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白酒消費稅的計算例題
1、不含稅銷售額=153600/1.17=131282.05
2、酒的消費稅屬於復合計稅方法:除了定率20%以外,還需要繳納從量,每斤0.5元,因此:
消費稅=131282.05*0.2+2.3*2000*0.5=26256.41+2300=28556.41
該步驟計算的是定額稅,白酒100噸,換算成斤需要乘以2000,白酒的定額稅率是0.5元/斤,100×2000×0.5=100000元,再除以10000,把單位換算成萬元,最後的結果是10萬元。
(1)消費稅白酒的稅額演算法擴展閱讀:
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徵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並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
⑵ 白酒消費稅稅率是多少,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
白酒消費稅稅率是20%比例稅,加每斤0.50元定額稅,計算時:銷售收入X20%+銷售數量斤數X0.50元。
⑶ 白酒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徵收的稅率,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⑷ 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徵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並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
法律依據:《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第二條 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第八條 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准如下: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於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⑸ 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徵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並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經營,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的規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准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後,予以登記,發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營方式、經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⑹ 白酒的消費稅怎麼算
法律分析:銷售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是指在銷售過程所徵收的稅額。一、糧食、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麼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實際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於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⑺ 銷售白酒如何計算消費稅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②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③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
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被徵收消費稅的商品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現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乾子目。
⑻ 酒類消費稅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0.5元。(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3)應納稅額=從量計算的應納稅額+從價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
法律依據:《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實施方案》
改革的基本原則是:第一,規范收費管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不合理的收費標准,從根本上減輕企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負擔。第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合理調節分配關系,建立科學的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投入的資金渠道。第三,多用路者多負擔,少用路者少負擔,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第四,合理開征新稅,進一步完善現行財稅體制,增強國家財政宏觀調控能力。
⑼ 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銷售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是指在銷售過程所徵收的稅額。一、糧食、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白酒消費稅是屬於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麼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實際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於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二、核定計稅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⑽ 白酒消費稅怎麼計算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
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如下:
①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
②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託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③生產銷售、進口、委託加工、自產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按《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執行。
(2)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的比例稅率
①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②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製酒;
③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
(10)消費稅白酒的稅額演算法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