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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控pdf

發布時間:2025-02-01 15:29:02

『壹』 一二三四代戰機的區別和特點是什麼

第四代戰斗機是目前正在研製的最先進的戰斗機,它的技術戰術指標是根據現代高技術局部戰爭的實戰經驗提出的。現代戰爭已經由過去的單一兵器的對抗轉變為海、陸、空軍三位一體全方位的較量,而其中最重要的則是制空權的爭奪。由於通訊手段和電子雷達、預警設備的發展,使現代戰爭的戰場空前擴大,為了適應這一變化,飛機的作戰半徑也應該相應增加,為此對第四代戰斗機提出了超音速巡航的要求;而為了應對敵方強大的電子雷達系統和防空導彈的威脅,飛機具有隱身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隱身無疑提高了飛機的生存率。綜合起來對第四代戰斗機往往要求具有下列戰術技術性能:
第四代戰斗機的標准通常稱為4S標准,因為這四個標準的英文單詞都以S開頭,即
Super Maneuverability
Super Sonic Cruise
Stealth
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
翻譯成中文就是「超機動性」、「超音速巡航」(某些翻譯為不開加力都超音速巡航,實際上是多餘的,因為戰斗機巡航狀態一般不用加力,加力一般用於對空格鬥沖刺等任務)、「隱身能力」和「高級戰役意識和效能的航空器」(直譯)。
關於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國內有一些譯作「高可維護性」,「超視距打擊」等等。按照F-22的製造商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官方文檔( http://www.lockheedmartin.com/data/assets/corporate/press-kit/F-22-Brochure.pdf)的解釋,更傾向於解釋為「高信息優勢」,也就是「網路中心戰」。即讓戰斗機成為網路中心戰的一個結點,與其他作戰單位共享戰斗情報,讓戰斗機飛行員更充分的了解自身所處的環境。關於翻譯成「超視距空戰」的說法,有些網友提出了為什麼BVR的疑問,認為不能翻譯成超視距空戰。「BVR」,直譯為Beyond Visual Range(視距外打擊),是一些二代戰斗機(比如F-4E)和3代機已經具備的能力,但是因為雷達等硬體和其他配套軟體等技術原因,無法使BVR能力達到實用化。如如F15使用遠距空空導彈,在視距外攻擊的准備時間很短,一旦對方戰機接近躲過第一波超視距打擊,就進入中近程范圍,甚至往往仍然需要空空格鬥決定勝負,BVR只是一種字面意義上都描述。在3代機時代,BVR更多隻能說明在空空導彈技術上達到要求,但是對於戰機,遠遠沒有進入超視距攻擊時代。相對於二代機BVR能力的「超前」想法,3代機重新回到了重視中距和近距空空格鬥能力,能量機動原理(即區分二代機和三代機標準的重要標志)也隨之誕生。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直譯是「高級戰役意識和效能的航空器」,根據洛馬公司的傾向性解釋,可以翻譯成網路中心戰情況下的戰場意識能力,即「多次持續擺脫敵機後進入到視距外范圍,利用網路中心戰的感知能力多次運用超視距打擊」。
所以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可以簡單都譯為「實用性超視距打擊能力」。考慮到大部分3代機只是具有單純的BVR功能,並不能使超視距打擊真正用到實戰,所以翻譯為超視距打擊能力也是可以的。
至於STOL,也就是短距起降,這是對某一機型,比如F/A-35的特殊要求,不是對所有第四代戰斗機的要求,因此不能成為4S標准之一。
第四代先進多功能戰斗機兼有戰斗和突防能力,使它的進攻范圍空前擴大,能打擊戰爭中全縱深的目標。
第四代先進戰斗機的代表機型有美國的ATF其代表機型有美國的F-22「猛禽」和F35「閃電」。俄羅斯的S-37「金雕」(SU47)和米格I.44等。但俄羅斯隨著前蘇聯解體後國力都衰弱,新一代戰斗機項目緊張緩慢。而F22和F35都已服役或即將服役。
優良的性能必須要求具有先進的飛機設計和生產技術作為支持,但是,從本世紀初的第一駕飛機的誕生發展到現在的第四代飛機,飛機設計的各個部門,無論是飛機發動機、火控系統,還是飛機總體設計,由於受目前世界先進技術的限制,它們已經達到了各自技術的巔峰,如果要想在各自的局部領域內取得技術上的突破,使得飛機的性能得以提高,不但是耗資巨大,投入利益比很小,而且是極其困難的。鑒於這種情況,世界各國的飛機設計大師們不得不暫時舍棄技術上的突破,轉而尋求另一種創新—設計思想的改變。於是,基於飛行/推進/火控一體化的飛機設計方法就應運而生了,這就是飛機
一體化設計技術,其中就包括目前最先進的氣動控制技術—推力矢量技術。代表機型和戰斗機分代 按照西方的戰斗機分代劃分方法
