系
演算法與新媒體受眾之間的本質是一樣的。
研究綜述:
演算法推薦並不是一項新創造,早在20世紀60年代演算法就曾應用於社會管理領域,大數據和技術革新使得演算法推薦的效果更為顯現,它也溢出了計算機學科的邊界,成為社會科學關切的焦點,為社會科學研究引入了「演算法轉向」。演算法推薦對信息獲取的影響一直是研究者關注的焦點,在分析演算法在新聞生產和分發中的應用時,學者們從不同的視角對其進行研究。
演算法推薦新聞,根植於互聯網思維的個性化推薦技術,基於用戶觀察的個性化信息的智能匹配,通過人工智慧分析扒亂和過濾機制,根據個性化圓冊需求聚合相關的信息和應用,以實現用戶個性化、動態化需求。演算法推薦新聞可以將信息精準推送給不同的受眾,減少了信息過量帶來的困擾。
⑶ 【媒體人的自我修養】人工智慧時代給新聞業帶來什麼影響
人工智慧時代,演算法、大數據、區塊鏈、5G等諸多技術給新聞也帶來了全方位的影響。一方面,作為新聞產品的「文本」、作為新聞實踐過程的「生產」都發生了創新與變革,也給作為新聞從業者的「人」帶來了新的挑戰;另一方面,技術資本沖擊著新聞業態,推動產業結構重塑。下文將淺述人工智慧時代給新聞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並從新聞工作者的角度提出解困之思。
一、人工智慧時代,新聞業機遇與挑戰並存
(一)變革了新聞生產全過程,卻帶來媒介倫理危機。
人工智慧時代,傳統媒體的新聞生產全流程被技術顛覆:機器人智能生產新聞並可視化呈現,媒體大腦智能檢測全網新聞線索,為編輯篩選報道方向,新聞的採集、生產、呈現、分發環節均得到創新,提高新聞生產效率。如今日頭條的Dreamwriter、新華社的「快筆小新」等機器人新聞寫作機制不斷涌現,給新聞業帶來活力。
然而技術的應用也相應帶來了風險,一旦機器人寫作新聞中有不當內容未經核查便智能分發至全網,將對媒體公信力帶來負面影響;盡管技術核查新聞能夠有效分擔編正伍輯把關壓力,但技術尚未成熟,技術的把關仍存在盲點與漏洞。
(二)演算法推薦為用戶量身定製新聞,卻也編織了「信息繭房」。
演算法推薦為用戶個性化定製新聞,以用戶的歷史瀏覽數據與個人喜好為准,定向為用戶在海量信息中挑選同類型新聞。於新聞搭敗工作者而言,信息的觸達率提高,工作成本降低;於用戶而言,能夠只接收自己偏好的信息,過濾不感興趣的內容。
但同質化內容容易為舉枝或用戶編織「信息繭房」,久而久之社會情緒極化,在同類聲音的強化下產生群體極化效應,給新聞工作者的輿論引導加大難度。
(三)技術資本重塑媒介業態,但也擠壓了媒體行業的生存與發展。
技術資本進入媒體行業,豐富了傳媒體制的結構,但過度的技術資本卻也擠壓了媒體行業自身的生存發展。
二、身份重塑:新聞工作者應對人工智慧挑戰之策
(一)提高傳播技能,深化人機協同。
人工智慧時代,新媒體技術的發展對新聞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媒體技術應為新聞工作者所用,避免淪為機器的附庸,而應深化人機協同。如在新聞事實核查中,將技術核查與編輯核查有機結合,又如充分利用媒介技術豐富報道模式和橙線形態。例如,新華社記者在2019年兩會中推出《全息報告看兩會》便充分結合了新聞從業者的主觀能動性與技術形式的多樣性、視覺性、智能性。
(二)演算法把關結合編輯把關,加強對事實的核查。
人機協同把關,利用演算法的高效性,可以減少媒介組織內部的層層篩選環節,提高新聞的生產效率;同時,應注意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平衡,新聞從業者更要有溫度與人性的把關和議程設置,可以使新聞更加符合人們的價值追求。
(三)樹立危機意識,培養新聞從業者的不可替代性。
人機共生成為時代趨勢的背景下,新聞工作者應樹立危機意識,如在深度報道、非虛構寫作等領域開疆拓土,創新新聞敘事風格,培養自身的不可替代性。但亦需要警惕,應堅持新聞的客觀性與真實性,維護公眾利益,避免刻意以主觀性的話語去對抗數字技術的影響。
馬克斯·韋伯提出了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的概念,他指出,工具理性的濫觴必將帶來價值理性的衰弱。面對人工智慧技術的全方位滲透,新聞工作者應以主導者的角色,在堅持新聞專業主義的基礎上,將技術以我為主、為我所用,深化人機協同。
(1297字)
⑷ 演算法增強輿論極化的原因
智能演算法技術的應用。演算法增強輿論極化雀稿的原因是頃雀孝因為智能演算法技術的應用。互聯網對群體極化具有賦能的強化作用,隨著智能演算法技術的應用,傳統的信息傳播模式被徹底重構。其在迅速提高傳播效率的同時,歲猜也成為促進網路群體極化現象形成的根源之一。
⑸ 網路群體極化現象的例子
群體極化這一概念是由桑斯坦在《網路共和國》中提出的,指群體成員中原本已經存在的傾向性。
通過群體的作用而使得觀點或態度向著某種極端方向轉化,即保守的更保守,激進的更激進。互聯網環境中。輿論情緒洶涌,用戶圈層化明顯,信息繭房與迴音室效應也會引發弊滾群體極化現象租慶余。
一、信息繭房加劇群體極化
互聯網環境下,演算法助推信息生產與分發的個性化,個性化的信息推送使得個人愈加桎梏於信息繭房之中。受信息繭房的影響,不同的群體接收到的議程、信息和對輿論的態度差異將會越來越大,不同的群體之間無法達成共識,進而形成群體極化。
二、情緒表達加劇群體極化
在情緒在前、真相在後,成見在前、客觀在後的後真相時代,個人表達呈現出非理性的傾向,具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和主觀傾向。非理性的個人情緒不斷疊加,進而容易在互聯網中形成群體極化現象。
例如,在杭州女子失蹤案中,殘忍「殺妻」的事實與網路上一直以來的性別爭議話題相碰撞,加之媒體的獵奇渲染,使得群體極化現象更為突出。
三、社交媒體圈層化加劇群體極化
普遍的用戶畫像興趣推薦會因為相同的信息快速聚集對該信息擁有共同看法的人群,同時也推動用戶選擇和自己有相似觀點的人來交流,個人的觀點被強化、知識被固化。這種迴音壁效應加劇了群體極化,甚至會催化網路暴力和群體性事件。
