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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如何提高農村基層治理能力pdf
如何提高農村基層治理能力
農村基層政權是我國政權體 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穩定和國家建設的基石。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特別是自20世紀80年代「撤社建鄉」以來,作為農村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在落實黨和國家的農村政策、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十多年間通過分權改革、稅費改革、機構改革等一系列措施,我國逐步建立起了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地方政府管理體制。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工業化、城鎮化以及社會經濟轉型的深入推進,我國農村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農村社會結構加速轉型,農民利益訴求多元化,城鄉發展加速融合。與此同時,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穩定、不可持續的問題日益突出。當前,我國農村基層政權在現實運轉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突出地表現為:其一,鄉鎮政權的權力和責任不對等,鄉鎮政權的管理權有限,經濟能力也有限,卻承擔著無限的政治責任,「一票否決」事項過多,不必要地增加了鄉鎮政權的工作壓力和困難;其二,鄉鎮政權與農村群眾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和社區組織的關系有待理順;其三,鄉鎮政權的民主基礎不牢,鄉鎮人大制度沒有全面落實,不能適應農民日益提高的民主意識和訴求,鄉鎮政府往往得不到農民的高度信任。由於這些體制問題,不少鄉鎮政府將主要精力和大部分資源放在應付上級下派的行政事務上,缺乏為廣大農民提供公共服務的動力,難以實現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
為了適應新的發展形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有必要通過改善行政體制、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和落實人大制度來加強鄉鎮政權建設。
通過地方政府立法推進社會治理創新與變革
強化基層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明確基層民主在地方治理過程中的重要地位,是解決和完善我國當前基層治理存在問題的關鍵。通過法律法規明確界定鄉鎮政權各權力主體的關系,包括鄉鎮人大、鄉鎮黨委和鄉鎮政府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和權利義務關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循基層政權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法定程序,使其規范運行。創新農村基層民主運行的體制機制,有效回應農村社會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政府權力和行為必需受到的制衡與監督,政府的公共服務和行政應體現民意,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與呼聲。
以服務型政府建設為契機,加強鄉鎮政權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重點履行好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等四個方面的基本職能。鄉鎮工作人員要提高思想認識,真正樹立為農民服務的理念,有效回應廣大農民對社會治安、醫療衛生、教育文化、基礎設施、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的需求。改革目前的考核體制,嚴格控制對鄉鎮領導的「一票否決」事項,不再將推動本地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作為考核鄉鎮官員的主要指標,而是將提供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作為主要的考核指標。通過地方政府立法增強農村基層政府的權能和財政的完整性,並相應地建立起必要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責任監督機制,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管理創新,建立健全基層治理平台和機制,實現地方政府治理有序化、法治化、民主化。針對地方發展的差異性,給予地方治理必要的靈活性和自主性。探索符合各地實踐要求的地方治理制度模式。
完善和推進基層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
鄉鎮人大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層國家權力機關,其對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具有重要作用。必須進一步完善鄉鎮人大選舉,做實差額選舉,遏止和消除選舉中的「賄選」、「虛假選舉」等亂象,使人民群眾能真正選出自己滿意的代表。實行選舉公開,改變代表候選人不透明不規范的狀況。改革人大代表成員結構,提高農民代表與專業人士的代表比重,限制政府序列的人員參選人大代表。要建立履職規范,做實人大代表的履職工作,實現人大代表聯系選民的常態化、制度化,與選民保持密切聯系,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真正為他們服務。鄉鎮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團的履職,應從會議期間向閉會期間拓展。對那些長期不履職或消極履職的代表,要通過法定程序撤銷其代表資格。同時,要充分發揮鄉鎮人大的監督職能。當前,鄉鎮人大缺乏對官員的問責和質詢,必須在財政、人事、提案質詢等方面真正履行監督職責;鄉鎮人大代表通過人大主席團依法行使權力,對犯有重大錯誤、不能勝任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行使罷免權。
鄉鎮人大制度的建設,必須堅持和完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改進鄉鎮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方式。各地應根據實際,大力開展創新鄉鎮人大制度、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多樣化形式。不斷完善制度,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提高代表素質,為提高議政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基層社區組織建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在鄉村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層民主制度,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健全村委會及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下設委員會。二是要不斷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范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責權明晰、銜接配套、運轉有效的村級民主監督機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
有條件的地區要按照地域相近、規模適度、群眾自願的原則,科學界定農村社區的區域范圍,明確其定位,構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需要的農村社區組織體系,探索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徑。首先,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明確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農村社區建設中的職責。其次,明確農村社區建設與新農村建設、城市社區建設、村民自治、社區居民自治之間的聯系和區別,探索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積極推進為民服務代理制度,改進服務方式,探索引導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科技教育、文化體育、勞動保障、法律服務等公共服務進農村社區的機制,使政府公共服務覆蓋到農村,探索縮小城鄉差別的有效措施。最後,開展農村社區互助服務。從解決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入手,以社區服務中心或服務站為基礎,以志願服務活動為抓手,把社區服務逐步向農村延伸,探索推進農村社區服務的方式、方法和途徑,組織動員村民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村社區服務和社區建設活動,探索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農村社區建設的有效機制。
培育發展基層社會組織,推進地方政府職能轉型
積極培育和發展基層社會組織,是實現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因素之一。地方政府只有通過引導農民在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各類民間社區組織和中介服務組織,探索完善農村社區建設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經費投入機制,才能不斷增強農村社區建設和鄉村治理的新活力。農民合作社是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逐步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要有序發展民事調解、文化娛樂、紅白喜事理事會等社區性社會組織,發揮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維護群眾權益的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動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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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熊易寒的研究成果
一、論文:
27.Self-empowerment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How does a Middle-class Oriented Group Influence Local Government Decision-making in Urban China, In Guo Sujian & Guo Zhonghua(Ed.), Theorizing Chinese Citizenship,LEXINGTON BOOKS,2015.
26.「石油的族群地理分布與族群沖突的升級」,《世界經濟與政治》(北京),權威CSSCI期刊,2015年第10期(第一作者,與唐世平合作),第83-103頁。
25.The Broken Ladder: Why Ecation Provides No Upward Mobility for Migrant Children in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SSCI), 2015, No.221, pp 161-184.
24.《忠誠呼籲:為什麼中產階級偏好協商而非抗爭》,《華中師范大學學報》2015年第3期,第22-30頁;《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4年第4期轉載。
23.「農民工社會認同的決定因素研究:基於上海的實證分析」(第二作者,與褚榮偉、鄒怡合作),《社會》(上海),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
22.「民主化與族群沖突的管理」,《復旦政治學評論》(上海),CSSCI期刊,2014年5月。
21.「中國社會科學的國際化與母語寫作」,《復旦學報》(上海),CSSCI期刊,2014年第4期,第116-123頁;人大復印資料《社會科學總論》2014年第4期全文轉載。
20.「忠誠呼籲:為什麼中間階層偏好協商而非依法抗爭」,《中國社會科學內部文稿》(北京),2013年第6期。
19.「消極候選人:城市社區選舉中的陪選現象剖析」,《當代中國政治研究報告》(深圳)第11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9月,第242-251頁。
18.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Legitimacy Crisis of Local Citizenship in China,Fudan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Vol.6, No. 3(September , 2013),p1-24.
17.「中國的比較政治學研究:缺憾和可能的突破」(第二作者,與李輝、唐世平合作),《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CSSCI期刊,2013年第1期,第138-151頁;被收入李路曲主編:《比較政治學研究》第4輯,中央編譯出版社2013年,第101-122頁。
16.「新生代農民工與公民權政治的興起」,《開放時代》(廣州),CSSCI期刊,2012年第11期,第90-104頁。
15.「從業主福利到公民權利:一個中產階層移民社區的政治參與」,《社會學研究》(北京),CSSCI期刊,權威期刊,2012年第6期,第77-100頁。
14.「整體性治理與農民工子女的社會融入」,《中國行政管理》(北京),CSSCI期刊,2012年第5期,第79-83頁;《中國社會科學文摘》以「城市農民工子女社會融入的政府治理」為題轉載,2012年第9期。
13.Challenges of 「Semi-Urbanization」 to Village Democracy in China,Fudan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Vol.5, No. 1(March, 2012),p29-50.
