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公式是怎樣的
退休工資計算。需要知道的信息參數。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流入,計發月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在崗月平均工資等信息才能計算出來。
一. 計算方法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二. 養老金的具體分類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三.養老金的調整方案
退休時,我們領取的養老金並不是永遠不變的。國家會根據職工工資變化和物價增長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年對退休養老金進行調整。今年,各地養老金調整到位時間是7月底以前,退休老人調整的養老金正在路上。以黑龍江省為例,2019年定額調整40元,按繳費年限調整每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兩元,同時按照本人基本養老金的0.76%增加。對於老工人有額外的傾斜照顧。對於70歲以上的老年人,還會額外增加30元和40元。對於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額外增加5元、10元、15元。一般來說接近3000元的養老金37年工齡,每年也能增加一百四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