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四部備要的子部
周秦諸子
荀子(二十卷校勘補遺一卷) (戰國)荀況撰、(唐)楊倞注 FB.59:9.264(1)
孔叢子(七卷釋文一卷) (漢)孔鮒撰 FB.59:9.264(2)
孫子十家注(十三卷敘錄一卷遺說一卷) (宋)吉天保輯 FB.59:9.265
吳子(二卷) (戰國)吳起撰 FB.59:9.266(1)
司馬法(三卷) (春秋)司馬穰苴撰 FB.59:9.266(2)
管子(二十四卷文評一卷) (春秋)管仲撰、(唐)房玄齡注 FB.59:9.267
慎子(一卷遺文一卷) (戰國)慎到撰、(清)錢熙祚校並輯逸文 FB.59:9.268(1)
商君書(五卷附考一卷) (戰國)商鞅撰、(清)嚴可均校 FB.59:9.268(2)
鄧析子(一卷) (春秋)鄧析撰 FB.59:9.268(3)
韓非子(二十卷識誤三卷) (戰國)韓非撰、佚名注 FB.59:9.269
尹文子(一卷校勘記一卷) (戰國)尹文撰、(清)錢熙祚校勘 FB.59:9.270(1)
墨子(十六卷) (戰國)墨翟撰、(清)畢沅校注 FB.59:9.270(2)
鬼穀子(三卷篇目考一卷附錄一卷) (梁)陶宏景注、(清)秦恩復校 FB.59:9.271(1)
公孫龍子(一卷) (春秋)公孫龍撰、(宋)謝希深注 FB.59:9.271(2)
屍子(二卷) (戰國)屍佼撰、(清)孫星衍輯 FB.59:9.271(3)
鶡冠子(三卷) (宋)陸佃解 FB.59:9.271(4)
燕丹子(三卷) (清)孫星衍校 FB.59:9.271(5)
呂氏春秋(二十六卷附考一卷) (秦)呂不韋撰、(漢)高誘注 FB.59:9.272
老子道德經(二卷音義一卷) (春秋)李耳撰、(晉)王弼注 FB.59:9.273(1)
關尹子(一卷) (戰國)尹喜撰 FB.59:9.273(2)
列子(八卷) (戰國)列禦寇撰、(晉)張湛注 FB.59:9.273(3)
莊子(十卷) (戰國)莊周撰、(晉)郭象注 FB.59:9.274
文子(二卷校勘記一卷) (戰國)辛鈃撰、(清)錢熙祚校勘 FB.59:9.275(1)
文子纘義(十二卷) (元)杜道堅撰 FB.59:9.275(2)
意林(五卷逸文一卷附別下齋補刻宋本第六卷) (唐)馬總輯 FB.59:9.275(3)
儒家
揚子法言(十三卷音義一卷) (漢)揚雄撰、(唐)李軌注 FB.59:9.276(1)
新語(二卷) (漢)陸賈撰 FB.59:9.276(2)
新書(十卷) (漢)賈誼撰、(清)盧文弨校 FB.59:9.276(3)
鹽鐵論(十卷校勘小識一卷) (漢)桓寬撰、王先謙撰校勘小識 FB.59:9.276(4)
論衡(三十卷) (漢)王充撰 FB.59:9.277
潛夫論(十卷) (漢)王符撰、(清)汪繼培箋 FB.59:9.278(1)
桓子新論(一卷) (漢)桓譚撰、(清)孫馮翼輯 FB.59:9.278(2)
申鑒(五卷) (漢)荀悅撰、(明)黃省曾注 FB.59:9.279(1)
人物誌(三卷) (魏)劉邵撰、(北魏)劉曌? FB.59:9.279(2)
中說(十卷) (隋)王通撰、(宋)阮逸注 FB.59:9.279(3)
明夷待訪錄(一卷) (清)黃宗羲撰 FB.59:9.279(4)
周子通書(一卷) (宋)周敦頤撰 FB.59:9.279(5)
二程全書(六種) (宋)程頤、(宋)程顥撰 FB.59:9.280-281
河南程氏遺書(二十五卷附錄一卷) (宋)朱熹輯 FB.59:9.280(1)
河南程氏外書(十二卷) (宋)朱熹輯 FB.59:9.280(2)
明道文集(五卷) (宋)程頤撰 FB.59:9.280(3)
伊川文集八卷遺文一卷附錄一卷) (宋)程頤撰 FB.59:9.280(4)
伊川易傳(四卷) (宋)程頤撰 FB.59:9.281(1)
伊川經說(八卷) (宋)程頤撰 FB.59:9.281(2)