12.「半城市化對中國鄉村民主的挑戰」,《華中師范大學學報》(武漢),CSSCI期刊,2012年第1期,第28-34頁;《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12年第2期轉載;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中國政治》2012年第4期全文轉載。
11.「學校類型對農民工子女價值觀與行為模式的影響:基於上海的實證研究」(第一作者,與楊肖光合作),《青年研究》(北京),CSSCI期刊,2012年第1期,第71-82頁;被收入《廣州公共管理評論》第1輯(題為「學校類型對農民工子女政治社會化的影響:基於上海的實證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
10.「命運的政治學」,《開放時代》(廣州),CSSCI期刊,2011年第10期,第149-158頁。
9.「青少年的政治傾向有多重要:政治社會化研究50年回顧」,《復旦政治學評論》第9輯(陳明明主編:《轉型危機與國家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31-244頁。
8.「邁向多動力選舉:黨組織在社區選舉中的角色轉型」,《天津市委黨校學報》,2011年第2期(第一作者,與姚銀科合作),第12-16頁。
7.「鄉村社會的公共性與村莊治理」,《中國圖書評論》(北京),2010年第10期,第21-25頁。
6.「底層、學校與階級再生產」,《開放時代》(廣州),CSSCI期刊,2010年第1期,第94-110頁;《天涯》2011年第1期轉載。
5.「城市化的孩子:農民工子女的城鄉認知與身份意識」,《中國農村觀察》(北京),CSSCI期刊,2009年第2期,第2-11頁;被收入謝慶奎、商紅日主編:《基層民主與社區治理》,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
4.「社區選舉:在政治冷漠與高投票率之間」,《社會》(上海),CSSCI期刊,2008年第3期,第180-204頁;;被收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編《中國社會學(第八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7月。
3.「市場『脫嵌』與環境沖突」,《讀書》(北京),CSSCI期刊,2007年第9期,第17-22頁。
2.「人民調解的社會化與再組織:對上海市楊伯壽工作室的個案分析」,《社會》(上海),CSSCI期刊,2006年第6期,第95-116頁。
1.「信訪向何處去?」,《二十一世紀》(香港),2005年6月號,第91-95頁。
二、著作:
6.《你中產了嗎》,熊易寒、馮靜、梁銀湘合著,文匯出版社2015年12月。
5.《平衡木上的中國》,中信出版社2015年(待出)。
4.《城市化的孩子:農民工子女的身份生產與政治社會化》(日文版),入選上海市中華學術精品外譯項目,許慈惠譯,科學出版社東京株式會社(待出)。
3.專著《移民政治:當代中國的城市化與地方性公民權》,復旦大學出版社2014年待出。
2.專著《城市化的孩子:農民工子女的身份生產與政治社會化》(上海市學術著作出版基金資助,入選社會科學博士文庫),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
1.譯著《歐洲的抗爭與民主1650-2000》(與陳周旺、李輝合譯),[美]查爾斯·蒂利著,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7月。
三、Work in progress:
1.Becoming a Good Citizen for Better Life: Why does the Middle Class Prefer Negotiation over Rightful Resistance in Shanghai?
2.The Delinking of Proction and Politics: Explaining the Broadened Income Gaps in Western Countries
3.The Political Effects of Repression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4.Two Hands of Local State: Issues, Rents and Governmental Response to Social Protests in China
5.De-politicized Policing: How do the Government's Strategies Reshape the Patterns of Protest
6.Selective Institutionalization: The Paradox of Institutionalized State and Non-institutionalized Governance in China
7.Rational Irrationality in Workplace: How does the Flexible Regime of Accumulation Manufacture Consent in China
8.《集權化市場、彈性積累與勞工政治的轉型》
四、報刊文章:
33.《叉腰肌、業委會與社區管理》,《檢察風雲》2015年第16期。
32.《農民工子女向上,難破教育天花板》,《中國青年報》,2015年05月04日。
31.《大學工資改革:人應該比設備貴》,《東方早報》2015年1月15日。
30.《新窮人的全球圖景:三個世界的交集何以可能》,《文化縱橫》2015年第1期,第20-25頁。
29.「尋找公約數:利益沖突的政治解決」,《文化縱橫》(北京),2014年第2期,第29-33頁。
28.「官員崇拜GDP的體制性根源」,《領導之友》,2014年第1期,第7-8、48頁。
27.「新生代農民工調查」,《決策》2013年第10期,62-64頁。
26.「上海社區調解的問題與完善策略」,《中國社會工作》2013年8月(下),第33-34頁。
25.「讓教育飛越戶籍壁壘」,《社會科學報》2013年5月30日。
24.「農民工的尊嚴、權利與夢想」,《東方早報》2013年3月1日。
23.「從業主到公民」,《全球商業經典》(北京),2013年第1期,第116-123頁。22.「新階層的興起與社會分化:沿海城市地區的社會治理」,《文化縱橫》(北京),2012年第5期,第40-46頁。
21.「城市化與一個群體的命運」,《文匯報》2012年8月25日。20.「人口導入地區公共服務體系亟待強化」,《中國社會科學報》2012年8月17日。19.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s different from earlier one,China Daily(USA.), May 25th 2012.18.「第二代移民的生活機遇與分配正義」,《東方早報》2012年3月27日。17.「『用工荒』不是劉易斯拐點」,《東方早報》2012年2月27日。16.「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意識」,《文化縱橫》(北京),2012年第1期,第44-49頁。15.「農民工子女成為『回不去的一代』」,《社會科學報》2012年2月16日。14.「農民工權利由消極向積極轉變」,《東方早報》2012年1月9日。13.「如何做好比較政治學研究」(第一作者,與李輝、唐世平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報》235期,2011年11月3日。12.「中國需要真正的比較政治研究」(第二作者,與李輝、唐世平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報》第231期,2011年10月20日。11.「中國鄉村發展:從非均衡到多樣化」,《東方早報》2011年7月4日。10.「地方政府要告別壓力型體制」,《社會觀察》(上海),2010年第9期,第40-41頁。9.「開放『初中後』教育,助農民工子女融入城市」,《中國社會科學報》(北京),2010年9月2日第9版。8.「中國教育中的階級再生產」,《文化縱橫》(北京),2010年第4期,第70-73頁。7.「慎防素質教育負效應」,《中國社會科學報》(北京),2010年7月1日B9版。 6.「教育吸納對農民工子女融入城市作用甚微」,《瞭望東方周刊》(上海),2010年第26期,第62-63頁。5.「環保教育、環境運動與國家戰略」,《綠葉》(北京),環保部主辦,2010年第3期,第66-72頁。4.「文獻綜述與學術譜系」,《讀書》(北京),CSSCI期刊,2007年第4期,第82-84頁;被收入《靈蛇之珠:<讀書>筆談精粹》,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1年8月。3.「『問題化』的背後——對當前中國社會沖突的反思」,《社會學家茶座》(濟南),第19輯,2007年4月,第25-28頁。2.「再論人民與公民」,《書屋》(長沙),2004年第7期,第43頁。1.「觀念的進化:由人民到公民」,《書屋》(長沙),2004年第5期,第28-29頁。
五、書內章節:1.參編教材,撰寫第七章「階層政治心理」,載尹繼武、劉訓練主編《政治心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2月。2.撰寫第10章「城市移民社會融入風險與社會穩定」,李瑞昌主編:《干預式治理:公共安全風險辨識與管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3.撰寫第17章「基層治理體系中的人民調解:以上海市楊伯壽工作室為個案」,載徐昕主編:《調解:中國與世界》,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3年8月。
六、課題:
15.2010年7月-2013年12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大中城市新移民的社會融合與政治心理抽樣調查研究》,批准號:10CZZ005,已結項。
14.2009年11月-2012年6月,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青年基金項目《塑造新公民:農民工子女的價值觀與行為模式研究》,項目編號:09YJC810006,已結項。
13.2012年3月,主持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委託課題《農民工子女的社會融入問題及其對策研究》,批准號:12JF028。
12.2012年7月,主持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重點項目暨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教育學項目《上海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後就學政策研究》(市級重點項目),項目編號:A1223。
11.2010年7月-2012年12月,主持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晨光計劃」項目:《「初中後」農民工子女的生活機遇與政治心理研究》,項目編號:10CG05。
10.2012年12月,主持復旦大學卓學計劃項目:《中產階級移民與農民工政治參與的比較研究:基於上海的實證調查》。
9.2013年9月,主持復旦大學自主科研項目:《石油國家的族群沖突及其對中國海外利益的影響》。
8.2011年6月-2014年6月,項目學術助理、子課題負責人,復旦大學985三期重大項目《轉型的初始狀態、政治過程與轉型制度績效——對全球轉型國家的經驗和教訓的考察》(唐世平教授主持),項目編號2011SHKXZD011。
7.2012年6月,主持2012年度復旦大學陳樹渠比較政治發展研究中心跨學科學術工作坊基金項目《東南亞的族群沖突與民主轉型》,項目編號CCPDS-FudanNDKT12008。
6.2012年11月-2013年8月,上海社科聯《上海思想界》重點課題《上海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
5.2011年3月-2013年3月,主持復旦大學文科青年教師科研啟動基金課題《城市新移民與中國的城市化道路研究》,項目編號JJH3056005。
4.2012年5月-10月,主持上海團市委委託課題《上海社會結構的變遷與新型團青關系的建構》。
3.2011年9月-12月,主持共青團上海市委委託課題《來滬新生代農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狀況調查》,項目編號SAH3056119。
2.2009年8月-2010年6月,主持上海市政協委託課題《在滬外籍人士生活、工作狀況調查》,項目編號:SAH3056097。1.2008年6月,博士論文《當代中國的身份認同與政治社會化:一項基於城市農民工子女的實證研究》獲復旦大學第八批研究生創新基金資助,項目編號:EYH3056054。
七、研究報告:
多篇研究報告被中宣部全國社科規劃辦《成果要報》、中央辦公廳、教育部《專家建議》、《新華社內參》、上海市政協、上海市教衛黨委、團市委、上海社科聯《上海思想界》等有關部門採納。
八、學術活動:
19.Becoming a Good Citizen for Better Life: Why does the Middle Class Prefer Negotiation over Rightful Resistance in Shanghai? Paper presented at Fudan-UC Center Young Scholar』s Conference on 「Governance in China」,Co-sponsored by the 21st Century China Program, UC San Diego,May 14-15 2015.
