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趙國為什麼還是被秦國滅亡呢
長平邯鄲之戰後,趙國實力迅速下滑,再也無力同秦國爭霸天下 。東方六國從此再也沒有一個國家可以單獨抗衡秦國。戰國進入了諸侯合縱抗秦的時代。
前229年,秦攻趙國,趙幽繆王派李牧、司馬尚率軍抵抗。秦將使用反間計使幽繆王殺李牧、司馬尚。秦將王翦於是率大軍攻趙,突破井陘口,前228年,攻陷邯鄲,俘虜了趙幽繆王。
趙嘉逃到代城稱代王,前226年曾與燕軍合兵於易水之西會戰秦軍,戰敗後迫使燕王交出太子丹。前222年秦軍滅代,俘虜趙嘉,趙國亡。而秦終於在滅趙之後已無國可抗秦,遂統一中原。
(1)趙鞅命令擴展閱讀:
趙國是中國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戰國七雄之一。國君嬴姓趙氏,為商朝名臣飛廉(蜚廉)次子季勝之後,原為趙侯。
至造父以下六世至奄父,奄父生叔代,叔代以下五世至趙夙,趙夙孫趙衰趙衰隨重耳逃亡十九年,重耳返國為晉文公,趙衰任國政。趙衰傳趙盾,趙盾傳趙朔,趙朔傳趙武,趙武傳趙景叔,趙景叔傳趙鞅,趙鞅傳趙毋恤。
趙鞅打破了晉國六卿的格局,趙毋恤力戰智、韓、魏的圍攻,簡襄之烈確立了趙國版圖。
趙烈侯六年(前403年),韓、趙、魏正式三家分晉,周威烈王始命趙烈侯趙籍為侯。至趙武靈王(前325年—前299年)始稱王。前222年,滅於秦國。
趙國全境東北與東胡和燕國接界,東與中山及齊國接界,南與衛、魏、韓三國交錯接界,北與樓煩、林胡接界,西與韓、魏兩國交錯接界。
國都在晉陽(今太原),前425年遷中牟(今鶴壁),前386年趙敬侯遷到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前372年趙成侯立邢為信都(今河北省邢台市橋東區)為趙之別都。
② 古代中國如何立法 君主命令就是法律嗎
中國歷代立法指導思想和立法活動的演變陳建華(一)夏商朝的立法思想是神權法思想。神權法思想是從原始社會的宗教信仰發展而來的,人類進入第一個階級社會以後,原始社會的宗教信仰被加上了階級屬性,成為神權法思想。夏朝統治者把自己的統治說成是「受天命」,代表上天對人間進行統治;把他們對奴隸和平民的鎮壓和懲罰說成是「恭行天罰」。從夏朝開始,奴隸主就利用「天命」、「天罰」的神法權思想對奴隸進行欺騙,給他們的統治披上一層神秘的合法的外衣。商朝全部繼承了夏朝的神權法思想,並且較夏朝更進一步,發展為一種典型的神權法思想。立法活動:1、禹刑。《左傳》記載,「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它是指夏朝法律的總稱,並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大多是啟及其後繼者根據氏族晚期習俗陸續積累的習慣法,具體內容無可詳考。2、湯刑。《左傳》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它是商代法律的總稱,包括不成文的習慣法和國王發布的「誓」「誥」「命」等。誓側重於出兵打仗前的盟誓,主要是發布軍事命令或宣布軍事紀律,大體相當於後來的軍法。誥側重於國王或者權臣對大臣、諸侯或者下屬官吏發出的命令、指示或訓誥。命是君主針對具體事情發布的命令。三者均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二)西周的立法指導思想是明德慎罰與以德配天以及親親與尊尊,具體到刑事立法指導思想就是「義行義殺」和「明德慎罰」。西周法律思想反映西周統治者立法思想的成熟與豐富,有利於政權和社會的穩定發展。所謂「義行義殺」,就是針對國內不同地區、不同的情勢,選擇最適宜的刑罰手段來對付社會犯罪,反對不分青紅皂白,一味刑殺的方法。所謂「明德慎罰」,就是在對付社會犯罪問題上,要提倡德治,提倡倫理道德的強行灌輸,以期在人們頭腦中構築預防犯罪的精神堤壩,有效地預防可能發生的犯罪。同時在鎮壓時,採取審慎的方針,即區分嚴重犯罪與一般犯罪的界限,對一般犯罪採取寬緩的原則;對嚴重犯罪才施以重刑。立法活動1、呂刑。周穆王為了革新政治,命司寇呂侯作「呂刑」。後因呂國改稱甫,所以又稱甫刑。它是西周中期很有代表性的法典,內容不可考,《尚書•呂刑》有所記載。呂刑論證了敬德於刑,以刑德教的重要性,反映了奴隸製法制的成熟狀態,是在總結商和周前期法制建設經驗基礎上的重大發展,影響深遠。2、九刑。兩種含義,一為周朝初年制定的刑書;一為西周的刑罰,即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加上贖、鞭、撲、流等刑罰,合起來稱九刑。3、周公制禮。將夏、商兩代禮制加以折中損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禮制,制定了通行全國的較為全面、系統化的周禮,即所謂禮典,規范調整西周時期政治、經濟、軍事、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周禮是西周時期法律規范的重要形式之一。(三)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紛紛建立了封建性的國家,為了鞏固從奴隸主手中奪取的政權,封建地主階級採用法家思想作為他們的立法指導思想。