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借款協議合法嗎
電子借款協議合不合法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簽署電子借款合同合法有效。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用戶僅需簽署一個電子簽名的使用須知,獲得與實名身份對應的個人數字證書,即可用專有電子簽名簽署電子授權委託書、電子借款合同及和其他相關電子法律文件。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目前的立法嚴重滯後,嚴重影響電子合同的交易和監管力度。電子合同的監管是對簽約前、簽約過程以及簽約後電子合同的履行等監管。關於電子借款協議合法嗎的法律問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簽署電子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用戶僅需簽署一個電子簽名的使用須知,獲得與實名身份對應的個人數字證書,即可用專有電子簽名簽署電子授權委託書、電子借款合同及和其他相關電子法律文件。
在此過程中,用戶需清晰了解電子借款合同存證的原理:通過數字簽名、防篡改等技術,辨識簽署者身份,確保電子借款合同與紙質借款合同具備同等的法律證據效力。而數據保全,用戶可通過電子合同平台提供的「文檔傳輸介面」將電子借款合同上傳至雲端,轉換為防篡改的pdf格式,並將合同簽署信息元數據(合同編號、第三方取時信息等)送到指定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存證,防止被人篡改,確保電子數據原始性和客觀性,以備後期出具司法鑒定報告及申請仲裁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 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一是電子合同的實體法和監管的程序法等立法不能適應現階段的要求。對電子合同的監管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沒有相關的規章制度是無法開展的。
二是相關的技術與配套工程沒有確立,從而無法保證電子合同的監督與管理工作。電子合同交易的開展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如市場主體制度的認證,電子合同效力、電子合同交易的安全性與真實性問題,電子證據、電子合同爭議的管轄權等等。目前的立法嚴重滯後,嚴重影響電子合同的交易和監管力度。
三是現有的工商登記制度無法對網路交易主體進行監管,沒有統一的認證機構。
四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人員的水平和能力有限,執法的手段單一。目前,我國基層工商機關自動化辦公水平有待提高,計算機知識、網路技術有待加強。執法人員對網路交易行為不了解,不能快速的對網路市場信息進行有效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從而影響了電子合同監管的力度。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電子合同的監管是對電子合同交易的整個過程的監管,從電子合同要約,電子合同的訂立、電子合同的交付、電子合同的簽證、電子合同爭議的處理等。根據等同法則電子合同具有書面合同的形式與性質,現階段我們不能用原有的方法來對電子合同進行監管。電子合同的監管是對簽約前、簽約過程以及簽約後電子合同的履行等監管。電子合同簽約前的階段主要是對買賣信息的檢索,對整個交易行為做充分的准備工作,這就需要政府和只能部門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就應該對網路市場予以規范和管理,為電子合同的廣泛使用提供良好的網路環境,保障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公正性,促進網路交易行為,提高履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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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薦書 | 楊代雄著《法律行為論》PDF分享
法律新知:楊代雄教授的法律行為論深度解讀
在法律之路的第1003篇章中,我們聚焦於中國法治建設的關鍵著作——楊代雄教授的《法律行為論》。這本書猶如一盞明燈,照亮了市場經濟和個人權益的法律護航之路。法律行為的核心在於自主原則,它既支持市場的自由活動和合同的簽訂,又必須遵循私法自治的邊界和信賴保護的原則,確保公正與秩序。
在第一部分,楊教授詳盡闡述了法律行為的價值基石,他深入探討私法自治與合同自由的邊界,揭示了主體權利的法律界限。他強調,私法自治與積極信賴與消極信賴的微妙平衡,瑕疵行為效力需依賴於信賴原則,而無瑕疵行為則主要基於私法主體的自主選擇。
第二章,作者探討了消極信賴利益與履行利益的交織,如承租人在裝修費用歸屬中的復雜問題,法律人需要精細判斷,確保公正處理。書中的案例深入剖析,揭示了法律事實與行為之間的差異,如單方行為、合同行為等,特別關注負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的區別,這對理解法律解釋至關重要。
在第七章,代理制度作為現代社會的核心議題,是本書的一大亮點。通過比較法的視角,楊教授解析了五個關鍵問題:代理權的授予、與委託僱傭的關系、債權和物權的轉變,以及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的法律效力。通過甲委託乙購買畫作的案例,展現了法律行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人格尊嚴和人民權益保護中的核心作用,其價值不亞於Flume教授對德國民法的影響。
楊代雄教授的《法律行為論》不僅提供了深入的理論探討,而且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為法律專業人士和公眾提供了理解和應用法律行為的實用指南。這部作品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個人權益的道路上,無疑留下了深刻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