1:亞音速戰斗機(噴氣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86、蘇制米格15、中國殲5(前蘇聯米格15仿製型)等
第一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噴氣式、亞音速,從此戰斗機螺旋槳時代進入噴氣時代,史稱戰斗機的「噴氣革命」。
2:強調超音速性能的戰斗機(超音速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4、F5,蘇制米格21、米格25(2代機的巔峰作品),中國殲7(前蘇聯米格21的仿製型)等
第二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戰斗機速度首次超過音速,並且重視速度,認為速度越快戰斗機越強(非能量機動原理設計),史稱戰斗機的「超音速革命」
3:強調中近距離空戰和空空格鬥的多用途超音速戰斗機(能量機動革命)——代表機型:美製F15、F16、F14、F18,蘇制米格29、蘇27、蘇30(蘇27的改進型)中國殲10等 ,其中F15、F16、米格29、蘇27被稱為冷戰末期統治天空的戰斗機「四大天王」。
第三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符合能量機動原理設計的超音速多用途戰斗機。關於能量機動原理,網路里很少有人回答准確什麼是第3代戰斗機,第三代戰斗機就是用能量機動原理設計出來的戰斗機。越南戰爭時期,美國空軍發現,自己的F4速度比米格21快,但是屢屢被米格21擊落,甚至在不利情況下難於脫身。這是為什麼?。一些老的空軍退役的飛行員和科學家一起合作研究,發現了「能量機動原理」,具體含義比較復雜,在此不多講,能量機動原理即,同時具有最大動能和最大勢能的戰斗機在空戰中取得勝利的可能性很高,這些人在綜合了自二戰以來所有戰斗機格鬥案例後的驚人發現,合理的解釋了戰斗機快和高之間的取捨。他們提出了和但是理論相悖的能量機動原理,指出,以後設計戰斗機,速度並不是第一要求,飛機所有性能復合能量機動原理越好,他們也被當時不理解他們行為的人稱為「戰斗機黑手黨」。但是F15製造出來以後,一鳴驚人,F15是第一款符合能量機動原理的戰斗機,其後的F16服役,F16是第一款根據能量機動原理精確計算後製造的戰斗機,自此美國空軍進入3代機時代,前蘇聯幾乎花了十幾年才搞明白了能量機動原理。後來出來了蘇27和米格29.。這里有一個爭議,即F14,有人認為F14並不能符合能量機動原理設計,但是我們仍然把它算做第3代戰機,因為當時正值「戰斗機黑手黨」和官員們爭吵,另外,F14的可變後掠翼為能量機動原理提供了修正機會,所以仍然算第三代戰斗機。史稱戰斗機的「能量機動革命」
4:強調隱身性能等4S標準的的多用途超音速戰斗機——代表機型:美製F22「猛禽」、F35「閃電」 ,俄羅斯在研的蘇47(S37)「金雕」戰斗機
第4代戰斗機的判斷依據:4S,我就不多講了。史稱戰斗機的「隱身革命」。
關於蘇聯/俄羅斯戰斗機的劃分代方法是把可變後掠翼的米格—23和美製F—111單獨劃分一代稱之為第三代,前兩代和西方劃分方法一樣。第一、二、三、四代戰斗機的概況區別 現在有三種劃代法,俄羅斯劃代法,美國新劃代法,和西方化代法。但是世界公認的是西方的劃代法,所以這里我只介紹了西方劃代法。
第一代:美國的F-100,蘇聯的米格-19和法國的「超神秘」等。主要特點是採用大後掠機翼、帶加力燃燒室的噴氣發動機和簡單的光電、雷達瞄準具,以機炮和火箭彈為主要武器,後期掛第一代空空導彈,最大平飛速度為1.3~1.5馬赫。本代作為第一代噴氣式戰斗機和M2級戰斗機之間的過渡,服役時間不長。
第二代:美國的F-4、F-104 ,蘇聯的米格-21、米格-23和法國的「幻影」Ⅲ等。主要特點是普遍採用大推力新渦噴發動機或渦扇發動機、單脈沖雷達或單脈沖加連續波雷達,以裝航炮和第二代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最大平飛速度為M2一級,推重比較高,中、高空飛行性能較好。其中 MiG-23等變後掠翼戰機被蘇聯單獨列成一代,而西方認為其仍然屬於第二代水平。
第三代:美國的F-15、F-16、F/A-18,蘇聯的米格-29,蘇-27和法國的「幻影」2000等。主要特點是採用推重比達到8的渦扇發動機、全方向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統 、電傳操縱系統和先進氣動布局等,武器以空空導彈為主、航炮為輔,最大飛行速度高度與第二代相近,中低空亞音速和跨音速機動性突出,並具有超視距作戰和下視下射能力。
第四代:美國的F-22、F-35,及俄羅斯的蘇-47等。主要特點是具有突出的隱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超常規機動性和敏捷性、短起降能力(或全環境作戰能力),簡稱4S。採用推重比10一級的渦扇發動機、相控陣火控雷達、隱身技術和推力矢量技術等,以「發射後不管」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

