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軟體版權和著作權
軟體版權;屬於知識產權的著作權范疇,具有知識產權的特徵,即時間性,專有性和地域性。軟體版權在法律上稱為「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屬於著作權的一種。國家頒布有《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保護權益人的軟體著作權。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在保障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須兼顧文明之累積與知識之傳播,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其是有期限的權利,在一定期限經過後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貳』 在某模擬平台寫的演算法能申請軟體著作權嗎怎麼申請軟體著作權
以著作權的形式保護單純的演算法有一定的障礙和困難,申請著作權保護的是有形的代碼,演算法在實踐中只能結合具體的需求以商業秘密的形式進行保護。
有關演算法的保護詳情可以登錄網站進行初步了解www.softwarelawyer.com.cn。
『叄』 軟體著作權對代碼行數有最低要求嗎如果代碼只有100行,可以申請嗎
1.鑒於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形式,故要求申請登記的軟體應當由計算機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標程序)和與其有關的文檔組成。
2.登記的軟體是由開發者獨立開發並已固定在某種有形載體上的軟體。
即:軟體應當是已經固定了表達形式並在存儲介質上(如:列印紙、軟盤、硬碟、EPROM或者ROM等)的軟體。
3.要求申請登記的軟體應當是發表過的。
所謂發表是指:軟體權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製件的辦法向公眾發行軟體,或者為了進一步發行復製品的目的而公開展示軟體。僅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該軟體不屬於發表,通過鑒定的軟體和在科技成果研討會等單純以學術性講座為目的形式介紹軟體不屬於發表。
4.要求申請登記的軟體應當是一個獨立開發完成的軟體
即:一項軟體著作權的登記申請應當限於一個獨立發表的、能夠獨立運行的軟體。如:基於某個軟、硬平台之上能夠獨立使用、能夠實現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