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士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退伍 .怎樣可以退
第六十三條 士官退出現役的條件,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執行。其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實行全程退役,在本級服役期內各個年度安排退出現役:
(一)家庭成員遇有重大變故,經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本人申請退出現役的。
(二)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三)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療體系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四)年度考評不稱職的。
(五)受降職、降銜以上處分的。
(六)留用察看期滿後拒不改正錯誤的。
(七)受刑事處罰未被開除軍籍服刑期滿或者被處勞動教養期滿後不適宜留隊服現役的。
(八)圖謀行凶、自殺或者搞其他破壞活動,繼續留隊確有現實危險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的。
凡符合前款第(六)、(七)、(八)項情形之一的,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可以隨時安排退出現役。
第六十四條 確定全程退役對象,按照基層黨支部申報、團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核、師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審批的程序辦理。
第六十五條 女士官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本級服現役期滿未被選取為高一級的,或者因崗位編制限制不能晉升軍銜等級的,暫不安排退出現役,按照原軍銜級別確定待遇,並可定期增資。哺乳期滿後,列入當年計劃安排退出現役。
第六十六條 士官退出現役的批准許可權,除全程退役的初級士官由師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批外,其他均由具有選取批准許可權單位的司令機關審批。
第六十七條 士官退出現役計劃,由團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擬制,其中全程退役數量應當控制在總部規定的比例以內,與士官選取計劃同時逐級上報,經總參謀部主管部門批准後下達執行。
第六十八條 士官退出現役,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分別作復員、轉業、退休安置,並填寫《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退休士官還應當填寫《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審定表》。司令機關應當根據不同安置方式的要求,對退出現役士官的檔案進行審查整理,按照規定實施移交。
第六十九條 退出現役士官的離隊時間,作復員安置的與退伍義務兵同時離隊,作轉業安置的按照民政部、總參謀部當年規定的時間離隊,作退休安置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條 士官退出現役命令下達前,應當參加正常工作。退出現役命令下達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到安置地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報到。在規定的報到期內報到前突發重大疾病或者發生事故的,由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第七十一條 士官退出現役費用結算,作復員安置的發至批准退役當月止,作轉業安置的發至離隊當年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⑵ 士官轉業有什麼規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下簡稱《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服役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士官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出現役:
(一)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
(二)服現役滿30年或者年滿55歲的;
(三)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四)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五)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於繼續服現役的。
三、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復員安置:
(一)服現役滿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規定年限的;
(二)符合轉業或者退休條件,本人要求復員並經批準的。
四、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轉業安置:
(一)服現役滿10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
(四)服現役未滿10年,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四)項情況的;
(五)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願轉業的。
五、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滿55歲的;
(二)服現役滿30年的;
(三)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特等、一等傷殘等級的;
(四)服現役期間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並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軍以上衛生部門鑒定確認的。
六、士官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嚴重違反紀律或者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經批准,可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安居城鎮的,人民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
士官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須附本人書面申請。
七、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批准,不滿10年的作復員安置,滿10年的作轉業安置。
八、士官退出現役作復員或者轉業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團(旅)經單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師(旅)級單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軍級單位批准。
士官退出現役作退休安置的,由軍級單位批准;改按義務兵退伍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批准。
