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期壓縮不得超過40%算違法嗎
工期壓縮超過40%算違法。《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建築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壓縮的應組織專家論證,且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
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壓縮施工工期的情況,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通過專家論證並採取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後,方可組織施工。
因壓縮工期所增加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並隨工程進度款一並支付。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視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處理。
(1)壓縮工期超過40擴展閱讀
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