『貳』 求F-15所有型號的參數!

F-15A單座制空戰斗型,裝備F-100-PW-100發動機和AN/APG-63雷達,1972年7月27日首飛,於1974年11月交付使用。到停產為止,F-15A共計生產384架,裝備美國空軍366架,出口以色列42架。

1982年1月駐蘭利空軍基地的第48戰斗截擊中隊開始換裝F-15A,成為第一個換裝F-15的防空中隊。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F-15A開始從一線部隊退役,轉給空中國民警衛隊。有6個州的空中國民警衛隊裝備有F-15A。F-15A/B兩機型共裝備了7個空中連隊和6個空中國民警衛隊中隊,以及以色列空軍的一個空軍中隊。
F-15B
A型的雙座教練型,初稱TF-15A,後改稱F-15B。其結構重量增加了363千克,具有F-15A的全部作戰能力,但沒有裝備A的AN/ALQ-135電子干擾設備。外觀上主要區別是增加了一個後座教員席。後座教員席具有全部操縱能力,視界良好,可以在飛行包線內完成任何動作,包括起飛和著陸。由於B型主要用於訓練,因此後座無能力控制用於作戰的航電系統和武器設備。產量60架,其中7架出口以色列。
F-15B於1973年6月首飛。1974年11月第一架生產型交付駐亞利桑那州盧克空軍基地的第58戰術訓練聯隊。
F-15A/B MSIP
F-15A/B的壽命中期改進計劃,於20世紀90年代開始實施。其主要目標是將F-15A/B升級到F-C/D的標准,包括更換AN/APG-70雷達、換裝新的航電設備、用新式數字式計算機取代老式的模擬式計算機等
F-15C
在A型基礎上改進的單座制空戰斗型。其內部載油量增加了1.116噸,採用改進型APG-63雷達,可在進氣道兩側加裝保形油箱。除了可裝載2.211噸JP-4燃油外,也可換裝偵查感測器、雷達探測、干擾設備、激游標定裝置、微光電視設備和偵查照相機等設備。最初型仍採用F100-PW-100發動機,後來大部分改用F100-PW-220。最大起飛重量有所增加。在於A型的區別上只能通過機尾號識別(從「78-」到「86-」)產量488架,出口以色列24架、沙特75架。
目前為止,F-15C仍然是美空軍的主力制空戰斗機,數量裝備約300架,共計裝備9個空軍聯隊和一個以色列空軍中隊。
F-15D
C型的雙座教練型。同樣具有C型的全部作戰能力以及保形油箱。其關系類同B型與A型之間的關系。產量82架,出口以色列7架、沙特23架。
F-15C/D MSIP
F-15C/D的中期改進計劃。其航電設備全面升級,包括:換裝雷達、座艙顯示器、電子戰系統以及數字式計算機。
TF-15A
利用第二架TF-15A改裝的雙座專用戰斗轟炸型驗證機。他有麥道公司自行投資研製,用於和F-16XL競爭空軍F-111後繼機計劃,並在此基礎上研製出F-15E。
F-15E
雙座全天候戰斗轟炸機,它是根據1982年美國空軍計劃研製並投產的F-111後繼機。機身結構加強,座艙經過重新設計。後期型發動機升級為F100-PW-229。重點改進航電設備,包括:換裝APG-70雷達,加裝藍盾吊艙,以保證目標發現與識別以及改進武器發射精度,原來的二餘度模擬式CAS改進為具有自動地形跟隨能力的數字式三餘度電傳飛控系統,改用環形激光陀螺慣導系統等。
1986年12月11日生產型首飛,1988年4月12日開始交付,原訂購392架,1988年削減到200架,後又增加到224架,現已全部交付完畢,共計裝備5個空軍聯隊。日本也裝備了3個中隊.
F-15F
為沙特准備的F-15E單座方案,換裝新型發動機、雷達和座艙顯示器設備。沙特原准備在48架F-15S雙座型基礎上訂購24架F-15F,後全部改為F-15S。F-15F最終未能投產。
