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企業的法律顧問
如何做好企業的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也稱企業律師,是企業聘用的企業法律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企業法律咨詢、法律顧問、合同審核及簽訂、企業的訴訟和非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一、企業為何要請法律顧問
中國人天生就對“關系”這樣的潛規則深諳其道,運用嫻熟;而對“法律”這樣的顯規則,卻顯然忽視,不擅長運用它來保護自己。“關系”雖好用,但有時成本和風險卻很高;而法律這種現存的東西,我們為什麼不嘗試著“開發利用”呢?
某種程度上,企業風險也是法律風險。
沒有任何企業喜歡打官司。但同時,也沒有多少企業習慣於聘用律師法律顧問。
時代在發展,也在不斷要求。機遇與風險並存!法律風險也許總是如此:越是腳步匆匆,它越是在不知不覺中逼近。等回過神來,它已不可避免地成為企業成本管理中的頭痛問題。甚至有時,它會給企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怎樣預防和減少法律風險?我想,至少也該是老總在忙碌之後,靜下心來時,能夠想到的一個問題!
確切來說,企業法律顧問的主要意義不在於打官司,而在於法律風險管理。大到國家,小到企業,都有同樣的道理。一個企業作為一個小系統健康運行同樣也有一定的程序控制,比如一定的管理程序。其中法律風險預防機制就是企業管理程序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預防法律風險的成本實際上是一個企業長期發展所必須付出的,如若不然,它在將來的某一天會以損失的形式數百倍、數千倍的付出。一個企業如果到了出大問題的時候才想到律師,也許請了律師也無力回天。這實際不是聳人聽聞,因為從長遠來看,在市場化、競爭化愈趨愈烈的今天,沒有法律預防機制的企業出問題是必然的,不出問題才是奇怪的。
根據我個人的經驗,企業利用律師法律顧問的最佳效果是:將其對法律風險的管理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中,而且要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好處在於:他隨時按程序運轉,不因其他經營而被忽視和停止。法律風險管理中,日常的合同管理很重要,法律風險大都從這里生根、發芽、滋長的。合同管理好了,法律風險基本可以做到預防和控制。
二、律師怎樣做好企業法律顧問
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原總裁傑克o韋爾奇曾說:"GE業務我並不擔心,我擔心的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給公司聲譽帶來污點,甚至使公司毀於一旦"。
只要是律師,應該都明白:做企業法律顧問業務對律師事業的發展有多重要。特別是在中國很多企業越來越重視企業法律風險的大背景下更顯得尤為突出。
然而,我想說得是:企業給你每年10萬元的法律顧問費,你為企業做了些什麼工作,怎樣才能讓比你更精明的商場老闆,在第二年度心甘情願地將10萬元再度送到你的腰包。我相信10名律師也許會有10種做法。我也知道一些律師做企業法律顧問十分賣力,可一年忙到頭第二年卻不知所措地失去了繼續做的機會,還給自己很好的安慰:這個企業老闆不懂律師法律顧問工作的重要。
在這里,我想將我學到的一點經驗告訴大家,也許能讓好人律師少走點彎路。
許多律師都認為,做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只要能幫企業在實質上將法律風險控制好就能抓住企業老闆長期聘用自己的心。幫企業親自草擬合同、審查各種合同、參與法律事項的談判、接受大大小小的法律咨詢。做了大量的工作,卻因為自己忙而沒有將這些自己所做的工作形成文字記載下來,有的是因為根本不知道怎樣用十分規范的文本將這些工作固定下來。
上述做法律顧問工作的主導思想和具體做法是不科學的,也是導致頭年做的熱鬧第二年消失的根本原因。試想:如果你所服務的企業在你精心的預防下,一年兩年都沒有什麼法律風險事項的產生,老闆會不會考慮有沒有必要聘用費用如此高昂的律師法律顧問,因為你的作用體現在"哪裡"?要知道時下中國許多企業的老闆在忙於商戰的現實下是沒有那麼多心思和精力來時刻關注律師法律顧問具體工作的。所謂,是企業都喜歡開年終總結的原因就在於此,而律師你的年終總結報告呢?你有嗎?臨時趕制的短短10頁紙的報告能有說服力嗎?老闆可以請一名法務工作人員都能替代的工作,他還對律師你的法律顧問工作有依賴心嗎?!
