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因」(Gene)一詞是怎麼來的| 商周專欄
1.24
知識分子
The Intellectual
「基因」(Gene)一詞的發明和翻譯堪稱完美 | 圖源:pixabay.com
導 讀
基因所代表的物質在生命中至關重要,它的發現是科學史一個偉大的里程碑。「基因」 這個詞的發明和翻譯也堪稱完美。
旅德免疫學學者、《知識分子》專欄作者商周,在本文介紹了基因(Gene)一詞的由來。
撰文 | 商周
責編 | 陳曉雪
對科學名詞的翻譯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意譯 (根據含義來翻譯) ,另一種是音譯 (根據讀音來翻譯) 。能在意譯和音譯上都達標則效果更佳,但這樣的名詞極少,一個難得的例子是 「基因」 (Gene) 。
把 「Gene」 翻譯成基因,在含義和讀音方面都達到了要求,相比其它廣為人知的生物學名詞 (比如細胞(Cell)、器官(Organ)、組織(Tissue)) 的翻譯,明顯要更勝一籌。
那麼,「基因」 (Gene) 這個詞是如何來的呢?
孟德爾的 「天性」(Anlage)和 「因子」(Elemente)
詞彙不是憑空出現的,只有當人們需要描述一個新鮮事物的時候,創造一個新的名詞才成為必要。「基因」 這個名詞的起源,也就是人類首次意識到基因這個物質存在的時候。第一個意識到基因這種物質存在的人,正是發現了遺傳學法則的孟德爾,但他並沒有為它去創造一個新的名詞。
1854年到1863年,孟德爾利用22種不同的豌豆品種進行雜交實驗,發現豌豆不同的性狀 (比如種子顏色、形狀,豆莢顏色、形狀等) 是由不同遺傳物質控制的,這些遺傳物質來自父母雙方,而且來自父母雙方的遺傳物質在產生生殖細胞時會發生分離。現在我們知道,這些遺傳物質就是基因。但在只有普通光學顯微鏡的十九世紀,人們對生命的認知還停留在細胞水平,雖然知道了細胞核的存在,但並不知道染色體,更不知道DNA。
面對控制豌豆性狀的神秘遺傳物質,孟德爾在他的《植物雜交實驗》論文里採用了兩個不同的詞來描述 [1] 。
在論文結果部分的 「雜交種的生殖細胞」 單元,開頭一段有如下描述:
圖1 孟德爾《植物雜交實驗》論文截圖 | 圖源:biopersitylibrary
「 ……就經驗而言,我們發現每一種情況下都證實,只有在卵細胞和受精花粉具有相同的 天性 (Anlage)時才能形成不變的後代,正如純種植株的正常受精一樣…….」
德語 「Anlage」 一詞有七種含義 (包括創造、投資、設施、裝置、結構、天性、材料) ,在孟德爾上面的文字里,翻譯成 「天性」 可能相對貼切一些。在這里,孟德爾用 「天性」 (Anlage) 這個詞來描述豌豆花粉細胞和卵細胞里含有的遺傳物質,因為這一段之前論文已經描述了單個和多個性狀雜交的情況,這里的遺傳物質並不是指單個基因,而是多個基因或者是整個生殖細胞里的所有遺傳物質。
有趣的是, 「天性」 (Anlage) 這個詞孟德爾在整篇文章里只使用了這一次。等到文章的結語部分討論控制性狀的遺傳物質的時候,他用了另外一個名詞 「Elemente」,而且用了10次之多。Elemente有三種不同的含義:基本成分、特質、因子。從孟德爾論文的語境來看,這里的 「Elemente」 翻譯成 「因子」 更合適一些。
圖2 孟德爾《植物雜交實驗》論文截圖 | 圖源:biopersitylibrary.