九、士官退出現役,由批准單位的司令機關填寫《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其中改按義務兵退伍的填寫《士官改按放務兵退伍審批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
十、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國家或者軍隊建設需要的;
(二)服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
(三)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
(四)因其他特殊情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門批準的。
十一、士官退出現役的時間:
(一)因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隨時辦理;
(二)作復員安置的,與當年義務兵退伍同步進行;
(三)轉業安置的,按民政部、總參謀部當年的規定執行;
(四)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條件進下達退休命令。
十二、士官復員後,由徵集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按退伍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服現役期間,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級以上士官復員後,沒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劃給。
農村入伍符合轉業條件的士官,本人要求並經批准作復員安置的,允許落城鎮戶口。
十三、士官轉業後,按照《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文件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度退伍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轉業士官和城鎮入伍的復員士官等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十五、退休士官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項條件的,參照軍人退休幹部的安置辦法執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條件的,在原徵集地或者直系親屬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患精神病的士官不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按退伍義務兵的接收安置規定執行。
十六、士官退出現役離隊時,應辦妥黨(團)組織關系、供給關系的轉移手續,按照規定發給工資、伙食費以及各和補助費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費。到達安置地的縣(市)時,持批准機關的行政介紹信,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確定服預備役的,並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
十七、士官退出現役後,到安置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到前發生的問題,由原部隊負責處理;報到後發生的問題,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處理。
十八、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十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上不符的即行廢止。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民政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⑶ 有沒有當兵12年,到三期士官,想轉業或退役,部隊不讓的情況
過去有。現在基本上不會有了,只要服役期滿,就可以申請退役或者轉業。部隊不會不讓的。因為四期名額十分稀少,想轉的人很多,你不願意轉,正好有的是人要這個名額呢。
⑷ 肇慶往年士官轉業安排
摘要 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一般從12月1日起至下達退役命令前可以離隊。離隊後,正式宣布退役命令的時間為次年的4月1日,工資發放至7月31日;
⑸ 士官轉業的政策
一、是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適當增加士官編制數量,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
二、是調整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初級士官數量。
三、是調整士官軍銜制度。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稱謂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四、是改進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注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五、是完善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六、是健全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
09年士官改革內容《方案》指出,此次深化士官制度改革,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適應國家經濟社會和軍隊建設發展新形勢,著力優化結構、理順關系、健全機制、提高素質,完善具有我軍特色、充滿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技能精湛、作風頑強、紀律嚴明、骨幹作用突出的士官隊伍。改革堅持戰鬥力標准,把提高士官隊伍建設質量、增強信息化條件下部隊作戰能力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創新發展,准確把握新形勢下士官隊伍建設的特點規律,在研究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上提出新對策;堅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需要與可能、重點與一般的關系。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
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的士官,主要用於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幹力量.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注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方案原文為確保深化士官制度改革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士官的編制與配備
(一)【士官編制依據】士官的編制與配備,必須嚴格按照改革後的《全軍士官編制標准》和《士官編製表》執行。《士官編製表》由《方案》規定的單位擬制,於2010年6月底前完成頒發工作。此前,尚未頒發《士官編製表》的單位,其士官編制數量、等級,由各大單位依據改革後的士官編制標准核算確定,作為2009年冬季選取配備士官的依據。