18.2013年12月7-8日,赴香港城市大學參加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New Trends on Labour and Welfare Regimes in China: Theories and Practices」,做主題發言The Broken Ladder: Why Ecation Provides No Upward Mobility for Migrant Children in China。
17.2013年9月28日-29日,參加清華大學勞工社會學青年學者論壇,做題為《集權化市場、彈性積累與勞工政治的轉型》的主題發言。
16.2013年6月13-14日,參加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Journal of Citizenship Studies聯合舉辦的「東方社會的公民身份」國際學術研討會,做題為Becoming a good citizen for better life: why doesthe middle class prefer negotiation over rightful resistance in Shanghai的主題發言。
15.2013年5月25日,參加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中國社會公共安全論壇,做題為《忠誠呼籲:為什麼中產階級偏好協商而非依法抗爭》的主題發言。
14.2013年5月21日,復旦大學108周年校慶科學報告會暨學術文化周開幕式演講《生命體驗與學術研究》。熊易寒-生命體驗與學術研究.pdf
13.2012年10月27日-10月31日,參加Young Scholars Forum: Sinology and China Studies – Perspectives and contributions of young scholars from China and Germany(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孔子學院主辦),做題為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Legitimacy Crisis of Local Citizenship in China的主題發言。
12.2012年3月16日,應邀為上海社科院社會學所做題為《移民政治:半城市化與地方性公民權》的報告。11.2011年10月26日,應邀為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通業青年講壇」做題為《移民政治:城市化與公民權政治的興起》的演講。
10.2011年9月25日,應邀為「復興論壇」暨「東方青年講會」做題為《城市化的孩子:農民工子女的生存狀況與價值取向》的講座。
9.2011年9月17日,參加「城市的未來:外來兒童教育政策研討會暨校長論壇」(上海財經大學高等研究院主辦),做題為《農民工子女的政治社會化和社會融入》的主題發言。
8.2011年5月31日,參加復旦大學與上海市決策咨詢委員會聯合主辦的「社會管理創新與黨的建設研討會」,做題為「以『初中後』為突破口促進農民工子女社會融入」的主題發言。
7.Challenges of 「Semi-Urbanization」 to Village Democracy in China, Paper presented at 61st Political Studies Association Annual Conference, Transforming Politics: New Synergies, April19-21, 2011, Novotel London West.
6.Underclass, School and Class Reproction: Why did Ecation Fail to Provide Upward Mobility for Migrant Children in Shanghai, Paper presented at the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2011 Annual Meeting, Honolulu, March 31–April 3, 2011.
5.2010年7月10日-12日,參加上海高校社會學E-研究院(上海大學)主辦的第七屆「組織社會學實證研究」工作坊,並做主題發言「學校類型對農民工子女價值觀與行為模式的影響:基於上海的實證研究」。
4.2009年3月28日,參加上海師范大學主辦的「基層民主與社區治理國際研討會」,做主題發言「城市化的孩子:農民工子女的城鄉認知與身份意識」。3.2008年1月8-12日,參加香港中文大學主辦的第四屆國際研究生「當代中國」研討班,做主題發言。2.2007年7月22日-8月6日,參加杜克大學-復旦大學聯合主辦的政治學研究方法講習班。
1.2006年12月23日,參加上海市社會學學會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暨2006年學術年會,宣讀論文「社區選舉:在政治冷漠與高投票率之間」,並榮獲優秀論文三等獎。
『伍』 如何在手機上傳電子版信訪文件
你說我太手機上團電子版興鳳文件。可以的,你我也看過這樣的功能,到十幾裡面把它搞好。哎喲,你想怎麼團魂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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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徵求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和評估報告編制大綱徵求意見稿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和評估報告編制大綱(試行)的通知
發改辦投資〔2013〕4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各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中央管理企業,各有關咨詢機構:
為規范和指導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評估工作,特研究制定了《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和《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有關方面在編制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開展評估工作中參考。
附件:1、《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
2、《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3年2月17日
附件1:
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
第一部分 分析篇章編制大綱
一、編制依據
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及其篇章編制,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擬建項目所在地區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以及擬建項目建設方案等相關資料開展工作。
編制依據主要包括:(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二)項目單位的委託合同;(三)項目單位提供的擬建項目基本情況和風險分析所需的必要資料;(四)國家出台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批準的相關規劃;(五)其他依據。
二、風險調查
社會穩定風險調查重點圍繞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開展。調查范圍應覆蓋所涉及地區的利益相關者,充分聽取、全面收集群眾和各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現實和潛在的訴求等。
結合擬建項目特點,重點闡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調查的內容和范圍、方式和方法;擬建項目的合法性;擬建項目自然和社會環境狀況;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訴求、公眾參與情況;基層組織態度、媒體輿情導向,以及公開報道過的同類項目風險情況。
三、風險識別
在風險調查的基礎上,針對利益相關者不理解、不認同、不滿意、不支持的方面,或在日後可能引發不穩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並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各種風險因素。
重點闡述:在政策規劃和審批程序、土地房屋徵收方案、技術和經濟方案、生態環境影響、項目建設管理、當地經濟社會影響、質量安全和社會治安、媒體輿論導向等方面重點分析查找各風險因素。
四、風險估計
根據各項風險因素的成因、影響表現、風險分布、影響程度、發生可能性,找出主要風險因素。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風險分析方法,估計主要風險因素的風險程度;分析主要因素之間是否相互影響。
重點闡述:按照風險可能發生的項目階段(決策、准備、實施、運行),結合當地經濟社會與擬建項目的相互適應性,從初步識別的各類風險因素中篩選、歸納出主要風險因素。對每一個主要風險因素進行分析、估計,兩個或多個風險因素相互作用的影響,包括可能引發風險事件的原因、時間和形式,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影響程度和風險程度。
五、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
根據風險識別和風險估計的結果,研究提出風險防範化解措施。
重點闡述:針對主要風險因素研究提出各項綜合和專項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提出落實各項措施的責任主體和協助單位、防範責任、具體工作內容、風險控制節點、實施時間和要求的建議。
六、風險等級
分析各項風險防範、化解措施落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預測落實措施後每一個主要風險因素可能引發風險的變化趨勢,包括發生概率、影響程度、風險程度等,綜合判斷擬建項目落實風險防範、化解措施後的風險等級。
重點闡述:預測各主要風險因素變化趨勢及結果,綜合判斷落實措施後風險等級。
七、風險分析結論
闡述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的主要結論,包括:
(一)擬建項目主要的風險因素;
(二)主要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
(三)擬建項目風險等級;
(四)落實風險防範、化解措施的有關建議。
第二部分 分析篇章編制說明
一、總體說明
(一)為切實規范和全面推進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評估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和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對於需要開展穩評的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在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同時進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並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中的獨立篇章。
(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的編制工作,應當立足國情,實事求是,從擬建項目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的社會穩定問題出發,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進行重點分析,做到客觀公正、方法適用、分析全面、措施可行、結論可信,確保取得實效。
(三)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的編制,應當遵循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的程序,開展風險調查、風險因素識別和風險估計,研究提出風險防範和化解的措施,估計落實措施後的風險等級,明確提出能作為開展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重要依據的分析結論。情況較簡單、外部性影響非常小、社會穩定風險非常低的項目可以從簡分析,特別重大和敏感的項目,可形成單獨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