具體內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意思是說,取消按照血緣關系而規定的法律特權,取消按照爵位的有無和高低享有不同的待遇,除國君之外,不論是誰,只要違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論罪處罰。這樣,開始打破奴隸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壘。2.「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意思是說,要制定成文法,並向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而有法可依。從而否定「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秘密法。3.行刑,「重其輕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時,加重對輕罪的刑罰。這樣,輕罪就不致產生,重罪也就無從出現了。立法活動1、鄭國「制刑書於鼎」。公元前536年鄭國執政子產鑒於當時社會關系得變化和舊禮制的破壞,率先制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這是打破奴隸主壟斷法律的一種手段,打破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局面。2、鄧析「竹刑」。公元前502年,鄭國大夫鄧析自行修訂鄭國的法律,書於竹簡之上,稱為「竹刑」。它雖屬私人作品,但是影響很大。鄧析後因「私造刑法」有違「國家法制」,被執政駟歂處死,但他的竹刑仍在鄭國流傳並為國家所承認,從而成為官方的法律。3、、晉國鑄刑鼎。公元前513年,晉國趙鞅把前任執政范宣子所編刑書正式鑄於鼎之上,公之於眾。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動。4、《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比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國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共有6篇,《盜法》、《賊法》、《囚法》(又稱《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將《盜法》和《賊法》放於法典之首,體現了「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它是戰國時期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戰國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它的體例和內容為後世封建成文法典的進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礎。從體例上看,它的六篇為秦漢所直接繼承,成為秦律、漢律的主要篇目,魏晉以後最終形成了以《名例》為統率,以各篇為分則的完善的法典體例。5、商鞅變法。戰國時期一次最為重要的社會改革。,在變法過程中,將《法經》改編為秦律,史稱「改法為律」。法是指春秋中後期對法律規范的總稱,由夏商西周時期的法律「刑」發展而來。要求把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行性提到更高的位置上來,改法為律即突出強調法律規范的普遍性、穩定性、必行性,使法律觀念的又一進步,對秦朝法制統一有重要的意義。此後,中國古代的法典基本以律為名。(四)秦朝的法律指導思想仍然採用法家的思想,主要表現為:1.法令由一統。這一思想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全國實行統一的法律;第二層含義就是最高立法權屬於皇帝。2.事皆決於法。秦朝專任刑罰,規定了各種法律來規范人們的行為。3.以刑殺為威。這一思想有三層含義:第一,法網嚴密;第二,嚴刑重罰;第三,濫施刑罰。立法活動秦朝法律制度的許多內容直接來源於商鞅變法期間以及商鞅變法以後秦國所確立的制度。秦統一後主要是頒布各種單行的法律法令,立法活動頻繁,但沒有制定一部大而全的統一法典。(五)漢朝的法律思想經歷了兩個發展時期,漢初到文景帝時期採用黃老的無為而治作為統治思想,到了漢武帝之後確立了封建正統的儒家法律思想。後世封建王朝基本沿襲封建正統法律思想。1.漢初至文景時期漢初至文景時期以黃老思想為主,並輔以法家思想為法治的指導思想。漢初,由於秦朝的苛政和連年戰爭,社會生產遭到嚴重破壞,統治者需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養,恢復和發展生產,以鞏固剛剛建立的封建政權。這時,劉邦總結秦亡的教訓,作為借鑒。劉邦手下陸賈根據黃老思想,結合當時的社會情況,提出「道莫大於無為」。當時統治階級從皇帝到丞相無不尊崇黃老思想。文景時期尤為顯著。無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導思想上就是「輕徭薄賦」、「約法省刑」。