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計劃成本法實際應用
計劃成本法的運用旨在優化企業管理和財務考核。采購部門與財務等部門協作,每年年初制定材料計劃成本目錄,考慮買價、運輸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力求成本預估接近實際。遇到成本差異較大的品種,需進行分析並適時修訂,以確保計劃成本的執行順利。
對於材料成本差異率的確定,企業根據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則進行分類,如大宗原材料和高價值材料分別設定差異率。低值易耗品則採用綜合差異率。這樣既簡化了財務核算,又能保證成本計算的准確性。
在月末發票未到時的財務處理中,按照現行規定,企業會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貸記應付賬款。重要性原則要求企業僅在大規模暫估時詳細處理,而常規的月度報表則簡化處理,不對外公開。然而,在半年末和年末的對外報告中,會計處理會更為詳盡,包括暫估的進項稅額,以體現謹慎性和准確性。
總的來說,計劃成本法在實際操作中需要靈活運用,既要考慮企業內部的管理效率,又要確保財務信息的准確性和透明度,以支持領導決策。
存貨的收入、發出和結余均按預選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同時另設成本差異科目,登記、分攤、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期末將發出和結存存貨的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