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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致新知識分子
作者:[美] 安·蘭德
譯者:馮濤
豆瓣評分:8.4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5-4
頁數:267
內容簡介:
本書是安・蘭德對現今盛行的哲學教條以及因之而生的「負罪、痛苦、絕望、厭倦以及無處不在的逃避氛圍」的挑戰。
作為知識界最具爭議的人物,安蘭德是一種理性的私利主義倫理學的倡導者,與利他主義和自我犧牲的倫理學形成最為尖銳的對抗。這種道德觀念的基礎――「一種現時生活的哲學」――正由《致新知識分子》以洪亮的嗓音宣布出來……
作者簡介:
安・蘭德(Ayn Rand,1905一1982)全世界有史以來最暢銷的作家之一,是20世紀美國最為知名、小說和論著賣出冊數最多的作家、思想家和公共知識分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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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理想
作者:[美] 安·蘭德
譯者:鄭齊
豆瓣評分:8.1
出版社:重慶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7-2
頁數:352
內容簡介:
在《理想》中,據信犯下謀殺罪的女影星凱伊·貢達先後投奔六名影迷,他們都曾熱情洋溢地致信貢達,宣稱她是自己的人生理想。然而,幻想逃離現實的丈夫屈從於妻子,將貢達逐之門外;因貧窮而即將失去房子的農夫為了賞金,將貢達出賣給警察;一朝得志的畫家拒絕相信理想真的會走進自己的生活;受到同行排擠的教士為了挽回教眾,逼迫貢達去上帝面前懺悔罪行;落魄的富豪貪圖美色;只有無路可走的男孩願意為貢達獻出生命……
作者簡介:
安·蘭德(1905—1982),俄裔美國作家、哲學家。青年時代從蘇聯流亡美國,以其小說和哲學聞名於世。小說《源泉》(The Fountainhead)1943年出版後立即成為暢銷書,並為她贏得了巨大的聲譽,至今仍以每年超過10萬冊的數量再版。1957年《阿特拉斯聳聳肩》 (Atlas Shrugged)出版,成為美國歷史上僅次於《聖經》的超級暢銷書,被譽為對美國影響最大的10本書之一,全球累計銷售近億冊。
安·蘭德推崇理性,認為人的最高美德便是理性;她不顧傳統輿論的偏見,力倡個人主義,認為不能使個人利益得到最大伸張的社會,就不是理想社會。她的客觀主義哲學自20世紀50年代起風靡美國,影響了幾代美國人,她本人也成為美國青年崇拜的偶像。
安·蘭德一生著述百餘種,根據她的生平拍攝的紀錄片和故事片曾獲奧斯卡獎。1982年安·蘭德去世,此後美國創立了許多蘭德書友會和專門研究安·蘭德思想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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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阿特拉斯聳聳肩(上下)
作者:安·蘭德
譯者:楊格
豆瓣評分:8.6
出版社:重慶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7-10
頁數:1069
內容簡介:
1957年,《阿特拉斯聳聳肩》首次由蘭登書屋出版。據說,這部小說當時已被12家出版社退稿,出版以後,惡評如潮但暢銷無比,對美國大眾的影響僅次於《聖經》,作者也因該書幾乎激怒了整個成人世界:父親、母親、左派知識分子、自由主義者和保守主義者。他們貶低她:「只有十幾歲的青少年醉心於她的學說。」咒罵她:「她患上癌症完全是她在哲學上和精神上犯錯的結果。」在政治上,蘭德是一個失敗者,自由主義者不喜歡她擺出的自我為中心的姿態;保守派不喜歡她的無神論;雙方同時都反對她的個人主義。
在《阿特拉斯聳聳肩》中,蘭德試圖解決這個矛盾,在她看來,財富是人類思想力的結晶,妨礙競爭、扼殺創意、執意維護既得壟斷利益的資本家是可恥的;而通過自己的創造性勞動賺取的金錢則值得尊重。
作者簡介:
安•蘭德(1905—1982),俄裔美國作家、哲學家。青年時代從蘇聯流亡美國,以其小說和哲學聞名於世。小說《源泉》(The Fountainhead)1943年出版後立即成為暢銷書,並為她贏得了巨大的聲譽,該書至今仍以每年超過10萬冊的數量再版。1957年《聳肩的阿特拉斯》(Atlas Shrugged)出版,成為美國歷史上僅次於《聖經》的超級暢銷書,被譽為對美國影響最大的10本書之一,累計銷售超過8000萬冊。
安•蘭德推崇理性,認為人的最高美德便是理性;她不顧傳統輿論的偏見,力倡個人主義,認為不能使個人利益得到最大伸張的社會,就不是理想社會。她的客觀主義哲學自20世紀50年代起風靡美國校園,影響了幾代美國人,她本人也成為美國青年崇拜的偶像。安•蘭德一生著述百餘種,根據她的生平拍攝的記錄片和故事片曾獲奧斯卡獎。1982年安•蘭德去世後,美國創立了許多蘭德書友會和專門研究安•蘭德思想的機構。
❻ 安蘭德:什麼是西方價值觀
轉載】 安蘭德:什麼是西方價值觀
關於美國主義的問答
1.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是兩大原則之間的對立: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個人主義認為,每個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任何他人或集體都不得剝奪其權利,所以,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是為了自己而生存,而不是為了集體的利益而生存。
集體主義認為,個人沒有任何權利,他的工作、身體和個性都屬於集體,集體為了它自己的利益可以用任何方式任意對個人進行處置,所以,個人的存在需得到集體的允許,並且是為了集體而存在。
這兩種原則是兩個對立的社會制度生成的根源。當今世界的根本問題就是兩大社會制度之間的對立。
2.什麼是社會制度?
