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推出在即,專利助數字人民幣打通屏障
技術交叉,定位不同
2009年,中本聰在網站上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標志著比特幣開始面世。比特幣的開發目的是擺脫第三方機構的制約,建立起一套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比特幣沒有發行主體,其基於密碼編碼和復雜演算法產生,在流通過程中依靠P2P網路中的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交易行為。這使得比特幣具有去中心化、交易匿名、不易篡改、難以追溯等特點,因此常被用於洗錢、逃稅、資本外逃等非法交易,給全球金融監管帶來極大的挑戰。
2019年,全球社交平台巨頭Facebook發布了Libra白皮書,意在建立起彎神一套簡單的無國界貨幣。Libra的定位是基於聯盟鏈的穩定幣。其雖然在技術層面與比特幣類似,但並非完全的去中心化,而是有一個進行技術維護和信息記錄維護的管理公司。此外,Facebook還與多家龍頭企業組建起Libra協會為Libra做信用背書,每一個新產生的Libra都有相應價值的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作為資產儲備。Libra的出現幾乎遭到所有國家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的反對,認為其將會沖擊各國法定貨幣,同時也讓各國央行充滿危機感。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公開表示,數字人民幣既不是比特幣等的加密資產形態,也不是Libra等的穩定幣形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頂層設計,數字人民幣是在中心化、雙層投放體系設計下,定位於現金替代的法定貨幣,具有法償性,功能和屬性與紙幣完全一樣。數字人民幣可採取與賬戶松耦合的方式,實現「雙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能保證收支雙方順利完成交易。此外,數字人民幣在保護用戶隱私、提高監管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和簡化跨境支付等方面也將具有突出優勢。
另外,數字人民幣與Libra相比,前者具有無限法償性,後者則不具有無限法償性。即使Libra的信用基礎是包括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國債的儲備資產,但暫未獲得美國金融監管機構的許可。數字人民幣僅用於替代現金,不會涉及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任何其他貨幣形旁鬧慧態;Libra的涉及面則更廣。此外,數字人民幣支持「雙離線」支付,同時具有匿名性;Libra則必須在線認證,交易需基於明確的賬戶概念。
「數字人民幣的推行已是大勢所趨。其出現不僅可以在數字貨幣分類雜多的局面下保護我國法定幣的貨幣主權和法定幣地位,還可以在降低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度的同時促進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數字貨幣將是未來全球金融市場的主要著力點,率先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國家將更具先發優勢。」宋嘉吉表示。
產品未動,專利先行
數字人民幣運答如何運營,它的投放方式以及普通民眾的使用方式是怎樣的,或可從數字人民幣的設計思路和演變路徑中一窺大概。數字人民幣相關的專利申請信息直白地展示著這些變化。
經專利檢索後發現,數字人民幣相關專利申請的主體有3家: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以及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9年間,這3家公司共提交專利申請97件,超過58%的專利申請集中在用戶功能層面,涉及交易兌換、錢包設計、數字貨幣晶元卡等。
具體來看,在錢包形式的選擇上,數字貨幣晶元卡的設計方式類似於IC電話卡模式,通過基於實體的晶元卡設立電子錢包,該卡可在ATM終端進行貨幣存取。這種數字貨幣並未脫離原有基於賬戶系統的銀行卡模式,未能充分發揮智能終端優勢。基於支付終端設備的錢包則直接將錢包設立在手機等移動終端上,在使用體驗上更類似於第三方支付。這兩種錢包形式在架構體系、匿名性、賬戶體系依存度等方面存在本質差別。
在底層架構的變化方面,2017年之前,數字人民幣相關的專利技術均為分布式架構,具有利用區塊鏈分布式、不可篡改的特點,設定多中心賬本體系,通過為每筆交易分配新的地址來實現匿名性。而在2017年之後,底層架構設計則明顯傾向於中心化,通過中心化的數字貨幣登記中心來記錄交易往來,具有更強的擴展性,還避免了去中心化與央行統一監管的矛盾。
