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市工傷鑒定賠償標準是多少
傷殘補助金:一級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為25個月,三級為23個月,四級為21個月,五級為18個月,六級為16個月,七級為13個月,八級為11個月,九級為9個月,十級為7個月。傷殘津貼:一級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為85%,三級為80%,四級為75%,五級為70%,六級為的60%。❷ 2023年深圳市勞動工傷賠償最新標准
工傷賠償標准為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等。❸ 深圳市十級工傷賠償標准2022
深圳市市工傷十級的主要補償是:一、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二、勞動關系解除之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個月本人工資,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4個月本人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均由用人單位支付。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廣州市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蘆悉頌,標准為:七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陪鄭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四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賠償標准,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深圳市工傷賠償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①享受條件因工受傷或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②待遇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准相當於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6至24個月。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傷殘津貼①享受條件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②待遇標准傷殘津貼的陸睜標准為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傷殘撫恤金的計發基數;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傷殘津貼的計發基數。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問題①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②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❹ 深圳市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准
深圳市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准具體如下:
1、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慶皮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則畝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主要包括: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元)*天。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孫差森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❺ 深圳市工傷期間薪資待遇應該要如何的計算
深圳市工傷期間薪資待遇一般是按照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進行計算,而且在此期間還可以得到用人單位所發放的所有福利,但停工留薪一般是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十二個月。❻ 深圳社保工傷賠償標准
深圳最新工傷賠償標准需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計算與確定標准。《工傷保險條例》(可以在網上搜索)《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保險待遇第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一)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合同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時負傷、致殘、死亡的;(二)從事用人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管理人員臨時指定或者同意的有關工作時負傷、致殘、死亡的;(三)在用人單位工作區域內工作時,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傷害的;(四)在用人單位工作區域內因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患職業病的;(五)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本單位或者社會和人民的利益而負傷、致殘、死亡的;(六)在執行用人單位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中因病而猝然死亡的;(七)在上下班、因公外出或者工作調動途中遭受非本人責任的意外事故或者患疾病死亡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一)本人故意或者因私負傷、致殘、死亡的;(二)本人的行為屬違法犯罪的。第十七條員工因工負傷後的醫療費用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支付。國家規定的自費葯品因醫療需要使用的,應當經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員工因工負傷致殘後舊傷復發的,經市醫務勞動鑒定機構鑒定確認後,其醫療費用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支付。本條例所稱醫療費用包括治療費、葯品費和住院費。第十八條員工工傷醫療終結後弊薯,經市醫務勞動鑒定機構認定需要安裝假肢、義牙、義眼和配置輪椅、拐杖及其他康復器具的,其購買、安裝康復器具的費用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支付。支付標准以國產同類康復器具的購買價格和國內安裝費用為准。第十九條因工傷殘員工被鑒定為1至3級殘廢的,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按下列標准發給一次性補償金和按月支付補助金、護理(扶助)補助費:(一)一次性補償金:一至三級殘廢依次按十五個月、十四個月、十三個月的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支付;(二)殘廢補助金:一至三級殘廢每月按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百支付;(三)護理(扶助)補助費:一至三級殘廢每月依次按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三十五支付。因工傷殘員工被鑒定為四至十級殘廢的,由市社會保險機構根據評殘結論,按傷殘程度(等級)百分比等參數,給予一次性補償金。一次性補償金用下列公式計算:一次性補償金=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五×傷殘程度(等級)百分比×一百第二十條員工因工死亡的,由市社會保險機構依本條例規定,支付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和供養親屬的生活補助費。喪葬費:按五個月的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支付給處理喪葬事宜的單位或者個人。一次性撫恤金:按三十六個月的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支付給死亡員工親租凱者屬。第一領取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領取順序為兄弟姐妹和其他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由第一順序親屬領取。第一順序不領取或者沒有第一順序領取人的,由第二順序親屬領取。供養親屬的生活補助費按下列標准支付:(一)一人的,每月支付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二)二人的,每月共支付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三)三人及三人以上的,每月共支付市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一百。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生活補助費按本條第四款第(一)、(二)、(三)項標準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支付。供養親屬的范圍、條件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二十一條因工傷殘、死亡員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自事故發生月或者職業病確診月起計發。因工死亡員工供養親屬的生活補助費自員工死亡後次月起計發。第二十二條員工在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期間,因犯罪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間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刑滿釋放後,原有的工傷保險待遇可按規定繼續享受,但已停發的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不予補發。第二十三條已獲得商業保險支付或者賠償的因工傷殘員工或者因工死亡員工的親屬,仍可以依本條例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深圳市工傷賠償標准如下:一、醫療保險待遇(一)醫療費《工傷保險條例》(下同)第30條第3款1、孫伍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二)伙食補助費第30條第4款1、標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住院期間。3、備註: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三)食宿、交通費第30條第4款1、標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四)康復治療費第30條第6款1、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符合規定的。(五)輔助器具費第32條1、標准: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3條1、標准: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含勞動者的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全部貨幣性收入,一般按其工傷前平均工資計算。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3、備註: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七)生活護理費第33條第3款,第34條1、標准: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八)工傷復發的費用第38條1、標准: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二、工傷傷殘賠償標准: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深圳2009年的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6723元,月平均工資為3894元,2010年的統計暫末出來。一至四級:第一種方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由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和按月支付。一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四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第二種方案:終結工傷保險關系(勞動關系),工傷保險基金按以下標准一次性計發。