結果,出現了生產發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榮景象。2.漢武帝以後漢武帝以後是以儒家思想為主,並輔以法家思想為法制指導思想。其核心是「德主刑輔」。漢初社會政治經濟經過七十年的恢復和發展,國家積累了大量物質財富。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製得到鞏固,但漢初分封的諸侯王室力量也逐漸強大起來,同中央發生了尖銳的矛盾。土地兼並嚴重,加上匈奴不斷入侵,最高統治者就亟需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尋求新的法制指導思想。漢武帝招賢納士,董仲舒以「春秋大一統」思想應對。他指出,要建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首先要統一思想。進而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董仲舒的儒術,是將儒家思想與陰陽家思想結合起來,使之神秘化。他指出,事件萬物都分為陰和陽,德為陽,刑為陰,德主則刑輔。這也是總結秦朝「轉任刑罰」的教訓,提倡先用德禮進行教化,教化無效再輔以刑罰。這種剛柔並濟的治國之道,是漢武帝行之有效的統治方法。這一思想對後世歷代王朝的立法影響很大,是以綱常名教為核心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開端。立法活動1、「約法三章」與《九章律》。劉邦入咸陽後,宣布廢秦苛法,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漢朝建立後,高祖命蕭何參照秦法,取其宜於時者,作律九章。在《法經》的基礎上,增加《戶律》《興律》《廄律》。它是漢朝的基本法律。2、漢律60篇。惠帝時,叔孫通為補充《九章律》所未涉及的官秩、儀品之制,編訂《傍章律》18篇;武帝時張湯制定《越宮律》27篇,規范宮廷警衛等事項;趙禹制定《朝律》6篇,明定朝賀制度。以上四部分共60篇,漢律的框架基本形成。(六)唐朝初年立法指導思想同當時「安民立策」的總方針政策密切相關,大體可以歸納為三點:1.德本刑用。唐太宗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積極推行以教化為宗,刑罰為輔的政策。把「德禮」作為推行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罰只是為保障推行「德禮」而設,二者相輔而行。2.法令簡約。所謂簡約,就是條文簡明,使人易知。3.寬仁慎刑。所謂寬仁就是提倡用輕刑。所謂慎刑,就是對犯罪者處刑採取慎重的態度。立法活動1、《武德律》。為唐高祖武德年間制定頒布,是唐朝立法的開始,以隋朝《開皇律》為基礎,沒有太多變化。2、《貞觀律》。唐太宗命長孫無忌、房玄齡等全面修訂法律,經過11年的時間,完成並正式頒布,共12篇,500條。構築了唐律的基本框架,標志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3、《永徽律疏》。唐高宗以《武德律》和《貞觀律》為藍本,制定頒布《永徽律》,共12篇,500條。後長孫無忌又奉命制定律疏,對律文進行逐字逐句的解釋,與律文具有同等的效力,附於律後合編一起,稱為「永徽律疏」。它總結了漢魏晉以來立法和注律的經驗,不但對主要原則和制度從歷史上尋根溯源,說明其沿革,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依據。《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後被稱為《唐律疏議》,它是現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國封建時代最具社會影響的代表性法典,集中體現了唐朝法律空前發達的盛況。(七)宋代立法指導思想宋王朝統治時期社會關系發生了重大變化,部曲轉化為佃農,擺脫地主的私屬地位,躋身為國家編戶。宋初統治者為適應這一變化,總結了唐末五代「君弱臣強」導致變亂的教訓,確立中央集權的基本國策,加強對社會的全面控制和統治。宋代統治者針對國內階級矛盾激化,農民起義不斷,確立了重懲「賊盜」的法制指導思想。主張採用重法,使用酷刑嚴厲鎮壓「賊盜」犯罪,所謂「太祖、太宗頗用重典,以繩奸慝」,就說明了這一點。立法活動1、《宋刑統》的制定。在內容上沿襲《唐律疏議》,但在各篇下分214們,並且律後附有唐中期以後到宋初到敕、令、格、式。2、編敕活動。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編敕》後,凡新帝即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編敕。3、編例活動。宋代也很重視編纂條例和斷例工作,以適應復雜多變的社會形勢。神宗變法期間首頒《熙寧法寺斷例》,南宋時期高宗頒布《紹興刑名斷例》等。北宋哲宗首頒「權宜指揮」,至南宋中期指揮已達數萬件之多,其法律地位也日趨重要。(八)元代立法指導思想一是「參照唐宋之制」,「附會漢法」;二是沿用本民族習慣法。立法活動1、《至元新格》的制定,成為元代立國後第一部成文法典匯編。2、《風憲宏綱》與《元典章》。