社會制度是人們為了能共同生活而遵守的法令。制定這樣的法令,必須以一個基本原則作為起點,那就是要首先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社會的權力是有限的還是無限的?
個人主義的回答是:社會的權力是有限的,因為它受到不可剝奪的個人權利的限制,社會只能制定不會侵犯這些權利的法律。
集體主義的回答是:社會的權利是無限的,社會可以任意制定法律,並任意地強加給任何人。
例如:在崇尚個人主義的制度下,任何人都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去通過一項法律以結束某個人的生命,哪怕是有百萬人之眾。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了,那麼他們就侵犯了保護生存權利的法律,必將受到懲罰。
在奉行集體主義的制度下,只要有利可圖,任何人多勢眾的群體(或任何自稱可以代表多數人的人)完全可以通過一項法律來結束某個人(或任何少數人群體)的生命。個人的生存權利在那裡是得不到承認的。
根據個人主義原則,殺人是非法的,而保護自己是完全合法的,法律站在權利一邊。根據集體主義原則,人多勢眾的一方殺人是合法的,而自衛卻是非法的,法律站在多數人的一邊。
在第一種情況里,法律代表的是道德原則。
在第二種情況里,法律代表的是無視道德原則的觀點,人們可以為所欲為,只要他們能在數量上占上風。
在崇尚個人主義的制度下,在法律面前任何時候人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擁有相同的權利,不論他是勢單力薄,還是身後有百萬人撐腰。
在奉行集體主義的制度下,人們需要拉幫結派,誰的幫派最壯大,誰就擁有所有的權利,而失敗者(個人或少數派)卻沒有任何權利。根據他所在幫派勢力的強弱,一個人可以成為具有絕對權威的主人,也可以成為孤苦無助的奴隸。
美利堅合眾國可以作為第一種制度的典型例子(請參見《獨立宣言》)。
蘇聯和納粹德國是第二種制度的見證。
在蘇聯,數百萬農民或「富農」被依法消滅,理由是統治集團認為這樣做有益於大多數人,因為他們認為大多數人都是反對富農的。在納粹德國,數百萬猶太人被依法消滅,理由是統治集團認為這樣做有益於大多數人,因為他們認為大多數人都是反對猶太人的。
蘇聯和納粹的法律是集體主義原則不可避免的必然結果。在現實中,無視道德標准和個人權利的原則最後只能導致暴力。
在你確定哪一種社會制度更為優越之前,一定要記住以上的分析。你需要回答前面提出的問題,社會的權力要麼是有限的,要麼是無限的,不可能兩個同時成立。
3.美國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美國的基本原則是個人主義。
美國是建立在「人人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一原則之上的:
——這些權利屬於每個作為個體的人,而不屬於作為群體或集體的眾人;
——這些權利是無條件的,是每個人私有的,屬於個人,而不具有公眾性和社會性,不屬於團體;
——這些權利是與生俱來的,而不是社會賦予的;
——個人擁有的這些權利不是來自集體,也不是以集體的利益為目的,它們同集體相對立,是集體無法逾越的障礙;
——這些權利可以保護個人,使他不受到任何他人的侵害;
——只有建立在這些權利的基礎上,人們才可能擁有一個自由、正義、尊嚴、體面的社會。
美利堅合眾國的憲法不是限制個人權利的法律,而是限制社會權力的法律。
4.什麼是權利?
權利是對獨立行為的認可。擁有權利意味著行動不需任何人的許可。
如果你的存在僅僅是因為社會允許你存在,那麼你就不具有擁有自己生命的權利,因為外來的許可隨時可能取消。
如果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你必須獲得社會的許可,無論你能否獲得這樣的許可,那麼你都不是自由的。只有奴隸在行動之前需要獲得主人的恩准。恩准不是權利。
千萬不要以為工人也是奴隸,以為他是因為老闆的恩惠才獲得工作的。他不是靠別人的恩惠才擁有工作,而是靠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工人可以辭職,而奴隸不可以。
5.什麼是不可剝奪的人權?