一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42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10年護理費(需要護理的,本人工資)×60%×10年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39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10年護理費(需要護理的,本人工資)×50%×10年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36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10年護理費(需要護理的,本人工資)×40%×10年四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33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10年護理費(需要護理的,本人工資)×30%×10年五至六級:第一種方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保留勞動關系又無法安排就業的,傷殘津貼由單位支付五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第二種方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終止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五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0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50個月(合計78個月)六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40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合計64個月)七至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終止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單位支付。七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3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6個月(合計44個月)八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1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15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4個月(合計30個月)九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9個月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2個月(合計19個月)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7個月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本人工資)×4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本人工資)×1個月(合計12個月)生活護理費本市上年社平工資生活護理一級60%生活護理二級50%生活護理三級40%生活護理四級30%(以上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10級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1-10級由社保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只有5-10級才有,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1-4級由社保支付,5-6級由用人單位支付。生活護理費由社保基金支付。三、工傷死亡賠償:1、喪葬補助金: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配偶為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他親屬為30%,孤兒、孤老在上述標准基礎上增加10%,但總和不得高於職工本人工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❼ 深圳工傷9級傷殘賠償標准2023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您可以得到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一次性 傷殘就業補助金 ,數額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個月*4037元/月*60%=24222元。(詳見2004年實施的舊的《 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和第61條第3款,由於單位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該項賠償由社保支付。因為您是在2010年受的工傷並在2010年認定了工傷,所以只能按照舊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10個月本人工資計算、並按照受傷前一年即2009年北京市職工扒攜悔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個月*4201元/月=37809元;(詳見2004年實施的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及北京市最新工傷政策規定,由於單位繳納了各項社會保險,該項賠償由社保支付)。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6個月*4201元/月=25206元(詳見2004年實施的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春正例》辦法第36條及北京市最新工傷政策規定,該項賠償由單位支付)。 上述三項合計為:87237元(如果單位未 繳納工傷保險 等社會保險的話,上述三項均由單位賠付)。 所以,如果您現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合計87237元。 以上計算所依據的具體法律法規、參考數據和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國務院2004年實施的舊的《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一條第三款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隱手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2004年實施的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三十六條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用人單位向工傷職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收回《工傷證》並交至經辦機構,辦理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關系終止手續: (一)工傷職工本人書面提出自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關系 的; (二)用人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七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再 續簽勞動合同 而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標准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5至30個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五級30個月,六級25個月,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 工資: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統計結果,2009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37元。 2010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統計結果,2010年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01元。 因受傷者的本人工資、各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地方法規規定各不同,故各地賠償標准也不一致。關於各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大家可以上網搜索查找或者到當地統計局咨詢。6、除以上賠償項目外, 工傷賠償項目 還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即通常所說的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7、本賠償標准只適用於北京市各區縣。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❽ 深圳工傷賠償基數
工傷賠償的基數,因為項目不同,統籌地區不同是不一樣的:一、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本人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六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一些省市規定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合同前本人工資為基數。二、社會平均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或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布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為准。社會平均工資用於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喪葬補助費、和生活自理障礙的蘆悉頌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三、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國家統計局、人社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計算,用於計算工傷死亡職工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賠償標准,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陪鄭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深圳市工傷賠償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①享受條件因工受傷或確診為職業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一級至十級的工傷職工,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人員舊傷復發的以及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不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②待遇標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准相當於本人受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繳費工資的6至24個月。一級24個月,二級22個月,三級20個月,四級18個月,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10個月,九級8個月,十級6個月。傷殘津貼①享受條件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②待遇標准傷殘津貼的標准為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的90%至75%。一級90%,二級85%,三級80%,四級75%。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陸睜平均工資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傷殘撫恤金的計發基數;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傷殘津貼的計發基數。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問題①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②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