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考精算師的具體科目及相應教材
一般大書店能買到,也可以陶寶,打電話定 北京 中央財經大學 010-62288158/62288143
天津 南開大學 022-23509113
上海 復旦大學 021-65642343
武漢 武漢大學 027-68752134
廣州 中山大學 020-84114060
成都 西南財經大學 028-87352399
合肥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0551-3601001/3602243
西安 西安交通大學 13227864822
重慶 重慶大學 023-65112137/60992569
南京 南京大學 025-83593881
濟南 山東大學 0531-8366187
大連 大連理工大學 0411-84706100
長沙 湖南大學 0731-8684770
廈門 廈門大學 0592-2186528
1數學基礎Ⅰ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應掌握微積分、線性代數和運籌學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
A. 微積分(分數比例約為60%)
1. 函數、極限、連續
2. 一元函數微積分
3. 多元函數微積分
4. 級數
5. 常微分方程
B. 線性代數(分數比例約為30%)
1. 行列式
2. 矩陣
3. 線性方程組
4. 向量空間
5. 特徵值和特徵向量
6. 二次型
C. 運籌學(分數比例約為10%)
1. 線性規劃
2. 整數規劃
3. 動態規劃
參考書目:
1. 《高等數學講義》(第二篇 數學分析) 樊映川編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2. 《線性代數》 胡顯佑 四川人民出版社
3. 《運籌學》(修訂版) 1990年 《運籌學》教材編寫組 清華大學出版社
除以上參考書外,也可參看其他同等水平的參考書。
02數學基礎Ⅱ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A. 概率論(分數比例約為50%)
1. 概率的計算、條件概率、全概公式和貝葉斯公式
2. 隨機變數的數字特徵,特徵函數;
3. 聯合分布律、邊際分布函數及邊際概率密度的計算
4. 大數定律及其應用
5. 條件期望和條件方差
6. 混合型隨機變數的分布函數、期望和方差等
B. 數理統計(分數比例約為35%)
1. 統計量及其分布
2. 參數估計
3. 假設檢驗
4. 方差分析
5. 列聯分析
C. 應用統計(分數比例約為15%)
1. 回歸分析
2. 時間序列分析(移動平滑,指數平滑法及ARIMA模型)
參考書目:
1、《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茆詩松,周紀薌編著,中國統計出版社 1996年7月第1版。
2、《統計預測——方法與應用》,易丹輝編著,中國統計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
除以上參考書外,也可參看其他同等水平的參考書。
03復利數學
考試時間:2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1. 利息及利率(分數比例:6%-15%)
2. 年金(分數比例:15%-25%)
3. 收益率(分數比例:15%-25%)
4. 債務償還(分數比例:15%-25%)
5. 債券與其他證券(分數比例:15-25%)
6. 利息理論的應用(分數比例:6%-15%)
參考書目:
1. 《利息理論》(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 劉占國主編 南開大學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第1~5章、第6章第6.1節
04壽險精算數學
考試時間:4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應掌握生命表、純保費(躉繳、均衡)、責任准備金(均衡、修正)、總保費、多元生命函數、多元風險模型等主要內容。能夠熟練運用精算現值的概念以及平衡原理計算純保費、年金和責任准備金。理解純保費與總保費的影響因素的差別。對於多元生命函數和多元風險模型,能夠熟練運用精算現值的概念以及平衡原理計算純保費和年金。初步了解養老金計劃的精算方法。
A. 生存分布和生命表(分數比例約為10%)
1. 各種生存分布及其特徵,例如:密度函數、死亡力和矩
2. 剩餘壽命變數和的矩
3. 生命表的結構及其度量指標,如,,
4. 關於分數年齡的假設
B. 躉繳純保費(分數比例約為20%)
1. 精算現值
2. 離散型與連續型的各種壽險模型及其純保費的計算
3. 現值變數的方差
4. 在死亡均勻假設下離散型與連續型純保費的關系
5. 離散型與連續型的各種生存年金模型及其純保費的計算
6. 現值隨機變數的方差
7. 特殊的兩種生存年金
a. 完全期末年金
b. 比例期初年金
8. 壽險與生存年金純保費的遞推關系
9. 壽險純保費與生存年金純保費的關系
C. 均衡純保費(分數比例約為20%)
1. 平衡原理
2. 各種壽險模型(完全離散、完全連續、半連續、每年繳次)的年繳純保費
3. 虧損變數的方差
4. 特殊的兩種壽險模型
a. 保費可部分返還的壽險(對應的純保費稱為比例保費)
