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防空地下室結構設計的內容介紹
《防空地下室結構設計(2007年合訂本)》依據現行國家標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編制,共包含5部分:07FG01《防空地下室設計荷載及結構構造》編制了作用於防空地下室各部位設計採用的等效靜荷載標准值、防空地下室口部荷載示例,以及防空地下室結構構造:07FG02《鋼筋混凝土防倒塌棚架》、07FG03《防空地下室板式鋼筋混凝土樓梯》、07FG04《鋼筋混凝土門框牆》、07FG05《鋼筋混凝土通風採光窗井》分別編制了可供設計、施工人員直接選用的防空地下室口部防倒塌棚架、樓梯、門框牆、通風採光窗井等結構構件詳圖。
㈡ 多高層建築基礎及地下室結構設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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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設計
對於居住小區內結合民用建築易地集中修建的單建掘開式人防工程,布局時應把握兩點:
1、滿足居住小區內掩蔽人員服務半徑的要求,即服務半徑不宜大於200米。這里的服務半徑指由地面建築樓梯口到人防工程人員出入口位置處,不包括下樓梯折算的距離;
2、對於甲類人防工程,其主要出入口出地面的入口處要在地面建築物倒塌范圍外,滿足「規范」3.3.3條規定,若滿足不了,要採用防堵塞措施。
四、根據「規范」3.2.15條規定,「上部建築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的甲類防空地下室,其頂板底面不得高出室外地平面;乙類防空地下室的頂板底面高出室外地平面的高度不大於該地下室凈高的1/2」。這里的「室外地平面」,是指以承受沖擊波動荷載的外牆與土壤接觸的室外地平面最低點。全埋式防空地下室外牆土層寬度不宜小於3m,且不宜小於「規范」4.5.4條規定的不利覆土厚度hm。
五、「規范」第3.3.2條關於符合下列條件的防空地下室,可不設室外出入口,條件中第一點是「與具有可靠出入口的,且其抗力級別不低於該防空地下室的其它人防工程相連通」,這里的其它人防工程是指與該防空地下室結構上完全脫開,並通過一定距離的通道連接的其它人防工程,而不是與該防空地下室相鄰的另一個防護單元的防空地下室工程。
六、防空地下室設在地下二層(含)以上或者其主要出入口開口在普通地下室內,設計時應在戰時建築平面圖上標明從防空地下室主要出入口到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位置、范圍。該主要出入口和疏散通道的有頂蓋封閉段,其土中外牆、頂板、底板,要考慮武器沖擊波土中壓縮波作用。當防空地下室設在多層地下室最下層時,作為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的頂、底板等構件,應根據「規范」第4.7.11條和4.8.6條設計;未設在多層地下室最下層時,防空地下室可根據「規范」第4.8.12條設計,作為疏散通道的普通地下室頂板,應按表4.7.2或表4.8.2中不考慮上部建築影響項採用動荷載值;土中部分的疏散通道底板,應考慮土中壓縮波作用,同時兼作下層普通地下室頂板的疏散通道底板,應按「規范」表4.8.2中不考慮上部建築影響項採用動荷載值。主要出入口疏散通道與普通地下室之間需設牆的,牆體應採用鋼筋混凝土牆,其牆(柱)應考慮核沖擊波動壓產生的水平等效靜荷載,荷載值按「規范」第4.8.10條選用。
