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義勇軍進行曲是哪一年定為國歌的
《義勇軍進行曲》自1949年9月被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國歌,1982年12月正式成為國歌,2004年3月憲法修正案賦予國歌以憲法地位。
由田漢與聶耳作詞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中華民族偉大的抗日戰爭中,最初問世是作為電通影業公司拍攝的影片《風雲兒女》的主題曲。
1935年2月,《風雲兒女》劇本交稿不久,田漢就被國民黨政府以「抗日反政府」罪名逮捕。為了避免遭到國民黨當局的迫害,聶耳未來得及譜完曲就去了日本。出國前夕,他趕出了曲子的第二稿。1935年4月15日,聶耳帶著樂譜離開上海,下旬,歌曲在東京定稿,並郵寄給了電通公司。
1937年,淞滬會戰爆發後,《義勇軍進行曲》成為「八百壯士」孤軍營內鼓舞士氣的戰歌之一。1938年,台兒庄戰役中,中國官兵在觀戰的美國駐華海軍副武官卡爾遜的帶領下高唱《義勇軍進行曲》。
1949年10月1日,在開國大典上,該曲作為國歌第一次在天安門廣場響起,由晉察冀軍樂隊演奏,總共演奏了十餘次。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國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正式將《義勇軍進行曲》作為國歌寫入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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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志。一切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
第四條 在下列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開幕、閉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的開幕、閉幕;
(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的各級代表大會等;
(三)憲法宣誓儀式;
(四)升國旗儀式;
(五)各級機關舉行或者組織的重大慶典、表彰、紀念儀式等;
(六)國家公祭儀式;
(七)重大外交活動;
(八)重大體育賽事;
(九)其他應當奏唱國歌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