而這里的 「因子」 (Elemente) 的具體含義,可以通過論文的這一段文字判斷出來。
「對於那些後代存在變化的雜交種,我們也許可以假設,在卵細胞和花粉細胞的差異 因子 之間發生了某種協調,以至於作為雜交種基礎的細胞的形成成為可能;但盡管如此,不同 因子 之間的平衡只是暫時的,並沒有持續到雜交植物的整個生命中。由於植物的習性在整個植被期沒有變化,我們必須進一步假設,只有當生殖細胞發育時,差異 因子 才有可能從強制結合中解放出來。在這些細胞的形成過程中,所有現有的 因子 都參與了一個完全自由和平等的分配,只有這樣它們才會相互分離。這樣一來,所產生的卵細胞和花粉的類型在數量上就和 因子 所可能形成的組合一樣多。」
從這一段文字來看,孟德爾不僅談到了來自父母的差異 「因子」 (Elemente) 的分離,也談到了不同 「因子」 的組合。所以,這里的 「因子」 指的就是單個的基因。而上面的 「天性」 (Anlage) 指的則是細胞內整個的遺傳物質。正是因為這一微妙的差異,孟德爾選擇了兩個不同的單詞進行描述。
盡管孟德爾用了這兩個詞對遺傳物質在整體層面和單個基因層面進行描述,但因為其經典論文《植物雜交實驗》長期被忽視,這兩個詞就更不可能走進人們的視野。直到1900年,荷蘭植物學家胡戈-德弗里斯 (Hugo de Vries) 、德國植物學家卡爾-科倫斯 (Carl Correns) 以及瑞士植物學家埃里克·切爾馬克 (Erich Tschermark) 分別在《德國植物協會通報》 (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 上發表關於植物雜交的研究論文,各自獨立地部分重現了孟德爾的發現 [2-4] 。在這三個 「孟德爾的發現者」 (註:學界對三人在這一主題上的貢獻有爭議,這里不仔細討論) 里,有兩人也對 因子 (Elemente) 這種神秘的物質進行了描述。
科倫斯的 「天性」(Analge)
科倫斯1864年出生在德國慕尼黑, 28歲那年在德國圖賓根大學獲得植物學講師職位,並在那裡花了六年的時間進行植物雜交實驗,重現了孟德爾的部分結果。在 「孟德爾的發現者」 的三人中,科倫斯對孟德爾的發現最為了解。他1900年發表在《德國植物協會通報》上的論文,標題就是《關於品種雜交後代行為的孟德爾法則》 [3] 。
在這篇論文里,科倫斯詳細地討論到控制性狀的遺傳物質。有趣的是,科倫斯用的詞是 「天性」 (Anlage) , 而不是 「因子」 (Elemente) ,而且整篇論文里一共提了22次。比如,在下面這段文字里:
圖3 科倫斯《關於品種雜交後代行為的孟德爾法則》論文截圖 | 圖源:biopersitylibrary
「為了解釋這些事實,我們必須假設(就像孟德爾那樣),在生殖核融合之後,一個性狀,即隱性性狀(在我們的例子中為綠色)的 天性 被另一個性狀,即顯性性狀所抑制,因此所有的胚胎都是黃色。然而,雖然隱性性狀的 天性 『潛伏』 著,但在生殖核的最終形成之前,兩種性狀的 天性 完全分離,所以一半的生殖核接受隱性 天性 ,即綠色;另一半接受顯性 天性 ,即黃色……」
從文中的語境來看,科倫斯用 「天性」 描述的其實是控制性狀的單個基因,而不是所有遺傳物質的總和。所以,他雖然用的是 「天性」 這個詞,但和孟德爾用的 「因子」 這個詞一樣,代表的都是基因。科倫斯之所以選擇 「天性」 ,而沒有使用 「因子」 ,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受他的導師慕尼黑大學植物學家卡爾·威廉·馮·內格里 (Carl Wilhelm von Nägeli) 的影響。就在科倫斯進入慕尼黑大學的前一年 (1884年) ,內格里發表了他的巨著《生命進化的機械生理學理論》 ( Mechanisch-physiologische Theorie der Abstammungslehre ) ,裡面談到遺傳物質的時候,使用的就是 「天性」 (Anlage) 這一名詞。但信奉融合遺傳的內格里用 「天性」 (Anlage) 一詞描述的不是基因,而是整體上的遺傳物質。
無論是孟德爾,還是科倫斯,兩人都清楚地意識到基因這種物質的存在,但並沒有為它去創造一個新的名詞,而是試著用已經存在的名詞對其進行描述。
真正嘗試為基因去創造新名詞的,首先是德·弗里斯。