七、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相鄰時,普通地下室應採用鋼筋砼結構。距防空地下室隔牆8m范圍內的普通地下室頂板一般不宜開孔,確因平時使用需要開孔的,其凈寬不宜大於3m,凈長不宜大於6m,且該范圍內開孔數量合計不宜超過2個,並採用臨戰封堵設計,臨戰封堵措施按國家標准設計圖集07FJ02-126/127的技術要求執行。隔牆8m范圍以外的普通地下室頂板開孔尺寸凈寬不宜大於3m,凈長不宜大於6m。該普通地下室出入口的斷面積不宜大於該垂直面的普通地下室橫截面積的1/7,同時普通地下室任何一面外牆面開孔面積總和不宜大於該牆面面積的50%。
當普通地下室頂板開孔尺寸大於上述要求時,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相鄰隔牆,應按第八條下沉式廣場臨空牆的有關要求確定。
八、防空地下室外設計下沉式廣場易產生大面積直接暴露的防空地下室防護外牆,該外牆在防護處理時,宜優先考慮採用在防空地下室防護外牆與下沉式廣場之間設計不小於8m寬的普通地下室作為過渡區,該普通地下室應滿足上述第七條要求,防護外牆可按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間的隔牆設計。若沒有條件設置過渡區的,防空地下室與下沉式廣場相鄰防護外牆核武器的最小防護層厚度按「規范」表3.3.13確定,核動荷載值可按「規范」表4.8.8中室外直通、單向出入口(ζ<30)的值採用。常規武器的動荷載值應按《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GB50225-2005)中有關下沉式廣場臨空牆的相關公式計算。
九、防空地下室擴散室應採用鋼筋混凝土整體澆築,室內平面宜採用正方形或矩形。與土直接接觸的擴散室頂板、外牆及底板只按承受外壓作用考慮。甲類防空地下室作用在擴散室與內部房間相鄰的隔牆上的等效靜荷載值,應按如下確定:人員掩蔽工程的取39KN/m,柴油發電站排煙口的取130 KN/m,其它非人員掩蔽工程的按65KN/m取用。
十、防空地下室中預應力構件(除預應力管樁)承受動荷載作用時,其預應力鋼筋不能參與計算。
十一、防空地下室採用樁基且按單樁承載力特徵值設計時,樁身應按計入上部牆、柱傳來核動荷載的荷載組合值來驗算其強度;防空地下室牆、柱應按「規范」要求的計入上部建築自重和動荷載的荷載組合值驗算其強度,樁(除預應力管樁)、牆、柱等應按「規范」規定考慮材料強度的提高。
十二、防空地下室建築專業應在設計圖紙上明確平戰轉換構件、材料平時堆放的專用房間,專用房間面積按每個防護單元15-25m計,防空地下室平戰轉換構件堆放的專用房間平時不能設計為其它用途,在防護區內的專用房間面積可計入人防工程的掩蔽面積。
十三、居住小區內不同的人防工程或不相鄰的兩個防護單元之間,必要時可設計地下通道相連通,連通道按普通地下室設計,凈寬不宜小於1.5m,凈高不宜小於2.0m。
十四、設計單位在防空地下室戰時建築平面圖上,應明確繪制口部、單元分隔、戰時通風、防化、供水設備(含戰時水箱)等各專業設備房間和其它戰時功能房間,標明各防護(抗爆)單元的建築面積、掩蔽面積、有效面積、掩蔽人數(裝備數量)或物資噸位(容積)等,標繪人防分區示意圖;在電子文檔上用pline線標繪防空地下室邊界,標明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的計算范圍,以便人防面積核算。防空地下室設計文件應增加平戰轉換設計專篇,明確防空地下室平戰轉換的階段、方法、部位、型號、實施要求等內容。 防空地下室專業隊工程、人員掩蔽工程設計時,應以掩蔽面積按「規范」表3.2.1-2的「面積標准」確定掩蔽人員或裝備數量,不允許隨意提高「面積標准」,致使掩蔽人員或裝備數量降低,造成出入口寬度、防護設備及風水電專業設計參數偏小,滿足不了戰時實際需要。