不可剝奪的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生命權是指任何人不會因為他人或集體的利益而被剝奪生命。
自由權是指個人享有個人行動、個人選擇、個人創制並擁有個人財產的權利。失去了擁有個人財產的權利,獨立行動就無法得到保障。
追求幸福的權利是指在尊重他人相同權利的前提下,人有權為了自己而生活,可以選擇能給自己帶來幸福的生活方式並予以實現。也就是說,任何人都不必為了他人或集體的幸福而犧牲自己的幸福,集體不能決定個人的生存目的,也不能左右他追求幸福的方式。
6.我們怎樣承認他人的權利?
既然人人都享有不可剝奪的權利,那麼每個人在任何時候都享有相同的權利,不能也不應該為了自己的權利而去破壞他人的權利。
例如,一個人有活著的權利,但他無權剝奪另一個人活著的權利;他有追求自由的權利,但他沒有奴役他人的權利;他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但他沒有把幸福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權利(或對他人進行謀殺、搶劫或奴役)。他在享受某種權利的同時應該意識到,這正是他人也應享受的權利,從而了解他應該做什麼或不應該做什麼。
千萬不要以為自由主義者會說這樣的話:「我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不必管別人會怎樣。」自由主義者清楚地知道,每個人都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不光是他自己的,還有別人的。
自由主義者是這樣的人:「我不想控制任何人的生活,也不想讓任何人控制我的生活。我不想統治,也不想被統治。我不想作主人,也不想作奴隸。我不願為任何人犧牲自己,也不願任何人為我犧牲。」
集體主義者會說:「伙計們,我們一定要在一起,管他好死賴活。」
7.我們如何判斷權利受到侵犯?
權利無法受到侵犯,除非是運用武力。一個人無法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無法奴役他,也無法阻止他追求幸福,除非是動用武力。如果一個人不是出於自由自願的選擇而被迫採取行動,那他的權利就受到了侵犯。
所以,我們可以在一個人和另一個人的權利之間劃上一條清楚的分界線。這是一條客觀的分界線,不因觀點差異而改變,也不受多數人的意見或社會的硬性規定左右。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率先向另一個人動用武力。
在一個自由的社會里,在一個強調個人主義的社會里,人們遵守著一條簡單明確的行為規則:你不能希冀或要求他人採取某種行動,除非這是他人自由自願的選擇。
不要被集體主義的老把戲所迷惑,他們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自由,因為你不能隨意殺人,社會不允許你殺人的時候已經約束了你的自由,社會擁有以任何它認為合適的方式約束你自由的權利,所以,丟掉自由的幻想吧——自由取決於社會的決定。
阻止你殺人的不是社會,也不是某種社會權利,而是其他人不可剝奪的生命權。這不是雙方權利之間的「妥協」,而是確保雙方權利不受侵犯的分界線。這條分界線不是來自社會法令,而是來自你自己不可剝奪的權利。社會無法武斷地定義這條分界線,你自身擁有的權利里已經隱含了這條分界線。
在你的權利范圍內,你的自由是絕對的。
8.什麼是政府正確的職能?
政府正確的職能是保護公民的個人權利,保護他們不受到暴力的傷害。
在一個合理的社會制度里,人們彼此之間不會動用武力,他們只在自衛時才會訴諸武力,也就是說,他們只用武力來維護受到侵犯的權利。公民賦予政府在反擊時使用武力的權力——而且只能在反擊時使用。
一個合理公正的政府不會率先動用武力,它只在回應那些首先動武的人時才使用武力。例如:政府逮捕一名罪犯時,侵犯權利的不是政府,而是罪犯,他的所作所為剝奪了自身的權利,人們除了通過武力對付他之外別無他法。
我們要記住一點,那就是,在一個自由的社會里任何被定義為犯罪的行為都是涉及動用武力的行為——只有這樣的行為才需要通過武力來回擊。
千萬不要相信這樣的鬼話,說什麼「殺人犯對社會構成犯罪」。殺人犯殺害的不是社會,而是一個個體;他侵犯的不是社會權利,而是屬於個人的權利。他不是因為傷害了一個集體而受到懲罰——他沒有傷害整個集體,他傷害的是一個人。如果一個罪犯搶劫了十個人,那麼他搶劫的仍然不是「社會」,而是十個個體。根本不存在「對社會構成犯罪」這種情況,所有的犯罪都是針對具體的人,針對社會中的每一個個體的。保護每一個個體不受到罪犯的傷害,正是一個合理的社會制度和公正的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
可是,如果政府成為武力的始作俑者,就一定會禍患無窮。
