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軍「斯德瑞克」旅編制
正確的是:斯特賴克戰斗旅
「斯瑞克」機械化旅
「斯瑞克」機械化旅包括:旅司令部及1個司令部連,3個摩托化步兵營,1個偵察營,1個炮兵營,1個後勤保障營,4個連——1個反坦克連、1個特種偵察連、1個工程連、1個通信連。「斯瑞克」機械化旅的員額為3995人,其中軍官261人,准尉34人,士兵3700人。
「斯瑞克」機械化旅的主要特點在於:它裝備採用同一平台的各種型別的「斯瑞克」輪式裝甲戰車。戰斗裝甲車原型是加拿大LAV-III「科迪亞克」步兵戰車的改進型,之所以取名「斯瑞克」,是為了紀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表現突出的美國陸軍軍人C•斯瑞克和在越南戰爭中表現突出的美國陸軍軍人P•斯瑞克(機械化旅也因此得名)。
「斯瑞克」機械化旅的主要火力裝備包括:123輛「斯瑞克」 Ml 126裝甲輸送車,51輛「斯瑞克」Ml 127戰斗偵察車, 27輛配備重型武器的「斯瑞克」 Ml 128 戰車, 13輛「斯瑞克」M1131火力支援車, 18 門M777A2型155毫米牽引式榴彈炮, 36門M121型120毫米自行迫擊炮,12 門M252型81毫米牽引式迫擊炮,18 門Ml70型60毫米攜帶型迫擊炮,9套「陶-2」自行反坦克導彈系統及121套「標槍」攜帶型反坦克導彈系統。
「斯瑞克」機械化旅各分隊使用輕武器的主要有:M4 型5.56毫米自動卡賓槍、M16型5.56毫米自動步槍、M249型5.56毫米輕機槍、M240型7.62毫米輕機槍、M9型9毫米手槍、HB FLEX型12.7毫米重機槍、XM25 型2.5毫米攜帶型榴彈發射器、Mk19-3型40毫米重型自動榴彈發射器及M203型40毫米榴彈發射器。
「斯瑞克」機械化旅制式武器和技術裝備的重量及外型尺寸特點使其能夠通用所有的軍事運輸機空運。與重型旅相比,「斯瑞克」機械化旅具有更高的戰略及戰役機動性。同時,它與輕型旅相比又具有更強的火力和更高的防護力。
由此可見,目前美國陸軍改革措施所帶來的成效是,建立了具有全新組織結構、配備有先進武器裝備的指揮機構和兵團。在進攻、防禦以及穩定局勢的行動中,它們既可以獨立行動,也可以在聯合部隊集團的編制內有效地完成各種任務。
⑵ 二戰所有軍備和武器。
1911式點45口徑勃郎寧手槍
工作方式:半自動
口徑:0.45英寸(11.4mm)
彈夾:7發
簡介:由John M.Browning發明,是二戰時期最著名的美國手槍。
在西美戰爭期間,美軍普遍反映小口徑的左輪手槍威力不足,軍隊急需一種有較大威力的大口徑手槍。在這種需求下,1911式.45口徑勃郎寧手槍誕生了。Colt和Spring field兵工廠在1911—1915年間生產這種手槍,到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60%在法國的美軍士兵都配備了它。一戰後,又在扳機、撞針、握把和結構上對它進行了改進,主要是使它更輕便。在二戰期間,它只配備給軍官和班長,並不是美軍步兵的制式武器。但是禁止士兵配備手槍的條例被扔到了一邊,在前線許多士兵都擁有一把1911式手槍。它被認為是最後可以依靠的武器,盡管幾乎所有的士兵都有更有效的武器可用,但沒有人會否認它所帶來的安全的感覺。直到1984年,它仍然是標準的美軍隨身武器。 二戰中美軍的主要步兵輕武器
1911式點45口徑勃郎寧手槍
工作方式:半自動
口徑:0.45英寸(11.4mm)
彈夾:7發
簡介:由John M.Browning發明,是二戰時期最著名的美國手槍。
在西美戰爭期間,美軍普遍反映小口徑的左輪手槍威力不足,軍隊急需一種有較大威力的大口徑手槍。在這種需求下,1911式.45口徑勃郎寧手槍誕生了。Colt和Spring field兵工廠在1911—1915年間生產這種手槍,到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60%在法國的美軍士兵都配備了它。一戰後,又在扳機、撞針、握把和結構上對它進行了改進,主要是使它更輕便。在二戰期間,它只配備給軍官和班長,並不是美軍步兵的制式武器。但是禁止士兵配備手槍的條例被扔到了一邊,在前線許多士兵都擁有一把1911式手槍。它被認為是最後可以依靠的武器,盡管幾乎所有的士兵都有更有效的武器可用,但沒有人會否認它所帶來的安全的感覺。直到1984年,它仍然是標準的美軍隨身武器。
M1 格蘭德步槍
工作方式:半自動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8發
簡介:M1 步槍,又稱Garand 步槍,是美國步兵的標准配置步槍。以它的發明者John C.Garand 的名字命名。它是第一種在戰場是廣泛使用的半自動步槍。盡管它在1936年就被軍隊採用,直到1943年一直是供應不足,但到戰爭結束時,它的產量卻超過了4百萬支。M1 步槍易於分解和清潔,它的口徑、彈丸速度和半自動性能的結合提供了優於其它步槍的火力。它唯一的缺點就是彈夾重新裝彈很困難。
M1 卡賓
工作方式:半/全自動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15/30發
射速:550發/分
簡介:M1卡賓槍是針對德國的閃擊戰而發展起來的。機械化師和空降部隊運用向美國人表明混合防禦工事和靜態的前線已經過時。閃擊戰意味著後方的人員可能會發現他們在幾乎沒有警告的情況下遭到了進攻。需要一支輕便的步槍來取代制式手槍,M1卡賓槍就應運而生。然而,由於它廣泛的用途,到戰爭結束時,已生產了超過6百萬支。該槍比手槍易於掌握,在中長距離上比重機槍更有效,並且非常適於作為輕便武器裝備給迫擊炮、重機槍和火箭炮分隊。M1A1是M1的變型,有可折疊的槍托,是特別為傘兵設計的。
1903式步槍
工作方式:手動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5發
簡介:1903式.30口徑步槍,簡稱』03式,1903年被美國軍隊採用,直到1936年,它一直是美軍標准配置步槍。二戰期間,仍有許多在使用。36年,M1 步槍取代它成為美軍標准配置。在諾曼底戰役中,它成為狙擊手的主要武器。不過,它在精度上的許多優點已被半自動和全自動武器的速度所取代。
