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沒有解壓的車可以報廢嗎
法律分析: 車沒辦理解壓,不能辦理報廢。
法律依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報廢汽車擁有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捐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和個人。報廢汽車不得自行拆卸。
第十三條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應當對回收的報廢汽車逐一進行登記;發現回收的報廢汽車有盜竊、搶劫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不得對涉嫌犯罪的機動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進行拆裝、改裝、組裝或者轉售。
② 車子沒有解壓可以報廢嗎
法律分析:車沒辦理解壓,不能辦理報廢
法律依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
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第五條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使用10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十一)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③ 車輛解壓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1.有效身份證、貸款結清的證明文件、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機貸款機構需要的其他文件。
2.汽備棗數車岩瞎確實給人們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距離縮短了,也提高了辦事效率。大部分人會選以貸款的形式買車。但是,車貸還清之後,我們就需要辦理車輛解壓手續,這樣車子才是完完全全歸屬於我們自己本人所有哦,車輛解壓需要如下材料:
1)車主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2)授權委託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3)填好的《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4)貸款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5)購買汽車時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6)貸款機構出具貸款結清證明:銀行或者是4S店貸款還清的證明文件。這些文件是需要你及時的去銀行或者4S店辦理手續才可以得到。
7)除了這些文件以外的其他文件,可以詢問你所貸款的機構。
3.車輛解壓手續辦理流程
1)車主在貸款機構辦理還清手續後得到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市級車輛管理所的業務窗口申請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車主從業務窗口領取了《機動車抵押/注銷抵押登記申請表》進行表格相關內容的填寫;
3)領取排隊號碼後等待辦理解押手續;
4)將貸款還清證明,《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個人有效身份證件,貸款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辦理;
5)領取《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
6)最後憑借《機動車登記業務受理憑證》拿回《機動車登記證書》。
拓展資料:
車輛解壓不仿首予辦理的情形有哪些?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解除抵押登記除外);
3)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4)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5)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未解除海關監管或者未經海關批准轉讓的;
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④ 車輛報廢、必須解壓嗎
車輛報廢和解壓(解押)應該還是有關系的,特別是貸款買的車子因為事故導致直接報廢不解押應該無法正常辦理,穩妥起見建議最好與當地車管所核實確認。
⑤ 車輛未解壓可以報廢么
朋友你好!
車輛報廢不用自己解壓的,你只要聯系當地政府部門的物資回收公司就可以了,假如你不知道到那裡找這個部門,你可以到車輛管理所去咨詢,他們一定有這個單位的聯系方式的!
⑥ 車管所辦理解壓需要本人去嗎車輛解壓的手續是什麼
車管所辦理解壓需要本人去辦理。
一、機動車存在以下情形應申請抵押/解除抵押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或已經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消失的應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二、申請條件
(一)機動車已在本市登記;
(二)提交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
三、不予辦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記的情形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解除抵押登記除外);
(三)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五)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未解除海關監管或者未經海關批准轉讓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四、辦理地點
使(領)館、境外人員或者機構的機動車到車輛管理所辦理,已申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人員的機動車還可到車管分所辦理;其他機動車可以任選車管分所辦理。
五、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
六、收費
不收費。
七、辦理抵押登記提交的資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八、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提交的資料: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單位的,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託;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解除抵押的,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五)抵押權人為單位且已注銷的,還應當提交該單位的注銷證明(可以為工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以及抵押人已還款的證明。
九、辦理程序
受理、審核—符合規定的,收存相關資料並錄入信息—簽注並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
十、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機動車所有人是指擁有機動車的個人或者單位。
1、個人是指我國內地的居民和軍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單位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
(二)身份證明是指:
1、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是該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包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委託書和被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內設機構,本身不具備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條件的,可以使用上級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作為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上述單位已注銷、撤銷或者破產,其機動車需要辦理解除抵押登記的,已注銷的企業的身份證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已撤銷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是其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已破產的企業的身份證明,是依法成立的財產清算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
2、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的身份證明,是該使館、領館或者該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證明;
3、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4、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指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5、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證》。未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6、台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台灣居民居住證》。未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的,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7、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8、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9、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6)車輛報廢需要解壓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快速資金周轉。
(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幾率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方式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一般貸評估價5-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