人防物資庫工程宜按儲存食品、物資為主,物資出入口門洞最小寬度為1.5m,對於建築面積大於2000m防護單元的物資庫主要出入口宜考慮進叉車,設計圖紙上應明確車行通道,車行通道寬度應滿足通行的要求。主體設計時應按物資分類敞開式堆放設計,每個堆放段長度不宜大於15m,兩個堆放區間距不宜小於800mm,物資與牆距離不宜小於700mm,與梁底距離不宜小於300mm。設計圖紙上應明確堆放區尺寸、堆放區堆放食品、物資種類(食品種類、比重可按《建築結構荷載規范》(GB 5009-2001)中附錄A,表A.1<常用材料和構件的自重表>第9項「食品」採用)。
柴油發電站的有效面積宜按如下標准確定:<200kw的電站按1.18~1.68m/kw;200~1000kw的電站按1.26~1.50m/kw;>1000kw的電站按0.67~1.26m/kw。
醫療救護工程的規模根據「規范」表3.2.1-1按有效面積確定,救護站一般按1個防護單元設計,急救中心宜按2-3個防護單元設計,中心醫院宜按4-6個防護單元設計。 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人防有效面積、掩蔽面積的計算。
這里所稱的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是指由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沖擊波動荷載作用的構件所圍成封閉空間的面積,即由防空地下室外牆、臨空牆、防護密閉門(防爆波活門)門框牆、封堵牆、防護隔牆等形成的封閉空間面積。防空地下室口外通道、豎井、樓梯、風道等均不能計入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人防有效面積是指滿足人員、設備使用的面積,數值為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與結構面積之差。人防掩蔽面積是指供掩蔽人員、物資、車輛使用的人防有效面積。其數值為人防有效面積減去下列各部分面積後的使用面積:
(1)口部房間、防毒通道、密閉通道面積;
(2)通風、給排水、供電、防化、通信等專業設備房間面積;
(3)廁所、盥洗室、開水間等面積。 在安全方面,可以說是顧慮周全,50公分厚的鋼筋混泥土和全封閉的通道設計,整套的通風管道,無論是發洪水還是戰爭,人民防空地下室基本上是萬無一失的。
㈣ 人防地下室的設計規范
一種人防工作,包括外牆,緩沖牆,防爆門,封閉牆,保護隔牆等,主要用於人防臨時避難所,戰時防空指揮中心,通信中心,隱蔽 地方等; 防禦工事也有三種防禦功能。 接下來,小編將介紹人防地下室的設計規范。
人防地下室設計規范
I.面積計算
計算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人防有效面積和避難場所。 這里提到的防空地下室是指直驗收到防空地下室沖擊波動載荷的部件所包圍的區域,即防空地下室外牆,臨時牆和防護 閉門(防爆波門)框架。 由圍牆,密封牆,保護隔板等形成的封閉空間區域。防空地下室的空氣通道,豎井,樓梯,通風管道等不能計入防空地下室的施工區域。 人防有效區域是指滿足人員和設備使用的區域。 該值是建築面積與防空地下室結構面積之間的差值。 人造住房區是指為人員,物資和車輛提供庇護的有效人防區。 價值是人防的有效面積減去以下部分的面積:(1)口腔,反病毒通道,封閉通道面積; (2)通風,給排水,供電,化學防護,通訊等專業設備房區(3)廁所,洗手間,水室等區域。
二,工程設計