數字人民幣的雙層投放體系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發行庫)先將數字貨幣投放給商業銀行或類似於商業銀行的機構庫(數字貨幣銀行庫),再由商業銀行或類似於商業銀行的機構庫向公眾(個人數字貨幣錢包)兌換數字貨幣。這一體制與現有紙幣發行機制基本相同,具有較好的延續性。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專利「一種基於數字貨幣實現數字貨幣兌換存款的方法和系統」(專利號:ZL201710494153X)顯示,商業銀行中擁有數字貨幣發行權的銀行「負責執行數字貨幣的轉移和確權,提供數字貨幣錢包用於存放數字貨幣,並基於用戶綁定的銀行賬戶進行兌換,從而使數字貨幣錢包及其兌換過程完全融入現有銀行體系。」個人用戶可以在不同商業銀行分別開設數字貨幣錢包,並通過統一的數字人民幣錢包入口登錄不同錢包進行操作。對於有銀行賬戶的個人,可以直接實現活期存款到數字貨幣的兌現;對於無銀行賬戶的個人,只能通過數字貨幣終端充值或他人轉賬獲得數字貨幣。在錢包中擁有數字貨幣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交易操作,包括線下面對面「雙離線」操作,即通過智能終端近場通訊功能實現交易,以及線上第三方支付場景,如網購中「確認收貨後付款」的條件交易場景。
打通屏障,未來可期
數字人民幣對金融 科技 業務的影響則取決於數據是否開放。支付是金融 科技 企業和銀行機構收集用戶行為和場景數據的重要入口。數字人民幣交易功能的沖擊將對現行利用支付工具積累流量、收集客戶數據、提供消費金融等服務的流量變現模式產生深遠影響,主要涉及線上獲客、智能營銷、智能風控等以支付為基礎的金融 科技 或金融解決方案業務。若數字人民幣管理方能夠在保護數據安全和隱私的前提下向金融 科技 企業等開放數字貨幣支付交易數據分析介面,則有利於打破數據孤島,推動金融數字化轉型更好更快發展。
當然,金融產業鏈上的一些主體也可在數字人民幣的推行過程中迎來新機遇。在宋嘉吉看來,銀行IT、身份認證、支付服務是3個主要機遇領域。不論是為央行還是商業銀行開發數字貨幣系統,還是開發用戶訪問、應用系統,數字人民幣都無法離開銀行IT服務商。在數字人民幣的技術路徑中,身份認證是不可缺失的一環,與之相關的技術包括加密技術和身份認證資質等,在此方面擁有相關儲備的公司或能迎來利好。此外,雖然數字人民幣採用雙層運營體系,但並未排除商業銀行以外的「錢包服務商」,擁有電子支付經驗或牌照的廠商也有望入圍試點。(李楊芳)
❷ 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DCEP)對整個社會會產生什麼影響
央行早在 2014 年就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小組,2019 年啟動閉環測試。在比特幣和擬發行 Libra 的 沖擊下,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全球有10%的央行考慮在發行數字貨幣。我國的這個 DCEP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是把基於國家信用的紙鈔改為了加密數字串形式,致力於對 M0 的部分替代。(關於什麼M0、M1、M2,還有大家一直說的印鈔、放水,有興趣的可以看下鏈接里的文章。既和加密數字貨幣BTC、ETH不一樣,也和電子貨幣不一樣。
中國法定貨幣原型構想
一,與電子支付的區別
電子貨幣屬於貨幣流通體系裡的 M2。包括銀行卡、網銀等,以及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支付寶等)。DCEP 則屬於M0,是中央銀行的負債,具有無限法償性。
我國的M1、M2通常基於商業銀行賬戶體系,已基本實現了電子化。這次的DCEP是基於央行賬戶體系,應該是電子支付的一種補充形式。
DCEP 並不需要綁定銀行卡。我們用的支付寶、微信需要綁定銀行卡,就意味著我們只是借用了支付寶等的支付形式,資金結算劃撥等還是要在傳統的銀行賬戶內完成。而DCEP集交易和結算於一體,可以省去後台清算、結算等環節,從而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二、與現鈔的區別
DCEP 的本質屬性和現鈔沒有區別。主要改進在更加便攜和即使匿名也可追溯、可控制上。現鈔有造假、洗錢、受賄等風險。DCEP 從技術上擁有不可偽造性、可編程性與可追蹤性,同時也可分為更小的貨幣單位,相比紙鈔更易國家統一管理,更具公平性與安全性。
紙鈔也更易傳播細菌。
三、對社會的影響
我們現在用第三方支付、pos機刷卡等進行大額轉賬交易或者提現時需要支付手續費。而DCEP在目前傳出來的構想上,是要做到同使用紙鈔一樣,去掉中間的交易媒介,個人或者單位沒有額外的費用需要支付。
就目前,針對普通老百姓交易而言,並不會產生太大的改變。第三方支付一定時間內一定還是主流方式。DCEP可能會對一些大中額交易產生影響。
針對全社會或者行業而言,金融基礎設施的建設可能在短期內迎來大發展。向好銀行IT 服務商,晶元廠商,大數據技術商。
長期可能繼續開發出全新的應用場景和應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