(二)【按編制配備士官】士官配備使用遵循按編配備、梯次配置、專業對口、定崗定位的原則,實行計劃管理。新增編士官用3年左右時間配齊。
改革後士官超編的單位,由上級單位統一調余補缺,逐步達到編配一致。同專業崗位高、中級士官缺編的,可配備使用本級以下各級士官。
師(旅)以上機關、航空兵場站、醫院(含師醫院)、療養院、通信站(團)和大型艦艇的通信、氣象、指揮自動化、衛生、文印、保密檔案、文化影視、出納等專業崗位編制士官的,可配備使用女士官,其最高服役年限按所從事專業崗位編制等級執行。
二、士官的選取和套改
(三)【選取、套改辦法】士官選取、套改按照改革後士官分級服役規定,結合2009年冬季補兵退役工作進行,於2009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取、套改士官的批准時間統一填寫為2009年12月1日。
1、選取: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2年、8年、16年的士兵參加士官選取,被選取的分別進入初級、中級、高級士官第一年服役。未選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現役。
2、套改: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未滿本級規定最高年限的士官,原則上套入相應士官等級和年度服現役。其中,服現役滿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後崗位編制數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規定、勝任本職工作且本人自願的,套入相應士官等級和年度繼續服役。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現役。
3、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中專畢業的,比照其考入院校當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進行選取、套改;大專以上畢業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進行選取、套改。
4、在校士官學員中的士官,按照其服役年限套入相應等級和年度。
(四)【檔案手續】對檔案缺少《入伍批准書》、《士兵登記表》、《士官學員入學批准書》、《士官選取報告表》、《士官選取注冊登記表》等法定身份材料的,應當查明原因,分清性質,區別對待。對因管理不善造成缺失的,按照《士兵檔案管理規定》補齊相關材料後,參加選取、套改;對違規入伍、選取、入學的,一律不得選取、套改,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選取條件】選取為各級士官,除具備《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在年度考核中達到稱職以上。
2、選取為初級、中級、高級專業技術士官,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原則上分別不少於半年、5年、8年。其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專業,應當分別具備初級、中級、技師以上技能等級資格。
3、選取為非專業技術士官,應當具備相應的崗位任職能力,擔任副班長以上職務的還應當具備相應的組織領導和管理能力。
(六)【優先選取條件】符合選取條件的下列人員優先選取:
1、在本級服役期內,獲得國家或軍隊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榮獲全軍士官優秀人才獎的,受到軍級以上單位通報表彰的,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參加師旅以上單位軍事考核比武獲得前三名的;
2、年度考核和選取考核成績優秀的;
3、經過院校或總部、軍區級單位訓練機構培訓並合格的;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
5、擔任副班長以上職務的;
6、同等條件下,崗位任職時間長的。
(七)【選取、套改程序】士官的選取,仍按照本人申請、基層推薦、機關考核、選前公示、組織審批的程序組織實施。其中,高級士官選取前,由具有選取批准許可權的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對預選對象進行考核評議,並將考評結果及其檔案上報總參軍務部審核,考評結果和審核意見作為選取的重要依據。
士官的套改,由基層黨支部對套改對象進行調查摸底,並根據有關規定提出套改建議,經團(旅)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查匯總後,逐級上報至具有選取、套改批准許可權的單位黨委審批,以軍政主官名義下達套改命令。其中,服現役滿5年、12年的士官,本人自願繼續服役的須寫出書面申請。
(八)【選取注冊】選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注冊實施辦法》進行注冊認證。
(九)【選取批准許可權】各級士官選取、套改批准許可權為:初級士官由團(旅)級單位批准,中級士官由師(旅)級單位批准,高級士官由軍級單位批准。
各級司令部、政治部、後(聯)勤部、裝備部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機關,對直屬單位和所屬部門士官的選取、套改,執行下一級部隊的批准許可權。師級單位對機關直屬單位和所屬部門士官的選取、套改,由司令機關歸口辦理。
各軍區、各軍兵種司令部、政治部、聯(後)勤部、裝備部審批高級士官,應當向主管部門備案。總部機關和直屬單位高級士官的選取、套改,分別由總參謀部管理保障部、總政治部直工部、總後勤部司令部和總裝備部司令部審批。
(十)【暫緩套改】下列人員暫緩套改:
1、正在受審查的,暫緩套改。審查結束後,根據審查結果確定是否套改。確定套改的,其套改時間按2009年12月1日起算。
2、因病或非因公致傷、致殘,連續住院或病休超過六個月的,暫緩套改。康復後確定繼續服現役的,於上崗當月套改。
(十一)【不予套改】已確定復員、轉業、退休的士官,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時未參加選取套改的原軍士長、專業軍士,滯留部隊待移交的傷病殘士兵,不參加套改。正在留用察看的,不予套改,安排退出現役。
三、士官軍銜的授予
(十二)【授予軍銜依據】士官軍銜授予和批准許可權,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章的規定執行。士官軍銜的授予與士官選取、套改同時進行,以同一命令下達,軍銜級別起算時間同選取、套改時間。
(十三)【選取、套改士官授銜】2009年冬季選取、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規定授予軍銜:
1、選取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2年、8年、16年的,分別授予下士、上士、三級軍士長軍銜。
2、套改的士官,截止2009年12月1日服現役滿3年不滿5年的,授予下士軍銜;滿5年不滿8年的,授予中士軍銜;滿9年不滿12年的,授予上士軍銜;滿12年不滿16年的,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滿17年不滿20年的,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滿20年不滿24年的,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滿24年以上的,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見附表1)。
3、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按照套改後的士官等級和年度授予相應軍銜。
(十四)【不予授銜、暫緩授銜】按本辦法規定,不參加套改的士官,不授予軍銜;暫緩套改的,待套改時授予相應軍銜。