例如: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以處死或監禁作為懲罰,強行命令一個個體工作,並且讓他永遠束縛於某種工作——這里,率先動用武力的就是政府了。這個個體沒有對任何人使用暴力,但是政府卻對他施以暴力。這樣的做法根本沒有任何道理,其結果只能導致血腥和恐怖,這一點你已經在任何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國家中找到了例證。
如果人類沒有政府和任何形式的社會制度,人們可能會通過純粹的暴力形式來解決彼此間的分歧並生存下來。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擁有和另一個人抗爭的平等權利,但他無法和十個人抗爭。一個人需要保護的是不受群體的傷害,而不是某個個體。即使是在這種無政府的狀態下,雖然多數派可以自行其道,但是少數派還是可以通過任何可能的方式進行斗爭,使多數派的統治無法長久。
而集體主義連原始的無政府主義都不如:它剝奪了人們反擊的權利。在這里,暴力是合法的,而反抗是非法的;在這里,多數派(或任何聲稱代表多數派的人)有組織的暴力行為受到法律的保護,而少數派則孤立無援,隨時面臨被趕盡殺絕的命運。可以肯定的是,你再也找不到比這更不公正的事情了。
在現實中,當一個倡導集體主義的社會侵犯了少數人的權利(或其中任何一個人的權利)時,多數人往往也同時失去了自己的權利,並且受制於某個通過暴力進行統治的小團體。
如果你想了解並且記住把武力作為反擊手段(倡導個人主義的政府就是這樣做的)和把武力作為基本政策(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是這樣做的)之間的區別,這里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它們之間的區別就同殺人和為了自衛殺人之間的區別一樣。一個合理公正的政府採取的原則是自衛的原則,而倡導集體主義的政府則與殺人犯同出一轍。
9.「混合的」社會制度存在嗎?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混合存在的社會制度。社會要麼承認個人的權利,要麼不承認,絕不可能出現中立曖昧的狀態。
但現在經常發生的是,建立在個人主義之上的社會缺乏在實際生活中始終堅持原則的勇氣、正義感和智慧。由於無知、怯懦或疏漏,這樣的社會常常採納和接受與自己的基本原則相左的法規,從而侵犯了公民的權利,結果使整個社會充滿冤屈、邪惡和弊端。如果這樣的錯誤得不到糾正,那麼整個社會將陷入集體主義的紛亂之中。
如果你看到一個社會在某些法律條文中承認人權,而在有的地方又不承認人權,你千萬不要誤以為這是一種「混合的」制度,也不要以為這是兩種互相對立的基本原則之間的妥協,能夠行之有效地存在下去。這樣的社會是不可能發展的——相反,它正日漸解體。解體需要時間,沒有一樣東西會瞬間四分五裂——人的身體不會,人的社會也不會。
10.沒有道德原則的社會能夠存在嗎?
很多人至今還幼稚地認為,社會是可以為所欲為的,原則可有可無,權利只是一個幻影,權宜之計才是行動的有效指南。
確實,社會可以摒棄道德原則,任憑自己變成無所約束的獸群狂奔地走向滅亡;社會中的每一個人似乎也可以選擇隨時割斷自己的喉管。但是,如果他想生存下去,他就不能這樣做;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社會想繼續存在下去,它就不能摒棄道德原則。
社會是一群生活在同一國家同生同息的人。如果沒有一個明確客觀的道德規范供大家理解並自覺遵守,人們就不知道應該如何彼此相待,因為大家都不知道彼此會如何行事。不承認道德存在的人是罪犯,對於這樣的人你別無他法,只有在他敲碎你腦袋之前敲碎他的腦袋;和這樣的人你無話可說,因為你和他之間沒有有關行為規范的共同語言。贊同沒有道德原則的社會,就是贊同讓人們像罪犯一樣地生活。
由於傳統,我們仍然在遵守很多道德規范,我們對這些規范習以為常,根本不會意識到,正是因為它們的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才得以順利進行。為什麼你可以走進擁擠不堪的百貨商店,買好東西安然無恙地走出來?你周圍的人們和你一樣需要商品,他們完全可以輕易地制服商店裡屈指可數的幾個售貨小姐,把商店搶劫一空,搶走你的背包和錢包。他們為什麼沒有這樣做?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止他們,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保護你——除了尊重個人生命權和財產權的道德原則。
不要錯誤地以為人們是因為害怕警察才沒有為所欲為。如果人們認為搶劫是合情合理的,那麼有再多的警察也沒有用。而且,如果其他人認為搶劫有理,那麼警察為什麼就不能這樣想呢?那麼,誰還願意當警察呢?
更何況,在崇尚集體主義的社會里,警察的職責並不是保護你的權利,而是侵犯你的權利。
如果你認為某個時候的利益驅動可以成為行動的理由,那麼搶劫商店自然是順理成章的。可是,如果大家都信奉這樣的行為准則,還會有多少百貨商店、工廠、農庄或家庭可以存在,可以存在多久?