湯姆森沖鋒槍
工作方式:半/全自動
口徑:0.45英寸(11.4mm)
彈夾:20和30發、50發(彈鼓)
簡介:John T.Thompson曾參與發展`03式步槍和Colt.45手槍,湯姆森沖鋒槍的原型槍於1920年春天誕生,盡管它有優秀的測試參數,但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都沒有採用它。湯姆森Colt公司鑒定了生產15,000支該槍的協議,即1921式。這批槍的生產一直持續到二戰前夕。在1940年,美國陸軍訂購了20,000支該槍;在1941年,陸軍追加了319,000支的定單。該槍最大的優點是可靠,在惡劣的環境下也能工作。主要的缺點是太重——超過10磅,缺乏穿透力(這也是二戰中所有沖鋒槍的共同缺點)。
勃朗寧輕機槍
工作方式:半/全自動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20發
簡介:最初型M1918A1式勃朗寧輕機槍(BAR)由美軍士兵在一戰中首次使用,並且二戰中該槍仍在使用。在惡劣環境下的可靠性使該槍獲得了很高的聲譽。1940年,M1918A2式投入使用。與早期型號不同的是它僅有全自動方式下的兩種射擊方式:慢速方式300—450發/分;快速方式500—650發/分;而沒有了半自動方式。兩種型號的勃朗寧機槍都被廣泛的使用。而且在很多的電影中,你也可以見到它的身影。該槍是快速火力和穿透力完美結合的典範。它最大的缺點是缺少可快速更換的槍管來減少槍管的過熱。
M1919A6式重機槍
工作方式:全自動,風冷式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容量:250 發
射擊速度:400—500發/分
簡介:隨著越來越多的美軍部隊參戰,戰場上官兵們需求一種比M1919A4式輕、又有比勃朗寧輕機槍更快射速的重機槍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M1919A6式重機槍誕生了。它繼承了一些M1919A4式機槍的部件,不再有三角架,但它仍然重達32.5磅。事實證明,它太累贅而不能滿足戰場上官兵們不斷變化的要求。即便如此,仍生產了43,000支該槍。而且,你可以在幾乎所有1944—1945年的影片中看到它。
M1919A4式重機槍
工作方式:全自動,風冷
口徑:.30英寸(7.62mm)
彈夾容量:250發
射速:400—550發/分
簡介:一戰結束前,美國軍械局意識到水冷式重機槍在坦克中占踞了太大的空間,而且對快速挺進的步兵來說也太重了。二戰臨近時,軍械局待開發一種風冷式重機槍給步兵使用。這導致M1919A4式重機槍的產生。連腳架在內該槍重41磅,與重達93磅的水冷式M1917A1比起來的確是輕多了。所以,與水冷式相比它更多用作了攻擊性武器。不過,它不能象水冷式那樣長期維持同一水平的持續火力。
M2-HB.50口徑重機槍
工作方式:電子點火
口徑:75mm(3 英寸)
穿透力:100mm(4 英寸)
簡介:1942年初,為滿足步兵反坦克武器的需求,軍械局的Leslie A.Skinner和Edward G.Uhl 研製了一種火箭炮——一個用電子點火的金屬筒。直到那時,美國步兵一直缺乏可以使用的能阻止坦克前進的反坦克火箭。軍械局的另一個成員,Henry H.Mohaupt,一直在研製一種步兵使用的反坦克手榴彈——M10式手榴彈,重3.5磅,使步兵不能有效的投擲。然而,當Skinner和Uhl試著用他們的發射器發射M10手榴彈時,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軍械局立即意識到這種新式武器的價值。許多發射器被裝船運給了盟軍。實際上,德軍在繳獲了它之後,立即開始生產它的復製品。
MARK II 手榴彈
工作方式:摩擦點火延時引信
重量:0.59kg
延時時間:4—4.8 s
簡介:二戰期間,美軍士兵使用了許多類型的手榴彈,但主要配備的Mark II手榴彈。它為鐵鑄,外部呈鋸齒狀,利於在爆炸後產生更多的彈片。它內部TNT 填充物,但由於戰爭初期TNT短缺,內部多填充硝化澱粉復合物。Mark II的殺傷半徑是5—10碼,但彈片可殺傷至50碼。由於公認的投擲距離多為35—40碼,所以要求士兵在投彈後卧倒直至手榴彈爆炸。
火焰噴射器
工作方式:自動
容量:使用40次
首次使用火焰噴射器早在一戰的德軍部隊。到1916年,英軍和法軍也開始在戰場上使用。然而,有限的距離、不可靠、易傷到操作手使它成為一種不理想的武器。直到德軍在入侵波蘭、比利時和法國的戰爭中再次使用時,美國才開始著手研製。美國的第一個噴射器遇到了同樣的困難。然而,凝固汽油的發明改善了它的效力和射程(60—180英尺)。可靠性也得到一定的改善。在採用新的噴射器使用戰術後,它對操作手的傷害也減少了。美軍士兵發現,兩人一組裝備噴射器是最有效的。火焰噴射器組也包括由火箭筒或自動武器裝備的士兵,他們為噴射手提供火力掩護。
美軍沖鋒槍
美軍11.43mm M1928A1式沖鋒槍(湯姆遜沖鋒槍),為美軍最早裝備的沖鋒槍
11.43mm M3A1式沖鋒槍,造價低,火力猛,可靠性好,用於取代M1A1等沖鋒槍
德國單位名稱
正規步兵39型毛瑟步槍
正規步兵41型MP43沖鋒槍
MG34型7.92mm機槍
MG42型7.92mm機槍
Grwr34型81mm迫擊炮
SGrWr42型120mm迫擊炮
傘兵FG43傘兵步槍
偵察步兵毛瑟98K狙擊步槍
41型MP43沖鋒槍
Sdkfz251
Sdkfz250
Sdkfz10
Sdkfz11
戰斗工兵歐寶工程車
德軍反坦克炮
PAK38型50mmAT
PAK36(r)型76.2mmAT
PAK40型75mmAT
德軍牽引高射炮(AA)
輕型4聯裝20mmAA
重型Flak36型88mmAA
重型Flak43型105mmAA
LeK18型75mm輕型榴彈炮
LeFH18型105mm輕型
K18型105mm重型榴彈炮
SFH18型150mm重型榴彈炮
K39型150mm重型榴彈炮
K18型170mm重型榴彈炮
NbWf41型150mm輕型RA
NbWf42型210mm輕型RA
Sdkfz231型8輪輕型
Sdkfz232型4輪輕型
Sdkfz233型8輪中型
Sdkfz234型8輪重型美洲豹