F-15H
用於競爭希臘空軍戰斗機計劃的F-15E出口型
F-15I
以色列空軍裝備的F-15E出口型。它用以色列自行研製的SPS-2000系統取代了美國產的戰術電子戰系統,其他基本不變,發動機為後期型的F100-PW-229。前後共計訂購25架
1997年9月12日首飛,同年11月6日交付。目前已交付完畢,裝備以空軍1個中隊
F-15J/DJ
日本根據許可證生產的F-15C/D。計劃生產233架,前14架在美生產,其餘由日本三菱重工製造。和F-15C/D相比,主要是換裝了一些日該國產的航電設備。
F-15J/DJ共裝備7個中隊,目前仍是日本航空自衛隊主力戰機
F-15K
韓國訂購的F-15E出口型。和F-15E的主要區別是:改進了航電設備,加強了機身結構,改進了座艙顯示設備和航程增加了三分之一。
F-15MANX
基於NASA的主動推力矢量控制計劃的無尾隱形方案。為後來的F22隱形設計提供了一些經驗,為B-2的控制系統提供了一些經驗
F-15N
F-15的海軍型方案,因起降距離太長,重量太重,下降時對航母甲板沖擊過大,資金太高而被迫放棄。
F-15S
沙特訂購的F-15E簡化型。發動機為F100-PW-229,但航電設備水平降低,大量採用F-15C/D上的設備。雷達雖然是APG-70,但取消了地面測繪能力,性能和APG-63相當。此外還取消了部分電子對抗設備,降低了藍盾吊艙的性能。這一系列的改動使得該機的對地攻擊能力大打折扣。
1992年9月11日美國批准沙特的采購計劃——原訂購48架,後將F-15F單座型改為F-15S。1995年6月該機首飛,9月12日交付。目前已交付完畢。
F-15S/MTD
美國空軍在F-15B的基礎上改裝的短距起飛/精確著陸技術驗證機。它採用三翼面布局,換裝數字式電傳飛控系統。發動機為F100-PW-220,但改用二元矢量噴口。該機主要用於驗證飛機在短距起飛和實用推力矢量控制(TVC)時,起飛、著陸以及空戰機動性能。
F-15XP
沙特訂購的F-15F/S的最初編號,後分別改為現編號。
F-15XX
在F-15C基礎上發展的制空型。重點改進了航電設備和系統,以作為F-22計劃的一個低成本備份方案。1992年該計劃放棄。
NF-15B/F-15ACTIVE
NASA改裝的F-15B,作為主動控制技術的驗證機,採用三翼面布局。它由F-15S/MTD驗證機直接改裝而來,換裝了新研製的軸對稱推力矢量噴口——這是它和F-15S/MTD在外觀上的最大區別。發動機是F100-PW-229,外加推力192千牛。主要用於驗證不同迎角和馬赫數下推力矢量工作情況。
RF-15
F-15專用偵查型方案,後因黑鳥偵查機實驗成功,偵查衛星相繼發射而不被採用,只生產一架驗證機。
F-15/PDF
由F-15C改進的防空壓制型方案,具備精確打擊能力
F-15SG
F-15E 的新加坡版本,配備了主動相控陣雷達、頭盔顯示系統、高精度瞄準吊艙等先進設備,作戰半徑超過1800公里,最大載彈量10噸。
F-15SE
具備部分隱身性能的F-15戰斗機的最新改進型。該機採用了與F/A-18「大黃蜂」戰斗機類似的向外傾斜的垂尾,以及可以在內部設置武器艙的保形油箱(CFT)。2009年,為了滿足未來國際市場上客戶對先進戰斗機的需求,波音公司在聖路易斯展示了一種F-15戰斗機的最新改型— F-15SE「沉默鷹」(Silent Eagle)。2009年底,該機完成了雷達反射截面測試,即將進行首飛。