分別制定與元仁宗時期與元英宗時期。3、《大元通制》。以《風憲宏綱》為基礎,修訂了元代較為完備的成文法典《大元通制》,較為全面地反映了元代法制狀況。(九)明朝處於我國封建社會的後期,為了維持政治、經濟不遭受嚴重的破壞,君主專制統治更加強化,並發展到極端化的程序。這一時期的立法指導思想是開國皇帝朱元璋確立的,對整個明朝的立法活動都有深刻的影響。1.重典治亂世。具體體現在重典治吏和重典治民兩方面。朱元璋認為,國家的穩定,首先取決於封建國家能否實行對於各級官吏的有效管理。他試圖通過重典治吏,來達到更好的治民、治國,強化中央集權。2.禮刑並用。朱元璋也從歷史中意識到,一味強調鎮壓,僅靠嚴刑峻法,雖可以取得一時之效,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他主張禮法並用,將禮的預防犯罪的職能同法的鎮壓的職能有機地結合起來。既堅持嚴刑酷法,又強調德禮教化,儒法結合,禮刑並用。3.加強法制宣傳。朱元璋將立法與法制宣傳結合起來,要求老百姓知曉法律是如何規定的,用實際案例來教育老百姓。立法活動1、《大明律》。《大明律》是明太祖朱元璋在建國初年開始編修,洪武30年完成並頒布於天下的法典,共七篇30卷,460條,一改傳統的刑律體系,更為名例、吏、戶、禮、兵、刑、工七篇格局。《大明律》是有明一代大法,也是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不僅本朝終世奉守不變,歷代也無敢輕改。2、《明大誥》。朱元璋在修訂《大明律》的同時,為防止「法外遺奸」,親自督導編制了《大誥》四編。主要內容是為懲治臣民各種典型犯罪的案例及朱元璋發布的訓詞誡令,是明朝具有特別法性質的重刑法令匯編,充分體現了「重典治世」的思想。3、《問刑條例》。條例是明律以外的單行法規,一般簡稱「例」。通常來自於司法審判的典型案例,司法機關根據該案例擬定條文,經皇帝批准頒布,成為可以普遍適用的法律形式。明孝宗弘治年間,刑部刪訂《問刑條例》,使之成為正式法律,還將律例合編,例為附註,稱《大明律集解附例》,影響了清朝。(十)清初「詳譯明律,參以國制」的立法思想。清朝統治者從關外時期起,就重視借鑒明代法制的得失,尤其到皇太極時,已從實踐中認識到吸收明代法律文化的重要性,因而形成了「參漢酌金」的立法原則。「參漢」,就是吸收明代的法制;「酌金」,則是有條件地援用女真族的習慣法。在這一原則指導下,開始將明律為代表的漢族封建法律意識與原則吸收到有關的法律、法令中。在漢官的建議下,清代法制建設將「詳譯明律,參以國制」作為基本的立法指導思想。立法活動1、《大清律例》。中國歷史上最後一部封建法典,是清朝較為完整、嚴密的定型大法,它與《大明律》的體系結構基本相同。2、則例。則例是清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分為條例、則例、事例、成例等。則例指清朝針對中央各部門的職責、事規程而制定的基本規則,是規范各部院政務活動、保障其正常運轉的行政規則。可以視為清政府的行政法規,自康熙朝開始制定,分為一般則例和特別則例。
③ 成語按兵不動的故事
按兵不動,使軍隊暫不行動。現也比喻暫不開展工作。出自《呂氏春秋·恃君覽·召類》。
春秋末期,諸侯爭霸,弱肉強食,位於晉國東部的一個弱小國家——衛國,長期以來受著強大晉國的壓迫,苦不堪言。
這個時候衛國的國君——衛靈公,毅然投靠了與晉國同樣強大的齊國,締約結盟。這種做法令當時晉國的執政卿趙鞅十分惱怒,集結大軍准備討伐衛國,大軍出發前,趙鞅先派大夫史默出使衛國,暗中調查衛國內部的情況,並約好在一個月後回來報告。
可是,一個月,兩個月很快過去了,史默仍舊沒有消息,趙鞅不知道究竟出了什麼意外情況,晉國內部也開始議論紛紛,史默已經被衛國殺害,不可能再回來了。況且衛國只不過是一個弱小的國家,不如乾脆出兵,一舉擊破,趙鞅否定了這種說法,他認為衛國之所以敢背叛晉國投靠齊國,一定已經做好了十分充分的准備,貿然進攻,會使晉國損失巨大,所以在史默控聽消息回來之前,決不能草率採取行動。
就這樣等了半年之久,史默終於回來了。趙鞅問他:「為什麼耽擱這么長的時間呢。史默答道,經過六個月的觀察,衛靈公很有才幹,國內賢臣很多,人民擁戴,舉國上下團結一心。如果我們要依靠武力使衛國屈服,是要付出巨大的代價的。經過這半年來,還是尋找不到衛國的弱點,所以我只好回來了。
趙鞅聽後,同意史默的看法,暫時打消了攻打衛國的念頭,按兵不動,等待時機。
④ 趙簡子放生原文及出處
邯鄲之民,以正月元旦獻鳩於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然。」
有邯鄲的民眾在正月元旦這一天將他們捕獲的野雞獻給簡子。簡子很高興,賞賜給了他們很多東西。門客問簡子為什麼重賞。簡子說:「在正月元旦這天將獵物放生,是表示一種恩德。」門客說:「民眾知道您要將獵物放生,所以爭相獵取它們,反而使他們死了很多。如果您想放生,不如禁止人們捕獵他們。捕獵之後再將其放生,您的恩德是彌補不了犯下的過失的。」簡子說:「你說得對。」
趙簡子,即趙鞅,春秋末年晉國正卿。其先祖與秦同姓。趙簡子又名志父,亦稱趙孟。卒於晉出公十七年(前458年),生年不祥。《史記》雲,晉頃公九年(前517年),「趙簡子在位……簡將合諸俟戍於周。」假如他20多歲執晉國政的話,其生年應在晉平公二十一年(前537年)左右,壽70多歲。
