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垃圾站應該離居民樓多遠有規定么
垃圾中轉站與建築物的距離根據垃圾中轉量不同規定為8-30米。
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垃圾轉運站一般在居住區或城市的工業、市政用地中設置垃圾轉運站的設置數量和規模取決於收集車的類型、收集范圍和垃圾轉運量並應符合下列 要求:
(1)小型轉運站每0.7~1km2設置一座,用地面積不小於100m2,與周圍建築物的間隔不 小於5m。
(2)大、中型轉運站每10~15km2設置一座,其用地面積根據日轉運量確定。
(3)供居民直接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轉運站,其收集服務半徑不大於200m、 佔地面積不小於40m2。
(1)建垃圾壓縮站應符合的規定擴展閱讀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是在城市政府領導下,行政主管部門依靠專職隊伍和社會力量,依法對道路、公共場所、垃圾、各單位和家庭等方面的衛生狀況進行管理,為城市的生產和生活創造一個整潔、文明的環境。
② 垃圾分類點距離居民樓多少米合法
對於垃圾分類點距離居民樓的合法距離,應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設置。根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衛生填埋設施、焚燒處理設施、堆肥處理設施、餐廚垃圾處理設施綠化隔離帶寬度不應小於10米,並沿周邊布置。此外,壓縮式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1、封閉的居住小區內,宜設置收集站;2、居住小區或村莊超過5000人時,應設置收集站;3、居住小區少於5000人時,可與相鄰區域聯合設置收集站;4、鎮(鄉)建成區垃圾日產量超過4噸時,宜設置收集站。同時,收集站的服務半徑也應符合相關規定,採用人力收集時,服務半徑宜為0.4公里以內,最大不宜超過1公里;採用小型機動車收集時,服務半徑不宜超過2公里。因此,垃圾分類點距離居民樓的合法距離應該按照以上規定進行設置。
垃圾收集站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1、封閉的居住小區內,宜設置收集站;2、居住小區或村莊超過5000人時,應設置收集站;3、居住小區少於5000人時,可與相鄰區域聯合設置收集站;4、鎮(鄉)建成區垃圾日產量超過4噸時,宜設置收集站。這些規定可以保證垃圾收集站的合理布局和服務半徑,有效解決垃圾收集的問題。
③ 垃圾壓縮站距離住宅標准
法律分析:以衛生、便民為原則;垃圾中轉站與建築物的距離根據垃圾中轉量不同規定為8-30米。
法律依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 垃圾轉運站一般在居住區或城市的工業尺搏、市政用地中設置垃圾轉運站的設置數量和規模取決於收集車的指棚類型、收集范圍和垃圾轉運量唯困則,並應符合下列要求:小型轉運站每0.7~1m2設置一座,用地面積不小於100m2,與周圍建築物的間隔不小於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