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件夾里的文件數量有限制嗎
文件夾里的文件數量是有限制的:
對於FAT16文件系統,可以保存的文件體積最大值是 4 GB - 1 byte (2^32 bytes - 1 byte);卷的最大體積是4GB;每個卷上最多可以保存的文件數量是65,536個 (2^16);根目錄下可以保存的文件和文件夾數量最大值是512個(如果使用了長文件名,該數字還會減小)。
對於FAT32文件系統, 可以保存的文件體積最大值是 4 GB - 1 byte (2^32 bytes - 1 byte);Windows自帶的工具可以創建的卷的最大體積是32GB;每個卷中最多可以保存的文件數量是4,177,920個;一個特定文件夾中最多可以保存的子文件夾和文件的數量是65,534(如果使用了長文件名,那麼該數字會減小)。
對於NTFS文件系統,可以保存的文件的大小的最大值,理論上是16EB - 1 KB (2^64 bytes - 1 KB)(1EB=1024PB=1024TB=1024GB) ,實際實現過的最大值是16TB - 64 KB (2^44 bytes - 64 KB);卷的體積最大值,理論上可以達到2^64個簇 - 1個簇,實際實現過的最大值是2^56 TB - 64 KB ( 2^32 個簇 - 1個簇);每個卷可以包含的文件個數的最大值是4,294,967,295個 (2^32 - 1)。
其中長文件和短文件名文件是指過去的DOS操作系統下,因為8.3格式的限制,文件主檔名超過8位元組或擴展名超過3位元組的文件名,都被稱為「長文件名」,一般在Windows下正常的文件名在DOS下會顯示不正常。(如「Program files」資料夾可能會顯示成「Progra~1」)在微軟的Windows NT3.5出來之後,「長文件名」問題得以解決,現在的Windows XP系統一般可以輸入400多個字元作為文件名,或者400個字元擴展名。
以上摘自:leonwei網友的博客http://blog.csdn.net/leonwei/article/details/398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