(四)各地方政府或其有關部門,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編制適合本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的指標體系、評判標准等。各行業管理部門可結合行業特點,參照本大綱制定適合本行業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編制大綱。
二、關於風險調查
風險調查是風險分析的基礎工作,風險調查的成果不僅是分析篇章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等級判斷和制定風險防範、化解措施的基礎。
(一)調查內容
風險調查應根據擬建項目的實際,結合建設方案,運用適用的方法,深入開展風險調查。
1、擬建項目的合法性。包括與國家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標准規范的符合性,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符合性,分析項目達到合法性要求還需依法取得的相關前置審批文件等。
2、擬建項目所在地周邊的自然環境現狀和社會環境狀況,以及項目實施可能對當地經濟社會的影響。包括可能對行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的影響,對上下游已建或擬建關聯項目的影響,對當地總體發展規劃、經濟發展、關聯行業發展、就業機會的影響等;包括擬建項目佔用地方資源(土地、能源、水資源、岸線、交通、污染物排放指標、自然和生態環境等)帶來的影響,擬建項目的建設和運行活動對項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會習俗等非物質性因素的影響,能否被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所接納等。
3、利益相關者(包括受擬建項目建設和運行影響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對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意見和訴求。深入細致地向利益相關者了解情況,對受項目影響較大者、有特殊困難的家庭重點走訪,當面聽取意見。聽取意見要注意對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注意方式方法,以便群眾了解真實情況、表達真實意見。對於聽取的意見和訴求,要通過分析利益相關者的主要特徵、背景和同質性等,鑒別出主要利益相關者。
4、擬建項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基層政府和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的態度。在規劃選址、土地房屋徵收補償、移民安置、環境保護等方面,徵求項目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等對擬建項目的支持態度,了解項目所在地存在的社會歷史矛盾和社會背景等。
5、媒體對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態度。調查大眾媒體包括網路媒體及移動媒體等新興媒體對擬建項目的意見、訴求和輿論導向等。
6、同類項目曾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公開報道的同類項目曾經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同類項目的後評價報告,風險的原因、後果和處置措施等。
(二)調查范圍
凡項目涉及到利益相關者切身利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因素,都應納入調查范圍,應當涵蓋擬建項目建設和運行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范圍。
(三)調查的方式和方法
風險調查的方式有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個案調查和典型調查。調查的方法有觀察法、訪談法、文獻法、問卷法、實驗法等。可根據項目的特點及項目所在地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用的方式方法進行調查。實際工作中可採取公告公示、實地踏勘、走訪群眾、召開座談會、網上調查以及輿情分析等多種方式和方法,以達到廣泛調查、充分收集各方意見和訴求的目的。
三、關於風險識別
圍繞擬建項目的建設和運行是否可能使群眾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從擬建項目各階段可能對外產生的負面影響,項目與當地經濟社會的相互適應性等方面,全面、動態、全程識別擬建項目建設和運行可能誘發的社會矛盾和社會穩定風險事件(包括對社會穩定可能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各種群體性或個體極端事件),識別影響擬建項目總體目標順利實現的各種社會穩定風險因素。
風險識別一般可選用對照表法、專家調查法以及訪談法、實地觀察法、案例參照法、項目類比法等方法。
四、關於風險估計
(一)佑計內容
風險因素的風險估計,通過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找出主要風險因素,並對每個主要風險因素的風險程度進行分析、預測和估計,層層剖析引發風險的直接和間接原因,預測和估計可能引發的風險事件,分析其引發風險事件的可能性,估計發生的概率,分析影響程度(後果),判斷其風險程度。一般項目可根據實際涉及的主要風險因素,編制擬建項目的主要風險因素及其風險程度表(參考樣表 1)。
樣表 1主要風險因素及其風險程度表
序號
風險類型
發生階段
風險因素
風險概率
影響程度
風險程度
備注
123……
註:1、風險類型包括工程風險因素和項目與社會互適性風險因素。其中:工程風險因素可按政策、規劃和審批程序,土地房屋徵收及補償,技術經濟,環境影響,項目管理,安全和治安等方面分類.項目與社會互適性風險因素指項目能否為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所接納,以及當地政府、組織、社會團體、群眾支持項目的程度,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適應關系方面所面臨的風險因素。
2、風險發生階段可包括項目決策、准備、實施、運行四個階段。備注可標注風險的特徵(例如長期影響還是短期影響、持久性影響還是間斷影響等)和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3、該表式樣僅供參考。下同。
(二)估計方法
風險估計一般採用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逐一對風險因素進行多維度分析,估計其發生的概率和影響程度。選取的維度通常包括:可能產生風險的項目階段、地域、群體,以及風險的成因、影響表現、風險分布、影響程度等特性。
主要風險因素的估計,可對風險概率、影響程度和風險程度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評判,也可根據專家經驗確定。根據風險程度進行排序,以揭示主要因素的風險程度。
五、關於風險防範、化解措施
為了從源頭上防範、化解擬建項目實施可能引發的風險,應根據擬建項目的特點,針對主要風險因素,闡述採用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策略;闡述提出的綜合性和專項性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明確風險防範、化解的目標,提出落實措施的責任主體、協助單位、防範責任和具體工作內容,明確風險控制的節點和時間,真正把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編制並形成風險防範、化解措施匯總表(參考樣表2)。
樣表2 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匯總表
序號
風險發生階段
風險因素
主要防範、化解措施
實施時間和要求
責任主體
協助單位
1
2
3
……六、關於項目風險等級
對研究提出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的合法性、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控性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預測各主要風險因素可能變化的趨勢和結果,結合預期可能引發的風險事件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等,綜合判斷項目落實風險防範、化解措施後的風險等級。
項目風險等級綜合判斷一般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判斷。在定量分析方面,可選用專家打分法等方法,並說明確定措施後每個主要因素風險權重的方法。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要求,對照本地區社會穩定風險等級評判標准,對擬建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斷,確定高、中、低等級。
附件2:
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
第一部分 評估報告編制大綱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簡述項目基本情況,主要包括:項目單位、擬建地點、建設必要性、建設方案、建設期、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環境影響、資源利用、征地搬遷及移民安置、社會環境概況(含當地經濟發展及社會治安、群體性事件、信訪等情況)、投資及資金籌措等內容。
(二)評估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等;國家出台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意見、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批準的相關規劃、採用的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判標准或指標體系。
(三)評估主體。擬建項目的評估主體指定方、評估主體的組成及職責分工,並具體說明其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專業機構、專家學者、群眾代表等參與評估工作情況。
(四)評估過程和方法。簡述評估工作的程序、步驟和主要過程;說明評估工作所採用的主要方法。
二、評估內容
(一)風險調查評估及各方意見採納情況。闡述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中風險調查的廣泛性、代表性、真實性等進行評估的過程和結果。說明評估主體根據實際需要直接開展或者要求項目單位開展補充風險調查的情況。對收集的擬建項目各方面意見進行梳理和比較分析,形成能夠反映實際情況的信息資料,並闡述其採納情況。
(二)風險識別和估計的評估。一是風險識別評估。對風險分析篇章中風險識別的完整性和准確性提出評估意見;根據風險調查評估結果,對擬建項目可能引發的主要社會穩定風險因素進行補充完善,並匯總。二是風險估計評估。對風險分析篇章中風險估計的客觀性、分析內容的完備性、分析方法的適用性提出評估意見;預測估計主要風險因素發生概率、影響程度和風險程度。
(三)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的評估。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進行評估,並補充完善。針對擬建項目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進一步補充完善和明確落實各項防範、化解措施的責任主體和協助單位、具體負責內容、風險控制節點、實施時間和要求。
(四)落實措施後的風險等級確定。對風險分析篇章中風險等級判斷方法、評判標準的選擇運用是否恰當、風險等級判斷結果是否客觀合理提出評估意見;結合補充的重要風險因素,綜合以上評估結果,確定項目落實防範、化解風險措施後的項目風險等級。
三、評估結論
(一)擬建項目存在的主要風險因素;
(二)擬建項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評估結論;
(三)擬建項目的風險等級;
(四)擬建項目主要風險防範、化解措施。
(五)根據需要提出應急預案和建議。
第二部分 評估報告編制說明
一、關於評估主體
評估主體由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關部門指定。
評估主體組織對擬建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開展評估論證,對項目單位組織編制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多種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分析判斷並確定風險等級,提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
評估主體要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評估,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對評估報告負責。