趙鞅的青少年時代處於晉平昭年間,當時,晉國內政局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一些原來地位顯赫的舊貴族正在退出歷史舞台,逐漸被趙、韓、魏、智、范、中行六家所取代,形成異姓大夫專權的局面。六卿相互之間圍繞晉國統治大權和土地也展開了激烈地明爭暗鬥,矛盾十分尖銳。在這場角逐中,趙氏家族曾一度凌駕於眾卿之上,但自「下宮之難」後一蹶不振,直到趙鞅父景叔繼位,其勢力仍不及范氏、中行氏。這種局面延續到趙鞅繼位初期。年僅20多歲的趙鞅執政以後,在復興趙宗室的責任感的驅使下,勵精圖治,終於使趙氏東山再起。
趙鞅在政治上表現得極為成熟。昭公二十九年(前513年),趙鞅、荀寅佔領汝濱,令晉國民各出功力,共鼓石為鐵,以鑄刑鼎,上刻范宣子所用「夷鬼立法」。其核心是倡導「法治」,以法作為社會的行為規范,具有明顯地反對宗法分封制的非正統色彩,因而曾遭到孔子的貶責。
頒布成文法,具有歷史的進步性。它使罪與非罪的標准明確並昭示於眾,實際上是對奴隸主「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黑暗恐怖政治的否定,體現了社會進化的要求。李悝在總結趙鞅「刑鼎」,子產「刑書」,鄧析「竹刑」的基礎上,寫成了《法經》,使法家文化日臻完善,成為新興地主階級奪取政權,確立封建制度的根本理論依據。
趙鞅執政不久,六卿在逐步瓜分晉國土地和人口的同時,都在各自的封地內進行全面地改革,為最終奪取晉國的統治大權作準備。其中韓、趙、魏三家採取了比較進步的政策,而尤以趙鞅的改革措施最為徹底,改革所帶來的成效也最為顯著,為趙宗室的興盛、強大和進一步發展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經濟上,趙鞅革新畝制,調整賦稅。春秋末年,適當擴大畝制有利於農業和地主經濟的發展。為此,六卿都突破了「百步為畝」的舊經界,但范氏、中行氏和智氏的畝制不及韓趙魏的畝制大,韓魏的畝制又不及趙的畝制大。趙氏畝制「以百廿步為寬,以二百四十步為長」。而趙氏賦稅卻最輕,范氏、中行氏、韓魏「伍稅之」,趙氏「公無稅焉」。孫武分析了六家改革後,認為趙氏改革是比較成功的,因此「晉國歸焉」。
政治上,趙鞅禮賢下士,選賢任能。他重用董安於、尹鐸、傅便、郵無正、史黯、竇隼等人,同衛庄公、扁鵲、姑布子卿等名土的關系也極為融洽。趙鞅虛心納諫,表彰敢於指出他錯誤的臣下。趙鞅派尹鐸治理晉陽,事先告訴他一定要拆除荀寅等人所築的壁壘。尹鐸到任卻加固增修原有的壁壘。趙鞅到晉陽,看到壁壘,一定要殺掉尹鐸才入城。經人進諫,指出增修壁壘的必要,趙鞅反而「以免難之賞賞尹鐸」。趙鞅家臣周會「好直諫」,周舍死後,簡子每每聽朝,常面露不悅,大夫請罪,趙鞅說:「諸大夫朝,徒聞唯唯,不聞周舍之鄂鄂,是以憂也。」「簡子由此能附趙邑而懷晉人」。
軍事上,趙鞅獎勵軍功,以功釋奴。晉定公十九年(前493年),趙鞅率軍迎戰增援范氏、中行氏的鄭國軍隊,誓師時宣布,「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這個命令的頒布,大大鼓舞了晉軍的士氣,對取得戰爭的勝利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改革使趙氏的經濟勢力得到增強,政治威望得到提高,徹底改變了過去趙氏處於劣勢的不利狀況。此後,鞅秋聯合韓魏,把矛頭指向六卿中最主要的對手范氏、中行氏兩家,揭開了討伐戰爭的序幕。
趙氏與范中行氏之間爆發的這場沖突,導火線是暫住邯鄲的衛貢五百戶人口的歸宿問題。實際上,這是新興的異姓強族覬覦和爭奪晉國大權的斗爭的必然反映。
定公十三年(前497年),趙鞅想把衛國進貢的五百戶人口從邯鄲遷往晉陽,遭到同宗大夫趙午父兄的拒絕,趙鞅一怒之下, 殺了趙午,於是,趙午子稷、臣涉賓「以邯鄲叛」,午是中行氏(荀寅)之甥,而荀寅又是范氏(士吉射)的姻親,因而得到范氏、中行氏的支持。秋七月,范氏、中行氏以晉君名義伐趙氏之宮,「趙鞅奔晉陽」。這場歷時八年的戰爭以范、中行氏的失敗而告終。
趙鞅之所以能取得這場戰爭的勝利,首先是因為他十分注意建立可靠的根據地。趙鞅先後派董安於、尹鐸治理晉陽,尹鐸到晉陽後,立刻「損其戶數」,調整賦稅,爭取民心,修建壘堡,加固城防,使晉陽成了趙氏穩固的後方。其次,趙鞅善於利用六卿之間的矛盾,結成反對范、中行氏的統一戰線。戰爭爆發時,整個晉國兩大敵對陣營各派的組合,力量對比的變化瞬息萬變,錯綜復雜。趙、韓、魏、智氏之間,四家權卿與晉君之間,特別是趙氏與智氏之間矛盾重重。然而,在未取得對范氏、中行氏的最後勝利之前,趙鞅盡量避免與他們發生沖突,注意爭取韓魏智氏,特別是晉君的支持。對智氏的脅迫,他委曲求全,默許有功之臣董安於自殺。當范、中行氏以晉君名義伐晉陽時,趙鞅沒有公開反叛晉。侯,並設法盡快恢復同晉公室的關系,從而得到國人的擁護,扭轉了戰爭的不利局勢。再次,趙鞅還非常注意改善同別國的關系。哀公四年(前491年),趙氏與范、中行氏戰事正酣,楚乘晉內亂,「乃謀北方」。趙鞅被迫妥協,對土蔑說:「晉國未寧,安能惡於楚,必速與之。」遂「致九州之戎,將裂田以與蠻子而城之」,滿足了楚國要晉引渡戎狄的要求,避免了晉楚之間的直接沖突。最後,作為晉軍統帥,趙鞅身先士卒,具有勇於犧牲的精神。哀公二年(前493年),晉鄭兩軍戰於鐵,趙鞅中箭負傷,面部血流不止,卻「鼓音不衰」。趙鞅攻衛,他虛心聽取燭過的勸告,「去犀蔽屏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指揮作戰,故能「一鼓而士畢乘之」。
