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計算三薪
首先是應該在底薪的基礎是計算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㈡ 三薪的計算方式是什麼
第一,勞動法本來就沒有新舊之分,現行的勞動法就是94年通過,95年開始實行的勞動法。
第二,勞動法中沒有三薪如何計算的描述。
第三,三薪是什麼意思?哪三薪?
第四,你說的是不是法定假日三倍薪水?上海市是這樣規定的:
1、先確定基數: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3、加班加點的日工資計算:按本辦法第九條原則確定的計算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第五、按上述辦法,很容易就可以計算出你所說的三薪了。
㈢ 三薪的計算方式
三薪的計算方式
周末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節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㈣ 求三薪工資工時演算法
應該是4092.3,因為先用3800除以天數26等於每天146.15…然後乘以2等於292.3…加上3800等於4092.3…因為清明那天在26天裡面所以那天工資比平常多兩倍所以等於多了兩天工資!也可以(3800除以26等於146.15乘以25等於3653.85加(146.15乘以3)等於4092.3!第二中演算法是從26天裡面排出清明節那天然後另外算清明節當天工資再加進去!還可以吧天數折成小時去算
㈤ 國家法定節假日三薪工資怎樣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一、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是指根據各國、各民族的風俗習慣或紀念要求,由國家法律統一規定的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法定節假日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經濟社會的多個方面,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法定節假日的休假安排,為居民出行、購物和休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為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節假日三薪
元旦1月1號三倍工資、春節初一初二初三(16、17、18號)三天三倍工資、清明節當天4月5號三倍工資、勞動節當天5月1號三倍工資、端午節當天6月18號三倍工資、中秋節當天24號三倍工資、國慶節1、2、3號三天三倍工資
三、相關法律法規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㈥ 國家規定三薪工資計算方式
法律分析:除正常的月工資外,如果在國家法定假日(11天/年)工作,員工的加班費=日工資×3×法定假日中工作的天數; 平均每月工作天數:(365-52×2)/12=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21.75 員工的加班費=月工資÷21.75×3×法定假日中工作的天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㈦ 三薪工資計算方式
法律分析: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㈧ 節假日三薪工資演算法
標准合法的做法是1500/21.75*3*3=三天加班工資。因為今年春節跨月,所以你有一天的加班即三天工資是發在上月工資。
㈨ 三薪怎麼算是按照基本工資還是到手全部工資來算
問:什麼時候 3+7=8?
答:當中秋節遇上國慶的時候。
但有些職工在假期間需要加班
(因為熱愛工作)
江小慧上周不忘提醒大家中秋國慶是有加班費滴
2倍、3倍工資大家已經不陌生了
但還有不少職工私信小慧
這里的工資是基本工資嗎?
計件工資怎麼計算節假日加班費?
網約車司機假期間加班費用該由誰來支付?
... ...
針對職工朋友關心的假期加班費的問題
江小慧特地邀請了咱們工會律師徐林英解答
江小職
Q1:國慶中秋期間加班,每天的工作時間應該是多少?如果這幾天超過這個時間仍然加班的,加班費是不是應該為平時工資的3×1.5倍?
徐律師
A1:1、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每日工作時間不超8小時、 每周不超44小時,但因生產經營需要可以適當延長。
2、中秋國慶期間加班,關於加班費問題,需根據具體加班的日期計算。
根據人社部的最新通知, 中秋以及國慶的法定假期共為4天,即10月1日至4日。剩下的4天即10月5日至10月8日,是調休的假期。
◆安排勞動者在 10月1日至4日期間加班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300%的報酬。
◆安排勞動者在 10月5日至8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時,才需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 200%的報酬。
3、在法律上沒有按照平時工資3×1.5倍計算的依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就算超出正常工作時間,也不能累加,只需要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3 倍計算。
江小職
Q2:中秋國慶期間加班,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或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這里的工資是怎麼確定?是按照底薪計算嗎?我們的合同工資都是寫著1550元/月,9月份實際發放的工資是3500元。是以1550元,還是以3500元為基數來計算加班費?
徐律師
A2:關於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標准問題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第(一)項、《勞動合同法》第31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支付 不低於工資300%的加班費。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以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
3、《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20條,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第62條第(二)項對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作出了明確規定。
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日工資的折算為:月工資收入÷21.75天; 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月工資收入÷21.75天÷8小時。
結合本案分析:
◆首先,要看雙方所簽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明確約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標准。
◆若沒有約定,就需要看勞動者及單位提交的證據是否能夠認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比如可以通過3500元扣減加班工資、津貼或福利待遇後來認定。再折算為日或小時工資計算加班費。
◆若無法通過雙方的證據認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則是直接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基本工資1550元作為基數,再折算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計算加班費。
◆具體而言,10月1日至4日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10月5日至8日,按20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