b. 累積增額受益的壽險
5. 均衡純保費與躉繳純保費間的一些基本關系式
D. 均衡純保費的責任准備金(分數比例約為20%)
1. 平衡原理與責任准備金的出現
2. 各種壽險模型(完全離散、完全連續、半連續、每年繳次)的責任准備金
3. 虧損變數的方差
4. 責任准備金通常的四種計算方法
5. 比例責任准備金
6. 責任准備金的遞歸關系
7. 分數期責任准備金
8. 責任准備金的一種分解(或計算)方式:虧損按各保單年度分攤
E. 總保費與修正准備金(分數比例約為5%)
1. 包括費用的保險模型
2. 廣義的平衡原理
3. 總保費的計算
4. 兩種表示:分級費率法、保單費附加法
5. 總保費准備金
6. 各種修正准備金
7. 各種准備金對預期盈餘的影響
F. 多元生命函數(分數比例約為10%)
1. 連生狀況和最後生存狀況
2. 連續型和離散型未來存在時間變數的分布
3. 躉繳純保費
4. 一些特殊年金的精算現值
5. 考慮死亡順序的躉繳純保費
6. 特殊假設下躉繳純保費的計算
G. 多元風險模型(分數比例約為10%)
1. 存在時間與終止原因的聯合分布與邊際分布
2. 養老金計劃中的服務表(Service Table)的結構與示例
3. 躉繳純保費
4. 單重風險表
5. 多元風險表的構造
H. 養老金計劃(分數比例約為5%)
1. 養老金計劃的基本概念與函數
2. 捐納金的精算現值
3. 年老退休給付的精算現值
參考書目:
《壽險精算數學》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 盧仿先 曾慶五 編著 南開大學出版社,2001年9月。
05風險理論
考試時間:2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生應深入理解與掌握保險中基本的風險模型: 短期個別風險模型、 短期聚合風險模型、長期聚合風險模型,以及這些模型的相關性質;掌握效用函數與期望效用原理,並將期望效用原理運用於保險定價;掌握隨機模擬的基本方法。
A.保險風險模型:(分數比例約為70%左右)
1. 短期個別風險模型:
單個保單的理賠分布,獨立和分布的計算,矩母函數,中心極限定理的應用。
2. 短期聚合風險模型:
理賠次數和理賠額的分布,理賠總量模型,復合泊松分布及其性質,聚合理賠量的近似模型。
3. 長期聚合風險模型:
連續時間與離散時間的盈餘模型,理賠過程,破產概率,調節系數,再保險和團體保險中的風險模型及其性質。
B. 效用理論及其在保險中的應用:(分數比例約為20%左右)
1. 效用與期望效用原理,效用函數與風險態度。
2. 效用原理與保險定價。
3. 效用原理的應用。
C. 隨機模擬的基本方法:(分數比例約為10%左右)
均勻分布隨機數與偽隨機數,隨機數的產生方法,離散隨機變數與連續隨機變數的模擬,隨機模擬的應用。
參考書目:
《風險理論與非壽險精算》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 謝志剛、韓天雄編著,南開大學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不包括8.7節和8.8節)
06生命表基礎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A. 生存模型及其應用(分數比例約為35%)
1. 生存模型及其性質
2. 生命表
3. 完整樣本數據情況下表格生存模型的估計
4. 非完整樣本數據情況下表格生存模型的估計
5. 參數生存模型的估計
6. 大樣本數據下年齡的處理及暴露數的計算
B. 人口統計(分數比例約為30%)
1. 數據來源及誤差分析
2. 死亡和生育測度
3. 人口模型
4. 人口規劃及人口普查應用
C. 修勻法(分數比例約為35%)
1. 修勻法概述
2. 表格數據修勻
3. 參數修勻
4. 二維修勻
5. 中國人壽保險業經驗生命表
參考書目:
《生命表的構造理論》(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周江雄、劉建華、黎潁芳編著,南開大學出版社,2001年3月第一版。
07壽險精算實務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和主觀問答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A. 壽險基礎(分數比例:25%~50%)
1. 壽險基礎知識
2. 壽險和年金的種類
a. 壽險業的影響因素及產品概況
b. 傳統壽險
c. 現代壽險
d. 壽險附加條款
e. 年金
3. 壽險核保
a. 核保的基本概念
b. 核保實務
4. 壽險再保險
a. 再保險概況
b. 比例再保險
c. 非比例再保險
5. 壽險投資、財務、利源及營銷管理基本內容
a. 投資管理
b. 財務管理
c. 財務報告
d. 利源管理
e. 壽險營銷管理
6. 保單現金價值與紅利
a. 保單現金價值
b. 保單選擇權
c. 資產份額
d. 保單紅利
e. 精算假設對准備金的影響
7. 特殊年金與保險
a. 特殊形式的年金
b. 家庭收入保險
c. 退休收入保單
d. 變額保險產品
e. 可變計劃產品
f. 個人壽險中的殘疾給付
B. 定價(分數比例:15%~30%)
1. 保險定價的基礎知識
a. 定價的基本概念
b. 定價的各種假設
2. 資產份額定價方法
a. 資產份額定價法的含義
b. 資產份額法的基本公式
c. 各種因素對現金流的影響
d. 保費的調整
3. 資產份額法進一步的分析、變化及應用
a. 資產份額法的改良
b. 利潤變動
c. 資產份額法的其他應用
