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理房產解押手續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辦理房產解押手續需要帶的材料包括:結清證明,注銷抵押申請書,兩證,他項權證明以及身份證、銀行開具的清貸證明,當事人需要到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抵押手續,在房產證上加蓋清貸的印章。
【法律依據】
《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六條
申辦抵押登記,由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提出申請,並填寫《抵押登記申請表》。《抵押登記申請表》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為個人的,應載明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明號碼、工作單位、住址、聯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稱;
(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權屬;
(五)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六)抵押擔保的范圍;
(七)抵押物屬再次抵押的,應載明再次抵押的情況;
(八)申請抵押登記的日期。
『貳』 房屋解壓都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房產證解壓需要帶的材料主要包括有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房屋產權證。除此之外還要提供銀行的結清手續,一般情況之下進行房產證的解押大概需要一周左右的時間。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一)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