二、關於評估程序
(一)制定評估工作方案。評估主體應首先制定評估工作方案。評估工作方案應明確風險評估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工作進度、工作方法與要求、擬征詢意見對象及方法、風險評估報告大綱等事項。
(二)收集和審閱相關資料。評估主體應全面收集並認真審閱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資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文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及其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
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建項目前期審批相關文件,包括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相關規劃與標准規范;同類或類似項目決策風險評估資料等。
(三)充分聽取意見。根據對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的審閱結果,結合項目所在地的實際情況,根據需要補充開展民意調查,向受擬建項目影響的相關群眾了解情況,對受擬建項目影響較大的群眾、有特殊困難的家庭要重點走訪,當面聽取意見。聽取意見要注意對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注意方式方法,確保收集意見的真實性和全面性;講清項目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依據、項目方案、項目建設和運行全過程可能產生的影響,以便群眾了解真實情況、表達真實意見。
(四)全面評估論證。分門別類梳理各方意見,參考相同或類似項目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情況,重點圍繞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客觀、全面地評估論證;對擬建項目所涉及的風險調查、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防範和化解措施、風險等級評判等內容逐項進行評估論證,特別是對風險因素、風險發生概率、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激烈程度和持續時間、涉及人員數量、可能產生的各種負面影響以及相關風險的可控程度進行評估論證。
(五)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標或評判標准,在綜合考慮各方意見和全面分析論證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風險等級劃分標准,對擬建項目的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判,確定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的高、中、低等級。
(六)編制評枯報告
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情況;
2、評估內容;
3、評估結論。
三、關於評估要點
評估主體應在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整體把握的基礎上,根據擬建項目的實際情況,重點圍繞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進行評估論證。
(一)合法性。主要評估擬建項目建設實施是否符合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以及國家有關政策;是否符合國家與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等;擬建項目相關審批部門是否具有相應的項目審批權並在許可權范圍內進行審批;決策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二)合理性。主要評估擬建項目的實施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是否兼顧了不同利益群體的訴求,是否可能引發地區、行業、群體之間的相互盲目攀比;依法應給予相關群眾的補償和其他救濟是否充分、合理、公平、公正;擬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適當,是否維護了相關群眾的合法權益等。
(三)可行性。主要評估擬建項目的建設時機和條件是否成熟,是否有具體、詳實的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擬建項目實施是否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是否超越本地區財力,是否超越大多數群眾的承受能力,是否能得到大多數群眾的支持和認可等。
(四)可控性。主要評估擬建項目的建設實施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是否會引發群體性事件、集體上訪,是否會引發社會負面輿論、惡意炒作以及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對擬建項目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是否可控;對可能出現的社會穩定風險是否有相應的防範、化解措施,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宣傳解釋和輿論引導措施是否充分等。
四、關於風險調查評估
(一)對風險調查的全面性進行評估,包括風險調查的內容和范圍、調查的形式和方法是否恰當、合理、科學,是否達到廣泛性和深入性的要求。
(二)對公眾參與的完備性進行評估,包括擬建項目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了公眾參與、專家咨詢、信息公開等程序性的要求。
(三)對風險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和可信性進行評估,包括是否廣泛聽取了各方面意見,是否全面、真實反映了相關利益相關者合理和不合理、現實和潛在的訴求。
(四)在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採取公示、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進行補充調查,完善風險調查相關內容。
五、關於風險識別評估
(一)結合風險調查評估結果,對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中各風險因素識別的全面性和准確性進行評估。
(二)通過對有關社會經濟調查及統計資料的分析,結合對項目經濟影響評價、社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資源利用、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和移民安置影響評價等相關評估結論,以及公眾參與的完備性程度等的評估,判斷擬建項目是否存在被遺漏的重要風險因素,並補充識別被遺漏的重要風險因素。
六、關於風險估計評估
(一)對分析篇章中選用的風險估計方法、對每一個主要風險因素所進行的分析推理過程、對預測估計的主要風險因素的風險發生概率、影響程度和風險程度是否恰當進行評估。
(二)補充分析篇章風險識別中遺漏的重要風險因素,對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重要風險因素的性質特徵、未來變化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後果進行分析評估,形成評估後主要風險因素的風險程度匯總表(參考樣表3)。
樣表3:經評估的主要風險因素及其風險程度匯總表
序號
風險因素(W)
風險概率
影響程度
風險程度
1
示例風險1
較高
嚴重
高
2
示例風險2
較低
可忽略
較小
……
……
七、關於風險防範、化解措施評估
(一)對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是否與現行的相關政策和法規相符,進行合法性的評估。
(二)對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是否有遺漏,進行系統性、完整性的評估。
(三)對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是否具有明確的責任主體、職責分工以及時間進度安排,是否全面、合理、可行、有效進行評估。
(四)結合風險識別和風險估計評估結論,補充、優化和完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等內容,編制經評估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匯總表(參考樣表4),並提出綜合評估意見。
樣表4:經評估的風險防範、化解措施匯總表
序號
風險發生階段
風險因素
主要防範、化解措施
實施時間和要求
責任主體
協助單位
1
2
3
……八、關於落實措施後的風險等級評估
(一)在風險防範、化解措施評估的基礎上,對分析篇章中採取措施後各主要風險因素變化的分析是否得當進行評估,提出評估意見。
(二)對分析篇章中採用的風險等級評判方法、評判標準的選擇運用是否恰當,評判的結果是否合理提出評估意見。
(三)結合補充的主要風險因素,和上述評估論證的結果,預測各主要因素風險可能變化的趨勢和結果;通過分析變化情況,對落實措施後的風險等級進行綜合判斷,提出項目風險等級的評判結論。
九、其他說明
(一)穩評報告應當在項目審批(核准)所需的各前置文件具備之後完成。該項目規劃、土地、環評等已完成社會穩定風險專項評估的,在社會穩定情況未發生較大變化的前提下,其結論可以直接引用。
(二)本大綱適用的項目范圍是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需要開展穩評的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各地方、各部門可根據本大綱,結合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評估大綱,以指導本地方、本行業項目的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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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博通的特色
會博通是一個歷史悠久卻又全新的綜合性的以知識類信息管理為基礎,由多項自有知識產權、發明專利組成的適合於不同應用、不同規模的信息管理系統,它的主要特點包括組織機構虛擬化、應用模塊化、面向對象的管理、多維度的許可權體系和總控界面磁貼化等。
應用模塊化
模塊化是將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分解為若干個更容易理解、更方便管理和更易於使用的功能模塊的一種設計方式。
一個模塊就是一組能獨立完成某一項特定任務的子系統,將所有模塊組裝起來,就形成一個完整系統。
在系統中,模塊不光能獨立運行去完成某一項任務,其中的組件,還可供其它模塊調用,或與其它模塊中的組件組合去形成新的模塊,完成新的任務。
會博通將模塊劃分為系統模塊、基礎模塊、應用模塊、專項模塊和外部模塊等。
主控界面磁貼化
會博通的主控界面,在瀏覽器中實現了類似於Windows 的磁貼界面,樣式如下圖:
磁貼的位置可以根據操作者的喜好任意拖動,並且,可按1x1、1x2、2x1、2x2四種規格調整磁貼的大小。
一塊磁貼,實際上就是一個功能模塊,點擊即可進入該模塊的功能界面,外部模塊亦可利用會博通的認證功能,直接點擊進入,不必再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等。
會博通還提出了「磁貼夾」的概念,一個磁貼夾包含一組磁貼模塊,點擊磁貼夾即進入一個新的磁貼界面,包含該磁貼夾的一組應用。
組織機構虛擬化
會博通可將企業的組織架構原原本本地投射到網路虛擬世界中,也就是組織架構的虛擬化,能在系統中建立與現實中的組織架構完全一致的組織層級結構,並且,組織框架也就是帶層級的用戶框架,把用戶管理與組織架構融為一體,更顯會博通的創新、實用和與用戶需求的主動融合。
會博通創建的組織架構,不受層級數量的限制,並且,每一級組織,包括組織中的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簡介頁面、資訊專欄和論壇,可創建符合自身需求的知識管理架構。
為了改善組織機構虛擬化後的靈活性,會博通還提出了職務變數和流程關系變數兩個創新概念,可根據企業的職位列表來設定任職者,根據業務流程中的業務處理關系來定義流程關系變數,動態匹配流程參與者,大大提高了工作流程設計的簡便性和靈活性。
客戶可將已有的各種信息化應用,作為會博通的外部模塊,集成到會博通的統一認證平台上來,進行統一用戶認證,實現單點登錄。
面向對象的管理
會博通客戶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創建知識管理框架,實際上,在會博通看來,每一個框架節點,都是一個管理對象。
這些節點,或者由節點組成的架構,可以是文件、合同、規章制度、網站內容、客戶資料、證照、專利、資產、物品、機構、人員等信息,會博通都能集中統一管理。
