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代女子宮刑到底有多殘忍
針對女人的宮刑叫「幽閉」,這是少為人知的「技術」!王夫之《識少錄》中說:「傳謂『男子去勢,婦人幽閉』,皆不知幽閉之義。」魯迅在《病後雜談》中說,對於這種刑罰,「向來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總之是決非將她關起來,或者將它縫起來。 近時好像被我查出一點大概來了,那辦法的凶惡,妥當,而又合乎解剖學,真使我不得不吃驚。」魯迅沒有細說「幽閉」是怎麼回事,偶想不是他賣關子,而是不忍或實在是恥於祖宗的「偉大發明」。 清朝禇人獲《堅瓠集》,在卷四里有「婦人幽閉」一條,作者引用明代王兆雲《碣石剩談》中的一段話,把「幽閉」解釋為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是幽閉之說也。今婦有患陰頹病者,亦有物閉之,甚則露於外,謂之頹葫蘆,終身與夫異榻。」」王兆雲自稱這解釋得自「刑部員外許公」,大概是可信的。由此可見,「幽閉」就是人為地造成的子宮脫垂,是破壞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此外,還有私刑中的「幽閉」,據褚人獲《堅瓠集》記載,有不少官紳家中的妒婦虐刑婢媼,「搗蒜納妾陰中,而以繩縫之」,或「以錐鑽其陰而鎖之,棄鑰匙於井」等等。可見,這一類的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紳之家也用,肆虐面很廣。 值得注意的是,「幽閉」最早的記載見於《尚書·名刑》。從周秦到明清受此刑而死的婦女決不會少(她們可沒人象司馬遷一樣留下芳名來)。古人亦認為這是僅次於死的酷刑(見《漢書·孔安國傳》)。所以王夫之說:「國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大概正因為這樣,此刑漸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