(十五)【軍銜標志佩帶】各銜級士官按照授予軍銜級別佩帶相應的軍銜標志。其中,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對應佩帶原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的軍銜標志;一級軍士長佩帶新的軍銜標志。(十六)【工資福利待遇】工資福利待遇
1、工資津貼
①基本工資。實行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齡工資組成的「兩結構」工資制。軍銜級別工資,按照軍銜級別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確定;軍齡工資,按照服役年限(含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和軍齡工資標准確定(見附表2)。
②軍人職業津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③生活性補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④工作性津貼。按照軍銜級別確定。
⑤獎勵工資。凡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的,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工資。
⑥地區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高山海島津貼、地區生活津貼和西藏特殊津貼。
⑦崗位津貼。專業崗位津貼、士兵職務津貼、應急機動作戰部隊崗位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⑧保健津貼。有毒有害崗位保健津貼,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⑨技能等級津貼。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福利待遇
士官的救濟費、夫妻分居生活補助、子女保育教育補助、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防暑降溫費等待遇,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3、探親休假待遇
符合條件的士官,按軍隊有關規定享受探親和休假待遇。
4、退役待遇
退出現役的士官,按照規定的條件,分別計發復員費、轉業費和退休費。
5、撫恤待遇
士官犧牲、病故後,按照軍隊有關規定發給喪葬費;其遺屬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
(十七)【住房待遇】住房待遇
1、住房補貼。住房補貼計算方法,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執行。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四級軍士長以下士官60平方米,三級軍士長70平方米,二級軍士長80平方米,一級軍士長90平方米。
2、房租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標准見附表3)。
(十八)【保險待遇】保險待遇
士官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傷亡保險、退役醫療保險、退役養老保險等保險待遇。
符合規定條件的士官,享受軍人配偶隨軍未就業期間基本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待遇。
(十九)【其他待遇】士官的伙食費、醫療費等其他待遇,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套改辦法】士官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套改辦法。首次選取、套改的士官和不參加套改、暫緩套改的士官,按照以下辦法確定工資:
1、首次選取為下士的義務兵,直接套入下士的起點工資標准(下士1檔)。
2、參加選取、套改的一至六級士官,按照其軍銜等級和服現役年限套入新的工資標准:服現役滿3年不滿5年的,套入下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服現役滿5年不滿8年的,套入中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服現役滿9年不滿12年的,套入上士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滿12年不滿16年的,套入四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滿17年不滿20年的,套入三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滿20年不滿24年的,套入二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滿24年以上的,套入一級軍士長相應的工資檔次標准。具體辦法如下:
①一級士官,授予下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下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一級2檔套入下士2檔);授予中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中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一級4檔套入中士1檔)。 _
②二級士官,授予中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中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二級2檔套入中士2檔);授予上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上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二級4檔套入上士1檔)。
③三級士官,授予上士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上士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三級2檔套入上士2檔);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四級軍士長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三級5檔套入四級軍士長1檔)。
④四級士官,授予四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四級軍士長相同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如四級2檔套入四級軍士長2檔);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三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四級5檔套入三級軍士長1檔)。
⑤五級士官,授予三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三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如五級2檔套入三級軍士長2檔);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二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4個檔次(如五級5檔套入二級軍士長1檔)。
⑥六級士官,授予二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二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後1個檔次(如六級2檔套入二級軍士長3檔);授予一級軍士長軍銜的,由現軍銜級別工資檔次套入一級軍士長相同軍銜工資檔次的前3個檔次(如六級4檔套入一級軍士長1檔)。