會博通的特長在於能靈活的根據客戶的需求,將不同格式和不同種類的文檔信息進行分門別類,有機地結合到一起,以實現授權、共享、流轉和統一管理,並提供了多種實現閱讀的方式,至於對這些文檔信息的編輯,則可採用市面上通用的、流行的第三方軟體,如Office、AutoCAD、PhotoShop等;一些專業性很強的工具軟體,如估價、專業制圖軟體等,只要其對應的數據文件是一個單獨的文件,會博通大都可實現存儲、管理與利用。
會博通採用統一的框架來描述各種不同的知識與內容,在標准統一的情況下,每一類甚至每一條信息都可以有不同的屬性表達和許可權設置,並可作為發起業務流程的依據。
與工作職能相適應的多維度許可權管理
會博通的授權,是針對模塊和管理對象來進行的,由於管理對象是一個帶層級的知識框架,所以,許可權又具有依知識框架的層級向下進行繼承的特性。
授權時,可將許可權授予組織、個人甚至職務變數,當將許可權授予組織時,許可權同時也具有依組織層級向下繼承的特性。
為了簡化授權,會博通提供了崗位設計功能,系統預設崗位,包括系統管理員、類型管理員、業務管理員、全能編輯、編輯、全能作者、作者、投稿人、讀者、目錄讀者等,也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設計崗位,不同崗位具備不同的操作許可權。
授權時,還可限制用戶可訪問的密級,密級可根據客戶的需要自主定義。
搜索、搜索類和常用搜索架構
會博通提供了強大的搜索功能,並且,這種搜索,是與操作者的許可權相適應的,也就是說,用戶可根據按其職責所擁有的許可權,搜索自己工作所需的信息,會博通稱之為工作搜索。
會博通的工作搜索,與互聯網上的搜索引擎,有相似之處,但工作搜索的功能更加細致,比如:依許可權搜索,可對搜索出的信息依許可權進行相應處理,提供部份類自然語言搜索功能等。
會博通工作搜索的目的,就是希望把知識及時的送到所需要的人面前。
會博通提供了專門的搜索平台,一個專職於搜索的應用模塊,另外,大部份頁面都提供了搜索框,輸入關鍵詞即可快速查找到所需的信息,高級搜索還可設定更為全面的搜索條件來獲得更精準的搜索結果。
搜索類是會博通創新的一種定義常用搜索的方式,即一個搜索名稱關聯到一組預設的搜索條件和許可權,以方便快速獲取固定搜索條件的常用搜索內容。
會博通還支持通過創建搜索類來實現帶層級的常用搜索框架,更方便地獲得常用搜索結果。
基於多核化理念的分布式管理
會博通從計算機CPU的多核化獲得靈感,認為信息系統也可以多核化,並引申為管理的多核化,讓性質類似的多項管理事務,依託於多核的管理系統並行運行,從而,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與標准化,並可徹底消除信息孤島。
比如,對於大部份機構而言,70%以上的信息系統,都是文檔類、知識類的信息管理系統,如辦公自動化、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報表管理、檔案管理、文摘資料管理、人事資料管理、工程圖紙管理、產品資料管理、安全管理、應急管理、信訪與投訴管理、病案管理、教學資源管理系統等等。
由於工作職能分屬於不同部門,在采購、開發和實施這些信息系統的時候,大都是獨立進行的,各系統之間,難以共享和協同,實施的總體成本當然也就會居高不下。
採用會博通的內核技術,可改善上述狀況,採用多個分布於不同伺服器、不同資料庫的會博通內核,分別作為不同的文檔類、知識類管理應用並行運行,依託於信息系統多核化的管理多核化,使各管理事務之間,信息可以共享、協作和交換,並且,信息的處理許可權亦可與工作職能相匹配。
全面、靈活的工作流程管理與工作協作
會博通提供的流程管理功能,並不只限於文件的流轉,是所有工作流程的設計與運作工具。比如說,采購、請假、指派任務等等,都可利用會博通的流程管理功能來進行。
會博通通過自己獨有的一種郵件--流程郵件來進行工作流程的運行與管理,用戶可根據自己的工作需要,直接套用預先設計好的流程模板來實現業務流程,也可根據自己的需要來任意設計與調整流程,流程中可以包含流程分支和子流程,表單功能完全符合中國機構的習慣與特點。
會博通的業務流程的分支是通過條件跳轉功能來實現的,系統通過設定的條件來進行流程轉移,比如:與考勤天數相關的條件轉移,與預算、結算金額相關的轉移以及根據審批選項來進行的條件轉移等。
流程的每一個步驟都可設置條件跳轉,並且,同一流程步驟也可以設置多個跳轉條件,但同一流程步驟中的多個跳轉設置都滿足條件時,只能有一個跳轉設置會執行。
流程處理過程中,如果有需要,可實現強制跳轉與退回。
待辦流程,還可根據需要自主發起子流程,臨時設定相關人員參與流程處理,為待辦者提供相關信息與意見,供辦理決策時參考。對於子流程,可以設定為所有主流程的參與者可視,也可限定為只有子流程的發起者可視。
會博通把資料庫中的信息和流程有機地融為一體,每一條信息都可提交流轉,以實現信息共享、相互溝通與工作協調。
會博通還支持提醒服務,並且,每一條信息都可按日、月、季或年等為周期設置提醒,或自定義按天數或小時數設置提醒間隔,以方便執行定時的、周期性的任務。
會博通內嵌簡訊平台,大大擴展了會博通的移動性與應用場合。
會博通提供了一個大型的論壇中心,可設立各種論壇板塊,供大家提出新主題,並供有興趣者參與討論。
郵件網關打通業務鏈上的信息通路
會博通郵件伺服器網關,是會博通系統的功能擴展,系統通過網關與客戶的郵件伺服器建立聯系,為每一個會博通用戶設置一個Email郵箱,用於接收外部郵件,並將收到的郵件自動轉存到會博通系統的用戶收件箱中,有許可權的會博通用戶,還可以通過網關將流程郵件發送到互聯網郵箱中,讓外部聯系人遵循會博通的流程處理規則參與業務流程的處理,實現業務鏈上的信息處理一體化,方便跟蹤和管理。
工作時間管理,優化的日程安排、考勤與外勤管理
可設置以周為周期的日程表,日程表的應用對象可以是通用的,也可以是針對組織或者個人的,日程表具有依組織層級繼承的特性,並且,個人的日程表具有最高優先等級。
通過日程安排可以調整日程表的設置,如各種假期、出差和加班等。
支持設置用戶是否需要考勤,限制考勤終端,設置考勤位置,對於外勤人員,還有拍照考勤、定位考勤,記錄外勤軌跡,進行現場拍照上傳和外勤工作記錄等功能。
多層結構,全面封裝業務規則,確保系統高效、安全
會博通採用多層結構,客戶端必須通過一層或多層中間層(業務規則)才能與資料庫打交道,在資料庫端,也必須通過存儲過程才能操作資料庫表,並且,每一個關繫到數據安全的存儲過程都設置了訪問許可權,只有具備相應許可權的用戶才能通過相應的存儲過程訪問相應的數據。
會博通採用了非常全面和保守的安全策略,按微軟相關人員的說法,會博通採取的是一種非常極端的安全措施,所以,具有很強的安全性。
全面而又靈活的安全管理策略和防擴散措施
會博通採用了全面而又靈活的安全策略,SSL網路加密傳輸、數字證書、電子印章、USBKey加密鎖、強密碼登錄控制等,都可以方便地應用於會博通系統,用戶可根據需求打造適合於自己需要的安全管理體系。
會博通提供了類似於黑匣子的痕跡管理以及用戶操作與應用的全面監控功能。
會博通提供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檔服務功能、包含支持多頁tif文件處理的圖片管理器、PDF文件閱讀器以及各種常用格式的文件轉換為PDF等,可非常方便地處理和閱讀各種格式的文件,並且,提供了完整的許可權控制與防擴散功能,可根據系統設置自動添加屏幕水印和列印水印,即使通過屏幕拷貝、照相、列印(可控制列印許可權)等方式獲得文檔,也會因為水印的存在而容易溯源,列印證件辦理相關事務時,還可通過列印水印限定列印件的用途。
提供多種介面方式,方便數據交換
會博通已提供多種介面來滿足用戶數據交換的不同需求,目前,提供了多種OA系統實時文件接收介面,直接將已處理完畢的公文轉入會博通系統中,並且,提供了一個標准化的實時文檔數據接收介面,用戶只要按該介面的要求,往介面數據表中寫入數據,會博通則可定時接收,並用於後續管理。
會博通還可在資料庫層面實現不同組織之間的電子文件交換,用戶只要獲得文件交換中心授權,即可利用會博通創建電子文件交換中心,用於本系統內各組織之間的文檔數據交換。
二次開發,實現以網站為中心的內外信息統一平台
通過二次開發函數庫與組件,能把門戶網站、內部信息管理以及與外部的溝通與協作,有機地結合到一起,使得整條業務鏈上的信息管理、傳遞、共享、協作與溝通變得更加容易、有序和方便。
通過二次開發,亦可將會博通作為更為專業化且更有針對性的文檔類、知識類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比如說,與用戶的ERP系統結合,形成專業化的產品資料管理、合同管理、客戶資料管理系統,為用戶的各種專業系統提供強有力的知識搜索與知識支持服務。
『玖』 求《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全文,如果信息及時准確,補送35分,謝
十二五發展規劃全文
一、「十一五」以來的工作總結
十一五期間,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民政工作認真貫徹黨和國家及省市縣各項政策和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突出「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強化措施,整體推動,促進了民政各項工作的不斷進步。
(一)建立了城鄉一體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1、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規范。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城市低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05-07連續三年實現了10%提標的基礎上,08、09年積極落實各項物價補貼,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按時完成了季度和按月復核及審核審批的工作任務,實行分類施保,分類審核管理。目前,全縣共有城市低保對象2165戶4663人,占城鎮人口的17%,月發放保障金52萬元,物價補貼27萬元,人均補差116元。全年發放低保金1007萬元,其中生活補貼354萬元。預計2010年能夠持平。
2、農村低保工作運行良好。我縣農村低保是從2007年開始的。2009年,按照省市農村低保規范化建設年活動的要求,對農村低保進行了全面審核審批。全縣共有農村低保對象3716戶10279人,占農業人口的6.8%,平均補助水平為每人每月51元,全部實行了社會化發放,全年發放農村低保資金590萬元。預計2010年4000戶11000人。
3、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有序開展。2004年農村醫療救助逐步實施,2007年城市醫療救助開始實施。經過幾年的發展,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逐步得到規范。2009年發放農村醫療救助166萬元,其中,實施大病救助192人,為5566人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17萬元。發放城市醫療救助金208萬元,其中,救助城市患重大疾病困難群眾211人,為794人繳納城市醫保2.6萬元。預計2010年可達400萬元。
4、災民救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堅持「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工作方針,全面落實《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積極爭取上級救災資金230萬元,救助1.2萬人次。預計2010年可發放救災資金300萬元。
(二)進一步健全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努力構建和諧社區、和諧村鎮
完成了第二次城市社區換屆選舉工作,認真推進和諧社區建設,開展居務公開、民主評議,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功能,三個社區均達到了市級和諧社區標准。完成了第六、七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協調有關部門,每年對新當選的村委會主要領導在縣黨校進行了培訓。結合實際,不斷探索,繼續抓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各項制度的完善和落實。2008年被列為全國農村社區試點實驗縣,2009年又被確定為農村社區全覆蓋試點縣,農村社區均成立了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服務站、治安調解服務站、公益事業服務站、環境衛生服務站、婦女與計生服務站、社區志願者協會等「一委一中心五站」,並掛牌全面運行。
(三)進一步健全雙擁優撫安置體系,提高服務軍隊和國防現代化建設的能力和水平
制定了全縣2008-2010雙擁創建工作三年計劃,深化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著力創新活動載體,不斷豐富創建內容,努力打造軍地構建和諧社會新平台。進一步健全老紅軍、烈士家屬、犧牲及病故軍人家屬、老復員軍人、殘疾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自然增長機制,復退軍人得到妥善安置,2010年可發放優撫金90多萬元。
(四)進一步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積極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1、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積極爭取資金250萬元,興建1所100張以上床位,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提供養護、託管、康復服務的綜合福利院。2010年投入使用。