如果我們摒棄道德,並代之以集體主義的多數裁定原則;如果我們認為多數人的一方就可以為所欲為,多數人做的事情一定正確,就因為這是多數人做的事情(這是對或錯的唯一標准),那麼人們該怎樣把這樣的做法運用到實際生活中呢?誰是多數人?對於每一個個體來說,除了他以外的任何人都可能是多數人中的一員,可以隨時任意地傷害他。因此,每個人和其他的所有人就成了敵人,每個人都會害怕、懷疑別人,每個人都必須在被搶劫殺害之前去搶劫殺害他人。
如果你認為這只是抽象的理論,那麼就請看看歐洲,去那裡你可以找到實證。在蘇聯和納粹德國,老百姓做著格伯烏(蘇聯國家政治保衛局)和蓋世太保(納粹德國的國家秘密警察組織)的骯臟勾當,互相監視,把自己的親屬和朋友送到秘密警察手上,送進可怕的行刑室。這就是集體主義理論在實際生活中產生的結果,這就是空洞罪惡的集體主義口號的實際運用。對於缺乏思考的人來說,這樣的口號確實是很動聽的:「公共利益高於任何個人權利。」
但是,沒有個人權利,就根本不可能有公共利益。
集體主義把集體置於個人之上,告訴人們為了他們的兄弟犧牲自己的權利,結果,人們除了害怕、憎恨和毀滅自己的兄弟之外別無選擇。
和平、安全、繁榮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合作和善意,所有這一切美好的東西,都只有在個人主義的制度下才能實現。在這樣的制度下,每個人都能安全地行使自己的個人權利,都知道社會可以保護他的權利,而不是要毀滅他。於是,每個人都知道他可以或不可以對自己的鄰居做什麼,知道他的鄰居(一個或一百萬個)可以或不可以對他做什麼,這樣,他就可以坦然地把他們當作朋友,當作一個同類。
沒有道德規范,就不可能存在合理的人類社會。
不承認個人權利,道德規范就不可能存在。
11.「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是一條道德的原則嗎?
「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是用來欺騙人類的最荒謬的口號之一。
這句口號沒有具體明確的意義。我們根本無法從善意的角度來對它加以解釋,它只能用來為那些最邪惡的行為狡辯。
這句口號里的「利益」應該如何定義?無法定義,只能說是有利於最多數人的東西。那麼,在具體的情況下,誰來決定什麼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呢?還用問嗎?當然是大多數人。
如果你認為這是道德的,那麼你一定也會贊同下面的這些例子,它們正是上面那句口號在現實中的具體運用: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奴役了另外百分之四十九的人;十個人中,有九個飢餓的人以另外一個夥伴的肉為食;一群殘忍的匪徒殺害了一個他們認為對他們造成威脅的人。
德國有七千萬德國人和六十萬猶太人。大多數人(德國人)都支持他們的納粹政府,政府告訴他們,只有消滅少數人(猶太人)並且掠奪他們的財產,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才可能得到保障。這就是那句荒唐的口號在現實生活中製造的恐怖結果。
但是,你可能會說,在上述的例子中,大多數人並沒有得到什麼真正的利益。對,他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因為「利益」不是靠數字決定的,也不能通過什麼人為了別人所作的犧牲獲得。
頭腦簡單的人相信,上面的那句口號包含著某種高尚的意義,它告訴人們,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他們應該犧牲自己。如果是這樣,大多數的人會不會也高尚一次,願意為那些邪惡的少數人作點犧牲?不會?那麼,為什麼那些少數人就一定要為那些邪惡的多數人犧牲自己呢?
頭腦簡單的人以為,每個高喊上面那句口號的人都會無私地和那些為了大多數人而犧牲自己的少數人站在一起。這怎麼可能?那句口號里絲毫沒有這種意思。更可能發生的是,他會努力擠進多數人的隊伍,開始犧牲他人。那句口號傳遞給他的真實信息是,他別無選擇,搶劫別人或被別人搶劫,擊毀別人或被別人擊毀。
這句口號的可鄙之處在於,多數人的「利益」一定要以少數人的痛苦為代價,一個人的所得必須依靠另一個人所失。
如果我們贊成集體主義的教義,認為人的存在只是為了他人,那麼他享受的每一點快樂(或每一口食物)都是罪惡而不道德的,因為完全可能有另外一個人也想得到他的快樂和食物。根據這樣的理論,人們不能吃飯,不能呼吸,不能相愛(所有這一切都是自私的,如果有其他人想要你的妻子怎麼辦?),人們不可能融洽地生活在一起,最終結果只能是自相殘殺。
只有尊重個人的權利,我們才能定義並且得到真正的利益——私人的或是公眾的利益。只有當每個人都能為了自己而自由地生活時——不必為了自己而犧牲他人,也不必為了他人而犧牲自己——人們才可能通過自己的努力,根據自己的選擇,實現最大的利益。只有把這種個人努力匯合在一起,人們才能實現廣泛的社會利益。
不要認為與「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種提法相反的是「極少數人的最大利益」,我們應該提倡的是:每個人通過自己自由的努力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
如果你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希望保留美國的生活方式,那麼你能夠作出的最大貢獻就是,永遠從你的思想、言語和情感中清除「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這樣的空洞口號。這完全是騙人的鬼話,是純粹集體主義思想的教條。如果你認為自己是自由主義者,你就不能接受它。你必須作出選擇,非此即彼,不可兼顧。
12.動機能否改變獨裁統治的性質?
