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計算2019個人所得稅
累計代扣代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所得額-累計免稅所得額-累計扣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額-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額-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額。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應用不能申報納稅,只能上傳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信息,上傳以下信息後,選擇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納稅方式,並將相關扣繳信息推送到企業自然人扣繳室端。
企業可以按月代扣代繳工資,一般情況下,工資類別由付款人代扣代繳;個人有多種收入的,可以在第二年補繳稅款並結清稅款,簡單的工資由公司直接代扣代繳,不需要其他操作。
(1)2019年年個稅演算法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稅務終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條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選擇扣繳義務人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納稅人通過遠程辦稅終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根據收到的扣除信息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填寫電子或紙質《扣繳信息表》直接向扣繳義務人提交的,扣繳義務人應在扣繳端軟體中導入或輸入相關信息,並在下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主管稅務機關。扣款信息表一式兩份,經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簽字(蓋章)後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