二,防空地下室專業隊伍工程,人員避難工程設計,應按「規范」表3.2.1-2「區域標准」覆蓋區域,確定庇護數量 人員或設備,不得隨意增加「面積標准」,導致庇護人員或設備數量減少,導致風水玄關和出口寬度小,防護設備和專業設計參數, 不能滿足戰時的實際需要。 人體防禦物資倉庫工程應以食品和材料的儲存為基礎。 材料玄關和出口門的最小寬度為1.5米。 對於建築面積大於2000m的物料倉庫的主玄關,應考慮叉車。 設計圖紙應清楚地定義車道和車輛。 通道寬度應符合通過要求。 在設計主體時,開放式堆疊設計應根據材料進行分類。 每個堆放區的長度不得大於15m,兩個堆放區之間的間距不得小於800mm,材料與牆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700mm,與梁底之間的距離應為 不小於300mm。 設計圖紙應規定堆放區域的大小,堆放區域堆放的食品和材料類型(食品類型和比重可根據「建築結構荷載規范」附錄A(GB 5009) -2001),表A.1&lt;常用材料和組分的重量表&gt;工程9「食品」採用)。 柴油電站的有效面積應按下列標准確定:<200kw電站為1.18~1.68m / kw; 200~1000kw電站為1.26~1.50m / kw; &gt; 1000kw電站為0.67~1.26m / kw。 醫療救護工程的規模根據「規格」3.2.1-1的有效面積確定。 救護站通常根據一個保護單元設計。 應急中心應按2-3個保護單元設計。 中心醫院應按4-6保護單元設計。
III。 掌握關鍵點
III。 對於住宅區內與土木建築相結合的單一開挖式人防工程,應分為兩點:1,滿足居住區庇護人員的服務半徑。 要求是服務半徑不應超過200米。 這里的服務半徑是指從地面建築樓梯到人防工程人員的出玄關的距離,不包括與下樓梯的距離。 2.對於A級人民防空工程,主要玄關和出口都在地下。 玄關應在地面建築物倒塌之外,並符合「規范」3.3.3的要求。 如果不符合,則應採取防堵措施。 4.根據「規范」第3.2.15條的規定,「上層建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的A級防空地下室,頂板底面不得高於室外地平面 ; B型防空地下室的底面應高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 大於地下室高度的1/2「。這里的」室外地平面「是指經受沖擊波動載荷的外牆與土壤接觸的室外地平面的最低點。土壤層的寬度 全埋地防空地下室外牆體應不小於3m,且不得小於「規范」4.5.4規定的不利土層厚度.V。「規范」第3.3.2條關於防空 滿足下列條件的地下室,可能沒有室外出玄關。條件的第一點是「和其他可靠的出玄關防空工程,其阻力等級不低於防空地下室。」 連接「,其他人防工程在這里指的是與防空地下室結構完全斷開並連接一定距離而不是空中的其他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附近另一個保護單位的防禦地下室工程。 。 6.防空地下室位於二樓(含)以上,或主要玄關和出口位於普通地下室。 從防空地下室主玄關到室外地面的疏散通道的位置和范圍應在戰時建築的平面圖上標明。 主玄關和出口以及疏散通道都有一個封閉的頂蓋部分,土壤的外壁,頂板和底板應考慮武器沖擊波的壓縮波效應。 當防空地下室位於多層地下室的最下層時,作為主玄關和出口疏散通道的頂板和底板等,應按照4.7.11和4.8.6的規定設計。 「規格」; 當不在多層地下室的最下層時防空地下室可根據「規格」第4.8.12節設計。 作為疏散通道的一般地下室頂板,在不考慮上部建築物影響的情況下,應按表4.7.2或表4.8.2採用動載荷值; 疏散通道的底板應考慮土壤中的壓縮波作用,並作為公共地下室下地下室的疏散通道底板。 動態載荷值應按照「標准」表4.8.2採用,不考慮上層建築的影響。 應提供主玄關和出口疏散通道與普通地下室之間的牆壁。 牆應為鋼筋混凝土牆,牆(柱)應考慮核沖擊波動壓力產生的水平等效靜載荷。 負載值應符合「規范」4.8。 10個選擇。 7.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相鄰時,普通地下室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距防空地下室隔牆8m以內的一般地下室屋頂通常不適合開啟。 因為正常使用所以需要打開孔。 凈寬度不應超過3米,凈長度不應超過6米,此范圍內的開口總數不應超過2個。