二程粹言(二卷) (宋)楊時訂定 FB.59:9.281(3)
張子全書(十五卷) (宋)張載撰、(宋)朱熹注釋 FB.59:9.282
晦庵先生朱文公集(一百卷續集十一卷別集十卷目錄二卷) (宋)朱熹著 FB.59:9.283-289
陸象山先生全集(三十六卷) (宋)陸九淵撰、(清)李紱評點 FB.59:9.290
王文成公全書(三十八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1-292
王文成公傳習錄(三卷附朱子晚年定論一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1(1)
王文成公文錄(五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1(2)
王文成公別錄(十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1(3)
王文成公外集(七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2(1)
王文成公文錄續編(六卷) (明)王守仁撰 FB.59:9.292(2)
王文成公年譜(三卷附錄二卷) (明)錢德洪編、(明)王畿輯附錄 FB.59:9.292(3)
王文成公世德紀(一卷附錄一卷) (明)錢德洪,(明)王畿輯 FB.59:9.292(4)
五種遺規(十六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3-294
養正遺規(二卷補編一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3(1)
訓俗遺規(四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3(2)
從政遺規(二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4(1)
教女遺規(三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4(2)
在官法戒錄(四卷) (清)陳弘謀輯 FB.59:9.294(3)
小學集注(六卷) (宋)朱熹撰、(明)陳選注 FB.59:9.295(1)
御纂性理精義(十二卷) (清)李光地等輯 FB.59:9.295(2)
近思錄集注(十四卷) (宋)朱熹、(宋)呂祖謙撰 FB.59:9.295(3)
宋元學案(一百卷卷首一卷考略一卷) (清)黃宗羲撰 FB.59:9.296-299
明儒學案(六十二卷師說一卷) (清)黃宗羲撰 FB.59:9.300-301
國朝學案小識(十四卷卷末一卷) (清)唐鑒撰 FB.59:9.302
國朝漢學師承記(八卷) (清)江藩撰 FB.59:9.303(1)
國朝經師經義目錄(一卷) (清)江藩撰 FB.59:9.303(2)
國朝宋學淵源記(二卷附記一卷) (清)江藩撰 FB.59:9.303(3)
風俗通義(十卷) (漢)應劭撰 FB.59:9.303(4)
古今注(三卷) (晉)崔豹撰 FB.59:9.303(5)
中華古今注(三卷) (晉)馬縞撰 FB.59:9.303(6)
困學紀聞注(二十卷卷首一卷) (清)翁元圻撰 FB.59:9.304-305
日知錄集釋(三十二卷刊誤二卷續刊誤二卷) (清)顧炎武撰 FB.59:9.306-308
十駕齋養新錄(二十卷余錄三卷) (清)錢大昕撰 FB.59:9.309
東塾讀書記(二十五卷) (清)陳澧撰 FB.59:9.310
農家
齊民要術(十卷) (北魏)賈思勰撰 FB.59:9.311(1)
農桑輯要(七卷) (元)司農司撰 FB.59:9.311(2)
蠶事要略(一卷) (清)張行孚撰 FB.59:9.311(3)
醫家
補注黃帝內經素問(二十四卷) (唐)啟玄子注、(宋)林億等校正 FB.59:9.312(1)