建議律師做企業法律顧問做好以下法律文本工作(寫給企業看,體現律師法律顧問具體工作的最好表現形式):
第一部分:制定《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文書管理細則》
一、在律師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過程中,根據不同的法律服務內容將製作不同的法律服務文書,為便於法律服務文書的管理和整理,特製定本細則。
二、律師根據法律服務事項製作以下法律服務文書:
1.《法律意見書》
2.《律師風險提示》
3.《緊急情況反映》
4.《律師諫言》
5.《律師工作簡報》
6.《情況說明》
7.《法律信息》
8.《請示》
9.《工作日誌》
10.《法律顧問服務記錄》
11.《日常法律咨詢服務記錄》
12.《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
13.《會議紀要》
三、律師法律服務提供的文書分為建議性法律文書、說明性法律文書、請示性法律文書、記錄性法律文書。
建議性法律文書指提供律師建議的法律文書;
說明性法律文書指對特定問題提供說明的法律文書;
請示性法律文書指需要公司認可,予以回復的法律文書;
記錄性法律文書指對法律服務狀態或過程進行記錄的法律文書,主要用於備案。
四、《法律意見書》主要針對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項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見、風險提示、解決方案、律師建議等提供的建議性常用法律服務文書。
五、《律師風險提示》主要對於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項不適合出具法律意見書,或者僅需對某種法律風險作出特別提示的情況下,出具的風險提示法律服務文書。
六、《緊急情況反映》用於對公司有重大影響,時間較為緊迫的事項,包括需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緊急作出決策的事項。
七、《律師諫言》是律師服務過程中,發現公司存在的`某種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師建議,用於提示公司防範某種普遍行為。是《法律意見書》服務事項的延伸。
八、《律師工作簡報》按照《律師工作簡報法律服務細則》製作和管理的一種法律服務延伸文書。具有綜合性,包括建議性、說明性和記錄性內容。
九、《情況說明》是律師針對法律問題提供的說明性法律服務文書,為公司了解法律事項的相關情況提供幫助。
十、《法律信息》是律師提供給公司,對公司有影響的新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信息。
十一、《請示》是律師在從事某項須經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務之前,向公司提出的書面請示性法律服務文書,在請示中應當就從事活動的必要性、具體情況等予以說明。
十二、《工作日誌》是律師服務事項的簡單記錄,按照日期記錄。
十三、《法律顧問服務記錄》是律師服務過程中,根據服務事項填寫的記錄性表格,表明服務內容、律師意見等主要事項。
十四、《日常法律咨詢服務記錄》是律師對於公司口頭或電話咨詢事項填寫的記錄性表格,按照《日常法律咨詢記錄歸檔細則》製作和管理。
十五、《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是律師按照《律師參與談判事宜法律服務細則》提供談判法律服務過程中,對談判法律服務事項進行記錄的法律服務文書,按照一事一表的原則進行管理、歸檔。
十六、《會議紀要》是律師參與公司召開的會議或者律師與公司進行法律服務事項會談時,製作的記錄性法律服務文書,會議紀要按照固定格式製作和管理。
件審查法律服務活動,特製定律師審查文件實施細則。
二、本細則所指律師審查文件包括:公司與其他各方簽訂的合同、公司對外發布的廣告文稿、宣傳資料、招標投標文件、公司內部管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涉及法律問題的文字性材料。
公司在簽署上述文件前,須將相關文件提交律師審查。
涉及金額在 萬元以下的文件可以不經律師審查,但公司認為需要律師審查的,按照本細則簡化辦理。
三、律師審查文件應當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勤勉盡責、高效快捷。
四、律師審查文件應當以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材料,結合具體經辦人提供的信息為依據,嚴禁律師主觀想像、臆造、假設、推測有關情況作為審查依據。
五、原則上,普通文件24小時內審核完畢;重大、復雜的文件根據公司要求及時完成。
六、律師在審查過程中,認為有關情況不清楚或不明確的,可以向公司具體經辦人或經辦部門核實;必要時可向公司提出書面律師詢問意見。
七、律師審查文件,在明確相關信息後,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以下處理:
1、提供《法律意見書》;
2、公司提供電子文檔的文件,在合同中以修訂格式直接修改,並填寫《法律顧問服務記錄》;
3、對於加急審查文件,無法製作《法律意見書》的,在合同中直接予以修改,並填寫《法律顧問服務記錄》;
4、對於簡單文件,無須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在《合同會審單》中寫明修改意見,並填寫《法律顧問服務記錄》;
5、對於簡單合同,無須出具《法律意見書》,也無須填寫《合同會審單》,由律師口頭作出修改答復,並填寫《日常法律咨詢記錄》。
八、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或其他形式的修改意見,提供給具體經辦人,同時提交公司董事會、總經辦。由董事會或總經辦監督文件修改情況。
九、律師在提交法律意見書後,公司認為有關內容確實無須修改,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律師可以在文件流轉表中簽字。但確有重大法律風險的,律師應當製作《律師風險提示》或《緊急情況反映》。
十、律師審查文件,若認為必要或應公司要求,可制訂規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範本、內部規章等,經公司認可後進行推廣使用。
十一、律師審查文件中,若認為有關事項重大、情況復雜,可提議召開專項討論會或座談會,根據討論會或座談會結果提供律師審查意見或法律方案等。
十二、律師審查文件應當確定具體聯系律師姓名及聯系方式,以便文件具體經辦人或經辦部門能夠及時聯系律師進行溝通。
十三、律師應當對審查文件歸檔備查,律師一律保留審查文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原件由公司保存。
第三部分:制定《律師參與談判事宜法律服務細則》
一、律師為公司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過程中,鑒於公司將涉及大量商務談判,其中包含法律事項以及合同簽訂磋商等,為規范談判事宜法律服務活動,特製定本細則。
二、律師參與談判應當維護公司合法權利和利益,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為公司爭取利益最大化。