一個誠實的人有別於集體主義者的標志是,他說話算數,而且十分清楚自己所說的話有什麼含義。
當我們說我們認為個人權利不可剝奪時,我們的意思明白無誤。「不可剝奪」的意思是,我們不能在任何時候為任何目的奪走、終止、侵犯、限制或破壞個人權利。
你不能說「除了冷天和每個星期二,人們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同樣,你也不能說「除緊急情況外,人們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或「除非是為了善意的目的,否則人的權利不得侵犯」。
每個人的權利要麼是不可剝奪的,要麼是可以剝奪的,而不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並存的狀態,這就像你不能說自己既神志清醒又神經錯亂一樣。一旦你開始提出條件,說出保留意見或舉出例外的情況,你就已經承認在個人權利之上還存在某種東西或某個人,他們可以任意地侵犯別人的個人權利。是誰?當然是社會,換句話說,是集體。他們為什麼可以這樣做?為了集體的利益。誰來決定什麼時候可以侵犯別人的權利?仍然是集體。如果你贊同這一切,你就應該回到你原本屬於的陳營,承認自己是個集體主義者,並且承擔集體主義可能產生的後果。這里沒有任何中間路線。你不能既想吃掉蛋糕,又想把它留下來。你這樣做只能欺騙你自己。
不要藏在「中間路線」這樣的無稽之談背後而不敢面對現實。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不是一條路的兩側,留出中間的路讓你走。它們是兩條方向完全相反的道路,一條通往自由、正義和繁榮,另一條走向奴役、恐怖和毀滅。要走哪一條路全看你自己的選擇。
集體主義在全世界范圍的日益擴張並不歸功於集體主義者的聰明才智,而是因為那麼表面反對集體主義而其實骨子裡信仰它的人。一旦人們接受某個原則,能夠取得最後勝利的是那些一心一意的人,而絕不是半心半意的人,是那些堅持到底的人,而不是那些半途而廢的人。如果你開始賽跑時就說「我只想跑前十米」,而另一個人卻說「我要跑到終點」,那麼這個人肯定能打敗你。如果你說「我想侵犯一點點人權」,而法西斯分子卻說「我要毀滅所有的人權」,他們也肯定會打敗你,取得最終的勝利,因為你已經為他們開辟了道路。
一旦有了最初的不誠實和迴避,人們就已經掉進了集體主義關於獨裁統治是否合理的陷阱。大多數人只在口頭上反對獨裁統治,很少有人明確表明立場,認識到獨裁統治的本質:無論何時何地,為了何種目的,以何種形式出現,它都是十惡不赦的。
現在有很多人開始討論一些奇怪的問題,如「好的獨裁統治」和「壞的獨裁統治」之間有什麼差別,以及什麼樣的動機和理由可以使獨裁統治名正言順。集體主義者不問「你想要獨裁統治嗎」,而是問「你想要怎樣的獨裁統治」。他們改變了討論的出發點,他們已經達到了目的。
很多人認為,如果獨裁統治的動機不良,這樣的獨裁就是恐怖的,但如果動機純正,獨裁統治就是合理的甚至受人歡迎的。那些傾向共產主義的人(他們通常認為自己是「人道主義者」)聲稱,如果集中營和行刑室是用於「自私」的目的,「為了某個民族的利益」,就像希特勒所做的那樣,那麼它們就是罪惡的;但如果它們是用於「無私」的目的,「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那麼它們就是高尚的。那些傾向法西斯主義的人(他們通常認為自己是強硬的「現實主義者」)聲稱,鞭子和工頭使用「不徹底」時就會無效,而使用「徹底」時,就是十分有效的,如納粹德國的情況。
在你討論什麼是「好的」或「壞的」獨裁統治時,你就已經接受並認可了獨裁統治的存在。你就已經接受了一個邪惡的前提——為了你的利益,你有權奴役他人。從那時起,這就變成了一個誰來支配蓋世太保的問題。你永遠無法和你的集體主義同伴在什麼是實施暴行的「正當」理由、什麼是「不正當」理由這些問題上達成一致。你的定義他們也許無法接受。你也許認為為了窮人殺人是正當的,而其他人也許認為為了富人殺人才正當;你也許認為殺害某個特殊階級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而其他人也許認為殺害某個特殊民族之外的人是不道德的。你們達成共識的只有屠殺,這是你們唯一能做到的。
一旦你贊成獨裁統治的原則,你其實就已經鼓勵所有人和你採取一樣的立場。如果他們不想接受你的思想或者不喜歡你的某種「良好動機」,他們就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沖上來打你一頓,逼你接受他們自己的「良好動機」,在你奴役他們之前奴役你。「好的獨裁統治」本身就是一種自相矛盾的東西。
現在,我們的問題不是:「為了怎樣的目的去奴役人民才是合理的?」我們的問題是:「奴役人民是否合理?」
如果獨裁統治因為有了什麼「良好動機」或「無私的動機」就可以名正言順,那麼這樣的道德墮落實在令人發指。人類所有那些經過幾百年的努力拚命擺脫的殘暴和犯罪傾向,如今又找到了一把「社會的」庇護傘。很多人相信,為了自己的利益去搶劫、殺人或折磨他人是罪惡的,但如果是為了他人去做這些就是高尚的。你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濫用暴力,但如果是為了別人的利益,你盡可大膽去做。也許我們聽到的最讓人作嘔的話是:「確實,斯大林屠殺了數百萬人,但他這樣做是對的,因為他是為了人民的利益。」集體主義是一種最新式的野蠻行為。