黃帝內經素問遺篇(一卷) (宋)劉溫舒原本 FB.59:9.312(2)
難經集注(五卷) (明)王九思,(明)王鼎象輯 FB.59:9.313(1)
本草經(三卷) (魏)吳普等述、(清)孫星衍 FB.59:9.313(2)
註解傷寒論(十卷) (漢)張仲景撰、(晉)王叔和編 FB.59:9.314
金匱玉函要略方論(三卷) (漢)張仲景撰、(晉)王叔和集 FB.59:9.315(1)
黃帝內經靈樞(十二卷) (唐)王冰注 FB.59:9.315(2)
演算法術數
周髀算經(二卷音義一卷) (漢)趙爽注、(北周)甄鸞述 FB.59:9.316(1)
歷代長術輯要(十卷古今推步諸術考二卷) (清)汪曰楨撰 FB.59:9.316(2)
易林(十六卷) (漢)焦贛撰 FB.59:9.317(1)
集注太玄(十卷) (宋)司馬光撰 FB.59:9.317(2)
皇極經世書緒言(八卷卷首一卷雜著一卷) (宋)邵康節撰 FB.59:9.318
雜家
淮南子(二十一卷) (漢)劉安撰、(漢)高誘注、(清)庄逵吉校 FB.59:9.319
抱朴子(內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附篇一卷) (晉)葛洪撰 FB.59:9.320
顏氏家訓(七卷壬子年重校一卷注補正一卷注補並重校一卷) (北齊)顏之推著 FB.59:9.321
小說家
博物志(十卷) (晉)張華撰、(宋)周日用等注 FB.59:9.322(1)
世說新語(三卷) (南朝宋)劉義慶撰、(梁)劉孝標注 FB.59:9.322(2)
續世說(十二卷) (宋)孔平仲撰 FB.59:9.322(3)
釋道家
弘明集(十四卷) (梁)釋僧佑撰 FB.59:9.323
廣弘明集(四十卷) (唐)釋道宣撰 FB.59:9.324-325
周易參同契考異(一卷) (宋)朱熹撰、(清)錢熙祚校 FB.59:9.326(1)
諸子大意
子略(四卷) (宋)高似孫撰 FB.59:9.326(2)
⑵ 續資治通鑒原文_翻譯及賞析
《續資治通鑒》二百二十卷,清畢沅撰。此書付刻未及半,畢沅生前僅初刻一○三卷,畢家因貪污遭籍沒而止,書稿散佚,桐鄉馮集梧買得全稿補刻成二百二十卷。《續資治通鑒》跟《資治通鑒》有不少出入,續通鑒大量引用舊史原文,敘事詳而不蕪;僅有取捨剪裁,而無類似溫公的改寫熔煉,亦無「畢沅曰」等各家史論。《續資治通鑒》作者雖掛名畢沅,然名家錢大昕、邵晉涵、章學誠、洪亮吉、黃仲則等均參預其事,此書實成於眾人之手。梁啟超對該書評價極高,認為「有畢《鑒》則各家續《鑒》皆可廢也」。 續資治通鑒 完善 古詩文網 立即打開 宋紀 宋紀一 宋紀二 宋紀三 宋紀四 宋紀五 宋紀六 宋紀七 宋紀八 宋紀九 宋紀十 宋紀十一 宋紀十二 宋紀十三 宋紀十四 宋紀十五 宋紀十六 宋紀十七 宋紀十八 宋紀十九 宋紀二十 宋紀二十一 宋紀二十二 宋紀二十三 宋紀二十四 宋紀二十五 宋紀二十六 宋紀二十七 宋紀二十八 宋紀二十九 宋紀三十 宋紀三十一 宋紀三十二 宋紀三十三 宋紀三十四 宋紀三十五 宋紀三十六 宋紀三十七 宋紀三十八 宋紀三十九 宋紀四十 宋紀四十一 宋紀四十二 宋紀四十三 宋紀四十四 宋紀四十五 宋紀四十六 宋紀四十七 宋紀四十八 宋紀四十九 宋紀五十 宋紀五十一 宋紀五十二 宋紀五十三 宋紀五十四 宋紀五十五 宋紀五十六 宋紀五十七 宋紀五十八 宋紀五十九 宋紀六十 宋紀六十一 宋紀六十二 宋紀六十三 宋紀六十四 宋紀六十五 宋紀六十六 宋紀六十七 宋紀六十八 宋紀六十九 宋紀七十 宋紀七十一 宋紀七十二 宋紀七十三 宋紀七十四 宋紀七十五 宋紀七十六 宋紀七十七 宋紀七十八 宋紀七十九 宋紀八十 宋紀八十一 宋紀八十二 宋紀八十三 宋紀八十四 宋紀八十五 宋紀八十六 宋紀八十七 宋紀八十八 宋紀八十九 宋紀九十 宋紀九十一 宋紀九十二 宋紀九十三 宋紀九十四 宋紀九十五 宋紀九十六 宋紀九十七 宋紀九十八 宋紀九十九 宋紀一百 宋紀一百一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八 