C. 評估(分數比例:15%~30%)
1. 掌握准備金和評估的概念及應用
a. 准備金的基本概念
b. 評估類型與基本要求
c. 准備金方法及其基礎
d. 准備金方法在實務中的應用
2. 掌握傳統壽險進行負債評估的概念及應用
a. 利率敏感型壽險的評估
b. 年金評估
c. 變額保險的評估
3. 了解現代壽險的負債評估的方法及應用
4. 了解評估的進一步應用
a. 混合準備金
b. 現金流動檢驗
D. 養老金與團體保險(分數比例:15%~30%)
1. 養老金計劃的基本概念和精算成本法
a. 養老金計劃的基本概念
b. 精算成本因素
c. 給付分配的精算成本法
d. 成本分配的精算成本法
2. 養老金數理及實例
a. 遞增成本的個體成本法
b. 均衡成本的個體成本法
c. 聚合成本法
3. 掌握團體保險的概念、保費和賠款准備金的計算方法
a. 團體保險概況
b. 團體保險賠付成本估計
c. 毛保費計算
d. 賠款准備金
參考書目:
《壽險精算實務》(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李秀芳編著 南開大學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08非壽險精算實務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題(單項選擇題30%,多項選擇20%)及主觀問答題(50%)。
考試內容和要求:
要求考生掌握非壽險精算的主要內容,包括損失分布模型、費率與產品定價(包括經驗費率)、責任准備金評估和再保險模型。
A. 損失分布基礎
1.風險的基本概念以及保險精算基礎
2.損失分布的一般擬和方法
3.損失分布的貝葉斯方法
B. 費率厘訂
1. 費率厘訂與保險定價
2. 理論保費
3. 費率厘訂的方法與實例
C. 經驗估費
1. 信度理論
2. 貝葉斯方法在經驗估費方法中的應用
3. 無賠款優待模型
D. 准備金
1. 鏈梯法
2. 每案賠付額法
3. 准備金進展法
4. 修正IBNR法
E. 再保險
1. 再保險的種類及其數理模型
2. 自留額分析
3. 最優再保險
參考書目:
1. 《風險理論與非壽險精算》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用書) 謝志剛、韓天雄編著,第1-3章,第9-12章,南開大學出版社 2000年9月第1版。
2. 《非壽險責任准備金評估》 (中國精算師考試課程學習資料) 謝志剛主編,2005年。
註:其他任何相關教材和文獻的學習都將有益於通過本課程考試。
09綜合經濟基礎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和主觀問答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本課程包含經濟學、金融學和會計學三方面的內容。
A. 經濟學(分數比例:40%)。
經濟學部分包括微觀經濟學和宏觀經濟學兩個部分。
1. 微觀經濟學(分數比例:25%)
考生在掌握微觀經濟學基本原理的基礎上,能夠通過建立模型的方法了解經濟事件的結構並對基本的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增加對市場和經濟決策行為的理解。
a. 供給和需求理論,市場均衡價格理論
b. 消費者行為理論
c. 生產者(廠商)行為理論
d. 市場結構理論:完全競爭、完全壟斷、壟斷競爭和寡頭壟斷
e. 要素價格和收入分配理論
f. 一般均衡理論
g. 福利經濟學(政府作用)
2. 宏觀經濟學(分數比例:15%)
考生在掌握宏觀經濟學基本原理的基礎上,熟悉重要的經濟模型、假設和政策,了解它們與經濟周期和商業周期的相互關系。
a. 國民收入的核算、循環和決定;
b. 凱恩斯的均衡模型;
c. 財政政策;
d. 開放的宏觀經濟模型;
e. 宏觀經濟的行為基礎;
f. 經濟增長和經濟周期理論;
e. 通貨膨脹和失業。
B.金融學(分數比例:40%)
金融學部分包括金融理論和金融實務中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應用。考生應掌握金融理論和金融實務中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內容。掌握貨幣、風險與收益和金融資產定價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熟悉主要的金融工具的概念與特點,以及金融市場和機構的組織形態和基本性能,了解基本的金融調節政策。
1. 貨幣理論:貨幣的基本定義,貨幣的職能,貨幣制度
2. 利率與風險收益:利息與利率,利率的作用,風險與收益
3. 金融市場:金融市場概述,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現代金融市場理論, 國際金融市場
4. 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簡述,商業銀行,中央銀行,投資銀行,保險公司, 投資基金, 其他金融機構
5. 金融工具:金融資產定價的基本原理,政府債券,企業證券,衍生產品
6. 貨幣供求理論:貨幣需求理論和分析,貨幣供給理論和分析,貨幣供求的均衡分析
7. 金融調節政策和手段:貨幣政策調控理論,金融監管
C. 財務會計基礎(分數比例:20%)
