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命令可以用於獎懲嗎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其中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行政機關的行政命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第九十六條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款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
(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
(三)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
(四)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貳』 什麼是行政命令
法律分析: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條 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范圍內,制定規章。
部門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於執行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沒有法律或者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依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或者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
『叄』 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命令的實質: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的分類:包括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肆』 行政命令具有哪些權利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
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理解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於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檢查、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並且相互銜接。它的特徵是:①行政命令由有權發布命令的行政主體作出;②行政命令屬於行政主體的一種處理行為,表現為要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對人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不是賦予相對人一定的權利;④行政命令是為相對人設定的行為規則,屬於具體規則,表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規范;⑤相對人違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體對它的制裁;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職權作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還有一個特徵,即相對人不服行政命令時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申請途徑解決。這和行政決定不同,相對人如不服行政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應區別抽象行政命令與具體行政命令)如果是不服行政決定,相對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
『伍』 行政命令是法律文件嗎能舉個例子嗎,它和行政法規有什麼區別
行政命令不是法律文件,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必須怎麼做或者不準做什麼的意思。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如命令納稅、命令某一路段禁止通行等。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二者之間的區別是,行政法規是行政命令的依據,行政命令是各級政府或部門將行政法規在具體管理活動中的運用實施和落實。
『陸』 行政機關不得隨意更改生效的決定和命令對嗎
是的。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
非經法定事由並非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這體現了依法行政的誠實守信。
已經成立的行政執法行為,如發現其違法、不當或不再適應新的情況,可由有權機關撤銷,宣布無效或不再生效。部分內容應予撤銷,部分內容繼續有效的,可以宣布保留其整體而變更其應撤銷部分,對應變更部分作出新的決定。行政執法行為已執行完畢,或執行的條件已不復存在,或有期限的行政執法行為已到期,應宣布該執法行為終止。
參考:
《行政許可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柒』 縣委辦能對各局下發行政命令嗎
這個是不可能的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
各局是單位不是人
『捌』 地方政府能否使用命令命令(令)的發布或使用許可權是什麼
不可以,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政府行為有規定才可為
『玖』 在企業公文中,我們可以使用命令(令)這個文種嗎
企業的公文一般也依照國家機關公文處理的規定,但企業作為一般社會團體,一般不使用「命令」這一文種。「命令」是下行文,顧名思義,是上級對下級的一種強制性要求和規定,一般是握有行政權的機關或軍事機關才能使用的文種,作為企業,使用此文種顯然是不當的。
『拾』 行政命令不能違法的原則是什麼
行政命令是行政機關作出的,法律是國家頒布的,兩者的效力范圍不同,法律一般在全國對所有的人都有效,行政命令根據行政機關的不同,效力范圍不同。兩者關系: (1)從原則上看:法律優越,法律在命令之上,違反法律則無效。法律保留,某些事項,僅能以法律規定,不能以命令規定;法律主位,法律為主,命令為輔。 (2)從細目看:補充規定,行政命令是法律的補充規定;解釋規定,是對法律的解釋規定;程序規定,是對法律實施的程序性規定;例外規定,是對法律原則規定的例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