這場戰爭的結果,是中行文子、范昭子奔齊,「趙氏竟有邯鄲、柏人」,形成「趙名晉卿,實專晉權,奉邑侔於諸侯。」的局面。
從哀公六年(前489年)至哀公十七年(前478年),趙鞅為避免同智氏之間矛盾的進—步激化,轉移國內視線,鞏固既得利益,又發動了一系列討伐衛、齊、魯、鮮虞的戰爭。哀公六年,趙鞅帥師伐鮮虞。哀公十年春,趙鞅帥師伐齊。哀公十四年春,伐衛。然而,這一進程因趙鞅染疾而中斷,「使太子無恤將而圍鄭」,從此,趙鞅退出晉國的政治舞台,結束了他叱吒風雲的政治生涯。晉出公十七年(前458年),「簡子卒,太子無恤代立,是為襄子。」四卿中年資最長的智襄子(智瑤),乘機獨佔了大部分范氏、中行氏故地,把持了朝政,取趙氏而代之,成為四卿中最強的勢力。導致後來與趙氏的戰爭,使晉國歷史進程出現反復和挫折。
綜觀趙鞅生平事跡,可以說他對春秋戰國的歷史發展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作為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人物,趙鞅在軍事上討伐晉腐朽勢力的同時,在經濟、政治、思想各個領域也向舊的宗法制度發起猛烈沖擊,嚴重動搖和瓦解了奴隸制的基礎,加速了晉國封建化的進程,其影響甚至波擊到中國歷史發展的整個過程中。
這是因為趙鞅改革為趙氏立國奠定了基礎。趙鞅繼位之初,趙氏家族已處於存亡絕續的關頭。由於趙鞅採取了卓有成效的革新措施,使趙宗室的勢力迅速增強。趙襄子正是在繼承其父改革的基礎上,爭取民心,任用賢臣,虛心納諫,終於同韓魏一起滅了「貪愎好利」的智氏,才有晉靜公二年「滅晉後而三分其地」的結果,韓、趙、魏「三家分晉」實際上奠定了戰國時期七雄並立的爭霸格局。
趙鞅的經濟、政治、軍事改革措施最為徹底,很少保留奴隸制殘余的痕跡,加速了春秋戰國時期,甚至整個中國歷史發展的進程。
趙鞅澆鑄了戰國時代近200年燦爛的趙文化基業。晉自西周初年立國,即奉行「啟以夏政,疆以戎索」的基本國策,具有融和不同民族文化的傳統。趙鞅、趙襄子兩代改革後,進一步發揚光大了晉「觀事而製法,因事而制禮」的優秀傳統,使趙文化含有「中原古文化的農耕文明和北方古文化的草原文明二位一體」的典型特徵。在經濟、軍事、文化、商業、建築等方面以其鮮明的風格豐富和發展了中華民族的古代文化,為中華民族的進步作出了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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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
君不君,臣不臣
引
優勝劣汰,是這個時代的規則,只有在不斷的競爭中生存下來的人,才有資格繼續生存在這個世界上……
◎誰是兇手
時間:公元前497年
地點:晉國邯鄲
就在不久前,邯鄲城的最高行政長官——邯鄲大夫趙午接到一份命令,這份命令是晉國六卿家之一的趙氏宗主趙鞅發出的。內容很簡單,趙鞅要求將居住在邯鄲城內的五百戶居民遷到晉陽居住。
問題就出在這兒,作為趙氏家族的一個分支,趙午有義務服從家族大宗主的命令,關鍵是這五百戶人不一般,這可是衛國人啊。
在戰國有抵押人質的習慣,三年前,衛國與晉國開戰,趙鞅帶兵打敗衛國,衛國抵押給趙鞅五百戶人質求和。當時,趙鞅將這五百戶人就近安置在邯鄲居住,一來邯鄲距離衛國較近,人質在手可避免衛國再打什麼別的主意;二來是人口太多,別的地方也不好一下安排這么多人進去。
三年後情況突變,趙氏傾力營建的大後方晉陽城宣告竣工,趙鞅急需往城中充實人口,所以想起了這些人質。
邯鄲……
⑥ 按兵不動的成語故事誰知道
【成語】: 按兵不動
【拼音】: àn bīng bù dòng
【解釋】: 按:止住。使軍隊暫不行動。現也比喻暫不開展工作。
【成語故事】:
春秋末,晉國東部的衛國是個弱小的諸侯國。被迫與晉國結盟,實際上完全聽命於晉國,不住地給晉國進貢財物。當時任國君的衛靈公不願長久處於屈辱的地位,便與齊景公締結盟約,從而與晉國斷絕了關系。
晉國執政的卿趙鞅不能容忍衛國背叛晉國的行為,立即調集軍隊,打算襲擊衛國的都城帝丘,以迫使衛靈公屈服。在出發前,他先派大夫史默到衛國去暗中了解情況,並命他在一個月內回國。
不料,一個月過去了。史默沒有按時回國。趙鞅不知出了什麼事,心神不定。有人猜測,可能史默已被衛國人拿住殺掉,又建議說,衛國是個小國,沒有多少軍事力量,晉國的大軍一到,衛國的國君會不戰自降,為此請趙鞅下令出兵。
趙鞅不同意這個建議。他認為,衛靈公既然敢於同盟國斷絕往來,一定會作好充分准備,不能草率行事,堅持等史默回來再考慮出兵的問題。
過了半年,史默終於回來了。趙鞅問他為什麼在衛國呆了這么長時間,史默回答說:「要想得到利益,卻很可能得到害處,恐怕您還沒有覺察出來吧!現在,衛國已任命受到過陷害的賢臣蘧伯為相國,這就使他在國內贏得了民心。」
接著,史默又講述了衛靈公為了激勵國人反抗晉國的情緒而採用的方法。衛靈公派大夫王孫賈向國人宣告說,晉國已命令衛國,凡是有姐妹的女兒的人家,都要抽出一個人送到晉國去當人質。消息傳開後,衛國到處是一片痛哭聲和一片憤恨聲。
為了使國人相信這是事實,靈公又讓王孫賈抽選出一批宗室大夫的女兒,准備送往晉國。結果,出發那天,成千上萬的百姓不讓她們去晉國當人質,並憤慨地表示要和來犯的晉軍打到底,寧死不屈。