三、律師應當在談判前了解談判事項、談判對方基本情況、談判進行程度、談判分歧、談判進程計劃等。相關情況不清楚時,律師應當與具體經辦人或承辦部門核實相關情況。必要時,律師可以對談判對方基本情況、資信狀況予以調查。
四、重大談判,律師應當進行討論,進行法律可行性論證,與公司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必要時,提請公司召開相關部門工作協調會,對談判涉及的財務、工程等事項徵求相關部門意見。
五、重大談判,律師應當事前確定談判方案,並就談判有關事項與公司進行溝通,取得共識或確定談判工作原則。因談判事項時間緊迫,律師不能制定談判方案的,律師應當對談判事項和相關材料予以了解,應當在談判前與公司人員進行口頭溝通,並在事後填寫《法律顧問服務記錄》。
六、根據談判工作需要,律師可以以公司工作人員身份參與談判。
七、律師根據談判事項的差異,可以採用以下方式處理:
1、由律師對談判事項提供《法律意見書》,由公司具體經辦人根據律師意見與對方進行磋商談判;
2、純法律事務談判,應公司要求由律師單獨與對方進行談判;
3、綜合性談判,由律師會同公司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談判。
八、按照第七條第一項由公司人員進行的談判,律師應當對有關情況及時予以了解,根據談判結果提供新的律師意見。
九、按照第七條第二項由律師單獨進行的談判,律師應當將談判結果及時反饋給公司,對談判情況提供律師意見供公司決策參考,並根據公司意見進行進一步談判或制定相關協議文本。
十、按照第七條第三項綜合性談判,由律師會同公司各部門按照談判內容進行分工合作,律師應當對整個談判的法律問題進行綜合考慮。並對整體談判法律問題提供律師意見供公司參考。
十一、談判對方聘請律師參與的談判,律師應當直接參與。
十二、律師參與談判事宜,針對談判涉及法律問題提供律師意見,從法律合法性角度把握談判,不得對公司經營活動不適當干預。
十三、律師應當在每次談判後對談判過程涉及的新法律問題進行法律論證,適當調整談判方案,為進一步談判作好准備。必要時,可提請公司召開協調會,對談判情況進行通報、研討,並就進一步談判確定談判方案。
十四、律師參與談判事項應當填寫《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對談判進程進行記錄,並在談判結束後歸檔備查。《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按公歷年分別進行編號,以談判開始時間先後予以歸檔。
十五、《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應當寫明談判開始時間、談判事項、主辦部門、主要參與人和負責人、談判對方基本情況等;根據每次談判情況,應當填寫談判時間、談判取得的進展、談判主要分歧、新問題、備注事項等;談判結束應當在《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寫明談判結果。
十六、《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為律師內部工作移交材料,在談判事務移交時,應當將《談判事項法律服務跟蹤表》及其他談判資料一並移交,同時對於相關材料不能反映的其他情況製作說明,便於談判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七、每次談判主要分歧涉及法律問題的,律師對於公司能否作出讓步,以及讓步的方式提出律師建議。律師建議以《法律意見書》或《律師諫言》形式提交談判主辦部門,並同時與談判資料一並備案。
十八、談判事項涉及合同文本起草和審查事項,按照《律師審查文件實施細則》辦理。
十九、律師在談判結束後,應當根據談判結果製作《律師風險提示》,對合同履行過程中應該注意問題予以提示。
二十、律師根據談判需要,可建議公司對談判中的專業問題咨詢或聘請其他專業機構或專業人士提供服務。
第四部分:制定《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實施細則》
一、律師為公司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過程中,為規范參加公司項目會議活動,特製定本細則。
二、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應當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嚴守公司商業秘密。
三、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目的在於:了解公司項目運作情況,工作計劃和安排,便於律師開展法律服務工作,制定律師服務計劃和確定服務方式;同時對項目會議議題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律師意見,避免法律風險。
四、律師應當參加的公司項目會議包括:(本條由公司確定,律師建議參加涉及公司重大經營、項目策劃、重大招商會議,對於完全的技術性會議則無須參加。)
其他會議若涉及法律問題,經公司決定,律師可以參加。
五、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應當就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發言,對於確有法律障礙的事項,根據不同情況提出律師建議:
2、原定操作方式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有其他合法方式,律師了解公司實際目的後,設計合法性方案;
3、涉及事項屬於違法事項,律師應當對違法性及違法後果予以說明;必要時,律師應當製作《律師風險提示》或《緊急情況反映》。
六、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認為討論事項涉及重大法律問題,需要進一步法律論證的,可以提議在會後進行法律論證,待法律論證後向公司提交《法律意見書》。
七、律師參加公司項目會議應當製作《會議紀要》,歸檔備查。
八、《會議紀要》包括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參加人、記錄人、會議議題、會議內容等。《會議紀要》歸檔時,單獨列卷,按照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九、律師製作《會議紀要》主要針對項目會議的法律事項,並不代替公司內部工程項目會議紀要作用。
法律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意義最終不在於制度本身,而在於有一個懂其真義的人來監督執行。制度雖好,沒有真正懂行的人來監督執行,也不能產生實際效果。老總見得多,有時可能對律師法律顧問將信將疑。確也是,如果不能把法律服務融入企業管理,企業會對律師法律顧問有陌生感。甚至出事了才想到法律顧問,可遺憾的是法律顧問也只能解決出事以後的問題了。所以,“法律服務融入企業管理”,也需要理解,需要溝通,需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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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全程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訂4版)》(周麗霞)電子書網盤下載免費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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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HR全程法律顧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高效工作指南增訂4版)
