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村裡的民兵連長是什麼職務
民兵連長是村委里的委員。
民兵連長職責:
一、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關於民兵預備役工作的指示,同指(教)導員一起定期召開民兵幹部會議,研究落實措施,帶領民兵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任務,抓好民兵連(營)建設。
二、負責民兵連(營)組織建設,具體落實民兵連(營)組織整頓,搞好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落實各項民兵工作制度。
三、協助指(教)導員對民兵進行政治審查,落實民兵政治教育。
四、負責完成上級賦予的民兵軍事訓練任務,落實參訓人員及其報酬。
五、負責兵役登記和徵兵工作。
六、負責指定民兵連(營)戰備值勤方案,組織和帶領民兵參加戰備值勤,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利益。
七、負責組織和帶領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積極開展「以勞養武、富民強兵」活動。
八、戰時負責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
Ⅱ 民兵幹部連長指導員任前集體談話內容是什麼
摘要 一、加強政治教育,組織活動,提高素質
Ⅲ 退役軍人進選民兵連長材料怎麼寫
安排某人當民兵連長,是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通常來說,退伍軍人會給予優先考慮,但並不是說民兵連長必須要退伍軍人才有權利當,沒當過兵的同樣可以當民兵連長。不過話又說回來,民兵連長並不屬於實質性職務,沒有必要過於在意和計較。
Ⅳ 村幹部和民兵連長職位是什麼,職能和職責是什麼
村幹部:
村幹部是區別於國家公務員的特殊群體,村幹部是游離於國家行政幹部體制之外的、不在編、不脫產的邊緣化幹部。
具體來講,村幹部主要是指通過村民自治機制選舉產生的、在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行使公共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提供公共服務,並享受一定政治經濟待遇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村黨支部(黨總支)委員、副書記、書記,村民委員會委員、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員會內設工作委員會主任。
其中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幹部。
村幹部的主要職能和職責:
1、村幹部發揮著維護國家穩定的重要堡壘作用。
2、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直接推動者、組織者和實踐者,是黨中央在農村經濟工作中的中堅力量,是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者和實施者。
3、他們擔負著組織和領導農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任務,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起著決定性作用。
4、村幹部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骨幹力量。
5、農村基層組織和村幹部是農民訴求的首選通道和依託對象,在農民心中扮演重要角色。
民辦連長:
是基層民兵組織中最核心的組成部分,基本上屬於步兵連,由鄉(鎮)青年幹部、轉退伍軍人、回鄉知識分子等組成,下設3個排、每排三個班,每個班8名戰士,幹部、士兵合計共80人,一般由鄉(鎮)武裝部長任連長,由鄉(鎮)黨委副書記或政法委書記任指導員。
民兵連長主要職能和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關於民兵預備役工作的指示,同指(教)導員一起定期召開民兵幹部會議,研究落實措施,帶領民兵完成上級賦予的各項任務,抓好民兵連(營)建設。
2、負責民兵連(營)組織建設,具體落實民兵連(營)組織整頓,搞好預備役登記,統計工作,落實各項民兵工作制度。
3、協助指(教)導員對民兵進行政治審查,落實民兵政治教育。
4、負責完成上級賦予的民兵軍事訓練任務,落實參訓人員及其報酬。
5、負責兵役登記和徵兵工作。
6、負責指定民兵連(營)戰備值勤方案,組織和帶領民兵參加戰備值勤,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利益。
7、負責組織和帶領民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積極開展「以勞養武、富民強兵」活動。
8、戰時負責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
Ⅳ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民兵連長
太寂寞,閑著嘮幾句。民兵首先是民,生產和生活的一份子,而後是兵。也許,民兵開始於古代的屯田――農時經營田槡漁獵牧和治安,戰時抵禦外侵。民兵自古以來就是保家衛國的一支不可忽略的力量。過去中蘇關系緊張的日子裡,民兵負責社會秩序的維持和站崗放哨、監視敵特和傳遞情報的任務。雖然常常對「敵情」過敏,但是認真的態度非常可嘉。
作為民兵或者民兵連長,要經常提醒自己是一個兵,強化自己的使命感和責任心。組織落實,制度落實,訓練計劃落實。雖然實際訓練中會受到器材、場地、人員體力技能等諸多限制,但是克服困難、因陋就簡、因地制宜的開展訓練,常抓不懈……一定會成為驕傲的保家衛國的力量
Ⅵ 在農村民兵連長是幹嘛的
民兵幹部主要負責本民兵連的組織建設、軍事訓練和日常動態和靜態管理,隨時作好完成各種急難險重任務准備,達到平時應急、戰時應戰要求,促進經濟與軍事工作的有效落實。
政治指導員一般由村支書兼任,在任命前,基層武裝部向鄉鎮黨委匯報指導員人選,並經鄉鎮黨委綜合考評後,由鄉鎮黨委發文任命。主要負責民兵連的政治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和配合連長狠抓軍事訓練、日常管理、組織整頓和幹部調整配備,總結表彰先進,並隨時做好戰備應急工作。
(6)民兵連長任職命令模板擴展閱讀
民兵連長的任用程序:
1、鼓勵熱愛軍事工作的年青人積極參與競爭當前全國各村級組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2、在選舉政策上給於支持;
3、選入村支兩委的預提對象進行集中培訓,根據培訓綜合考察結果再由鄉鎮武裝部根據民兵幹部缺編情況,提名到鄉鎮黨委(民兵營黨委)研究決定,由鄉鎮武裝部長,政治教導員簽署命令任命,並報縣軍事機關備案;
4、任職期限一般應於村民委員會一樣三年一屆。
Ⅶ 村民兵連長是怎麼產生的國家有何規定
農村中的村級民兵連是黨支部領導下的群眾組織,民兵連連長的產生原則是由村黨支部研究決定後任命產生,通常情況下,應該是由一名村黨支部委員兼任村民兵連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