宋紀一百九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十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頌困雹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宋紀一百尺胡八 宋紀一百八 宋紀一百八 元紀 元紀一 元紀二 元紀三 元紀四 元紀五 元紀六 元紀七 元紀八 元紀九 元紀十 元紀十一 元紀十二 元紀十三 元紀十四 元紀十五 元紀十六 元紀十七 元紀十八 元紀十九 元紀二十 元紀二十一 元紀二十二 元紀二十三 元紀二十四 元紀二十五 元紀二十六 元紀二十七 元紀二十八 元紀二十九野帆 元紀三十 元紀三十一 元紀三十二 元紀三十三 元紀三十四 元紀三十五 元紀三十六 元紀三十七 長按關注 知道自家是何等身份,則不敢虛驕矣關注公眾號(獲取小程式)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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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岳飛文言文續資治通鑒
飛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訪①,迎歸。母有痼疾,葯餌必親②。鋒納母卒,水漿不入口者三日。家無姬侍,吳玠素服飛,願與交歡③,飾④名姝遺⑤之。飛曰:「主上宵旰⑥,豈大將安樂時?」卻不受,玠益敬服。少豪飲,帝戒之曰:「卿異時到河朔,乃可飲。」遂絕不飲。帝初為飛營第⑦,飛辭曰:「敵未滅,何以家為?」
(《續資治通鑒》)
【注釋】①求訪:尋找。②葯餌(ěr)必親:一定親自給母親喂葯。③交歡:結友。④飾:打扮。⑤遺(wèi):送給。⑥宵旰(gàn ):即宵衣吁食,天不亮起床,天黑才吃飯,形容終日操勞國事。⑦營第:建造住宅。
譯文:
岳飛特別孝順,她的母親留在黃河以北,他就派人去尋找他母親,並且接了回來。她的母親有病,經久難愈,岳飛就一定要親自給母親喂葯。岳飛的母親去世,岳飛三天不吃不喝。家中沒有婢女伺候,吳玠一向敬仰飛,願意與他結為好友,打扮成美女送給他。岳飛說:「主上終日為國事操勞,怎能是臣子貪圖享樂之時?」岳飛沒有接受,將美女送回。吳階就更加的敬仰飛了。岳飛嗜酒,皇帝告誡他:「你等到了河朔,才可以這樣酗酒。」於是從此不再飲酒。皇帝曾經想要給飛建造一個住宅,岳飛推辭道:「敵人尚未被消滅,怎能談論家事!」
岳飛伺候父母極為孝順,家裡沒有侍女(自己親自伺候父母)
吳玠素來佩服岳飛,希望與
他交好,把著名的美女打扮起來送給他。岳飛說:
「皇上整
天勤於政事,天沒亮就穿衣起床,天很晚才吃飯,
難道現在是大將安心享樂的時候嗎?」推
辭不接受。吳玠大為嘆服。有人問(岳飛)
:
「天下什麼時候能太平?」岳飛說:
「文臣不貪
戀錢財,武臣不貪戀生命,天下就太平了!
」軍隊每次休整,
(岳飛)督促將士跑下山坡、躍
過壕溝,都(讓將士)穿著沉重的鎧甲來訓練。士兵假若拿百姓一縷麻來捆束牲口草料,立
即斬首示眾。士兵晚上宿營,百姓開門希望接納,沒有人敢進去。軍隊的號令是」凍死也不
拆(百姓的)房屋,餓死也不搶劫掠奪」
士兵生病,
(岳飛)親自為他們調葯。將領們到遠
方戍守,岳飛的妻子便慰問犒勞他們的家人;
為國而死的將領,為之痛哭,
並撫育他們的遺
孤。
(皇上)有賞賜犒勞,都分給軍中官吏,絲毫不侵佔百姓的財物。善於以少打多。凡是
有軍事行動,都要召集所有的統制,
計策定瞭然後才開戰,因此攻打哪兒都能獲勝,即使突
然遭遇敵人也不驚慌。敵人因此說:
「撼動大山容易,撼動岳家軍難。」
張俊曾經問作戰術,
岳飛說:
「仁愛、誠信、智慧、勇敢、嚴厲,缺少一個都不可以。」
每次調集軍糧,一定皺著
眉頭說:
「東南百姓的財力用盡了!