史默還提供了一個動向:孔子已來到衛國,他的弟子子貢給靈公出謀劃策。最後史默說:「衛國現在的賢臣很多,民氣旺盛。國君非常重視賢臣的意見,採納他們的計謀。想用武力使衛國屈服,恐拍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趙鞅聽了史默介紹的情況,認為進攻衛國的時機不夠成熟,於是下令軍隊暫不行動,等待時機再說。
⑦ 吳王夫差的是怎麼回事
吳王夫差(—前473年)又稱吳夫差。春秋末期吳國國君。吳王闔廬之子。姬姓,吳氏,名夫差。先秦時期男子稱氏不稱姓,雖為姬姓,卻不叫姬夫差。但是理論上存在「姬夫差」這種說法。他繼父登位之初,勵精圖治,大敗勾踐,使吳國達到鼎盛。在位後期,生活奢華無度,對外窮兵黷武,屢次北上與齊晉爭鋒。黃池之會,勾踐趁虛攻吳,吳國一蹶不振。前473年,勾踐滅吳,夫差自縊。
春秋時期吳國君主(前496-前473)吳王闔閭之子。家族廟號吳英宗,謚號吳末王,前495年—前473年在位,共23年。為遵從敗於越王勾踐的父王闔閭的遺訓,即位當年就以伯嚭為太宰,與老將伍子胥操演軍隊,以圖復仇。次年在夫椒大敗越國,攻破越都(今浙江紹興),使越屈服。公元前486年,開邗溝,連接長江和淮水,開辟出一條通向宋、魯的水道,進逼中原。此後,又在艾陵(今山東泰安)打敗齊國。公元前482年,在黃池(今河南封丘西南)大會諸侯,與晉爭霸,適逢晉室內亂,夫差一度奪得霸主地位。連年的興師動眾,造成國力空虛。越王勾踐不忘會稽之恥,國力逐漸恢復。趁夫差率精銳赴黃池之會、只有太子與老弱留守之機,越軍乘虛而入,並殺死吳太子。夫差匆匆趕回與越議和。吳長期窮兵黷武,民力凋敝,難以與越抗衡。公元前473年,越再次興兵,終滅吳國,夫差自殺。 春秋戰國時吳國末代國君。吳王闔閭之子。 王闔閭十九年夏,檇李之戰中,吳王闔閭病傷而死。闔閭使立太子夫差,謂曰:「爾而忘勾踐殺汝父乎?」對曰:「不敢!」三年,乃報越。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為太宰。習戰射,常以報越為志。二年,吳王悉精兵以伐越,敗之夫椒,報姑蘇也。越王勾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請委國為臣妾。吳王將許之,伍子胥諫曰:「昔有過氏殺斟灌以伐斟尋,滅夏後帝相。帝相之妃後緡方娠,逃於有仍而生少康。少康為有仍牧正。有過又欲殺少康,少康奔有虞。有虞思夏德,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後遂收夏眾,撫其官職。使人誘之,遂滅有過氏,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今吳不如有過之強,而勾踐大於少康。今不因此而滅之,又將之,不亦難乎!且勾踐為人能辛苦,今不滅,後必悔之。」吳王不聽,聽太宰嚭,卒許越平,與盟而罷兵去。 七年,吳王夫差聞齊景公死而大臣爭寵,新君弱,乃興師北伐齊。子胥諫曰:「越王勾踐食不重味,衣不重采,弔死問疾,且欲有所用其眾。此人不死,必為吳患。今越在腹心疾而王不先,而務齊,不亦謬乎!」吳王不聽,遂北伐齊,敗齊師於艾陵。至繒,召魯哀公而徵百牢。季康子使子貢以周禮說太宰嚭,乃得止。因留略地於齊魯之南。九年,為騶伐魯,,至與魯盟乃去。十年,因伐齊而歸。十一年,復北伐齊。 越王勾踐率其眾以朝吳,厚獻遺之,吳王喜。唯子胥懼,曰:「是棄吳也。」諫曰:「越在腹心,今得志於齊,猶石田,無所用。且盤庚之誥有顛越勿遺,商之以興。」吳王不聽,使子胥於齊,子胥屬其子於齊鮑氏,還報吳王。吳王聞之,大怒,賜子胥屬鏤之劍以死。將死,曰:「樹吾墓上以梓,令可為器。抉吾眼置之吳東門,以觀越之滅吳也。」 齊鮑氏弒齊悼公。吳王聞之,哭於軍門外三日,乃從海上攻齊。齊人敗吳,吳王乃引兵歸。 十三年,吳召魯、衛之君會於橐皋。 十四年春,吳王北會諸侯於黃池,欲霸中國以全周室。六月子,越王勾踐伐吳。乙酉,越五千人與吳戰。丙戌,虜吳太子友。丁亥,入吳。吳人告敗於王夫差,夫差惡其聞也。或泄其語,吳王怒,斬七人於幕下。七月辛丑,吳王與晉定公爭長。吳王曰:「於周室我為長。」晉定公曰:「於姬姓我為伯。」趙鞅怒,將伐吳,乃長晉定公。吳王已盟,與晉別,欲伐宋。太宰嚭曰:「可勝而不能居也。」乃引兵歸國。國亡太子,內空,王居外久,士皆罷敝,於是乃使厚幣以與越平。 十五年,齊田常殺簡公。 十八年,越益強。越王勾踐率兵伐敗吳師於笠澤。楚滅陳。 二十年,越王勾踐復伐吳。二十一年,遂圍吳。二十三年十一月丁卯,越敗吳。越王勾踐欲遷吳王夫差於甬東,予百家居之。吳王曰:「孤老矣,不能事君王也。吾悔不用子胥之言,自令陷此。」遂自剄死。越王滅吳,誅太宰嚭,以為不忠,而歸。
周敬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在吳楚爭霸戰爭中,吳王夫差率軍在夫椒(今江蘇太湖中洞庭山)大敗越軍的作戰。 這年,越王勾踐聞吳王夫差為報父仇,正加緊訓練軍隊,准備攻越,遂不聽大夫范蠡的勸阻,決定先發制人,出兵攻吳。吳王聞報,悉發精兵擊越。兩軍戰於夫椒。越軍戰敗,損失慘重,僅剩5000餘人,退守會稽山(今浙江紹興南)。吳軍乘勝追擊,佔領會稽城(今浙江紹興),包圍會稽山。越王無奈,採納大夫范蠡、文種建議,派文種以美女、財寶賄賂吳太宰伯演,請其勸吳王夫差准許越國附屬於吳。伍員請吳王勿許。此時,夫差急於北上與齊爭霸,不納伍員之言,遂與越講和,並率軍回國。
