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康德絕對命令三條原則是什麼
要只按照你同時也能成為普遍規律的准則去行動。
解釋:這是道德原則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以定言判斷表示的絕對命令,作為一個先天的綜合命題,它的必然性,不是來自前提,也不是來自經驗,其必然性、約束性、強制力只能來自行為准則符合規律的普遍性。在此條件之下,「我應該做什麼」,主語人稱的置換絲毫不會影響賓語的內容。
不論是誰,在任何時候都不應把自己和他人僅僅視為工具,而應該永遠看作自身就是目的。
解釋:這是道德准則質料方面的要求。它是依據第一條准則推衍出來的。每一個人都認為自己存在本身就是目的,具有價值。因此,以普遍化原則推之,他也應該同樣地對待其他理性存在者。
全部准則通過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國相一致,如像自然王國一樣。
解釋:這是從整體上對全部准則作完整的規定。它所表達的涵義實際上就是「意志的自律」:人既是道德法則的制定者,又是其執行者。故而,人是自由的。動物聽任本能的擺布,而人則由道德律統率,克服慾望的支配從而使人超脫於動物。誠如梯利所言:「道德規律表現人的最內在的自我,道德規律是他的命令,是每一個有理性的人的命令。人要求遵守道德規律,也就是他的自律。
拓展:
德國哲學家康德用以表達普遍道德規律和最高行為原則的術語。又譯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為的理性觀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兩種。其經典表述為,除非願意自己的准則變為普遍規律,否則你不應該行動。
⑵ 馬丁路德金的民權運動和康德的定言命令有哪些關聯呢
馬丁·路德金的民權運動歸根結底可從康德的定言命令中獲得自己的根基。
⑶ 康德所說的道德定律指的是什麼
您好:康德的三大道德律為:普遍的行為法則,人是目的以及意志自律。(詳見《實踐理性批判》)……以下,我參照一些資料進行簡要的說明。
1、普遍的行為法則——「要只按照你同時認為也能成為普遍規律的准則去行動。」……後來康德又對此准則做了一點延伸,即「你的行動,應該把行為准則通過你的意志變為普遍的自然規律。」這一經過變化了的定言命令,在突出行為准則需具備普遍性的同時,強調了如何實現准則向法則轉變的關鍵在於人自身的意志,法則體現著對意志的命令,准則則體現著意志的選擇,那麼當我們回憶起定言命令表達著的是自身即為意圖目的,而不是作為其他目的的手段時,我們知道了與這個道德律令相關聯的意志就只能是我們的善良意志了。因為「善良意志,並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並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於達到預定的目標而善,而僅是由於意願而善,它是自在的善。」
2、人是目的——「你的行動,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時候都同樣看作是目的,永遠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該律令是在保證普遍性同時解決實踐原則的質料問題,即目的的依據。康德指出,人之作為有限理性存在者是作為自在目的而存在著的,在任何時候都只能被當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在目的王國中是有尊嚴而不是僅有價值的。正因為人是最終的自在目的,人類的善良意志是自在的善,這才促使我們將道德律令看作是行為的直接決定者,道德畢竟是人性中的道德,道德上的善正是善良意志本身。「只有道德以及與道德相適應的人性,才是具有尊嚴的東西。」
3、意志自律——服從定言命令的人類自身就是道德規律的立法者。任何規律皆為自由的,道德規律亦不例外。人類正是在立法的參與過程中,體現出人的自在目的性。人的尊嚴、人的法則也因透顯著與規律必然吻合的意志,才成為徹底善良的意志。「他之所以崇高,並不由於他服從道德規律,而是由於他是規律的立法者,並且正因為如此,他才服從這一規律。……既不是恐懼,也不是愛好,完全是對規律的尊重,才是動機給予行為以道德價值。只有在其准則可能是普遍立法的條件下才是行動的意志,才是人們可能的理想意志,才是固有的尊重對象。人類的尊嚴正在讓他具有這樣的普遍立法能力,雖然他同時也要服從同一規律。」對道德律的尊重最終實現的是對人性自身尊嚴的尊重,這樣的一個道德律才是唯一值得尊重也是配得上服從的規律。
⑷ 康德「絕對命令」是什麼意思
絕對命令是指德國哲學家康德用以表達普遍道德規律和最高行為原則的術語。又譯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為的理性觀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兩種。其經典表述為,除非願意自己的准則變為普遍規律,否則你不應該行動。
假言命令是有條件的﹐認為善行是達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則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應該做的﹐它出自先驗的純粹理性﹐只體現為善良意志﹐與任何利益打算無關﹐因而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4)定言命令擴展閱讀