」
(他)尊敬賢土,唱雅詩,做投壺游戲,謙和得就像一
介書生。
(他)每次推辭陞官,一定說:
「將士出力,我岳飛有什麼功勞!
譯文:
岳飛對母親非常孝順,家中沒有妾侍。吳玠一直很欽服岳飛,想與他結交,裝飾了一個有名的美人送給他。岳飛說:「皇上清晨就穿衣起床,傍晚才用飯歇息(宵旰為宵衣旰食的簡寫),難道(現在)是武將享受安樂的時候嗎?」拒絕了吳,不收受(美人)。吳玠非常贊嘆佩服。有人問(岳飛):「天下什麼時候(可以)太平?」岳飛說:「當文官不愛錢財,武將不畏犧牲(的時候),天下就太平了。」每次軍隊休整,岳飛就督促將士爬斜坡、跳壕溝,都讓他們穿著很重的鎧甲來練習。士兵只要拿了老百姓的一根麻繩綁草料,就立刻斬首示眾。士兵夜裡宿營,老百姓開門表示願意接納,(卻)沒有敢擅入的。軍中號稱「凍死也不拆老百姓的屋子(燒火取暖),餓死也不搶老百姓的糧食(充飢)。」士兵生病了,岳飛親自為他調葯。將士遠征,岳飛的妻子去他們的家慰問犒勞,有戰死的,(岳飛)為他哀哭並且撫育他的孤兒。朝廷有賞賜犒勞,首鋒都分給手下官兵,(自己)一絲一毫也不佔有。岳飛善於以少數人打擊眾多兵力。凡是有所行動,就召集手下軍官,商議確切然後作戰,所以軍隊所到,都能取勝。突然遇到敵軍襲擊也不慌亂。所以敵人評論(岳家軍)說:「動搖山容易,動搖岳家軍難。」張俊曾問岳飛用兵的方法,岳飛回答說:「仁義、信用、智慧、勇氣、嚴肅(軍紀),銀芹沒缺一不可。」每次調運軍糧,(岳飛)一定皺起眉頭憂慮地說:「東南地區的民力快用盡了啊!」(岳飛)尊重賢才禮遇讀書人,擅長唱歌和投壺游戲,儒雅得像個讀書人。每次辭謝加官時,一定說:「(這是)將士們貢獻的力量,岳飛又有什麼功勞呢?」
《劉基言明公》
原文
是月,吳征青田劉基、龍泉章溢、麗水葉琛、金華宋濂至建康。
初,吳國公至婺州,召見濂。及克處州,胡大海薦基等四人,即遣使以書幣征之。時總制孫炎先奉命聘基,使者再往反,不起。炎為書數千言,陳天命以諭基,基乃與三人者同至。人見,吳國公甚喜,賜坐,勞之日:「我為天下屈四先生,今天下紛爭,何時定乎?」
基陳時務十八事,且言:「明公因天下之亂,崛起草莽間,尺土一民,無所憑借,名號甚光明,行事甚順應,此王師也。我有兩敵:陳友諒居西,張士誠居東。友諒包饒、信,跨荊、襄,幾天下半;而士誠僅有邊海地,南不過會稽,北不過淮揚,首鼠竄伏,陰欲背元,
陽則附之,此守虜耳,無能為也。友諒劫君而脅其下,下皆乖怨;性剽悍輕死,不難以其國嘗人之鋒,然實數戰民疲。下乖則不歡,民疲則不附,故漢易取也。夫攫獸先猛,擒賊先強,今日之計,莫若先伐漢。漢地廣大,得漢,天下之形成矣。」
吳國公大悅,日:「先生有至計,毋惜盡言。」於是設禮賢館以處基等,寵禮甚至。
譯文
同月,吳國徵召青田(大概是州或縣名)的劉基、麗水的葉琛和金華的宋濂到建康(應該是南京)來。
起初,吳國公(就是老朱)到婺州去召見過宋濂。等到攻克處州後,胡大海又舉薦了劉基等四人,因此吳國公心動了,就派遣使者,帶著合同協議和絲帛見面禮去招聘他們。當時,總制(這官不清楚,人事部長??)孫炎首先奉命招聘劉基,他派使者去了兩趟,劉基耍清高,不肯出來(大概月薪沒談好)。孫炎只好寫信,一寫就數千字(對文言文可是很大的篇幅),告訴劉基說跳槽到吳國朝廷可是順應天命哦!劉基這下才和另外三人同去吳。他們晉見吳國公,吳國公很高興,賜坐,慰勞說:「我是為了天下(他意思不是為了得到天下,而是為了天下安定)而委屈四位先生要你們給我打工的。現在天下你打我我打你,你們說什麼時候能有個定局呢?」章溢回答說:「這個,事物總是在發展變化滴,沒有一定。