與老式的F-15系列飛機相比,F-15SE在隱身方面做了重大改進:對局部外形進行技術處理,在機體表面覆蓋吸波塗層,同時採用了一種可以內置武器掛架 的保型油箱(CFT),這使得該機對波音公司的潛在客戶非常富有吸引力。將來隨著執行任務的不同,F-15SE既可以使用帶有內置武器掛架的保型油箱,也 可仍然使用裝載燃油並帶有外部武器掛架的傳統保型油箱。當採用前面一種配置方式時,F-15SE可以在內部掛架上攜帶諸如AIM-9「響尾蛇」 近距空空導彈和 AIM-120中距空空導彈之類的空戰武器,也可攜帶包括「聯合直接攻擊彈葯」(JDAM)和 「小直徑炸彈」(SDB)在內的對地攻擊武器。當採用傳統保型油箱時,F-15SE則可以攜帶目前F-15各種型別所能攜帶的標准武器彈葯。
除作隱身改進之外,F-15SE還在其它多方面做了改進,其中包括:採用了新設計的向外傾斜的垂尾,在提高飛機氣動效率、增加升力的同時,還減輕了機體重 量;採用新型數字式飛控系統,在提高飛機可靠性的同時也有助於減輕機體重量;F-15SE上還安裝了一套能夠與有源相控陣雷達(AESA)協調運行的新一代「數字式電子戰系統」(DEWS——Digital Electronic Warfare System)。DEWS據稱由F-22/35戰斗機上的電子戰設備發展而來,其中包括一套綜合雷達干擾機和雷達告警接收機。
武器內置還可以使飛機的飛行性能有些許提高。不過,外掛式保形油箱也使F-15SE的航程有所縮減,其航程因此減少了約333~370千米。此外,F-15SE武器內置無法與傳統外置武器掛架並存,在必要時,可卸載掉新式油箱,改換為傳統外掛架。當然,採用外掛架會使武器內置帶來的隱身效果盪然無存。波音公司負責F-15項目的副總裁馬克·巴斯(Mark Bass)聲稱,具有創新設計的F-15SE「沉默鷹」將能滿足未來戰斗機市場上客戶對高效費比隱身技術及大重量、多種類武器載荷的需求,該機在用戶可負 擔性和提高戰場生存力兩方面實現了平衡。
外形尺寸
人員:1 (A/C),2 (B/D/E)
全長:63.75 ft (19.43 m)
翼展:42.75 ft (13.03 m)
全高:18.625 ft (5.68 m)
翼面積 608 ft2 (56.5 m2)
空重:28,000 lb (12,700 kg)
重量載荷
空機重量12973千克,最大起飛重量30845千克(制空戰斗機20244千克),最大燃油重量(機內)6103千克,(外掛,2個保形油箱和3個副油箱)9818千克,最大外掛武器載荷10705千克。
動力裝置
早期裝兩台普·惠公司F100-PW-100渦扇發動機,單台靜推力65.2千牛,加力推力105.9千牛,1991年後換裝推力為129千牛一級的F110-GE-129或F100-PW-229渦扇發動機。
性能數據
最大平飛速度馬赫數2.5,進場速度232千米/小時,實用升限18300米,起飛滑跑距離(截擊)274米,著陸滑跑距離(截擊,不用減速傘)1067米,最大續航時間(無空中加油)5小時15分,(空中加油)15小時,轉場航程(帶保形油箱)5745千米,(不帶保形油箱)4631千米,限制過載9+/-3g。
機載設備
休斯公司的AN/APG-70(C/D型)或AN/APG-63(A/B型)火控雷達,AN/ASN-108姿態/方向參考系統,AN/ALQ-119電子干擾吊艙,AN/ARN-118塔康系統,AN/ASN-109慣性導航系統,AN/AWG-20火控系統,AN/ASK-6大氣數據計算機,CP-1075/AYK中央數據計算機等。
實用升限
A/B/C/D: 65,000 ft (19,800 m)
E: 50,000 ft (15,000 m)
爬升率50,000 ft/min (15,240 m/min)