Pz.I.Ausf.輕型坦克
Pz.II.Ausf.輕型坦克
Pz.III.Ausf.中型坦克
PZ.38t.Ausf輕型坦克
Pz.IV.Ausf.重型坦克
Pz.IV.Ausf.中型坦克
Pz.V.Ausf.豹式中型坦克
Pz.VI.Ausf.虎式重型坦克
StugIII.AuSF.突擊炮
StugIV.AuSF.突擊炮
犀牛自走反坦克炮
黃鼠狼自走反坦克炮
象式重型自走反坦克炮
獵豹重型自走反坦克炮
追獵者輕型反坦克炮
灰熊重型自走火炮
黃蜂輕型自走火炮
胡蜂重型自走火炮
潘德沃夫42型輕型火箭炮
旋風自走高炮
歐寶汽車
庫貝哈根汽車
寶馬汽車
RSO輕型汽車半履帶
Fw190A戰斗機
Bf109E戰斗機
Bf109F戰斗機
Bf109G戰斗機
Me262A1戰斗機
Me262A2戰斗轟炸機
Ju-87D斯圖卡俯沖轟炸機
Hs129B對地機
Ju-52運輸機
He111H運輸機
He111H水平轟炸機
蘇聯單位名稱
41型莫希甘步槍
43型PPS沖鋒槍
RPD沖鋒槍
DShK型12.7mm重機槍
37型82mm迫擊炮
38型120mm重型迫擊炮
傘兵莫希甘傘兵步槍
莫希甘狙擊步槍
斯圖貝克工程車
M-37型45mm輕型AA
ZIS-2型57mm輕型AA
BS-3型100mm重型AA
ZIS-3型76.2mm重型AA
紅軍牽引高射炮(AA)
37mm型輕型AA
GAZ/Guard重型AA
37型87mm重型AA
蘇聯牽引火炮
M-30型122mm輕型火炮
A-19型122mm重型火炮
D-1型152mm重型火炮
ML-20型152mm重型火炮
BR-4型203mm重型火炮
紅軍裝甲車
BA-10裝甲車(8輪)
BA-20裝甲車(4輪)
BA-64裝甲車(8輪)
紅軍坦克
BT-5輕型坦克
BT-7輕型坦克
T-26輕型坦克
T-70輕型坦克
MKII輕型坦克
MKIII輕型坦克
M4A2謝爾曼中型坦克
T-34MOD.39中型坦克
T-34/76中型坦克
T-34/85中型坦克
KV1重型坦克
KV2重型坦克
KV-85重型坦克
IS-I型重型坦克
IS-II型重型坦克
紅軍反坦克車
SU-76輕型自走AT
SU-85中型自走AT
SU-85M中型自走AT
SU-100重型自走AT
JS-122重型自走AT
紅軍自行火炮
SU-122自行火炮
SU-152自行火炮
ISU-122自行火炮
ISU-152自行火炮
喀秋莎火箭炮
BM-8-48火箭炮
BM-31-12重火箭炮
紅軍補給車
GAZ-61型卡車
斯圖貝克重型卡車
沃爾斯洛維奇重型卡車
ZIS-42型重型卡車
紅軍作戰飛機
IL-2對地機
IL-10對地機
IL-2m3對地機
Li-2運輸機
Pe-2俯沖轟炸機
Pe-8水平轟炸機
TB-3水平轟炸機
Yak-1戰斗機
Yak-7戰斗機
Yak-9戰斗機
盟軍單位名稱
英軍41型埃菲爾德步槍
英軍42型斯特恩輕機槍
英軍43型布倫機槍
美軍43型M1步槍
美軍43型湯姆森沖鋒槍
美軍44型Bar機槍
M2HB型12.7.mm機槍
維克斯型12.7mm機槍
3英寸80mm迫擊炮
M29A1型81mm迫擊炮
美軍湯姆森沖鋒槍
M3機械化步兵
戰斗工兵鬥牛士工程車
盟軍反坦克炮(AT)
QF2型40mm輕型AT
QF6型57mm龐德輕型AT
M1A176mm重型AT
盟軍高射炮(AA)
博福斯40mm輕型AA
M2型90mm重型AA
盟軍牽引火炮
QF25型87.6mm輕榴彈炮
4.5英寸114mm重炮
M2A1型105mm輕榴彈炮
M1型155mm重炮
盟軍裝甲車
胡貝爾MK.I裝甲車
M8格雷胡德裝甲車
盟軍坦克
馬蒂爾德MK.II步兵坦克
瓦倫丁MK.III步兵坦克
丘吉爾MK.IV步兵坦克
十字軍MK.VI輕型坦克
克倫威爾MK.VIII中型坦克
M3斯圖亞特輕型坦克
M5斯圖亞特輕型坦克
M4A1中型坦克
M4A1(76w)謝爾曼坦克
M26佩舍因重型坦克
盟軍反坦克車
M10輕型自走AT
M3中型自走AT
M36重型自走AT
盟軍自推火炮
大主教自推榴彈炮
M7牧師式自推火炮
M10豹熊式自推火炮
M4A1卡里俄火箭炮
塞克斯通II輕型自走火炮
盟軍自行防空炮
十字軍輕型自行AA
M13GMC輕型自行AA
M15GMC輕型自行AA
M16GMC輕型自行AA
盟軍補給車
鬥牛士重型卡車
M2裝甲運輸車
M3裝甲運輸車
M3A1偵察車
M5重型運輸車
斯圖德貝爾重型運輸車
盟軍作戰飛機
颶風式MK.I戰斗機
噴火式MK.II戰斗機
P-51野馬式戰斗機
流星式戰斗機
B-24解放者水平轟炸機
B-25米切爾水平轟炸機
B-29空中堡壘水平轟炸機
C-47道格拉斯運輸機
P-47雷電式戰斗轟炸機
惠靈頓俯沖轟炸機
M1919A6式重機槍
工作方式:全自動,風冷式
口徑:.30英寸(7.62mm)
*****容量:250 發
射擊速度:400—500發/分
M1919A4式重機槍
工作方式:全自動,風冷
口徑:.30英寸(7.62mm)
*****容量:250發
射速:400—550發/分
M2-HB.50口徑重機槍
工作方式:半自動/全自動,風冷
口徑:.50英寸(12.7mm)
*****容量:110發
射速:450—550發/分
M3A1 「斯圖亞特(Stuart)」輕型坦克
M4A3E2「謝爾曼巨人 (Sherman Jumbo)」中型坦克
M24」霞飛( Chaffee)」輕型坦克
M26「潘興(Pershing)」重型坦克
M3A3「格蘭特( Grant)」中型坦克
M1步槍
M1卡賓槍
注油槍
春田狙擊槍
湯木森沖鋒槍
BAR勃朗寧步槍
.30機槍
M-36坦克殲擊車
M-18坦克殲擊車
太多了,這只是一半,自己挑吧
⑶ Wiz,Evernote,OneNote 各有什麼優勢
您好,關於該問題,解答如下:
引用「江南」原文:
註:如非強調,本文所述Evernote指印象筆記=====================簡化版======================================Evernote:想法比較多,重視隨手抽出來記筆記的;知識來源多為實體紙張+手寫文本,以圖片形式導入的;喜歡拍照記錄事件的,推薦用evernote。怕被kua省的,用evernote國際版。Evernote的定位是,幫助人類記憶的產品。
