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標准化的13個要素是什麼
1、企業應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的制度,明確主管部門,確定獲取的渠道、方式,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
3、企業應根據評估情況、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生產安全事故案例、績效評定結果等,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保證每個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4、企業應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並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5、企業應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企業應採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單位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7、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8、企業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企業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台賬,定期檢維修。對安全設備設施應制定檢維修計劃。
9、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的要求。企業應執行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應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10、企業應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11、企業應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12、企業應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
13、企業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制定應急預案。
㈡ 危化品的安全標准化十三個要素的詳細資料誰能發我一份謝謝了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准
在這里只能給出一、二級要素,更多的可以從國家安監總局網站公開發布的下載,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
安全生產標准化評審標準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3號)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1/0622/134837/content_134837.htm?COLLCC=4116065608&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1/0622/134837/files_founder_248727281/1195925939.doc?COLLCC=4116065608&
這個「評審標准」我是參加專家討論(青島)的,我不知道「十三個要素」,僅供參考:
1 法律、法規和標准(100分)
1.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50分)
1.2法律、法規和標准符合性評價(50分)
2 機構和職責(100分)
2.1 方針目標(20分)
2.2 負責人(20分)
2.3 職責(30分)
2.4 組織機構(20分)
2.5 安全生產投入(10分)
3風險管理(100分)
3.1 范圍與評價方法(10分)
3.2風險評價(10分)
3.3風險控制(15分)
3.4隱患排查與治理(20分)
3.5 重大危險源(20分)
3.6變更(10分)
3.7風險信息更新(10分)
3.8供應商(5分)
4 管理制度(100分)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0分)
4.2操作規程(40分)
4.3修訂(20分)
5培訓教育(100分)
5.1培訓教育管理(20分)
5.2從業人員崗位標准(10分)
5.3管理人員培訓(20分)
5.4從業人員培訓教育(30分)
5.5其他人員培訓教育(10分)
5.6日常安全教育(10分)
6生產設施及工藝安全(100分)
6.1生產設施建設(10分)
6.2安全設施(20分)
6.3特種設備(10分)
6.4工藝安全(25分)6.5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15分)
6.6檢維修(10分)
6.7拆除和報廢(10分)
7 作業安全(100分)
7.1作業許可(20分)
7.2警示標志(15分)
7.3作業環節(40分)
7.4承包商(25分)
8職業健康(100分)
8.1職業危害項目申報(25分)
8.2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管理(50分)
8.3勞動防護用品(25分)
9 危險化學品管理(100分)
9.1危險化學品檔案(10分)
9.2化學品分類(10分)
9.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10分)
9.4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電話(10分)
9.5危險化學品登記(20分)
9.6危害告知(15分)
9.7儲存和運輸(25分)
10事故與應急(100分)
10.1應急指揮與救援系統(10分)
10.2應急救援設施(15分)
10.3應急救援預案與演練(25分)
10.4搶險與救護(20分)
10.5事故報告(15分)
10.6事故調查(15分)
11檢查與自評(100分)
11.1安全檢查(25分)
11.2安全檢查形式與內容(25分)
11.3整改(20分)
11.4自評(30分)
12 本地區的要求
㈢ 安全標准化的13個要素是什麼
任務時候安全都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放在第一位,一定要嚴格落實好安全標准化。
㈣ 安全標准化的13個要素是什麼
安全標准化的13個要素:
1、安全生產目標 。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制定總體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按照所屬基層單位和部門在生產經營中的職能,制定安全生產指標和考核辦法。
2、組織機構和職責。 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3、安全投入。 建立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按規定提取安全費用,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並建立安全費用台賬。
4、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對其嚴格遵守,並將相關要求及時轉化為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貫徹到各項工作中。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並發放到相關工作崗位,規范從業人員的生產作業行為。
5、教育培訓 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確定安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規定及崗位需要,定期識別安全教育培訓需求,制定、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6、生產設備設施 。企業建設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要求;安全設備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應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
7、作業安全。 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應進行分析和控制。對特殊作業及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採取控制措施。 根據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安全標志》)及企業內部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後果及應急措施等。
8、隱患排查與治理。 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可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隱患排查的范圍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治理完成後,應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9、重大危險源監控 。依據有關標准對本單位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安全評估,及時登記建檔,並按規定備案。應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10、職業健康 。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並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設備,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1、應急救援。 按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並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企業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定期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12、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企業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必要時向相關單位和人員通報,並妥善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事故發生後應成立事故調查組,明確其職責與許可權,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應根據有關證據、資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編制事故調查報告。
13、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 每年至少一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准化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根據安全生產標准化的評定結果和安全生產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