不過那種肯幫助有德的人,不亂殺人的人才能統一天下。」(空話套話)公稱贊他所言。劉基陳述了十八件關乎時政的問題,還補充道:「明公你趁天下動亂之時崛起於草莽間(老朱身份卑微),一介平民,沒啥後台滴卻也能混到今天這樣,強!你的名號很光明,行事也很符合光明的名號,這才是王者之師呀!(說到老朱心坎里了)我們現在面對兩敵,陳友諒在西,張士誠在東。友諒佔了饒、信、荊、襄,幾乎天下一半被他佔了;而士誠只有靠海的一點地盤,最南不過到會稽,北不過到淮、揚,他像老鼠頭子那樣到處躲竄,背地裡想反元,面上卻又歸順元朝,所以這是採取守勢的敵人,沒什麼大作為。友諒靠挾持君主來脅迫下面的臣僚,下面的人都有怨忿。他性格剽悍不怕死,不在乎讓自己的國家陷入戰爭,但是幾次大仗打下來民生凋敝。下屬有怨氣而不高興(士氣不高),民眾受苦就不再依附他,所以漢容易攻克。俺們講嘛打獵先打最猛的那隻,擒賊先擒最拽的那個,所以今日之計無非就是先打漢。漢地廣大,得到漢,天下基本就掌握了。」吳國公高興得要昏過去了,說道:「先生若有好的計策,不要吝惜,要都告訴我哦!」於是設了禮賢館來招待劉基等人,嘉獎賞禮大送特送。
⑹ 續資治通鑒原文和翻譯
續資治通鑒原文和翻譯如下:
他與另外3人一起入宮覲見,吳國公十分高興,給他們賜坐,慰問道:「我是為了天下,才委屈四位先生前來,如今天下紛爭不斷,什麼時候才能安定下來呀?」章溢回答說:「上天的世道變化無常,只有德是輔助。不喜歡殺人的人能稱王天下。」吳國公稱贊好。
劉基陳述了當時的十八件實事,然後說道:「當初因天下戰亂,明公你從民間崛起,當初不過是個擁有一小塊地的平民,沒有什麼可依靠的。但你打著光明磊落的旗號,順應天命而行事,這就是王者的軍隊。
⑺ 《續資治通鑒》宋紀六十六(7)
己卯,賜河北役兵特支錢。
癸未,翰林學士鄭獬罷,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罷,知應天府;知諫院錢公輔罷,知江寧府。拱辰自北京還朝,言臣欲納忠,未知陛下意所向,又言牛、李黨事方作,不可不戒。帝以語輔臣,王安石曰;「此未足為姦邪;謂未知陛下意所向,乃真姦邪也。」曾公亮因言拱辰在仁宗時已知其不正,不復任用。安石曰:「拱辰交結溫成皇後家,人皆知之。」獬權發遣開封府,民喻興與妻謀殺一婦人,獬不肯用按問新法,為王安石所惡。安石雅與公輔善;既得志,排異己者,出滕甫知鄆州,公輔數判拍於帝前言甫不當去。薛向更鹽法,安石主其議,而公輔謂向當黜逐,拂安石意。三人由是同日罷。
故事,兩制差除,必宰相當筆。時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獨安石在中書,擅出獬等;弼以此不平,多稱疾卧家。御史中丞呂誨上疏言:「三人無罪被黜,甚非公議。」帝出誨奏示輔臣,安石曰:「此三人者出,臣愧不能盡暴其罪狀,使小人知有所憚,不意言者乃更如此!」
丙戌,王安石乞辭位;帝封還其奏,令視事如故。
壬辰,太皇太後遷居慶壽宮。
癸巳,樞密院言:「欲檢尋本院諸文書,凡關祖宗以來法制所宜施於邊者,並刪取大旨,編次成冊,仍於逐門各留空紙,以備書將來處事。」從之,賜名《經武要略》。
王安石以為古之取士皆本於學,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詩賦、明經諸科悉罷,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詔兩制、兩省、御史台、三司、三館議之。