作者:周麗霞
豆瓣評分:9.1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7-4
頁數:445
㈢ 單位法律顧問的職責
一、單位法律顧問的職責是什麼
1、單位法律顧問的職責如下:
(1)法律顧問包括專項法律顧問和常年法律顧問,其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制、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
(2)具體為,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3)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4)應客戶要求,參與磋商、談判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八條
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聘應合同、協議、應載明律師享有如下權利:
(一)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企業文件和資料;
(二)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三)列席企業領導人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四)獲得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二、法律顧問的分類有哪些
法律顧問的分類包括:
1、法律顧問按照服務對象區分,可分為公司企業法律顧問、機關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私人法律顧問;
2、按照服務期限區分,可分為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
3、公司法律顧問可分為公司內部的法律顧問及公司外聘的律師來擔任。
㈣ 如何做好公司法律顧問
您好:
法律顧問,簡單說就是律師依法接受公司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的聘請,以自己的專業法律知識和法律技能為聘請方提供多方面法律服務的專業性活動。法律顧問的工作因顧問單位規模、需求及領導層次的重視程度的不同,工作內容也有所不同,大到公司的發展戰略制定、經營和管理決策,小到公司文檔管理,都是需要法律顧問審查並提供法律意見,幫助預防、控制和避免公司的風險,是企業真正的保駕護航者。具體到以下內容中的數項或全部: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應企業要求還可以參與相關談判、磋商;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將企業的管理活動納入法制軌道;根據企業員工的具體情況及需要,為企業員工講授相關法律知識,提高素質;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一個良好的企業法律顧問至少必須具備以下素質和能力:
1、熟悉與該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國家政策。如《合同法》、《民法通則》、《勞動法》、《稅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標法》、《專利法》等,對所有與經營有關的法律法規最起碼有所了解,對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一定要達到熟悉的程度,因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隨時都會向法律顧問咨詢所遇到的法律問題,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法律顧問在最短的時間內作出回答,不可能等你慢慢地查找法律,法規之後再來回答咨詢,所以對法律法規就要達到一個比較熟悉的程度。
2、具有較為深厚的文字功底。在現代大型企業中,日常可能使用到的合同有《買賣合同》、《采購合同》、《借款合同》《資產收購》《股權轉讓》《勞動合同》及各類《協議書》在起草各類合同和協議書的過程中,對合同條款的文字表述必須准確無誤,不得模稜兩可,更不能出現文字解釋的異議,因此要求企業法律顧問要有較厚的文字功底。
3、具有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
在從事企業法律顧問的工作過程中,與從事訴訟工作是不同的,兩者之間的最明顯的區別就在於,訴訟案件可以單打獨斗,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不行,你必須與企業的管理人員和決策層進行各種各樣的協調和溝通,讓你的思路與決策層的意見統一,便於你工作的開展。
4、具有敏捷的思維和應變能力。
一個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一定會出現這樣那樣意想不到的事情,企業出事了,當然要找法律顧問,那麼作為法律顧問對於這突如其來的意外事件,一定要泰然處之。快速調動你的思維,在最短時間內找出處理突發事件的最佳方案。
5、必須對所任職的企業的經營活動有比較深入的了解。
最好能對企業的經營決策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議,如果你只能對企業的法律問題提出意見,而對企業的經營運作一竅不通,那麼你最多是一個及格的法律顧問,不是一個優秀的法律顧問
㈤ 公司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1、及時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3、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
4、起草、設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避免勞資糾紛。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
6、應邀代表公司出席、參與各類商務談判。
7、函、法律意見書見證。
8、代理公司訴訟、仲裁案件。
9、資信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0、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外商投資法律培訓。