德·弗里斯的 「泛生子」(Pangene)
德·弗里斯1848年出生在荷蘭,30歲生日那天他獲得了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的植物生理學教授職位,並在同年當選為荷蘭科學和藝術學院的會員。1899年,德·弗里斯寫出了他的代表作之一《細胞內泛生論》 ( Intracellular Panenesis ) 一書。雖然是荷蘭人,德·弗里斯的這本書是以當時科學界更為普及的德語出版的 ,出版社是位於德國耶拿的GUSTAV FISCHER [5] 。
「 『泛生論』(Pangenesis)一詞包括兩個希臘單詞:Pan和Genesis,前者的意思是全部(泛),後者的意思是出生和起源(生)。這是達爾文1868年提出的一個有關遺傳的理論,它的核心是融合遺傳(Blending inheritance)。按照泛生論,生物體各部分的細胞都帶有特定的自身繁殖的 『微芽』(後人也把微芽稱微泛生子(Pangene)),這些 『微芽』 可由各系統集中於生殖細胞,父母生殖細胞的 『微芽』 會相互融合從而形成新的子代 『微芽』。和泛生論不同,由孟德爾開創的現代遺傳學的核心是顆粒遺傳(Particulate inheritance),即控制性狀的基因是獨立的單位,來自父母的兩個等位基因並不會發生融合,在下一代形成生殖細胞時還會相互分離。」
德·弗里斯在1898年提出的 「細胞內泛生論」 則有些特別,一方面它依然是泛生論,另一方面它拋棄了融合遺傳,提出了顆粒遺傳的概念。正是因為提出了顆粒遺傳這個概念,德·弗里斯以達爾文創造的 「泛生論」 (Pangenesis) 一詞為基礎,提出了 「泛生子」 (Pangene) 一詞,並對這一概念進行了描述:
圖4 德·弗里斯的《細胞內泛生論》對「泛生子」(Pangene)做了詳細註解 | 圖源:biopersitylibrary
「……每個生殖細胞都必須潛在地包含構成相關物種性狀的所有因素。因此,可見的遺傳現象,都是隱藏在生命物質中的最小不可見粒子的特性的表現。事實上,為了能夠解釋所有的現象,人們必須為每個遺傳屬性假設特殊的粒子。我將這些單位稱為 泛生子 (Pangene)。這些 泛生子 小得無法看見,但它們的化學分子的順序完全不同,這些 泛生子 能夠隨著細胞分裂而增殖,並且可以分布到生物體所有或幾乎所有的細胞中。它們要麼是潛伏的,要麼是活動的,但可以在這兩種狀態下繁殖……」
從上文可以看到,德·弗里斯所提到的 「泛生子」 其實就是基因。德·弗里斯提出的細胞內泛生論最有價值之處,就是提出了顆粒型遺傳這一概念,否定了之前的融合性遺傳。德·弗里斯能做到這一點,是因為在這之前進行了六七年的植物雜交實驗,並且重現了孟德爾關於分離法則的發現。這讓他意識到來自父母雙方遺傳物質並不會融合,而是依然會在產生生殖細胞時分離。
雖然 「泛生子」 (Pangene) 是為基因創造的一個新名詞,但這個詞的前綴 (Pan) 用來描述基因並不合適,可以說有畫蛇添足之嫌。1909年,丹麥植物學家維爾海姆·路德維希·約翰森 (Wilhelm Ludvig Johannsen ) 在 「Pangene」 一詞的基礎上,進一步提煉出了 「基因」 (Gene) 一詞。
約翰森的 「基因」(Gene)
維爾海姆·路德維希·約翰森 (Wilhelm Ludvig Johannsen) 1857年出生於丹麥的哥本哈根,1905年獲得哥本哈根大學的植物學教授職位。1909年,他出版了自己的代表作《精確遺傳學理論的要素》一書。和德·弗里斯的《細胞內泛生論》一樣,約翰森《精確遺傳學理論的要素》一書也是由德國耶拿的GUSTAV FISCHER出版社用德語發行 [6] 。
圖5 約翰森的《精確遺傳學理論的要素》一書的截圖 | 圖源:biopersitylibrary
這本書由約翰森的一系列講義組成,在其中的第八講,他創造了 「基因」 一詞。同時,約翰森還創造了 「基因型」 (Genotyp) 、表型 (Phaenotyp) 、「純合子」 (Homozygote) 、「雜合子」 (Hetrezygote) 等今天常用的一系列遺傳學術名詞。
關於為什麼要創造 「基因」 一詞,約翰森在書中是這么說的:
「性細胞含有 『某種東西』,它決定著通過受精而產生的生物體的性狀。這種 『東西』通常被稱為 『天性』(Anlage),但這種說法相當含糊。達爾文提出的 『泛生子』(Pangene)一詞,經常被用來代替 『天性』(Anlage)。然而, 『泛生子』(Pangene)這個詞的選擇也並不令人滿意,因為它是一個雙重結構,包含了 『Pan』 和 『Gene』兩個詞干。這里只需要考慮後者的意義,因此,從達爾文這個眾所周知的詞中分離出我們唯一感興趣的最後一個音節 『Gene』,以便用它來取代糟糕的、模稜兩可的 『天性』(Anlage)一詞……」
在上面這段文字里,約翰森對基因是什麼的描述比之前的任何一位學者都更清晰,即細胞里的 「某些東西」,能決定生物的性狀。他也指出,之前用來描述基因的詞 「天性」 (Anlage) 以及 「泛生子」 (Pangene) 都有不足,前者太模糊,後者前面帶了多餘的修飾詞。所以,約翰森把 「Gene」 從 「Pangene」 中剝離了出來。
接下來,約翰森還進一步說明了使用 「基因」 (Gene) 這個詞的優勢:
「…… 『基因』 這個短詞有很多優點,因為它可以很容易地與其他名稱組合。如果我們想到由某個 『基因』 決定的屬性(比如財富),我們就可以很容易地說 『財富的 基因 』,而不需要使用 『決定財富的 基因 』 這樣更繁瑣的短語。」
不知為什麼,約翰森在提到前人描述基因所用的詞彙時,關於 「泛生子」一詞的發明,只提到了達爾文,而沒有談到德·弗里斯。還有,約翰森也沒有提到孟德爾首次用的 「因子」 (Elemente) 這個詞。不過,約翰森沒有忘記把發現基因這一里程碑式的發現歸功於孟德爾:
「…… 『基因』 的性質,目前還沒有足夠充分的依據。然而,這對遺傳研究的有效性沒有任何影響;只要確定存在這樣的 『基因』 就足夠了。它的發現是格雷戈爾·孟德爾開展的植物雜交實驗研究的最重要成就之一……」
在1909年 「基因」 這個詞被創造出來的時候,正如上文約翰森提到的,人們對基因的自然屬性還並不了解,只是知道它的存在,知道它是生物性狀的決定者。但這已經足夠了,因為這開辟了一個全新而且重要的研究領域。後來,人們知道了基因是染色體上的一部分;再後來,人們知道了基因是編碼一段多肽的DNA片段……
從 「Gene」 到 「基因」
把 「Gene」 翻譯成中文 「基因」,不僅同時做到了意譯和音譯,而且提高這個單詞在含義上的准確性。就像上面提到的,「Gene」 這個詞來源於希臘語,本來的意思是 「出生」 和 「起源」,這和 「決定生物性狀的遺傳物質」 的本意不太一致。但當把它翻譯成 「基因」 (基本因子) 後,就和本意靠近了很多,因為 「基本因子」 同時涵蓋了孟德爾的 「因子」 (Elemente) 、科倫斯的 「天性」 (Anlage) 、約翰森的 「基因」 (Gene)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將 「Gene」 翻譯成 「基因」 是對原詞的一個提升和超越。
那麼,是誰做了這樣一個完美的翻譯呢?
根據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醫學院謝永久教授的考證 [7] ,目前能查到的中文資料里,最早翻譯「Gene」為「基因」一詞的是潘光旦先生,他在1930年發表的《文化的生物學觀》一文中寫道 [8] :
「關於遺傳這一點,我們不預備多說。遺傳的幾條原則,什麼韋思曼的精質綿續與精質比較獨立說、孟特爾的三律、跟了韋氏的理論而發生的新達爾文主義或後天習得性不遺傳說、杜勿黎的突變說、約杭生與摩爾更的 『基因』 遺傳說——是大多數生物學家已認為有效,而且在生物學教本中已經數見不鮮的。」
潘光旦在1930年 (可能更早) 首次將 「Gene」 翻譯成 「基因」 並非偶然,1922年23歲的他留學美國,並於1926年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生物學學位,那裡的教授里就有著名的遺傳學大師摩爾根。雖然潘光旦後來成為了一名出色的 社會 學家,但他早期從事過一些優生學的研究,比如在1923年就發表了《優生學在中國》 ( Eugenics and China ) 的英文論文,並在隨後將優生學引入到中文世界。或許正是因為他的自然和 社會 科學的雙重背景,成就了 「基因」 的完美翻譯。
參考文獻:
1. Mendel, G., 1866 Versuch e über Pflanzen-Hybriden. Verh. naturf. Ver. Brünn 4: 3–47.
2. De Vries, H. Das Spaltungsgesetz der Bastarde.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18 (3): 83, 1900.
3. Correns C. G. Mendel』s Regel über das Verhalten der Nachkommenschaft der Rassenbastarde.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18 (4): 158-168, 1900.
4. Tschermak, E. Über Künstliche Kreuzung bei Pisum sativum. Berichte der Deutsche Botanischen Gesellschaft 18: 232-239, 1900.
5. de Vries, Hugo. 1889Intracellular Pangenesis. Gustav Fischer, Jena.
6. Johannsen, W., 1909 Elemente der exakten Erblichkeitslehre. Gustav Fischer, Jena.
7. http://home.cc.umanitoba.ca/~xiej/genetranslation.pdf
8. 《潘光旦文集》第二卷,潘乃穆,潘乃和 編,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4 年 10 月,ISBN 7-301-02571-8, 318-319 頁.
製版編輯 | 盧卡斯
2. 求《尋求中國人位育之道:潘光旦文選》PDF版或者TXT
潘光旦的位育之道
讀潘光旦,先要弄清「位育」的概念。該生澀的名詞,源自《中庸》上的「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有人作註:「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於是生發出潘光旦的「位育」論,即在適宜的位置上,求得最佳的發展。
握著理論的武器,潘光旦開始著眼於「人類的演進」,要在達爾文闡明「人類的由來」後,將關於人的極終學問再推進一步,並倚此闡釋民族發展問題。將二三十年代的中國納入其說,再由此上溯,潘光旦發現,往往有不能安其位不能遂其生的。
如在《說「才丁兩旺」》一文中,潘光旦犀利地指出,中國中等社會奉為處世哲學的「財丁兩旺」(財字常寫作「才」,以免太露),始終只是一個理想。財丁可以各旺,皆旺「卻為事理所不許可」,這里頭有人口與物力的調劑問題,中國的虧吃在丁旺財不旺,西洋社會的虧吃在財旺丁不旺。嫌說得不過癮,他又用某作家的話來作譬,稱財丁難以兩全如同「大房子里住小家庭,小房子里住大家庭」。所以小家庭人丁欠旺,大家庭終要露出敗象。
以往,中國長時間地陷入「位育失當」的悖論里(當然不止一處),其派生的人口包袱,至今仍背在全民族的身上。那麼財旺是否就好?未必。學貫中西的潘光旦,對此亦見地不凡,由羅馬帝國的興衰,及美國社會的畸形消費,引出財浮於人能「引起種種淫靡奢侈的惡習慣,小之可以殺身喪家,大之可以亡國亡種」,真可謂警憒覺聾。財力過旺損智傷體者,我們已有所見,把住度而「致中和」者,才是明白人。
十分明白的潘光旦,看到財丁不可兩旺,卻可相旺。相字有彼此顧及的意思,如此才不至於走入歧途。潘光旦講位育,每每強調不能完全遷就環境,人類的進步,是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以和演化論中的「順應」相區別。故此,生物所處的「靜」的地位,要受制於其「動」的發展,反之亦然。為尋求中國人的位育之道,潘光旦在其力作《民族特性與民族衛生》中,全面剖析了中國人的稟賦,及生成這稟賦的主客觀條件,意在豎起一面審視的鏡子。
他認為較之西洋人,中國人極有耐性,這是一大優點,也是一大弱點,是讓長期窮困給磨出來的,為適應窮困人們非勤即儉,這都要倚賴耐性。講到遷徙的選擇與淘汰作用,潘光旦也有精闢議論,點出中國歷史上荒年頻仍,其時總有體魄比較強壯的一派,不願坐以待斃,而去別尋樂土,恰恰也就有更多的生存與發展機會。站在智者肩上,總有景緻無限的感慨,讀潘光旦,你不時要為其目光之深邃叫絕。