財務會計基礎包括公司(特別是金融機構)財務會計的基本內容。考生應掌握公司(特別是金融機構)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和財務報告制度的主要內容,熟悉資產和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的會計處理方法,了解財務會計對特殊業務的財務處理,以及合並會計報表、財務報告中的信息披露和財務報告分析的內容。
1.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財務會計的概念,會計原則,會計循環
2.財務報告制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3.資產:現金,存貨,投資,固定資產,其他資產
4.負債與所有者權益:負債的基本概念和內容,稅的分析,租賃,所有者權益的性質、構成,公司治理結構與所有者權益
5.特殊業務的財務處理:外幣業務,衍生工具
6.合並會計報表
7.財務報告中的信息披露
8.財務報告分析
參考書目:
1.《現代西方經濟學教程》上、下冊 魏塤 蔡繼明 劉駿民 柳欣 編著 南開大學出版社,2001年4月 第二版
2.《貨幣銀行學》 易綱 吳有昌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9月第一版:第1章至第12章,第21、22章。
3.《金融市場與機構通論》 弗蘭克 J. 法伯茲 等原著(第二版) 康衛華 主譯 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0年6月 第一版
4.《財務會計》陳信元 主編 姚婕 陸正飛 副主編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7月 第一版
第二部分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
精算師部分科目011、012、013、015、017和020
011保險公司財務管理
考試時間:4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和主觀問答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本課程包括財務管理基礎、資本管理、財務分析、財務控制和戰略財務管理五個方面。通過該課程的學習,考生應掌握有關財務管理的系統理論,熟悉國際會計准則的有關內容,並能運用財務管理的方法對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做出評價和建議。同時,能夠對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中的財務決策提供建議。在掌握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保險公司利潤來源分析和分配及保險公司內涵價值分析的基礎上,能夠建立系統的財務控制和管理模式,並能綜合運用財務、精算評估方法進行管理決策支持。
012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客觀判斷題和主觀問答題
考試內容和要求:
本科目考試內容以現行《保險法》為主要依據,並涉及與保險公司經營有關的稅法、公司法和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發布的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方面的知識。通過對《保險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要求掌握保險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即保險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主體、關系人和輔助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和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保險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保險合同的履行、保險合同的變更、轉讓和權利義務終止等內容;掌握保險公司的設立形式、條件、程序和終止;熟悉和掌握保險經營規則和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熟悉與保險公司經營密切相關的營業稅、所得稅等稅法知識。
013個人壽險與年金精算實務
考試時間:4小時
考試形式:主觀問答題
考試要求和考試內容:
考試要求:
考生應了解各種壽險營銷渠道的特點,代理人的薪酬結構及其成本的核算。理解壽險與年金產品的開發過程、發展趨勢及其特性,掌握分紅保險和投資連結保險的要素。熟悉如何建立個人壽險與年金產品的經驗假設,定價模型的運用以及定價實務。理解再保險的作用,資產負債模型,風險管理等財務模型和方法。理解償付能力准備金的概念,基於收益的准備金方法和基於價值的財務評估方法,掌握責任准備金等負債科目的精算審核及現金流分析方法。熟悉精算實務方面的有關法規。
參考書目:
1. 《個人壽險與年金精算實務》 李達安主編
2. 《保險規章制度匯編(1998-2005)》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編
015資產負債管理
考試時間:3小時
考試形式:主觀問答題