11、根據客戶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2、根據客戶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函。
13、參與顧問單位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並提供法律意見。
14、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
15、債權清收、商帳催收、風險信用管理。
(5)企業法律顧問pdf擴展閱讀:
法律顧問包括專項法律顧問和常年法律顧問,其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制、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
具體顧問方面如下: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客戶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客戶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要求,就客戶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交涉函件,發表法律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客戶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㈥ 公司法律顧問的職責和義務
1、公司法律顧問包括專項法律顧問和常年法律顧問,其服務內容主要包括:協助聘方建立法律糾紛預防機制、及時處理已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與聘方相關部門協作與配合。2、具體為: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應客戶要求,參與磋商、談判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八條
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聘應合同、協議、應載明律師享有如下權利:
(一)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企業文件和資料
(二)了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有關情況(三)列席企業領導人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四)獲得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㈦ 淺談如何正確認識企業總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是企業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聘請律師就其在業務方面的問題提供法律幫助而擔任的特定職務。企業法律顧問一般有兩種,即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常年法律顧問與企業簽訂法律顧問協議,在協議約定期限內(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處理該企業所有的法律事務,這類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廣、時間長,故稱為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關系隨協議期滿而結束,如果繼續聘用,需要重新簽訂協議。專項法律顧問受企業聘用專門處理某一項法律事務,法律顧問關系待該項法律事項辦理結束而結束,一般不受時間限制,故又稱臨時法律顧問或者短期法律顧問。如今企業大多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因其能在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活動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幫助。
大多數企業都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尤其是一些大企業,但多數企業只把律師定位在討債和打官司即訴訟方面,甚至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忽略了法律顧問的作用,其實,除了訴訟以外,一名優秀律師能為企業做的還是很多的,而且對企業來說還是非常重要的。
具體而言,法律顧問為公司企業服務的方式很多,比如:對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方案提供法律意見和法律依據,從法律的角度提出可行性論證,從而避免企業經營上的法律風險;草擬、修改、審查公司企業的各種合同、協議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書;針對某些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事件發表律師聲明,或針對性地發出律師函;代理企業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行政復議,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參與企業的非訴法律事務;參加企業經濟項目談判,審查或准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在企業內部進行力所能及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配合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做好勞動人事工作,草擬、審查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進行辭退設計等等。
筆者擔任過多家企業的常年顧問,總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分述如下:
1、全面掌握企業的情況,比如:了解企事業單位的性質、經營方式、業務范圍、企業簡史,了解企業在本行業、本系統中所處的地位、作用、服務對象和競爭對手,了解企業的業務情況和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掌握有關的法律規定,以便使用起來得心應手,等等。
2、對企業急需解決的問題區別情況,採取不同措施予以處理
(1)對企業正在違約的合同,要在對方接受的前提下,明確責任,簽訂補充協議,以消除違約後果,盡可能減少財產損失。