Wiz:注重PKM,知識來源以網頁、電子文件(office三件套、pdf等)為多;喜歡寫日記,特別是九宮格日記;希望把Google reader的東西完全導入到硬碟保存的;建議用Wiz。Wiz的定位是,PKM。
Onenote:只要你人受得了它的臃腫,一切用途均可用Onenote搞定。Onenote的定位是,無所不能。
本人三款軟體都用,用evernote來記錄及時想法和靈感;Wiz用於收集網頁、電子文件,及時整理,沉澱為自己的知識庫;還沒工作,Onenote用得不多,目前只被我替代pd f閱讀器來看文獻,導入後,可以很方便的OCR、手寫標注、筆記、搜索、整理。
===================分割線=========================================
以下是復雜版:
1.容量限制:Evernote和Wiz都是計流量的;Onenote才是計容量
2.功能、訪問速度、平台、安全性:
總的來說,Evernote長於內源性知識的記錄,Wiz長於外源性知識的記錄,兩者都算小而美;Onenote無所不能,大而全。列表如下:
總體來說,Evernote是手槍,功能最簡單,勝在輕巧方便,平台廣;Wiz是步槍,功能略強,平台也廣,但相應的,功能強要設定的東西就多了(但不臃腫);Onenote是多功能戰車,已經完全跨出輕武器級別,落入重武器行列,功能無比強大,但系統臃腫(功能強大的代名詞),礙於微軟的財大氣粗,平台局限。三者的定位和適合人群雖然有重疊,但還是有明顯的區別的,糾結在這三種之間的用戶可以根據我上面的「簡單版」掂量一下,挑一個自己最合適的吧。
推薦閱讀:
Wiz 為知: 跨平台筆記軟體,個人知識管理平台:http://xbeta.info/wizknowledge.htm
我這樣使用Evernote:http://xbeta.info/xbeta-use-evernote.htm
從Evernote叛逃到Wiz: http://xbeta.info/evernote2wiz.htm
引注來源:
來源1: http://www.chinastor.com/a/cloud/0424333H012.html
來源2 :從Evernote叛逃到Wiz: http://xbeta.info/evernote2wiz.htm
注2: Evernote重視數據保護, CEO親自闡述三準則:http://xbeta.info/evernote-3-laws.htm
注3:Evernote付費版功能:http://www.yinxiang.com/premium/
Wiz付費版功能:http://www.wiz.cn/vip
——如有幫助,請採納一下。
⑷ 美國 持槍
美國是一個大國,它採用聯邦制,合眾國的各州,擁有相當大的自由。因此各州的法律,形形色色,這對外來的人來說,是相當不容易搞清楚的。以槍械法令來說,在紐約州,各式各樣的半自動步槍並不列入管制,但是在紐約市,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半自動步槍如果有以下的一樣特徵,就屬於非法:
突出的手槍把,
彈匣容量超過五發,
防火帽,
刺刀座,
榴彈發射器,
有節上護蓋,
摺合式槍托,
按照這個規定,所有的M16,M14,AK,SKS類型步槍都屬於非法。
同一州尚且如此,何況是別的地方。所以要談槍械管制,必須要先講清楚是那一個州。
一般來說,東北部管的比較嚴,可是也有例外,像緬因州(Maine),新罕布希爾州(New Hampshire)就很松。中西部管的比較松,可是也有例外,芝加哥(Chicago)從一九八六年起,不允許私人擁有手槍,號稱無槍市。那才是個大笑話,芝加哥的黑社會,人人有槍,連十歲小孩都有槍,是美國槍械犯罪最嚴重的都市之一。最近那些政客又異想天開,認為他們所有的問題,都是因為槍械公司引起的,所以二十幾個市政府一齊具狀告入法庭, 一共告了二十幾家槍械製造公司-包括了格拉克(Glock),貝瑞塔(Beretta)等, 幾乎一網打盡所有的名廠,他們認為有了煙草業賠償的先例,他們也應該穩操勝算。 這個案子目前正在進行司法審理中。 在一九九九年許多州立法, 禁止任何市政府控告槍廠或只能僱用按時計酬的律師(因為如此, 律師們就不能采拆帳分贓的方式獲利, 惡訟師們對此也就失去了興趣)等等相應措施, 為反槍械管制扳回一成。
美國聯邦政府也有一些關於槍械的法令, 是項該管機構是美國聯邦煙酒槍械炸葯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 - ATF), 原是一個對煙酒槍械徵稅, 執法和釋法的機構, 原隸屬於國際院下的財政部, 2003年1月24日改隸司法部(Dept of Justice - DOJ)。 該機構曾在德州的維口(Waco, Texas)事件捅了一個大漏子, 害得司法部長十分下不了台。 現行相關法案有很多, 這里介紹其中主要的幾次國會立法:
國會山莊
美國最高立法監察單位
一九三四年國家槍械法案(NFA, National Firearms Act), 主要是針對當時橫行各處的武裝搶匪,他們使用鋸短的散彈槍和自動步槍,以及黑手黨和湯姆生 (Thompson Submachine Gun, 它有很多昵稱, 其中之一是芝加哥打字機 –Chicago Type Writer, 很生動的描繪出機槍掃射的噠噠聲, 和它與美國禁酒期芝加哥黑手黨間的關系) 輕機槍被濫用的問題。 這個法案提供了執法單位一些法令基礎,但是手槍和槍管在十八吋以上的步槍和散彈槍都還是不在管制之內 (一九六八年步槍改為十六吋)。 在此之前, 任何人都可以郵購輕機槍或是任何不能隱藏攜帶的槍枝 (一九二七年法案限制)。 而這個法案建立了今後所有槍械管製法的基礎。
一九六八年槍械管理法案 (1968 GCA, Gun Control Act), 擴張了管制的范圍, 這個法案, 信不信中由你, 是由美國槍枝製造廠商們贊助的, 因為當時大量的二次大戰剩餘武器涌進美國, 任何人都可以郵購, 任何人都可以販售。 美國槍商受到很大的打擊。 (據稱是用來射殺甘乃迪的 6.5mm Carcano步槍, 當時郵購只要二十九元美金, 原是義大利的二次大戰武器) 除了將一九三四年法案管制的武器列為第二類武器或稱NFA武器外, 將所有其他以前不加以管制的武器列為第一類。 而且規定槍商必須要向聯邦注冊, 取得聯邦武器執照 (FFL, Federal Firearms License, 其中分成製造, 銷售, 進出口等), 而且除了私人在同一州內轉售外, 所有的槍械買賣必須經過有證的槍商。 從此郵購槍械走進了歷史。 所有的槍枝開始受到或多或少的限制。
