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可以發射彈丸的槍支應該怎麼判刑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B. 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一支怎麼判刑
非法持有一把壓縮氣體槍支,會被沒收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處治安拘留,兩把以上才夠刑事追訴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罪名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該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下列兩種情形依照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處罰:
1、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
2、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
(2)壓縮空氣動力槍擴展閱讀:
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葯,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葯攜帶出依法規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葯的區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槍支、彈葯無論是他人贈予的,還是拾來的,或者是自己曾經合法配帶、以後應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經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隱藏,都屬於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槍支、彈葯的行為。
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槍支、彈葯是自己非法製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的,應以非法製造、買賣槍支、彈葯罪或者盜竊、搶奪槍支、彈葯罪論處,不再另定私藏槍支、彈葯罪。所謂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槍支、彈葯已被發覺,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發覺,但其明知應當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屬於選擇性罪名,即具備持有、私藏行為之一,即構成犯罪。
C. 非法持有1隻壓縮空氣為動力的槍支處罰有多嚴重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D. 非法持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可以發射彈丸的槍支,怎麼判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 氣槍原理是什麼
氣槍原理:儲氣室內裝高壓空氣,通常為5mpa(兆帕)-30mpa(兆帕)不等,氣體分為高壓空氣或者氮氣、氬氣、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使之壓縮能量後突然釋放推動子彈發射。
氣槍是通過加壓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的統稱,是不運用發射火葯的輕武器,靠壓縮空氣或氣體的壓力將彈頭射出的手槍。氣槍的雛形是古代的鼓氣管。世界上第一支氣槍呈現於1430年的歐洲國家。
歷史沿革:
18世紀末,奧地利、法國等國戎行配備過能進行20次射擊的帶壓縮空氣瓶的氣槍。19世紀初,因為氣槍的戰斗性能差(射程近、威力小),所以被愈加完善的火器替代。
氣槍只作為比賽用槍。現代線膛氣槍,內有4-12條膛線,口徑3-5.6毫米,最大射程200米,常用射程50米、80米和150米。氣槍用空心管狀的鉛彈或帶尾翼的尖頭鋼彈進行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