2、推動社會化養老體系。進一步完善老齡工作機制,落實老年人社會優待服務政策,加快建立高齡、病殘、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全縣城市、農村老年人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構建多層次的老年保障體系,年發放
90歲以上高齡津貼15萬元左右。
3、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嚴格按規定確定供養對象,每年初對全縣農村五保戶重新進行調查排摸,重新審核確定,2009年確定農村五保戶577戶624人,其中,集中供養33人,集中供養標准為月人均250元,分散供養月人均150元。全年發放116萬元。
(五)進一步健全專項事務管理體系,提高民政社會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水平。積極開展社區民間組織的培育發展,繼續堅持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並重的方針,依法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規范、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到位的民間組織發展格局,登記合格率達90%以上。加強了對流浪乞討對象實行屬地化救助管理。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開展城鎮街、路、巷、居民區門牌號的設置工作和縣政府駐地地名標志設置工作,不斷提高地名公共服務水平。繼續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登記合格率達100%,領證規范率達100%。深化殯葬改革,積極推行綠色殯葬,生態墓地建設,每年清明節期間對重點墓區進行督促檢查,推進了文明祭祀活動。
(六)民政為民科學規范化服務活動深入開展
按照市縣委要求,結合深入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活動、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等,及時學習研究,認真安排部署,使活動得以深入開展。在救濟救災、危房改造、老齡等工作中,堅持由分管領導帶隊,業務幹部全部參加,嚴格「一線工作法」,使各項工作切合實際,符合民心。在婚姻、信訪等窗口工作中,我們本著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方便群眾,服務群眾,使群眾滿意率達到了95%以上。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也得到全面加強。不斷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使活動經常化、規范化。包括對各個部門的工作職責、信訪接待、基層工作、考核獎懲等方面的制度進行了完善補充,保證了服務活動的深入有效開展。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目標責任,堅決履行「一崗雙責」,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從未出現違反黨的原則和財經紀律的問題和現象。今年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70多人(次),立案處理7人(次),現場答復解決51人(次),其餘均及時予以妥善解決,群眾滿意率95%以上。
二、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形勢
(一)民政工作存在的問題
十一五期間,我縣民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離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也面臨一些新的困難和問題。一是思想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特別是為民服務能力還有待於進一步提高。二是城鄉救助體系初步建立,還不能達到動態管理的要求,特別是農村低保還不能做到應保盡保。三是縣財力投入不足,資金短缺,影響了工作的開展。四是民政辦公經費不足,不適應目前民政工作量大、任務重的實際。對於存在的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決和克服。
(二)民政工作面臨的形勢
要正確分析當前民政工作面臨的形勢,就必須認真解讀黨的十七大以來歷次會議提出的各項指導精神。黨的十七大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提出了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將保障民生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將社會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從而給以保障民生和社會建設為著力點的民政工作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和機遇。科學發展觀新觀念的提出,為我國率先走出一條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相協調的科學發展道路,全面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指明了一條新途徑。民政工作承擔著保障民生和社會建設的重要職能,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始終堅持解放思想,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始終把握發展的內在要求,明確民政工作科學發展的戰略目標;始終扭住民政工作發展的關鍵環節,創新發展民政工作的思路舉措等等,所有這些全部都涵蓋了民政工作。省市提出的關乎民生的一涵蓋了民政工作。省市提出的關乎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及縣委、縣政府提出的「三大主題」、「五大戰略」等都與民政工作息息相關。換句話說,是民政工作在全縣經濟和社會建設的許多方面任務艱巨、責任重大。
三、十二五規劃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實現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為總目標,以維護民利、保障民主、落實民權為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堅持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工作理念,推進民政工作體系建設,推進民政工作的務實、開放、透明和社會化,著力打造強勢民政,推動全縣民政事業穩步、協調和全面發展。
基本思路:基本任務從維護社會穩定為主向促進社會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推動社會進步的方向轉變;工作重心從側重單項推動向完善民政工作體系,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發展機制轉變;管理方式從直接、微觀管理向間接、宏觀管理的方向轉變;工作手段從以行政手段為主向依法行政、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現代信息手段的方向轉變。
四、十二五規劃發展原則
民政工作社會化。積極動員、鼓勵、扶持、吸引社會力量,融納社會資金,推進民政事業發展。
民政工作法制化。加強民政法規體系建設,促進依法行政,保證民政工作在法制軌道內規范、高效、有序運行。
民政工作人性化。立足「以人為本」,確立民政發展理念,確保民政價值取向、管理服務行為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要求相一致。
民政工作現代化。以「數字化民政」建設為手段,實現辦公自動化、資源信息化、傳輸網路化和民政管理科學化,提高民政工作效能。
五、目標任務和重大項目建設
(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推進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1、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資金投入自然增長機制,強化基層保障隊伍建設,強化監督檢查,全面建立起精幹高效的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全面實現動態管理,分類施保,應保盡保。到十二五末,使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運行更加規范、順暢,保障面占應保障數的100%,從而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確保所有符合條件的城鄉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項專門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順有關部門關系為重點,總結積累經驗,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規范化的城鄉醫療救助、助學、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決特困群眾因病返貧及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等難題,切實保障特殊困難群體的生存、生活、學習等權利。
3、完善救災救濟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救災工作應急機制、協調機制、社會動員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監督督查機制,全面落實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資金分級負擔和救災監控探視制度。全面加強救災應急隊伍組建、救災物資儲備、救災裝備配置、災害信息評估、緊急救援、災情監測、預警、救助捐贈等工作體系建設。建立縣、鄉(鎮)二級減災、防災、救災信息網,普及減災、防災、救災知識,提高災害緊急救助能力和減災救災綜合協調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及時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層政權建設體系,構建和諧社區和村鎮
1、健全社區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服務體系。進一步理順縣、鎮、社區管理關系,明確社區組織職能職責,落實權隨責走,費隨事轉規定,建立社區事業投入發展機制,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基層社會管理新格局。進一步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高社區自治能力,增強社會和諧基礎。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到十二五末,使城鄉社區居委會服務站建成率達到100%,使社區服務走上產業化、實體化和社會化發展道路。社區具有實踐經驗的專職管理人員和服務特長的專業志願者,服務組織建設得到普遍加強,社區辦公用房面積達到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區真正成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環境優美、人群和諧的新型社區,為建設和諧皋蘭打下良好基層和諧基礎。
2、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全面落實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進一步規范村級事務的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務公開和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大力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未來五年,使村級組織的管理服務功能和開拓創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縣村民自治模範鄉鎮達到鄉鎮總數的90%,村民自治模範村達到總數的80%。
(三)健全雙擁優撫安置體系,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