一九八六年槍主保護法 (GOPA, Gun Owner』s Protection Act): 這個法律修正案, 事實上改正了一些一九六八年過苛的地方, 但是從這個法律公布之後, 再也沒有新的機槍進入私人市場。
一九九四年罪案防治法案(Violent Crime Control and Law Enforcement Act of 1994) ,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生效,以及布來迪手槍暴力防製法(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又稱布來迪法案 (Brady Law),一九九四二月二十八日生效。因為這個法案是詹姆士和莎拉布萊迪所創的手槍控制公司 (Handgun Control, Inc) 在華府極力鼓吹下所產生的。詹姆士是何許人也? 他原來是雷根的新聞秘書, 在雷根總統一九八一年遇刺時, 遭到池魚之殃, 從此癱瘓。 他的太太莎拉, 後來成為手槍控制公司的主席, 號稱有四十萬會員,是美國最大的槍械管制支持組織, 致立於槍械管制。 這兩個法案可以說是管得最細也最苛的法令。
這些法案的規定和管制的項目, 一次比一次嚴, 一次比一次廣泛。 大體上來說有以下幾個重點,這些都是全國通行,各州都必須遵行的:
槍枝的構造方面:所有的步槍槍管必須在十六英寸以上, 散彈槍槍管必須在十八吋以上,步槍和散彈槍全長要在二十六吋以上, 所有槍枝的口徑要在半英寸(.50, 含)以下(前膛槍,火葯槍不在此限)不能有滅音器,不能自動發射(定義是扣一次扳機只能發射一發子彈)。
槍的定義:槍指的是機匣(Receiver) 或是序號所在地 (左輪槍沒有機匣),其他部份不屬於管製品。由於各種零組件在市面上供應十分充裕,許多人對廠商提供的槍械並不滿意,因此,就用各式各樣的零組件,來拼裝符合自己心目中最理想的武器。由於以上所述法律的規定,除了機匣不能郵購,其他所有的部份都可以由成千上萬不同的廠商,設計中挑選,而達到百分之百個人化的目的。有時候,一把槍可以改裝到你我都辨認不出來的結果。也就是因為如此,美國的愛槍族認為政府一九九四的槍械管製法,按照槍的外型來分類,是十分荒謬的事,因為任何一槍都可以打扮成完全不同的樣子,這樣的分類,又有什麼意義?
自動武器類:歸類為第二款國家火器法案武器。根據一九六八法案的第二款規定。可以私人擁有,但是必須要向美國聯邦煙酒槍械局登記,而且美國聯邦煙酒槍械局可以隨時來抽撿。
一九八六年法案規定,不能再有新的全自動武器進入民間市場,所以如果你現在想擁有一把全自動武器,而你的地方政府也沒有限制的話,你只能向另外一個人買二手貨。而且那把槍必須是已經登記有案的。當然軍警不在此限。
一般而言,想要擁有一把自動武器,首先要查一下當地的州、市政府是否明令禁止?加州(California)、紐約州(New York)都規定私人不得擁有自動武器,內華達州(Nevada)、亞歷桑那州(Arizona)、德州(Texas)、肯塔基(Kentucky)、佛羅里達州(Florida)是幾個私人可以擁有自動武器的州。 這幾個州的居民,可以到BATF的辦公室去拿申請表格,其中會要求填寫個人資料,按指紋等等,申請費是兩百美元,只要繳交一次。 最難的部份是,申請者必須要有一封住地最高警察首長的信,證明申請者是無犯罪背景的好公民,一般是由警察局長出信。可是有的警察局長,因為怕麻煩和法律糾紛,根本拒絕寫這樣的信。 因為基本上來說,他並沒有義務提供這樣的一封信。
如果申請人可以通過一切的規定和提供所有須要的文件,最後還要去找一個三級武器商,(從事NFA武器商務的又分成三級, 第一級進口商, 第二級製造商, 第三級是銷售商) 他們會替你去找你想要的槍枝,而且要正好有人想出讓,這完全是碰運氣的事。 正如你可能已經猜想到的,一把自動武器並不便宜,大約在幾千美金到幾萬之間。 當然這不是槍貴,只是槍少。 如果你有機會到以上所提到的幾個私人可以擁有自動武器的州,一般大一點的射擊場,可能會出租自動武器,不妨去挑一把你心目中認為最酷的自動武器來過過癮 MP5, Uzi, Ingram, AK47, M16, Thompson, M3等,租槍不貴,大概只要十幾美元,貴的是彈葯。
一九九四罪案法:這是目前影響最大的法令,限制也最嚴苛。 基本上來說,它限制了彈匣容量為十發,但是任何在法令生效前製造的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你有一把一九九三年前就設計生產的槍,很有可能你還可以買得到高容量的彈匣。 譬如說M16或是AK47的二十發或三十發的彈匣,現在市面上還是滿坑滿谷。不過這也受到地方法令的限制,在紐約市就屬於非法。
一九九四布來迪法案有兩個步驟,第一個階段是手槍的銷售必須有五天的等待期,從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實施。 第二階段是全國立即罪案稽查(National Instant Criminal Check System, NICS):從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起,所有槍枝交易,都必須經過上項稽查。業者要打一個八百號電話,把欲購槍者的資料告訴聯邦調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FBI),由他們在電腦上查詢,通過這個稽查的購槍者才能購買。如果有人把槍拿到當鋪去當了,事後要去贖回,也要經過這項稽查。這個程序通常在半個小時左右。 這個法令將在二零零四年自動失效, 稱為日落條款。 屆時理論上又可以製造, 買賣高容量的彈匣, 有手槍把的槍等等犯禁的東西。 但是支持槍械管制的人賭的是, 屆時各州都會已經制定更嚴苛的法律, 聯邦不須要再來淌這一溏渾水了。
美國步槍協會
捍衛擁槍權利的最大力量
合法的槍械:
現在美國生產銷售的半自動步槍, 必須要通過以下的一個試驗, 稱為突擊步槍特徵。 這些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徵:
手槍把,
可換彈匣
防火帽,
刺刀座,
摺合式槍托,
半自動手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徵:
彈匣裝在槍柄以外的位置,
有螺絲紋的槍管,
有護木,
重五十盎司以上,
半自動版本的全自動手槍,
散彈槍不能有兩種以上的特徵:
摺合式或伸縮式槍托,
手槍把,
超過五發的固定彈匣,
可裝卸彈匣,
但是如果該槍是在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日以前製造的,就不受此限。 所以有現在市面上有所謂禁前禁後之別。 有人會去買一把禁前的舊槍, 然後除了機匣(Receiver)外,全部換掉,那就有了一把幾乎是新的槍,可以有防火帽,刺刀座等等,變成一把十分酷的突擊步槍。 這個例外的前提是, 那把槍生產出廠時, 就要符合突擊步槍的定義, 因此它可以沿襲不溯既往(Grand fathered)的原則。 至於外國製造而進口的半自動步槍, 目前大多數已經禁止進口了, 據說扣在海關?還有成千上萬枝步槍, 大部份是來自中國的 SKS 和 AK-47。 (這里用這兩個名稱只是通稱, 事實上中國北方工業和保利製造的有多種型號, 日後另文討論) 外國製造的,只能有一樣特徵, 進口商窮則變, 變則通。 將刺刀座磨掉, 將手槍把和槍托換成一個在底部相連的槍托, 那就是一般所謂姆指洞式(Thumb Hole)的槍托。 三十發彈匣也換成五發和十發的。 這樣大費周章之後, 又有一批通關, 可是最後還是逃不過總統行政命令的威力, 全給禁了。
不能進口整槍, 機匣部份和超過十發的彈匣之外, 其他的零件還是允許的。 於是商家們開始在美國境內組合槍枝。 這些槍被稱為組合槍 (Kit Gun), 使用美國製造的機匣和其他進口的組件。 一般來說, 品質都比較差。 這樣的槍也要受到法令的限制, 因為大部份零件是外國製造的, 所以歸類於外國槍,不能有超過一樣的突擊步槍特徵。 而決定的本國制,外國制的因素是有多少件零件是美國國內製造的。 所以有人賣美製零件套件 (US Part Kit)。 將這些零件換掉之後, 就可以有兩樣突擊步槍的特徵, 一般是裝上手槍把。
此外有幾個比較特殊的情況:
一. 在同一州內, 私人之間可以買賣非NFA的槍械(Private Sale), 不須經過FFL的經銷商。
二. 製造日期在一百年以上的武器, 無須受BATF的限制。 可以有如一般商品般銷售購買(郵購) 。 俄國的一些Mosin-Nagant M91和德國的Mauser M98都在一百年以上了。
三. BATF出版一個古董和紀念品類武器(Curio and Relic)清單,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一張收藏執照(Curio & Relic FFL- C&R FFL), 每三年只付 $30。 可以越州購買清單上的武器。 一般而言, 製造日期在五十年以上的槍械, 都名列其上。
四. 槍展(Gun Show)是一個很特殊的問題, 原先只是聚集許多槍商和顧客來從事交易, 和書展沒什麼不同。 但是自從槍械管製法令愈來愈嚴, 私人買賣不受限制的法令又沒有更改, 這便造成了一個大漏洞。 有人在槍展租一個攤位, 賣他自己的槍, 這也還說得過去, 但是賣一把也是賣, 十把也是賣, 其中沒有明確的分野。 他」自己的槍」是他已經擁有十年的槍, 還是上周他在另一個槍展里, 向另一個私人買來的? 如果有機會去一趟槍展, 愈大愈好, 注意槍商的桌上, 有沒有黃色的表格, 如果沒有, 很可能就是私人攤位, 可以現金交易。 他照理應該確定合法年齡, 本州居民等等事項, 作不作是由他了。 國會里對這個問題現在爭論得很厲害, 民主黨主張將這個洞堵住, 一切槍枝轉移必須經過槍商。 共和黨反對, 認為這只會提高槍枝的價錢, 增加不便, 真正罪犯使用的槍械, 他們才懶得等到槍展去買, 街角就有了。 增加一條法案, 毫無助益。
如果你對美國的法令有興趣,或是想了解各州的規定,你可以到美國步槍協會的網頁上去查詢,他們有很詳盡各州的資料。
一般而言,各地的警察局, 是負責管理的單位。小地方的警長,有絕對的權力。大城市裹,就可能要經過好幾個單位,有時,連一般的的警察也搞不清楚繁復的法令。 還好一般的槍店都對當地的情況十分清楚,他們也會很樂意幫忙,因為幫了你也等於給他們提供一個潛在的客戶。 在這里,要強調當地兩個字,有如以上所說的,各州(State),各鄉(County),各市(City, Town)都可能有不一樣的規定, 一過了界,就可能大不相同。 譬如說長島(Long Island, New York)的槍店,對紐約市(New York City, New York)的規定可能就不是那麼清楚,就算知道,他也可能沒有必要的表格。 千萬要搞清楚,不要莫名其妙的犯了法,還不知道是為什麼呢。
新增: 加州的攻擊武器禁制令
加利福尼亞州,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正式簽署攻擊武器禁制令(Assault Weapons Control Act)為法令。 本法號稱是全美國最嚴格的槍械管製法, 從公元二千年一月一日起, 加州禁售一系列被歸類為攻擊武器的槍械。 所謂的攻擊武器, 包羅甚廣, 大約有七十五武器名列其中。 諸如 AR15, AK47, FAL, G3等, 通通被禁。 這一次的禁槍, 似乎比以前要來的厲害, 連姆指洞式的槍托也禁掉了。 並且不`得販售任何容量大於十發的彈匣。 尤其是使用彈匣的SKS, 必須繳出, 由州政府付$230 買回。
新增: 紐約市的槍械管制
紐約市分成五個區 – 曼哈頓區Manhattan, 布魯克林(布魯侖) 區Brooklyn, 皇後Queens區, 史泰登島區Staten Island 及 布朗士區Bronx, 實行相同的槍械管製法, 可以私人擁有槍械。
步槍比較簡單的, 採用登記制, 只要是紐約市不禁止的, 隨時可以購買, 沒有限制。 AK, SKS, M16, USR 等是禁止的, Mini-14, Ruger 10/22, M1A等屬於合法。 在要開始的時候,, 先到皇後大道(Queens Blvd., 在Union Turnpike)上最高法院(Queens Court)的一個步槍管制中心去申請一張槍證, 需相片兩張和七十元匯票(郵局就在旁邊)。 大約等三個月, 槍證會寄下來。 此後就可以到槍店去買步槍。 買了之後, 槍商或你自己, 要將一張出售證明, 寄到Queens 的步槍管制中心去存檔。