不要認為集體主義者是「真誠但迷茫的理想主義者」。為了某些人的利益去奴役另外一些人,絕不是一種理想;殘暴不是「理想主義」,不管它是出於什麼目的。千萬不要說通過武力「做好事」是一種良好動機,對於權力的貪欲和愚昧無知,都不能算是良好的動機。
本文1946年原載於加利福尼亞州貝弗利希爾斯市一份以保護美國理想為宗旨的電影協會刊物《警戒》。文章的目的在於定義和闡明政治領域的基本原理,所以主題僅限於政治。這里選登的十二個問題是原文的前三分之一部分,原文因故未能全部完成。
來源:安蘭德書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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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是2005年重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俄裔美國作家安·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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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浪漫主義宣言
作者:[美] 安·蘭德
譯者:鄭齊
豆瓣評分:8.4
出版社:重慶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6-1
頁數:240頁
內容簡介:
《浪漫主義宣言》是安·蘭德唯一一部對創作、閱讀、藝術、人生與娛樂等諸多精神產物進行徹底批評和完整評論的作品集。被稱作充滿尖銳批評和辛辣諷刺的安·蘭德版「藝術與人生」,它不僅僅是解讀《源泉》《阿特拉斯聳聳肩》等作品的重要參考,也是閱讀藝術、閱讀時代大潮流的優秀指導。書中安·蘭德認為她的時代沒有藝術,浪漫主義早已銷聲匿跡,「頂級的、純粹的、始終如一的藝術家」少之又少。在本書收錄的文章中,受到她諷刺和批評的藝術家大多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普利策小說獎,他們代表了那個時代的輝煌,但安·蘭德依然擔心他們所引領的藝術航向。
作者簡介:
安·蘭德(1905——1982):俄裔美國著名哲學家、文學家,客觀主義運動首創者,理性的利己主義思想倡導者,被譽為「美國的自由女神」,是全世界有史以來最暢銷的作家之一,是20世紀美國最為知名、小說和論著賣出冊數最多的作家、思想家和公共知識分子之一。著有《源泉》《阿特拉斯聳聳肩》等集說理性和優美文筆於一體的近百部著作,銷售量僅次於《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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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Atlas Shrugged
作者:Ayn Rand
豆瓣評分:8.8
出版社:Berkley
出版年份:1999-8-1
頁數:1200
內容簡介:
At last, Ayn Rand's masterpiece is available to her millions of loyal readers in trade paperback.
With this acclaimed work and its immortal query, "Who is John Galt?", Ayn Rand found the perfect artistic form to express her vision of existence. Atlas Shrugged made Rand not only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novelists of the century, but one of its most influential thinkers.
Atlas Shrugged is the astounding story of a man who said that he would stop the motor of the world--and did. Tremendous in scope, breathtaking in its suspense, Atlas Shrugged stretches the boundaries further than any book you have ever read. It is a mystery, not about the murder of a man's body, but about the murder--and rebirth--of man's spirit.