(2)對於口頭合同,要盡快採取措施,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除書面簽字蓋章的原始合同外,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也是證據,萬不得已時,也可以採取錄音的方式,以防後期產生糾紛時因無證據而敗訴。
(3)對於已超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盡量調解結案,或者與對方簽訂新的還款協議,以獲取有效訴權。
(4)對於快要超過訴訟時效期的債權,要盡快起訴,對於不能起訴的關系客戶,要用書面形式要求還款,使訴訟時效中斷。
(5)對於其他糾紛,區別輕重緩急,選擇最佳方式,一個一個地解決,盡最大努力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財產損失。
3、由點及面,開展法律顧問工作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常年法律顧問明確的范圍內,開展下列工作:
(1) 解答法律咨詢
就企業在經營方面遇到的有關法律或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提供具體意見,方式有口頭和書面兩種。對於問題簡單,法律關系明確的一般性的咨詢,使用口頭形式。對於所涉及事關重大的法律事務則以提供法律意見書的形式,為企業提供具體的法律意見。
(2)草擬、審查、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書,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上述法律事務文書以合同為主,目的是防患於未然,在簽訂合同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力爭減少或不發生爭議,這其中涉及到許多技巧問題,比如如果已方不會違約,定金的數額和違約金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如果已方也可能違約,定金和違約金的比例不要訂的太高,以防自己一方違約後承擔的違約責任過重。
(3)有針對性地舉辦培訓班,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
企業經營活動中,時時刻刻都需要簽訂各類合同,法律顧問不可能事必親躬,草擬、審查、修改每一份合同,尤其是那些臨時商議的補充條款、補充合同。筆者現在接手的一個案件正在上訴,甲方購買乙方鋼材,欠乙方貨款38萬余元,後在商議還款過程中,甲方業務員自作主張,簽署了每天每萬元支付500元的違約金的條款,結果對方起訴,一審法院除判決返還本金38萬余元之外,又判令甲方另行支付違約金25萬元,筆者二審才接手此案,二審結果不得而知,但甲方正處於一種非常被動的境況卻是顯而易見的。由此可見,幫助顧問單位提高業務人員的法律意識,也是法律顧問的一項重要工作。
(4)企業發生糾紛時參與訴訟
擔任顧問單位的代理人,參與訴訟也是法律顧問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但並非所有的糾紛均選擇訴訟的方式,尤其是與企業關系較好,又與企業有直接利害關系的關系戶發生矛盾的,筆者往往建議企業選擇非訴訟解決矛盾,實踐也證明,從長遠角度看,這對企業發展是有利的。但對於調解無望,案情復雜或者爭議對方在外地的案件,要盡早起訴,爭取管轄權。
(5)協助企業人事主管部門開展工作
近些年來,勞資關系矛盾愈演愈烈,法律顧問的職責也應包含企業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的草擬、審查,辭退員工的方案設計,以及員工提起勞動仲裁、訴訟的出庭應訴工作。筆者的感觸是一個諳熟勞動法律規章的法律顧問,對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保持企業團隊精神和士氣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上述不能囊括法律顧問的全部的工作范圍,其實下列小故事最能說明法律顧問作用了。
魏文王問名醫扁鵲說:「你們家兄弟三人,都精於醫術,到底哪一位最好呢?」
扁鵲答說:「長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問:「那麼為什麼你最出名呢?」
扁鵲答說:「我長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發作之前。由於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鏟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氣無法傳出去,只有我們家的人才知道。
我中兄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初起之時。一般人以為他只能治輕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氣只及於本鄉里。
而我扁鵲治病,是治病於病情嚴重之時。一般人看到我在經脈上穿針管來放血,在皮膚上敷葯等大手術,所以以為我的醫術高明,名氣因此響遍全國。「
兵法雲「殺敵一千,自損八百」,訴訟並非是解決糾紛最好的方式,最好的方式是防患於未然,企業法律顧問正是起到了這個作用。
㈧ 公司法律顧問的要求及職責
1 為聘方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務提供法律咨詢;2 為聘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3 為聘方經營管理決策或重大事項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依法進行論證;4 協助聘方開展宣傳教育,運用法律手段加強企業管理;5 應邀為聘方的有關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進行見證;6 向聘方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7 代聘方發布有關的聲明、公告、致函等文書;8 接受聘方委託,對有關企業或項目進行資信或可行性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9 代辦企業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10 參與聘方的經濟合同談判和其他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意見,准備或審核所需的資料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協助制定談判方案等;11 參與處理聘方尚未形成訴訟或仲裁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重大糾紛;12 優先接受聘方委託,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等各類糾紛案件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依法維護聘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