時議者多欲變舊法,直史館、判官告院蘇軾獨以為不必變,議曰:「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責實。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責實之政,則胥史、皂隸未嘗無人,而況於學校貢舉乎!雖用今之法,臣以為有餘。使君相無知人之明,朝廷無責實之政,則公卿、侍從常患無人,況學校貢舉乎!雖復古之制,臣以為不足矣。夫時有可否,物有興廢,使三代聖人復生於今,其選舉亦必有道,何必由學乎!且慶歷間嘗立學矣,天下以為太平可待,至於今,唯空名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藝之士,責九年大成之業,則將變今之禮,易今之俗,又當發民力以治宮室,斂民財以養游士,百里之內,置官立師,而又時簡不帥教者屏之遠方,則無乃徒為紛亂以患苦天下邪!若無大更革而望有益於時,則與慶歷之事何異!至於貢舉之法,行之百年,治亂盛衰,初不由此。今議者所變改,不過數端:或曰鄉舉德行而略文章,或曰專舉策論而罷詩賦,或欲舉唐室故事,兼采譽望而罷封彌,或欲罷經生朴學,不用帖墨而考大義,此數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夫欲興德行,在於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審好惡以表俗,上之所向而下自趨焉。若俗設科立名以取之,則是教天下相率而為偽也。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上以廉取人,則敝車羸馬,惡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者,無所不至矣。自文章言之,則策論為有用,詩賦為無益;自政事言之,則詩賦、策論均為無用山粗。然自祖宗以來,莫之廢者,以為設法取士,不過如此也。矧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近世士人,纂類經史,綴緝時務,謂之策括,待問條目,搜抉略盡,臨時剽竊,竄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易入也。無規矩准繩,故學之易成;無聲病對偶,故考之難精。以易學之士,付難考之吏,其弊有甚於詩賦者矣。唐之通榜,故是弊法,雖有以名取人厭伏眾論之美,亦有賄賂公行權要請托之害,卒使恩去王室,權歸私門,降及中葉,結為朋黨之論。通榜取人,又豈足尚哉!諸科取人,多出三路:能文者既已變而為進士,曉義者又皆去以為明經,其餘皆朴魯不任化者掘唯羨也。至於人才,則有定分,施之有政,能否自彰。今進士日夜治經傳子史,貫穿馳騖,可謂博矣,至於臨政,曷嘗用其一二!顧視舊學,已為虛器,而欲使此等分別註疏,粗識大義,而望其人能增長,亦已疏矣。臣故曰,此數者皆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也。」
議奏,帝曰:「吾固疑此,今得軾議,釋然矣。」即日召見,問:「方今政令得失安在?雖朕過失,指陳可也。」對曰:「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銳。」帝悚然曰:「卿三言,朕當熟思之。」軾退,言於同列,安石滋不悅。帝欲用軾修中書條例,安石曰:「軾與臣所學及議論皆異,別試以事可也。」乃命軾權開封府推官,將困之以事。軾決斷精敏,聲聞益遠。
六月,己亥,遼主駐特古里。
