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騎木驢是怎樣的刑罰
騎。木。驢。據傳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但這種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據小說《二十四史演義》,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簡單樣式
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毬」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繁雜樣式
所謂「繁式」,估計可能是「科學技術」發達、木製機械製作技術精良以後對傳統「手抬」木驢的技術改進:繁式木驢,肚子里是空的,四條「驢腿」,各安木輪,女犯遊街的時候,不是被抬著走,而是有人在後面推著走。關鍵的一筆,是木輪連著一條「制動桿」,制動桿連著木驢肚子里的一個「偏心輪」,偏心輪又連著象徵「驢毬」的木棍兒,所以木驢往前推,「驢毬」就能上下伸縮。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由於木棍兒搗爛了內臟,早已經半死不活,氣息奄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