* Atlas Shrugged is the "second most influential book for Americans today" after the Bible, according to a joint survey concted by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and the Book of the Month Club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安•蘭德(1905—1982),俄裔美國作家、哲學家。青年時代從蘇聯流亡美國,以其小說和哲學聞名於世。小說《源泉》(The Fountainhead)1943年出版後立即成為暢銷書,並為她贏得了巨大的聲譽,該書至今仍以每年超過10萬冊的數量再版。1957年《聳肩的阿特拉斯》(Atlas Shrugged)出版,成為美國歷史上僅次於《聖經》的超級暢銷書,被譽為對美國影響最大的10本書之一,累計銷售超過8000萬冊。
安蘭德推崇理性,認為人的最高美德便是理性;她不顧傳統輿論的偏見,力倡個人主義,認為不能使個人利益得到最大伸張的社會,就不是理想社會。她的客觀主義哲學自20世紀50年代起風靡美國校園,影響了幾代美國人,她本人也成為美國青年崇拜的偶像。安蘭德一生著述百餘種,根據她的生平拍攝的記錄片和故事片曾獲奧斯卡獎。1982年安蘭德去世後,美國創立了許多蘭德書友會和專門研究安蘭德思想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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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誰需要哲學》,華夏出版社,2014年。
本文是安·蘭德於1974年3月6日在美國西點軍校對畢業生發表的演講
導讀:
我認為,出於自我保護,出於保存真理、公正、自由和一切人類相信和曾經相信的價值都有必要學習哲學
為了更好地處理具體的、特定的生活中的現實問題,甚至於為了能生活在地球上,你也必須對哲學有所了解。
人類需要的價值,都要付出努力去發現、學習和獲得,就連人類的體型也是如此
康德哲學體系就是哲學史上最大、最復雜的陷阱,但是只要你識破其詭計,就會發現康德哲學也是漏洞百出
我是一個小說家,所以請允許我以一個故事開始演講。
想像一下,假如你們是宇航員,而你們的飛船因為失去控制迫降在某個不知名的星球上。當你恢復清醒,發現身體沒有受到過度傷害時,腦子里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三個問題:我在哪裡?我是怎麼到這兒來的?我該做什麼?
目光所及,是叫不上名字的植物,還有空氣可供呼吸,陽光顯得黯淡晦暗,氣溫較低——當然這些都是臆想的感受。你有種想做點什麼的沖動,不由自主地抬頭望天空,但是隨即怔在那裡放棄了。有種突兀的感覺籠罩著你:如果不是周圍環境的強烈提示,你很可能意識不到自己是在遠離地球無法返回的陌生星球上。只要你對此沒了解,你就會始終保有希望,一種模糊的、快樂的又帶著些許沖動的希望。
接著,你會轉而關注船艙里的儀器和工具,工具估計會有不同程度的毀損,你暫時無從判斷。但是你可能又猶豫了,因為突然有種莫名的恐懼襲來:你怎麼能相信這些儀器和工具?你怎麼確認不是這些儀器的誤導,才到了這個不知名的陌生地方?你怎麼知道這些儀器在陌生的地方能否正常運行?最終,你不得不放棄這些儀器和工具。
然後,你開始想為什麼你一點做事的沖動都沒有。好像最安全的方式就是坐等某種事物的出現。你自我安慰說,飛船已受損,最好不要啟動飛船。你看到飛船外某種陌生的生物遠遠地朝你走來,可是你根本不知道他們是否是人類,你只看到他們也是用兩只腳行走。或許你期待他們將會告訴你接下來該怎麼做。
但是,你永遠也得不到來自他們的指引。
有人可能會說,這些都是幻想,不會出現像故事中主角那樣的情況,所有宇航員都不會。可能你真不會像故事中的主角那樣,但是我所說的這一切,其實是地球上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
大多數人都在迴避上面提到的三個問題,但是不管人們有沒有認識到,答案都潛藏在每個人的日常生活、感情和實際行動中:我在哪兒?我是怎麼知道的?我該做什麼?
當人們上了年紀,有了足夠的閱歷時,每個人都自以為知道了上述三個問題的答案。我在哪兒?在紐約。我是怎麼知道的?這是明擺著的。我應該做什麼?這一點可能不太確定,但是通常都會說:其他人做什麼我也做什麼。唯一的問題在於他們的生活不夠積極向上、缺少自信、沒有那麼多歡樂,他們總是處在一種莫名其妙的恐懼狀態中,有種說不出來的內疚感,這種感受說不清道不明卻永遠無法擺脫。
人們從來沒有意識到,這些生活中的困惑都源於沒有清楚地回答上述三個問題,而只有一種學科可以解答這三個問題:那就是——哲學。
哲學研究存在的本質、人類的本性以及人類和存在的關系。具體的學科,只關注某個領域的研究,而哲學關注宇宙中一切和存在有關聯的因素。在認知領域,具體學科都是一棵棵樹木,而哲學是森林賴以生長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