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汽車VIN編碼的詳細規則
VIN碼的組成
VIN碼由三部分組成(如下圖所示),車輛識別代碼不能出現空位,其中,第一部分:世界製造廠識別代號(WMI);第二部分車輛說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車輛指示部分(VIS),車輛識別代號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為防止書寫混淆,三個英文字母「I Q O」不得使用,因此共剩有33個符號供車輛識別代號使用。
世界製造廠識別代號(WMI)
VIN碼的前三位為世界製造廠識別代號(World Manufacturer Identifier),它由國際機構或國家統一編制。
1、WMI碼必須經過所在國申請,批准和備案後方能使用,WMI代號是由國家機構指定的、用以標明某個特定的製造廠的一個字母或數字字碼,WMI碼代號應通過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字碼的組合保證製造廠識別標志的唯一性。
2、WMI碼組合能保證製造廠(地區、國別、製造廠)識別標志的唯一性,其中第一位表示汽車生產的國別或地區(如下圖所示),第二、三位表示製造廠或公司。
3、國內常見轎車廠WMI碼,見下圖:
車輛說明部分VDS碼
車輛說明部分VDS碼(Vehicle Descripior Section),位於VIN碼的第二部分(第4-9位)VDS碼由六位字碼組成,此部分應能識別車輛的一般特性,其代號順序由製造廠決定,車輛特徵如轎車應表示出其種類、系列、車身類型、發動機類型及約束系統類型:貨車應表示出其型號或種類、系列、底盤、駕駛室類型、發動機類型、制動系統及車輛額定總質量:客車應表示出其型號或種類、系列、車身類型、發動機類型及制動系統。
VDS 最後一位為校驗位, 通過一定的演算法防 止輸入錯誤。如果製造廠所用字碼不足6位,應在剩餘位置填入製造廠選定的字母或數字,以表現車輛的一般特徵,其代碼及順序由製造廠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