『叄』 關於現代兵器簡介

1、武直-10

昌河武直-10是由昌河飛機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直升機設計研究所)進行研發,並由哈爾濱飛機公司負責設計規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一代專業武裝直升機。

武直-10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種專業武裝直升機和亞洲各國第一種自研專業武裝直升機。結束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航空兵長期依賴法國海豚直升機的改型兼當武裝直升機的歷史,大大提高了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航空兵的航空突擊與反裝甲能力。

武直-10兩側武器短翼可掛載反坦克導彈以及空對空導彈,並配備一座旋轉機炮塔。採用串列雙座設計,在設計上符合西方專業武裝直升機的主要特徵。

2012年11月12日,直-10在第九屆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中首次曝光。

2012年11月18日,中國中央電視台公布的軍事新聞中,直-10已經正式加入現役,開始列裝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航空兵部隊。2016年8月6日,完成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航空兵全部列裝。

2、WS-2多管制導火箭

「衛士二號」是川航總公司新近研製的一種帶有控制系統的遠程多管火箭武器。它以高機動輪式越野車為運載方式,採用六聯裝貯運發射箱,火箭彈可根據不同的戰略戰術要求,換用六種以上不同類型的戰斗部。

該系統的火箭發射車通常以連作為基本作戰單元,任務是攻擊敵方400里內縱深范圍內的目標。

3、10式狙擊步槍

該槍採用導氣式-槍管短後坐式混合自動原理,射擊時槍管後坐,可吸收一部分後坐能量,有利於降低後坐力。該槍採用半自動發射方式,浮置式槍管。槍口加裝有高效制退器,可大幅減小後坐力。

貼腮板高低可調,伸縮式兩腳架可折疊。機匣頂部設有皮卡汀尼導軌,可配裝測瞄合一白光瞄準鏡和測瞄合一紅外熱成像瞄準鏡,具備晝夜作戰能力。

4、03式自動步槍

03式自動步槍(英文:Type 03 Assault rifle,中國代號:QBZ-03式自動步槍)是2003年中國研製的一種小口徑自動步槍,該槍於2003年12月設計定型。

該槍自動步槍機匣內裝有較長的自動機導軌,增加了自動機後坐緩沖器,採用了恆溫模鍛的上下鋁制機匣,上機匣可直接安裝光學瞄準鏡。

下機匣及後罩等零件採用了鋁合金材料及硬質陽極氧化工藝。左、右護板,握把及槍托採用了強度高、耐高溫的工程塑料,中空部分裝附件筒。

5、95式自動步槍

95式自動步槍(簡稱95式,又稱:QBZ95式自動步槍),是由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208研究所研製的一款突擊步槍。主設計師為中國工程院院士朵英賢,屬於5.8mm槍族一部分,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制式步槍之一。

該步槍口徑5.8mm,為無托式結構,穩定性好;精確度高,槍身較短,平衡性優良,攜帶方便使其可全天候作戰,5.8毫米彈葯可在100米內擊穿8毫米鋼板並仍帶微弱殺傷力,殺傷力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95式自動步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03式自動步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10式狙擊步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WS-2多管制導火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武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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