本考試科目是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高級階段的考試課程,在學習本課程前,考生應具備財務管理和投資方面的基礎知識。
考試形式以問答題為主,並輔以2-3個綜合性的案例分析題目。
本課程包括:資產負債管理基礎、投資組合理論、股權資產的風險管理、利率風險管理、案例分析和資產負債管理在中國的應用六個方面。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考生應掌握資產負債管理的基本理論與應用的框架,熟悉資產負債管理的主要方法和主要工具的特點,了解如何運用資產負債管理體系對保險公司的產品開發、負債評估和資金運用進行評價和提出有效的建議,同時,了解資產負債管理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投資決策的作用。在掌握了利率風險管理和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的基礎上,能夠建立適於公司業務特點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和模式。最終,能夠綜合運用本課程中的理論與方法進行案例分析。
❷ 如何申請台灣大學
一.報名及選填志願
必須先完成報名程序(包含完成繳費及上傳須繳交的材料),才能選填志願申請台灣大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5月28日上午9時起至6月21日下午5時截止。
2. 報名費新台幣2,400元(約等於人民幣480元)。
申請人依據報名系統產生之繳費說明進行繳費,繳費後一律不予退費。
3. 報名手續
(1)一律至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網站【線上報名】區進行網路報名,本會網址:http://rusen.stust.e.tw/。
(2)報名後申請人須保留密碼,以利日後登錄報名系統。
(3)申請人於網上報名後,將須繳交的材料轉為pdf或jpg格式後,再上傳至報名系統,上傳成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4)2018年6月22日下午5時前,本會未收到申請人上傳的材料,或申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A.未上網報名或報名不完全者。
B.未繳費者。
C.未上傳須繳交的材料或繳交的材料證件不齊全者。
4. 須繳交材料及注意事項:
(1)須繳交材料:
以下材料各准備1份。
A.彩色脫帽證件照片:最近半年內拍攝,格式為jpg,檔案大小不超過5Mb。
B.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正反面:格式為jpg,檔案大小不超過5Mb。
C.財力證明:指由銀行於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6月21日間所
開立申請人本人、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人民幣10萬元以上之
存款證明,或大專校院、民間機構等提供全額獎助學金之證明。格式為pdf或jpg,單一檔案大小不超過5Mb,至多5個檔案。
(2)注意事項:
A.各招生學校系組發展方向、招生科類、錄取要求、語文、數學、外語3考科之加權倍數、藝術類術科專業考試成績(以下簡稱術科成績)門檻(以下簡稱術科門檻)及加權倍數等信息請至本會網站【招生學 校招生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加權倍數有1、1.25、1.5、1.75 和2倍5種,由招生學校訂定。
B.須繳交材料請檢查無誤後轉成pdf或jpg格式,凡證件不齊全、填寫不詳盡、轉換後之pdf或jpg格式不清晰或有違反本簡章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正,事後申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繳或追認。
C.所繳各項證件,如發現有與報考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或冒用等情事者,則撤銷錄取資格;已注冊入學者,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才發現者,由學校撤銷畢業資格,並追繳或注銷學歷證件。
D.選擇以2018年申請人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的藝術專業分類報名者,將以該省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術科專業考試成績為准,成績合格者(廣東省以術科成績達二本線為合格)始得以藝術生身分參加本招生,不合格者則為普通生。
(二)選填志願
申請人必須完成報名程序,才能選填志願,時間為2018年6月24日上午9時至6月28日下午5時。
每位申請人至多可選填46個志願,其中私立大學及國立金門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共可選填36個志願,每校至多選填5個志願;
其他國立大學共可選填10個志願,每校至多選填2個志願。
特別說明:
1.選填志願期間因本會尚未取得申請人之高考成績各考科成績、總分及術科成