公元前496年,吳王派兵攻打越國,被越王勾踐打得大敗,吳王也受了重傷,臨死前,囑咐兒子夫差要替他報仇。夫差牢記父親的話,日夜加緊練兵,准備攻打越國。 過了兩年,夫差率兵把勾踐打得大敗,勾踐被包圍,無路可走,准備自殺。這時謀臣文種勸住了他,說:「吳國大臣伯嚭 貪財好色,可以派人去賄賂他。」勾踐聽從了文種的建議,就派他帶著美女西施和珍寶賄賂伯嚭,伯嚭答應帶西施和文種去見吳王。文種見了吳王,獻上西施,說:「越王願意投降,做您的臣下伺候您,請您能饒恕他。」伯嚭也在一旁幫文種說話。伍子胥站出來大聲反對道:「人常說『治病要除根』,勾踐深謀遠慮,文種、范蠡精明強干,這次放了他們,他們回去後就會想辦法報仇的!」這時的夫差以為越國已經不足為患,又看上了西施的美色,就不聽伍子胥的勸告,答應了越國的投降,把軍隊撤回了吳國。
吳國撤兵後,勾踐帶著妻子和大夫范蠡到吳國伺候吳王,放牛牧羊,終於贏得了吳王的歡心和信任。三年後,他們被釋放回國了。 勾踐回國後,立志發憤圖強,准備復仇。他怕自己貪圖舒適的生活,消磨了報仇的志氣,晚上就枕著兵器,睡在稻草堆上,他還在房子里掛上一隻苦膽,每天早上起來後就嘗嘗苦膽,門外的士兵問他:「你忘了三年的恥辱了嗎?」他派文種管理國家政事,范蠡管理軍事,他親自到田裡與農夫一起幹活,妻子也紡線織布。勾踐的這些舉動感動了越國上下官民,經過十年的艱苦奮斗,越國終於兵精糧足,轉弱為強。 吳王夫差自從戰勝越國後,以為沒有了後顧之憂,從此沉迷於西施的美色,過著驕奢淫逸的生活。他又狂妄自大,不顧人民的困苦,經常出兵與其它國家打伏。他還聽信伯嚭的讒言,殺了忠臣伍子胥。這時的吳國,貌似強大,實際上已經是走下坡路了。
公元前482年,夫差親自帶領大軍北上,與晉國爭奪諸侯盟主,越王勾踐趁吳國精兵在外,突然襲擊,一舉打敗吳兵,殺了太子友。夫差聽到這個消息後,急忙帶兵回國,並派人向勾踐求和。勾踐估計一下子滅不了吳國,就同意了。公元前473年,勾踐第二次親自帶兵攻打吳國。這時的吳國已經是強弩之末,根本抵擋不住越國軍隊,屢戰屢敗。最後,夫差又派人向勾踐求和,范蠡堅決主張要滅掉吳國。夫差見求和不成,才後悔沒有聽伍子胥的忠告,非常羞愧,就拔劍自殺了
⑧ 按兵不動的故事簡短
春秋末年,衛國是一個弱國,受晉國壓迫,衛靈公不甘長此以往,所以勵精圖治,與齊國友好、與晉國斷絕關系。晉國的執政官員趙鞅不能容忍衛國的'行為。他派大夫史默去衛國了解情事,希望他一個月之內回來匯報情事。誰知史默一個月後竟然沒有回來,很多人都建議趙鞅趕緊出兵。衛國是個小國,兵力不足,晉國定能戰勝衛國。趙鞅不想打沒有準備好的仗。他決定等史默回來後再作決定。半年後,史默終於回來了。他講述了衛國所作的多項准備:首先,衛國任命受過陷害的賢臣蘧伯為相國,全國百姓都很佩服他。其次,衛國想出各種方法調動國民反抗晉國的情緒。衛靈公派大夫王孫賈向國人宣布:晉國要衛國的人質,誰家有女兒、有姐妹的每戶都要抽一人去。消息傳開後,衛國人民都痛罵晉國。為了讓大家對消息確信無疑,王孫賈真的抽選出一些大夫的女兒,准備送往晉國。衛國人都前去阻擋,大家都紛紛表示,堅決和晉國打到底,決不當晉國的奴隸。另外,孔子到了衛國,他的弟子子貢給靈公出謀劃策。史默最後說,衛國已經在各方面作好了與晉國打硬仗的准備。趙鞅聽了史默的介紹,認為應該等待時機,下令軍隊聽候命令。作好充分准備再行動。
⑨ 戰國時代趙國基業的開創者是誰,不是聯韓魏滅智的趙襄子,是趙鞅
公元前403年,面對韓趙魏三家士大夫的請求,沒有實力的周天子順勢把他們封為諸侯,公元前376年,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徹底瓜分了晉國公室,中原大地上才在名義上徹底形成了七個實力較強諸侯國相互爭霸稱雄的競爭格局,實質上從韓趙魏三家滅智氏後已成競爭格局,這里暫不論。
說起三家分晉,就繞不過去晉國,因為晉文公曾稱霸中原,曾經如此強大的晉國為何會分裂?起因只是1件看似無不足道的“家事”。
曾經強大的晉國為何會分裂?起因只是1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家事”,這件事就是趙鞅處死趙午,但最後事情卻發展成為了晉國內部六卿混戰,這是所有人都沒想到的,不過也正是因為這件家事,趙鞅才能開創屬於自己的“晉國”。
自古興衰雖無常,卻有據可循,晉國的分裂混戰其實只是後來戰國形勢的一個縮影,公室或者王室的衰落,背後的推動者其實不是哪一個人,而是生產力的發展,奴隸制度崩塌、封建制度確立,已具不可阻擋之勢。
⑩ 按兵不動的意思
【拼音】àn bīng bù dòng
【出處】《呂氏春秋·恃君覽·召類》:「趙簡子~。」
【釋義】指揮官命令軍隊暫不行動,等待戰機。指接受任務後卻不執行。按:止住、壓住。兵:隊。
【用法】作謂語、定語;多指接到任務後不肯做
【結構】兼語式
【同義詞】案兵不動
【近義詞】以逸待勞、裹足不前
【相反詞】雷厲風行、聞風而動
【同韻詞】誑時惑眾、興戎動眾、省吃細用、言必有中、一心兩用、厚棟任重、恩威並重、行師動 眾、調詞架訟、欺世惑眾、......
【歇後語】下象棋不走卒
【燈謎面】休戰;車馬炮出去,將士相助戰
成語典故
春秋末,衛國被迫與晉國結盟,成為晉國的附庸國。衛靈公為改變現狀,與齊景公締盟。晉國不能容忍衛國的行為,趙鞅派史默潛伏衛國。史默半年後回國報告說衛國啟用賢臣蘧伯為相國,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出謀劃策,趙鞅就按兵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