群體極化是互聯網環境下難以避免的負面影響,這會導致用差仿戶間的認知差異增大,社會共識更加難以形成。因此,在互聯網環境下媒體需要加強輿論引導,鞏固社會合意,以理性的聲音代替情緒的宣洩。
⑹ 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演算法推薦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以下簡稱演算法推薦服務),適用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前款所稱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是指利用生成合成類、個性化推送類、排序精選類、檢索過濾類、調度決策類等演算法技術向用戶提供信息。第三條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國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
地方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地方電信、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演算法推薦服務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提供演算法推薦服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和倫理,遵守商業道德和職業道德,遵循公正公平、公開透明、科學合理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鼓勵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標准、行業准則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導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制定完善服務規范、依法提供服務並接受社會監督。第二章信息服務規范第六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堅持主流價值導向,優化演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演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第七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演算法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演算法機制機理審核、科技倫理審查、用戶注冊、信息發布審核、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反電信網路詐騙、安全評估監測、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制定並公開演算法推薦服務相關規則,配備與演算法推薦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支撐。第八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定期審核、評估、驗證演算法機制機理、模型、數據和應用結果等,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演算法模型。第九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於識別違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徵庫,完善入庫標准、規則和程序。發現未作顯著標識的演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應當作出顯著標識後,方可繼續傳輸。
發現違法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發現不良信息的,應當按照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置。第十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用戶模型和用戶標簽管理,完善記入用戶模型的興趣點規則和用戶標簽管理規則,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關鍵詞記入用戶興趣點或者作為用戶標簽並據以推送信息。第十一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演算法推薦服務版面頁面生態管理,建立完善人工干預和用戶自主選擇機制,在首頁首屏、熱搜、精選、榜單類、彈窗等重點環節積極呈現符合主流價值導向的信息。第十二條鼓勵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綜合運用內容去重、打散干預等策略,並優化檢索、排序、選擇、推送、展示等規則的透明度和可解釋性,避免對用戶產生不良影響,預防和減少爭議糾紛。第十三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規范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和傳播平台服務,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非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第十四條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演算法虛假注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用戶賬號或者虛假點贊、評論、轉發,不得利用演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或者檢索結果排序、控制熱搜或者精選等干預信息呈現,實施影響網路輿論或者規避監督管理行為。