採用臨時阻塞設計,根據技術實施防範措施 國家標准設計圖集07FJ02-126 / 127的要求。 隔牆8m范圍外的共用地下室開口的凈寬度不應超過3m,凈長度不應超過6m。 公共地下室玄關和出口的截面積不應大於垂直平面的共用地下室橫截面積的1/7,以及普通地下室外牆面的總開口面積 地下室不應大於牆面積的50%。 當普通地下室頂部開口尺寸大於上述要求時,防空地下室的相鄰隔牆和普通地下室應按照下沉式廣場空中牆的有關要求確定。 第8條.8。防空地下室外設計下沉式廣場容易產生大面積直接暴露的防空地下室保護外牆。 當外牆受到保護時,應優先採用防空地下室外牆與下沉廣場之間的設計。 使用寬度小於8米的普通地下室作為過渡區。 普通地下室應符合上述第七條的要求。 防護外牆可根據防空地下室與普通地下室之間的隔牆設計。 如果沒有設置過渡區的條件,則應根據「規范」表3.3.13確定與防空地下室外壁和下沉廣場相鄰的核武器的最小保護層厚度。 核負荷值可以在「規范」表4.8.8中。 使用室外直通單向玄關(ζ<30)的值。 常規武器的動載荷值應根據民用航空防空工程設計規范(GB50225-2005)關於下沉式牆體的相關公式計算。 九,防空地下室擴散室應採用鋼筋混凝土澆築,室內平面應為方形或矩形。 擴散室的頂部,外壁和底板與土壤直接接觸僅被認為受到外部壓力。 在與擴散室內室相鄰的隔牆上的A級防空地下室的等效靜載荷值應確定如下:人員遮蔽工程為39KN / m,排氣口為130KN / m。 柴油發電站。 其他非個人避難工程的費用為65KN / m。 10.當防空地下室的預應力構件(預應力管樁除外)承受動載荷時,其預應力鋼筋不能參與計算。 十一。 當空襲地下室採用樁基並根據單樁承載力的特徵值設計時,應根據施加在上牆上的核荷載的荷載組合值來驗收樁身。 柱; 應按下防空地下室牆和柱。 「組合」要求包含在上部建築物自身重量和動態載荷的載荷組合中,以驗收其強度。 樁(預應力管樁除外),牆,柱等應按照「規范」規定考慮,以考慮材料強度的提高。 12.防空地下室建築物的建造應規定平面轉換部件和設計圖紙上堆放材料的特殊空間。 特殊房間面積為每個保護單元15-25m,防空地下平轉換組件的特殊空間不能正常使用。 專為其他目的而設計,保護區內的專用房間區域可以包含在人防工程的避難區域內。 13.住宅區內或兩個不相鄰的保護單元之間的不同人防工程可以設計成在必要時連接地下通道。 連接通道應按普通地下室設計。 凈寬度不得小於1.5米,凈高度不得小於2.0。 米 14.在防空地下室的戰時建築規劃中,設計單位應明確繪制各種專業機房和其他戰時功能室,如口,單位分離,戰時通風,防化學,供水設備(包括戰時水箱) )。 標記每個保護(防爆)單元的建築面積,避難區域,有效面積,掩蔽(設備)數量或材料噸位(體積),繪制民防分區圖; 在電子文件上用pline線繪制防空地下室邊界,說明防空地下室建築面積的計算范圍,以便計算人防領域。 在戰爭轉換設計的特殊設計中應加入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文件,明確防空基層戰爭轉型的階段,方法,地點,模型和實施要求。
IV。 安全性能
在安全性方面,可以說是周到,50厘米厚的鋼筋混凝土和全封閉通道設計,完整的通風管道,無論是洪水還是戰爭,基本的防空地下室都是萬無一失的。
人民防衛地下室設計規范
以上是小編今天為您帶來的人防地下室的介紹。 我相信我的朋友們也有一定的了解。 我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到你。 您還可以登錄土巴兔查看更多相關內容和信息。 在裝修中,無處可尋求難治性疾病? 裝修很油膩,不知道該怎麼避免? 點擊進入問答系統,在線裝修舊中葯,為您提供全面支持。
㈤ 求07FJ01-03 防空地下室建築設計(2007年合訂本)PDF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