績,申請人請於知悉高考總分及一本與二本分數線後再選填志願,以免發生高考總分不符合所選志願的錄取要求,而成為無效志願。志願一旦確認送出,申請人不得要求更改。
2.志願分文史、理工及藝術3類。文史及理工類志願,錄取要求可為一本或二本分數線;藝術類志願除了錄取要求為本科(一、二批)分數線(以下簡稱
本科分數線)外,得另外設定術科門檻,其為百分比值,不設定門檻者,其
術科門檻為0%。
術科門檻範例說明:
假設某志願招收美術類藝術生且設定術科門檻為70%,因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美術類術科專業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和450分,則浙江省和上海市美術
類申請人之術科成績須分別達到70(=100×70%)和315(=450×70%)分。
其他6省市美術類滿分皆為300分,故這6省市申請人之術科成績均須達210(=300×70%)分。
3.申請人限依科類選擇志願:
(1)文史(理工)類申請人僅能選填招收文史(理工)類之志願,惟若所選志願的錄取要求為一本分數線,而申請人高考總分僅達二本分數線,則該志願屬無效志願。
(2)藝術類申請人可選填招收該藝術類之志願,惟若申請人之術科成績未達所選志願的術科門檻,則該志願屬無效志願。
申請人亦可以文史(理工)類
身分選填招收文史(理工)類之志願,惟若所選志願的錄取要求為一本分
數線,而申請人高考總分僅達文史(理工)二本分數線,則該志願屬無效
志願。
若申請人高考總分未達文史(理工)二本分數線,則該志願屬無效
志願。
(3)浙江與上海2省市特別規定:申請人之3門選考科目中,如包括政治/思想
政治、歷史和地理其中1考科,則可選擇文史類報名;如包括物理、化學、
生物/生命科學或技術其中1考科,則可選擇理工類報名;惟文史和理工類僅能擇一。
此外,申請人所選志願仍須符合招生校系之要求:
A.文史類志願:
由招生學校就政治/思想政治、歷史和地理設定1至3考科
數作為招生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該志願的招生要求才屬有效志願。
B.理工類志願:
由招生學校就物理、化學、生物/生命科學和技術設定1至43(浙江為1至4)考科數作為招生要求,申請人必須符合該志願的招生要求才屬有效志願。
二.報名資格
現於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八省市設有戶籍之大陸地區人民,參加2018年該八省市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不含
春季高考)取得成績,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才具備報考學士班(不含二年制學士班)資格:
1.持大陸地區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明)書。
2.持香港或澳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明)書或具有報考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3.具有台灣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報考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4.具有外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報考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特別注意:高考總分未達該省市本科二批分數線(以下簡稱二本分數線)者,不予分發。浙江一本、二本、上海一本、廣東一本和遼寧一本分數線由本會與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討論訂定後公告於本會網站。
(2)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pdf擴展閱讀
成績計算及比序排名
一.高考考科成績等化
本會依據8省市提供之申請人高考各考科成績及考科滿分,計算各類申請人之考科等化成績(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第 6 位)與等化總分(所有等化成績之總和)。
文史和理工
類之等化考科為語文、數學和外語3考科;藝術類則為語文、數學、外語和術科共4考科(以下通稱為加權考科)。考科等化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科成績×100/考科滿分。
二.等化成績加權
本會依據每個志願各校所設定的考科加權倍數,計算符合該志願錄取要求的每位申請人之考科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科等化成績×考科加權倍數)及加權總分(所有考科加權成績之總和)。
三.比序排名
本會依照加權總分高低順序進行比序排名,加權總分相同者,再依同分比序順序,以等化成績進行比序排名,若所有等化成績皆相同,則排名相同。
高考考科成績等化、等化成績加權及比序排名之範例說明,請參閱本簡章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