⑺ 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各部門對此作出了哪些舉措
網路安全與社會公民生活息息相關,同時它與社會多個方面的利益相互影響。秉著“為人民服務”的理念。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多個部門發布了兩個重要文件,為營造安全的網路環境保駕護航。
通過這一系列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保障。各部門相互努力,對不得利用演算法對國家互聯網安全進行影響作出了規定。這為國家其他行業的發展和事業的繁榮提供了信息安全基礎。是非常的有利的。這些規定為國家互聯網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據,為國家互聯網科技發展保駕護航。相信國家的這一次出手扼殺了許多不法手段來獲取公民消息的途徑,也保障了國民的信息網路安全。
⑻ 微博輿論的群體極化現象、成因及建議
關鍵詞:微博; 輿情引導; 熱點事件; 群體極化;
一、個體集合輿論在微博平台上的展現
網路用戶往往會對與自身生活聯系較為緊密的事件發表言論,例如,警方執法、交通事故糾紛、明星行為等都是熱門評論區。事實上,輿論在微博上的表現也可以分為兩類,兩類表現都是緣起於微博平台的某一單個或聚合事件評論引發,最終通向現實生活。一方面,輿論產生積極的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敦促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迅速解決問題;同時也會存在消極的一面,群體發言所產生的消極輿論會誤導個體言論,從而蒙蔽真相,形成無法挽回的局面。
(一)網路輿激豎論概述
輿論是社會中相當數量的人對於某一個特定話題所表達的具有個人觀點、態度的集合體。網路輿論也稱為網路輿情,網路輿情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空間內,通過網路圍繞中介性社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變化,民眾對公共問題和社會管理者產生和持有的社會政治態度、信念和價值觀。1
(二)輿論在微博上的積極表現
正確的聚合輿論在促進社會和諧、保護個人安全和合法權益方面有很大的作用。許多微博案例也在佐證,這種正確的聚合輿論會使得原本發散的觀點變得統一,在對外輸出中能夠強有力地展現己方的意見和觀點,並增強社會影響力。
二、輿論的群體極化現象
(一)定義
關於群體極化概念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詹姆斯·斯托納在群體決策實驗中偶然發現並提出的“冒險轉移”:當一個群體在進行討論並作出決策時,如果大多數人傾向於保守,那麼結果是保守的會更保守;相反如果大多數人傾向於冒險,那麼經過討論之後的結果也就更加冒險。
(二)特徵
群體極化的煽動性與非理智特徵。當一個公眾事件發生後,群體內部的聚合言論往往受到內部個體用戶之間態度的碰撞明衫大、刺激或煽動而產生共鳴體,進而發酵形成煽動性的氛圍,產生輿論主場,導致群體的情緒相對比較極端。
三、輿論的群體極化現象形成的因素
一是個體缺乏思辨能力。首先,快節奏的生活方式、撲面而來的互聯網信息、“碎片化”的閱讀習慣使得人們只是停留在簡單地瀏覽信息,而非類似以往讀書那樣的“沉浸式”思考;其次,互聯網的言論自由性使得用戶在事件評論時幾乎不用考慮後果。
二是聚合輿論群體內部的高度認同化。微博作為一個社交平台是支持建立群組的,群組由與自己觀點相近或是相同的用戶構建,也就是說,這個封閉的環境處在一個高度同質化的氛圍中。
四、微博輿論的規范建議
(一)引導提升微博用戶的媒介素養
在微博這個開放的平台上,一旦有人為了自身利益放出誘導性的信息,很多用戶往往會在先入為主的前提下聽信一方觀點,產生盲從。所以提升微博用戶的媒介素養是規范輿論群體極化的一個重要途徑,需要微博平台引導用戶在事件真相明朗之前保持理性、冷靜,等待權威機構的相關通報,這也是避免事件出現翻轉的有效途徑之一。
(二)加強意見領袖的培養
意見領袖即微博大V或是影響力較大的官方微博用戶,在觀點不斷傳播和進化的每一個節點,他們的輿論表達也會不斷影響著事件的發展,所以政府和宣傳部門也應在微博平台上培養自己的意見領袖,在輿論出現偏頗時起到把控、穩定情緒的作用。
(三)權威機構及時發聲
輿論所引發的熱點事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信源和信宿的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也就是說,事件的相關信息未能及時傳達到相關群體那裡導致的。公眾只能從只言片語的信息中自我拼湊出一個所謂的事實。
以上就是微博群體極化現象的一個優秀的開題答辯範文,小夥伴們可以仔細研究其中的內容,為自己的畢業論文尋找一塌中些靈感,更多論文相關內容,請關注本平台,小編會做及時的整理與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