丙午,吐蕃貢於遼。
丁巳,御史中丞呂誨罷。王安石執政,多變更祖宗法,務斂民財,誨屢諍不能得。著作佐郎章辟光上言岐王顥宜遷居外邸,皇太後怒,帝令治其離間之罪,安石謂無罪。誨請下辟光吏,不從,遂上疏劾安石曰:「王安石外示樸野,中藏巧詐,驕蹇慢上,陰賊害物,臣略舉十事:安石向在嘉祐中舉駁公事不當,御史台累移文催促入謝,倨傲不從,迄英廟朝,不修臣節。慢上無禮,一也。安石任小官,每一遷轉,遜避不已;自為翰林學士,不聞固辭。先帝臨朝,則有山林獨往之思;陛下即位,乃有金鑾侍從之樂。何慢於前而恭於後?好名欲進,二也。安石侍邇英,乃欲坐而講說,將屈萬乘之重,自取師氏之尊,不識上下之儀,君臣之分。要君取名,三也。安石自居政府,事無大小,與同列異議。或因奏對,留身進說,多乞御批自中而下,是則掠美於己,非則斂怨於君。用情罔公,四也。昨許遵誤斷謀殺公事,安石力為主張,妻謀殺夫,用案問首舉減等科罪,挾情壞法,五也。安石入翰林,未聞薦一士,首稱弟安國之才,朝廷比第一人推恩,猶謂之薄,主試者定文卷不優,遂罹中傷。及居政府才及半年,賣弄威福,無所不至。背公死黨,六也。宰相不書敕,本朝故事,未之或聞。專威害政,七也。安石與唐介爭論謀殺刑名,遂致喧嘩,眾非安石而是介。忠勁之人,務守大體,不能以口舌勝,憤懣而死。自是畏憚者眾,雖丞相亦退縮,不敢較其是非。陵轢同列,八也。小臣章辟光獻言,俾岐王遷居外邸,離間之罪,固不容誅,而安石數進危言以惑聖聽。朋奸附下,九也。今邦國經費,要會在於三司,安石與樞密大臣同制置三司條例,雖名商榷財利,其實動搖天下,有害無利,十也。臣誠恐陛下悅其才辯,久而倚毗。大奸得路,群陰匯進,則賢者盡去,亂由是生。且安石初無遠略,唯務改作立異,文言以飾非,罔上而欺下。誤天下蒼生,必斯人也,知久居廟堂,無安靜之理。辟光邪謀,本安石及呂惠卿所導,辟光揚言:『朝廷若深罪我,我終不置此二人!』故力加營救。願察於隱伏,質之士論,然後知臣言之當否。」帝方注倚安石,還其章,誨遂求去。帝謂曾公亮曰:「若出誨,恐安石不自安。」安石曰:「臣以身許國,陛下處之有義,臣何敢以形跡自嫌,苟為去就!」乃出誨知鄧州。蘇頌當制,公亮謂頌曰:「辟光治平四年上書時,安石在金陵,惠卿監杭州酒銳,安得而教之?」故制詞雲:「黨小人交譖之言,肆罔上無根之語。」制出,帝以咎頌,頌以公亮之言告,乃知辟光治平時自言它事,非此也。
誨之將有言,司馬光自邇英趨資善堂,與誨相逢,光密問:「今日請對,欲言何事?」誨曰:「袖中彈文,乃新參也。」光愕然曰:「眾謂得人,奈何論之?」誨曰:「君實亦為是言邪?安石雖有時名,然好執偏見,不通物情,輕信奸回,喜人佞己,聽其言則美,施於用則疏。若在侍從,猶或可容;置之宰輔,天下必受其禍。」光曰:「今未有顯跡,盍待它日?」誨曰:「上新嗣位,富於春秋,所與朝夕謀議者,二三大臣而已,苟非其人,將敗國事。此乃腹心之疾,治之唯恐不逮,顧可緩邪?」章上,誨被黜而安石益橫,光於是服誨之先見,自以為不及也。誨三居言職,皆以彈奏大臣而罷。天下推其鯁直。
以知開封府呂公著為御史中丞。
王安石以公著兄公弼不附己,乃白用公著為中丞以逼之。公弼果力求去,帝不許。
太白入井,壬戌,晝見。
遼以南院樞密使蕭惟信知北院樞密使事,命北院樞密使魏王耶律伊遜加守太師,四方有軍旅,許伊遜便宜從事。由是伊遜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逐竄,遼人諺雲:「寧違敕旨,無違魏王白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