手槍比較麻煩。 手槍的許可證有許多種, 有一種是居家證(Residential Permit), 沒什麼用途, 只能放在家裡以及在指定的日子帶到靶場去。 而帶槍證(Conceal Carry Permit)一般人是幾乎不可能拿到的, 在此只談談打靶證(Target Permit)。 首先要加入一個射擊俱樂部, 一般有靶場的槍店都有附設俱樂部, 然後要到紐約市警局(在曼哈頓的下城, Police Plaza, 市府旁邊)去按指紋, 交申請書和費用, 槍店可以代為填表, 但是必須本人到警局去完成手續。 前後開支大約要五百元左右。 繳了申請表之後, 大約三個月左右, 警察局會通知申請人去面談, 如果一切順利, 大約六個月左右可以拿打靶證和一張許可證(Purchase permit), 可以買一把手槍!!! 手槍的購買必須在許可證發出後的三十天之內完成, 否則失效。 買了槍之後, 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把槍帶到市警局呈檢。 這樣才算完成所有合法的程序。 三個月後, 可以再申請購買, 購買許可證大約要等兩個月左右, 而且申請書上要聲明所要的口徑。
附帶的規定有, 沒有手槍槍照的人, 不得」持有」(Posses), 也就是說不可以租槍或是把玩。 (所以在紐約州州界之內, 除了軍人, 執法人員和少數特例之外, 將手槍交到沒有手槍槍照的人手上, 就犯了法。 一九九八年電視上某次辯論槍械管制問題時, 有一位外地來的手槍管制協會的人, 在節目中拿了一把手槍指指點點, 由於錄影室在曼哈頓, 事後NRA就公開質問紐約市市警局, 為什麼沒有將他逮捕? 可見執法不公)。 持打靶證的人, 只能在」直接」往返靶場時帶著槍, 途中必須是空槍(Unloaded), 而且放在一個鎖起來的容器(Locked box)中。 法規中言明, 每人以一把槍為原則, 也就是說, 讓不讓買第二把手槍, 完全是由他。
這些規定, 光看頭都昏了。 如果住在紐約市的朋友想要買槍, 最好的辦法, 是在電話簿上找一家有靶場的槍店, 去和他們談一談, 他們一般都很願意幫忙的。千萬不要相信任何人聲稱可以代辦或者走後門, 這我不敢說沒有, 只是我不信你運氣那麼好。
附錄:
C&R(FFL 03)申請表:
一份F 7CR (5310.16)
一份F 5330.20 表
免費訂取BATF 各種表格
$30支票
F 7CR表必須另寄一份給當地警長存檔, 但不須他的許可。 一但拿到執照, 必須要保存一個買入售出的交易簿(Bound Book), 除非有特別許可, 不得以電腦記錄代替。
ATF的C&R清單:
清單1 - 由1938年United States Code-USC(Federal Firearms Act), Title 18, Chapter 44槍械改列為C&R
清單2 - 由1968年Gun Control Act (GCA) 槍械改列為C&R
清單3 - 由1934年National Firearms Act (NFA)槍械改列為C&R
賺買轉移機槍等表格:
兩份F 4 (5320.4)表
一份F 5330.20 表
兩份FBI FD-258LE 指紋卡
免費訂取BATF 各種表格,包括指紋卡
$200支票
通常各地警長有個別的規定, 經過一定的程序後才肯在53204表上簽字, 詳情請與警長辦公室或當地Class III商家聯系。
www.TitleII.com有各種可填寫的PDF表格,可以免費下載。
新增:
2004年九月十三日,美東時間凌晨12:01分,突擊武器禁製法案(Assault Weapon Ban -AWB或正式稱為Semiautomatic Assault Weapon - SAW Ban)在生效十年之後,終於日落失效。
在這一天之前,有許多臆測,也有許多恐懼,而今這一天已過,舞照跳,馬照跑,一般人跟本沒注意到什麼不同。 但是愛槍的人,終於可再購買具有『邪惡特徵』(Evil features)的武器,再沒有什麼Pre-ban還是Post-ban的區別,也不會再有巨大的價差。
跟據ATF網站的答客問:
1. 民眾可否購買有『僅供執法單位』(Restricted law enforcement/government use only)或是『僅供外銷』(For export only)注記的武器?
答:由於規范的法律已經不存在,這些注記已失去意義,因此沒有限制,民眾可以自由購買。
2. 自動武器是否受影響?
答: 規范自動武器的法律為1934年的National Firearms Act (NFA)法案,仍然有效。
3. 外國製造的武器是否受影響?
答:對組裝進口套件(Kit)的法律仍然有效,使用美國境內生產零件數目不足的武器,仍不能生產製造。
4. 對住在加州、麻州的人,有沒有什麼差別?
答:沒有,地方法律仍然有效。
5. 在1994年至2004年之間生產的武器,可否改裝,加裝這些邪惡特徵?
答:可以。
6. 廠商是否可以自由生產、販賣大容量的彈匣(Large Capacity Ammunition Feeding Device - LCAFD)?
答:由於規范的法律已經不存在,廠商可以自由生產、販賣任何容量的彈匣。
7. 進口商是否可以進口AK-47、AUG、FAL等外國軍用的商業型?
答:禁止進口與軍用武器關連型號的法律仍然有效,仍不容許進口供民間銷售。
⑸ pdf expert和goodreader哪一個好
因為我需要一些資料隨時在手機上查閱和復習,因此希望找一個很好的讀文檔軟體。我的文檔以DOC和PDF格式為主,每個大概是60、70頁左右。一開始用的是QuickOffice,功能不錯,支持編輯,但是看PDF的時候確實有卡的感覺,於是安裝了PDF Reader單獨閱讀PDF,快了很多。後來看到有人推薦GoodReader,於是裝了試試看,支持的格式很多,功能也很好,但是讀取PDF感覺比PDF Reader卡,讀取稍大的DOC也不比QuickOffice更流暢,於是把GoodReader卸載了。現在用PDF Reader閱讀DOC和PDF,都比其他的軟體流暢,QuickOffice現在暫時保留用於文檔編輯,不知道大家的選擇是什麼?
