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解押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所在地房管局。撤銷房屋抵押登記,需要產權人本人帶上身份證、房產證和銀行還款後出具的手續到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房屋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是將房屋的抵押權交給了銀行,抵押權的登記單位是房產主管部門,通常是當地房管局。還完貸款後,抵押權需要解除,解除抵押登記就需要銀行出具相應的手續,如貸款結清證明、銀行法人委託書等等,產權人本人拿這些資料和身份證、房產證直接去房管局辦理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第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的,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