3、暫緩套改的士官,執行原工資等待遇標准,不定期增資。經批准套改後,從下達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軍銜級別的工資標准。
4、不參加套改的士官,執行原工資等待遇標准,可定期增資。
(二十一)【定期增資】在職士官晉升軍銜級別增加工資、定期增加工資和退休士官(志願兵)定期增加退休費的辦法,按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五、士官的退役
(二十二)【退役對象】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有關規定,2009年冬季士官退出現役對象為:服現役滿本級規定最高服役年限,未選取進入高一級服役的;已達到或超過本崗位規定最高服役年限的;服現役未達到本級規定最高服役年限未參加套改的(除暫緩套改的外);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時未參加選取套改的原軍士長、專業軍士;滯留部隊的傷病殘士官;符合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有關規定的。
(二十三)【全程退役條件】根據有條件全程退役制度的規定,服現役未達到本級和本崗位規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安排退出現役。具體數量實行計劃控制,2009年冬季原則上不超過士官實有數的0.5%。
1、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
2、因編制員額縮減,調整使用有困難的;
3、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本人申請退出現役的;
4、按照士官年度考核有關規定,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5、因政治、身體原因和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在部隊繼續服現役的。
(二十四)【全程退役辦理程序和批准許可權】確定有條件全程退役對象,按照基層黨支部申報、團級司令機關審核、師級以上司令機關審批的程序辦理。批准許可權為:初級士官由師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批,中、高級士官由軍級單位司令機關審批。
(二十五)【保留骨幹】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和經軍隊院校培訓2年以上的專業技術士官,未選取為中級士官的,原則上不安排退出現役。
(二十六)【退役費結算】退出現役士官的安置,按有關規定執行。其工資等費用的結算,作復員安置的發至規定離隊的當月止;作轉業安置的發至離隊當年的7月止;作退休安置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總參謀部軍務部、總政治部組織部、總後勤部財務部、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負責解釋
⑹ 提前退伍軍人的離隊時間是每年統一時間還是可以提前走
交接完成即可直接離隊。軍人退伍一般是11月下旬到12月中旬之間。我國現役部隊首次實行兩次士兵退役制度,即9月份完成2013年夏秋季入伍的義務兵選取和退役工作,12月份完成2012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官選取和退役工作。
1、《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規定:「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的原則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針。」退伍義務兵原是農業戶口的,由當地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按下列規定安置:
(1)對確無住房或者嚴重缺房且自建和集體幫助又確有困難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安排一定數量的建築材料和經費幫助解決。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應當安排工作。
(3)對有一定專長的,應當向有關部門推薦錄用。
(4)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收工人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義務兵。對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義務兵和女性退伍義務兵,應當給予適當照顧。
(5)原是城鎮戶口的退伍義務兵,服役前沒有參加工作的,由國家統一分配工作,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辦法,各接收單位必須妥善安排。
2、退伍義務兵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
(1)服現役期滿(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現役的。
(2)服現役期末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級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
(3)因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證》的。
(4)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治癒,但不適宜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經治療半年未愈的。
(5)部隊編制名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6)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
(7)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6)士官轉業命令下達不讓離隊擴展閱讀:
1、退伍兵的申辦條件:
縣(市、區)民政局(退伍安置部門)退役士兵退役離隊後一個月內,持退伍證和部隊行政介紹信,到入伍前戶口所在地縣級安置部門報到。
(1)服現役滿兩年未被選改士官的退役士兵。
(2)服現役滿本期規定年限未被選改為高一期的士官。
(3)服現役滿規定年限的轉業士官。
(4)因特殊原因經批准提前退役,符合有關規定的。
2、退伍兵的申辦材料:
城鎮退伍安置需提供的材料:
(1)《非農入伍通知書》原件。
(2)《非農優待安置證》原件(二00二年冬季以後入伍)。
(3)入伍前非農戶口證明。
(4)父母親工作單位證明(無業的持居委會證明)。
(5)入伍前是農業戶口,需要安置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網路-退伍兵
網路-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
⑺ 有誰知道士官轉業的什麼時候離隊
一般轉業都是服役期滿, 要麼五年兵八年兵11年兵15年等等兵,都是國務院規定的每年11月25號和老兵一起離開部隊
⑻ 部隊土官批准轉業安置當年載止時間是多少
摘要 一般情況下,轉業士官在12月1日起至所在單位下達退役命令前可以離隊,批准手續和教育管
⑼ 轉業軍人一般什麼時候離隊,有沒有相關規定
一般陸軍都是現在初定和申報,元旦後下達轉業命令,命令時間一般都是3月份(只是時間寫的靠後點),春節前肯定有結果,春節前轉業幹部基本就可以閃人了。當然也有例外的,部分兵種,主要是空軍,也有3月份開始初定和申報的,5月份之前定結果,7、8月份下達轉業命令的。
⑽ 士官被下了退伍命令,沒有移交地方檔案在部隊。是不是軍人
軍人當然是軍人了,只是退伍而已,不會因為一些事情改變的,希望能幫到你,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