不僅在大作中尋求,就是寫較輕松的小文章,潘光旦也要在人格完美上用力。他提出興趣是主,事業是賓,以使興趣合理發揮,收到安心現職、疏導名利之功效(《生計·事業·興趣》),視角獨到。潘光旦豐富的著述中,凡此思想的亮點俯拾即是,可惜他「優生強種」的旗幟只打到68歲,不然以他集社會學家、優生學家、民族學家、教育家及翻譯家於一身的優勢,是可以為中國的人文科學耕耘出更多的沃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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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性心理學
作者:靄理士
譯者:潘光旦
豆瓣評分:8.7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8-8
頁數:824
內容簡介:
本書收入由靄理士著,潘光旦譯注的《性心理學》《性的教育》《性的道德》三書。《性心理學》是靄理士寫給普通讀者和學生的一本性心理學入門讀物,其內容簡單明了地介紹了人類性生理和心理的各種常態及病態,其目的是給大眾「供給一些線索,好教有志於深造與應付前途更復雜的問題的讀者,知所問津」。《性的教育》《性的道德》兩書均來自靄氏的成名作《性心理學研究錄》第六輯,因譯者認為該輯「每一篇論文都代表著性與社會的關系的一個方面,即在一般的讀者也一定會感覺到不少的興趣」,故特別選譯此兩篇。
為了能讓中國讀者更好地理解原文,譯者特意從浩如煙海的中國典籍里摘錄注釋和附錄十餘萬字,以便形成對原著印證、補充和修正。這些譯注,已經成為「一部中國性文化史的大綱」。
作者簡介:
哈夫洛克•靄理士(Havelock Ellis,1859-1939),與弗洛伊德齊名的性科學泰斗和先驅,著名的思想家、文藝評論家,被稱為「最文明的英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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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民主•憲法•人權
作者:費孝通
豆瓣評分:9.0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年份:2013-4
頁數:104
內容簡介:
《民主•憲法•人權》是費孝通先生於六十多年前寫的一本小冊子,潘光旦先生稱其稱為「未經『國定』的一冊公民讀本」。
這本介紹民主的普及之作,以嘮家常、講故事的方式介紹民主思想的內涵,談論民主政治的基本認識。全書以民國時期社會和政治現象為背景依託,生動地闡述美、英、德、法等西方國家民主政體的發展和衍變,對照當時國內的現實和案例,從而使普通民眾了解到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於政治應有的最低限度的常識。在短短五六萬字篇幅里,作者談國家,談歷史,談政府,談人民,談憲法約法,談民法刑法,可謂面面俱到。民主、憲法和人權本是極為嚴肅、深奧、艱澀的話題,可是在費孝通先生筆下,卻毫不晦澀死板,全篇以與友人的爭辯、夫妻間「閨房私語」、保姆悲慘境遇,甚至給孩子講故事等故事化、口語化、生活化的方式來呈現,使全書顯得生動活潑,讀來通俗易懂、平易近人、別有風味,真真令人叫絕。
民國三十五(1946)年8月,該書由上海生活書店出版,不到一年,就連續五次再版,之後六十多年,沒有出版。此次為大陸第一次刊行簡體字版。
作者簡介:
費孝通,漢族,江蘇吳江人。著名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社會活動家,中國社會學和人類學的奠基人之一,第七、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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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潘光旦:守住靈魂的底線
作者:潘光旦
豆瓣評分:8.8
出版社:江蘇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8-7-1
頁數:295
內容簡介:
《潘光旦:守住靈魂的底線》收錄了潘光旦關於讀書、教育、人文和社會思想等方面的散文和游記,闡述他學術理念和學術成果的同時,體現他的科學理性與人文情懷,為讀者提供更鮮活靈動的潘光旦形象。既可供專業學術研究,也可供大眾讀者閱讀,提高知識素養,擴大文化視野。
作者簡介:
潘光旦,社會學家、優生學家、民族學家、教育學家。曾經擔任清華大學、西南聯大教務長等職務,一生學有專攻,又博識多能,是一位在性心理學、社會思想史、優生學、人才學、民族史、教育學等眾多領域都有很深造詣的學界泰斗。著有《馮小青》《優生概論》《自由之路》《家譜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