1、穩步推進雙擁優撫安置工作。進一步強化對全縣各級各界幹部群眾的國防意識、愛國主義宣傳教育工作,強化雙擁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體系建設,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大力支持人民軍隊建設,協調軍地開展具有時代特色的軍民共建活動,全面落實撫恤、補助、優待等政策規定,將重點優撫對象優先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未來五年,縣和3個鄉鎮連續達到雙擁模範縣(鄉鎮)標准,力爭得到國家或省市命名,優撫對象的生活達到城鄉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點優撫對象的「三難」問題全面解決。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業、扶持就業、經濟補償和自謀職業相結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體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經費投入,加強對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和就業中介服務,加大軍地兩用人才和優秀士兵培養、選拔和使用力度,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育才、薦才、用才一體化服務。十二五期間,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將自謀職業補助經費和職業技能培訓經費列入預算,建成復員退伍士兵管理服務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1、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大社會福利事業投入,進一步建立完善民辦公助、公辦民營等優惠扶持政策,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興辦福利事業,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興建和購買服務,社會力量興辦、福利機構自主經營的社會福利事業運行機制。到2010年,興建一所100張以上床位,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提供養護、託管、康復服務的綜合性社會福利機構。未來五年,力爭興辦3所50張床位以上的民辦福利機構,公辦民辦養老服務機構床位設置達到每千名老人10張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國辦社會福利機構為示範、其他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社會福利機構為骨幹、社區福利服務為依託、居家養老為基礎的社會福利服務格局。
2、建立完善社會化養老體系。進一步完善老齡工作機制,認真落實老年人社會優待服務政策,加快建立高齡、病殘、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託社區,不斷加強尊老、敬老、助老宣傳,強化居家養老意識和責任,大力興辦居家養老院,妥善解決空巢老人難以自理等難題,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網路;農村要在強化家庭養老責任的基礎上加大以敬老院為依託的「五保」服務中心建設,開展寄養社會老人業務,拓展社會化養老服務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獨身老人的供養服務。2015年前新建、改建、擴建敬老院6所,每所設置床位均達到30張以上。到十二五末,社區、7個鄉鎮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縣城市、農村老年人全部納入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城鎮「三無」老年人全部納入低保,全額救助,農村特困老年人救助標准達到500元/年。繼續實施90歲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政策,構建多層次的老年保障體系。
3、積極推動福利彩票銷售力度。進一步理順彩票發行體制,不斷加強發行網點建設和隊伍建設,拓展發行空間,積極探索新的發行方式,推動福利彩票銷售市場化、產業化發展,電腦彩票銷售每年保持增長
15%。
(五)健全專項事務管理體系,提高規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發展民間組織。認真落實黨和國家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積極培育市場需要、社會需求、群眾歡迎的各類民間組織。在農村,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發揮突出、對當地經濟有影響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在城市,重點扶持、發展公益性民間組織、行業協會和社區民間組織,促進民間組織為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多辦事、辦好事、辦實事。探索建立民間組織自我發展、自律管理機制和誠信評估社會監督體系。建立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打擊非法、違法民間組織的綜合治理機制,城市民間組織數量年增長率達到15%以上,誠信自律合格率達到99%以上。
2、穩妥開展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優化組織結構、減少行政層級,理順職責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積極探索行政區劃調整新途徑,大力推進農村村委會合並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強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強地名資料庫建設,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標志設置、維護,全面推進地名標准化進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到期末,全縣城鎮化率達到80%以上。
3、推進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法制化建設。積極推進婚姻登記改革,建立婚姻登記信息化管理系統,實行婚姻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婚姻登記率達到95%以上,婚登合格率達到100%。大力推進殯葬改革,建設佔地面積300畝左右的公墓區2家。加強收養登記工作,建立國家供養、個人收養、家庭寄養等多樣化機制,實現收養登記要件、材料出證、信息資料收集儲存微機化管理,收養登記合格率達到100%。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新建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
(六)重大項目
1、城鄉低保及特困救助項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綜合十一五末全縣低保工作情況,十二五末全縣低保人數5000人左右,年需保障金1000萬元,合計5000萬元。(2)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未來五年,全縣農村貧困人口預計在8000—12000人之間(含移民),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平均補差計,年需資金約900萬元左右,合計4500萬元。(3)城市醫療救助資金。未來五年,全縣城市基本醫療救助按年救助5000人左右計,人均150元,大病醫療救助按年救助300人左右計,人均8000元,年需總資金約240萬元,五年合計1200萬元。(4)農村特困群眾醫療救助資金。按照《甘肅省農村醫療救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各級財政按當年農業人口人均不低於1元的標准列支,十二五末全縣農業人口預計在16萬人左右,年需資金16萬元,合計80萬元。城鄉特困群眾大病救助年均1000人,人均8000元,年需800萬元。五年合計4000萬元。
2、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社區辦公用房建設。年爭取省市資金30萬元以上,逐年擴建城鄉社區辦公服務用房50平方米以上。
3、民政信息化建設項目。(1)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統,投資規模50萬元;(2)社區信息管理系統,投資規模30萬元;(3)優撫安置、社會福利服務、婚姻登記、民間組織、殯葬服務管理系統建設,投資規模30萬元;(4)民政局辦公系統投資規模15萬元。以上項目所需資金通過爭取省市專項資金、財政列支和自籌等方式解決,十二五期內分步建成。
4、民政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救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蘭州市救助站皋蘭縣救助分站建設項目,爭取省市縣投資500萬元,2012年全面建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業發展的社會支持機制。以政府職能轉變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民政工作運行機制。各級政府將民政事業重大項目建設納入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將各項民政事業費投入納入政府財政預算,探索建立穩定的民政事業資金投入機制和自然增長機制。積極爭取上級民政資金轉移支付,鼓勵和扶持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民政事業,加強福利彩票發行和開展慈善捐助活動,強化志願者隊伍建設,以改革民政行政體制和資金投入機制為主要內容,建立完善民政事業發展的社會支持機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業發展的保障機制。在國家和省市相繼出台城鄉社會救助等相關政策和文件的基礎上,抓緊相關制度的建立、完善、銜接和落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出台並落實社區服務、社會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規政策,充分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宏觀管理,強化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廉潔公正的執法隊伍,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為民政事業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滿生機活力的民政事業自我發展機制。進一步深化民政企事業單位的改革,通過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現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業工作全面走向市場;通過轉換社區服務、老年福利服務、殯葬服務等單位經營機制,逐步向市場化轉變,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通過對福利院實施社會化管理,提高服務管理水平。通過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和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增強民政企事業單位自身活力,促進民政企事業單位自我發展和提高。
(四)建立民政工作現代化運行機制。建設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統、社區信息管理系統為主體,延伸至民政OA管理系統,基本涵蓋民政大部分業務的信息管理系統,構築面向新世紀的全縣民政信息網路,逐步實現辦公自動化、資源信息化、傳輸網路化和管理科學化。通過實施與重點業務相結合的「數字民政」工程,建成覆蓋全縣的民政電子政務系統,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一體化強勢民政隊伍和民政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機構建設,協調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在各鄉(鎮)加強民政辦公室工作,配齊、配強鄉鎮、社區基層民政部門工作力量,落實好基層民政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為內容,不斷強化對各級黨委各類民政工作人員及社區、村委會幹部民政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工作,不斷壯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區、鄉(鎮)民政辦為基礎的縣鄉(鎮)一體化強勢民政管理機制,推動和保障全縣民政事業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