⑹ 《世界輕武器精粹世界輕武器精粹》pdf下載在線閱讀,求百度網盤雲資源
《世界輕武器精粹》(讓-保羅.奈)電子書網盤下載免費在線閱讀
資源鏈接:
鏈接:https://pan..com/s/1bFMtXuRTBPeIr0p9gCGuaQ
書名:世界輕武器精粹
作者:讓-保羅.奈
出版社:人民郵電
出版年份:2011-7
頁數:125
內容簡介:
《世界輕武器精粹:突擊步槍》(作者讓-保羅·奈、菲利普·布萊)介
紹了世界上正在服役中的沖鋒槍和突擊步槍。
從經典和傳奇的武器,如M16/M4型、HKMP5/G36型、SIG公司的550系列
,到最具創新理念的武器,如ACR型、SCAR型亦或是F2000型,每一款武器型
號與其不同的版本都在本書中得到了詳細的描述。
《世界輕武器精粹:突擊步槍》還展示了許多特種部隊行動時使用武器
的圖片,這些精英小組包括法國國家警察干預小組(G.I.P.N)、法國搜尋與
快速反應大隊(B.R.I)、法國國家及海外特種兵團,等等。
⑺ 國內有哪些軍事方面的雜志
1、《兵器知識》
《兵器知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行的月刊雜志,創刊於1979年,由中國兵工學會主辦,《兵器知識》雜志社編輯出版,主管單位為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每月分A、B刊,A刊在上半月推出,報道最新國際軍事動態,最新兵器介紹等;B刊則在下半月推出,內容為防務觀察家對軍情的評論。
2、《戰爭史研究》
《戰爭史研究》是一本很好的軍史類叢書,資料翔實,文筆出色,選取角度也很吸引人。其中的國外文章,由於編者出色的軍事功底,專業名詞,史實地點等翻譯得非常准確,避免了很多的錯誤。由於立場較為中立,很多以前在主流雜志被歪曲的內容也得到了糾正。
3、《現代兵器》
《現代兵器》披露了我軍最新式兩棲步兵戰車――ZBD97的部分信息。根據國內外媒體的公開報道,探究了ZBD97型步兵戰車的發展歷程,並對其技術性能、設計背景和戰術意圖進行了簡單的分析。
4、《輕兵器》
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主管、中國兵器工業第二〇八研究所主辦的關於輕武器的可讀性知識期刊。《輕兵器》1992年面向社會公開發行,是最早公開發行的輕武器期刊,是國內最專業、最權威的輕武器期刊。
《輕兵器》集權威性、專業性、科普性於一體,以獨特視角展現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輕武器,深受廣大軍事愛好者的喜愛,並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5、《世界軍事》
每月1號和15號發行一期。期刊主要編寫世界各國(地區)軍事概況,主要介紹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的軍事基本情況、軍事歷史、軍事人物、軍事科技、國防形勢、安全政策、國內外局勢,並配有大量的武器裝備圖片等。
主要服務對象是對世界軍事感興趣的軍內外廣大讀者。宣傳語:「縱覽世界戰爭風雲,鍛造未來軍事專家。」2018年3月,獲得第三屆全國「百強報刊」榮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現代兵器》2007年12月號上市 解秘ZBD97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兵器知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戰爭史研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輕兵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世界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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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新加坡的無敵100輕機槍的後坐行程是多少
新加坡的Ultimax 100輕機槍(音譯「烏蒂馬斯」或「阿爾蒂馬克斯」,也被譯為「無敵100」)是大概是世界上重量最輕、而命中率卻最高的班用輕機槍了,該槍由原來的新加坡特許工業有限公司(Chartered Instries of Singapore (Pte) Ltd.,簡稱CIS)——現在的新加坡科技動力公司(Singapore Technologies Kinetics,簡稱STK)生產,除了被新加坡軍隊採用外,也出口到其他國家。
Ultimax 100輕機槍的設計師是美國人詹姆斯·沙利文(James Sullivan),他在不同的公司工作過,曾領導過包括斯通納在內的許多著名的輕武器工程師,他所參與過的輕武器研究計劃包括M16、魯格Mini-14等,在1978年,詹姆斯·沙利文在新加坡政府的委託下,與另一位設計師鮑伯·沃德菲爾德(Bob Waterfield)一起為CIS公司設計輕機槍,樣槍在1979年6月進行試射,最後在1981年定型並命名為Ultimax 100。
Ultimax 100輕機槍的空槍重僅4.9公斤,加上100發彈鼓後也僅重6.8公斤,這個重量只相當於其他同口徑輕機槍的空槍重。但該槍獨特的系統卻使射擊時的後坐極低,點射命中率極高。該槍在1982年開始裝備新加坡武裝部隊,其他裝備的國家還包括有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辛巴威、克羅埃西亞、宏都拉斯和秘魯等國,美國海軍的海豹突擊隊和以色列國防軍的特種部隊及南非都有少量使用。
Ultimax 100輕機槍的第一個生產型是Ultimax 100式MK2型,為固定式槍管;其後很快就推出了能夠快速更換槍管的改進型Ultimax 100式MK3型,此外還改進了槍托、拉機柄、提把和前握把等細節。長久以來,CIS公司生產和出售的Ultimax機槍多是MK3型。
大概在2001年,改組後的STK公司為了更接近北約的要求,研製了能通用M16彈匣的Ultimax 2000式輕機槍,這個型號還改用了折疊式槍托,並機匣頂部增設皮卡汀尼導軌,又改進了保險裝置,但該型號只保留在原型階段而沒有投產。
2005年7月14日,美國海軍陸戰隊發出一項名為「非研製5.56mm步兵自動步槍」(Non-developmental, 5.56mm, Infantry Automatic Rifle)的招標請求,「自動步槍」在美軍術語中指輕機槍,而「非研製」的意思是要從現有的武器中進行選擇,而不是重新研製一種新武器,以便能夠迅速裝備部隊。該項目明確提出要重量輕,空槍重不得超過12.5磅(約5.67kg),能低於10.5磅(約4.76kg)則更理想;並指出使用100發彈鼓和必要時可用30發M16彈匣;實際射速要求為36發/分,能達到75發/分更理想。STK公司在Ultimax 2000式輕機槍的基礎上改進出新的Ultimax 100式MK4型參與競爭。
在試驗中,重量較輕的Ultimax 100式MK4型比重量較大的FN M249 SAW和MK46 MOD 0/1的命中率高出三倍,此外彈鼓供彈的Ultimax機槍比起彈鏈供彈的M249在戰斗中能更快和更容易地裝填,尤其在邊移動邊射擊的模擬試驗中,Ultimax機槍容易裝填的優勢就極為明顯,就像突擊步槍一樣方便。據反映烏蒂馬斯機槍的機械瞄具不太好用,但裝上反射式瞄準鏡或放大瞄準鏡(M68 CCO或TA31 ACOG)時則表現出色。此外,Ultimax機槍在惡劣戰斗環境中也具有比M249更高的可靠性。所以在此次對比試驗期間,Ultimax機槍被許多評論家及試驗人員所看好,美國著名的槍械作家Charlie Cutshaw在他的文章中認為的Ultimax 100式MK4型輕機槍很適合特種部隊和警察使用,也正是美國海軍陸戰隊所需要的「非研製5.56mm步兵自動步槍」的最佳答案。然而在2006年底,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官員最終還是作不了更換機槍的決定,但據說接觸過此槍的陸戰隊員都很希望國防部能夠讓他們裝備一些Ultimax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