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香港證監會警告加密貨幣風險應該怎麼辦
9日,香港證監會網站消息稱,香港證監會先後致函七家位於香港或與香港有連系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警告它們不應在未領有牌照的情況下買賣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香港證監會亦致函七個ICO發行人。香港證監會會繼續監察市場並會在必要時採取執法行動。
ICO基本上是利用區塊鏈技術的初創企業進行的眾籌活動。ICO發行人一般會征詢律師、會計師及顧問等市場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在他們的協助下將所發售的加密貨幣建構為功能型代幣,藉此繞過《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監管范圍和規避證監會的監管。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我們會繼續監察市場,並會在必要時採取執法行動。不過,我們亦促請市場專業人士妥善執行把關工作,以防止欺詐或可疑集資活動,並協助本會確保法例獲得遵守。」
過去有投資者向證監會投訴,指他們無法從在加密貨幣交易所開設的帳戶中提取法定貨幣或加密貨幣。部分投訴人指加密貨幣交易所挪用他們的資產或操縱市場,或指交易所平台發生技術故障令他們蒙受重大損失。有數宗針對ICO發行人的投訴指當中涉及無牌或欺詐活動。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表示:「投資者若未能全面了解加密貨幣及ICO的風險,或未有為可能蒙受重大損失作好心理准備,便不應作出投資。假如投資者將法定貨幣及加密貨幣存放在不受監管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內,便應注意遭受黑客入侵及資產被挪用的風險。」
本會亦促請投資者在投資加密貨幣及ICO和使用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服務時,應注意有關價格大幅波動、遭黑客入侵及欺詐的風險正日漸增加。由於上述活動是在網上發生,受害人可能難以向加密貨幣交易所或騙徒採取追討任何損失的行動。
若加密貨幣交易所與香港並無任何連系,或並無就屬於「證券」的加密貨幣或「期貨合約」提供交易服務,證監會對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及ICO發行人未必有監管權力。然而,一旦發現有欺詐之嫌,本會可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調查。
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