康德哲學是從知識的普遍必然性開始的,不同的是他並不懷疑普遍必然性原則存在,他認為自己要做的是為已有的科學知識尋求其可能性條件,並劃定科學知識的范圍,從而為科學重新奠定牢固的基礎。為了說明這一點,康德主張「調和」經驗論和唯理論。
他一方面贊同經驗論的觀點,即世人的一切知識都是經驗知識,離開經驗世人沒有任何知識;另一方面,也贊同唯理論對經驗論的批評:對科學知識來說僅有經驗是不夠的,它們的普遍必然性只能是先天的。
⑸ 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什麼意思
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的意思為:有兩樣事物使我心中不斷充滿驚奇和畏懼:在我頭上繁星密布的蒼穹和在我心中的道德法則」。
出處: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強者,不在於俯瞰眾生的高度,而在於眾人心中銘記的深度。善待你遇到的每一個人,向他們微笑。 位我上者,燦爛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你不知道他們正在經歷什麼,也許他們今天正需要你的微笑,並會把它珍藏。
《純粹理性批判》是18世紀著名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撰寫的一部認識論巨著。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寫作背景:
該書首先確定了人的認識的形式和范疇,然後論證這些先天的形式和范疇只適用於現象界,而不適用於超驗的本體——自在之物。
認為對自在之物的認識不是人有限的認識能力所能達到的。所以得出結論,理論理性低於實踐理性,科學知識應該讓位給宗教信仰。該書是歐洲哲學史上一部具有轉折意義的重要著作。
文章簡介:
「純粹理性」是指獨立於一切經驗的理性,「批判」是指對純粹理性進行考察。康德為本書冠以這一名稱,是為弄清人類認識的來源、范圍及其界限。
對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作了研究和分析,具體內容包括哲學的科學理論、直觀的哲學、未完成的演繹、物理學化、宇宙論的矛盾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⑹ 康德對人性的定言命令有什麼
康德認為,所有理性者都天生具有價值,而且在目的王國(Kingdom of Ends )中 沒有人是別人為了達到目的而利用的手段。在人類事物中我們所做和所為都是可以 定價的,但在目的王國中沒有定價,只有人類高貴的尊嚴。需要說明的是,康德在對這 條道德公式的描述中提出了 「人性」 一詞,「人性」在這里特指「與道德相符的人性」, 也就是滌除了慾望愛好的人性,康德認為這種人性「才是具有尊嚴的東西」。我們再 來看那幾個例子,自殺是為了解除煩惱,撒謊是為了獲得利益,這里便是把人(自己或 者他人)僅僅看作實現目的的手段了;而有才華不去施展、有能力不去幫助他人,這又 是違背我們與道德相適應的人性的。換言之,就是不要利用別人
⑺ 求教,請大家給我解釋一下康德的「絕對命令」這個概念
假言命令是有條件的﹐認為善行是達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則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應該做的﹐它出自先驗的純粹理性﹐只體現為善良意志﹐與任何利益打算無關﹐因而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比如做善事是因為在做善事之後會得到嘉獎及名譽,這是假言命令,而定言命令則是指做善事的原因就是覺得這是對的事情,這是人性的准則。康德把絕對命令表述為:"不論做什麼﹐總應該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則永遠同時能夠成為一條普遍的立法原理"(《實踐理性批判》﹐第30頁)。在這里,康德比較推薦定言命令。康德還推出一條實踐原則﹕你的行動﹐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時候都同樣看作是目的﹐永遠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康德的"絕對命令"﹐在於強調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它體現了康德倫理學的實質。
⑻ 已完結的主角有絕對命令的都市小說
絕對命令第一條:我所要做的能否成為世界的普遍的行為准則. 如果我去救她,那麼其他人也要去救. 康德是一個世界主義者,所有不會將定言命令局限於某部分人.
⑼ 為什麼康德認為假言命令是善的
而定言命令則是指做善事的原因就是覺得這是對的事情康德用以表達普遍道德規律和最高行為原則的術語,這是假言命令。又譯為定言命令。比如做善事是因為在做善事之後會得到嘉獎及名譽。「命令」即支配行為的理性觀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兩種。定言命令則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應該做的﹐它出自先驗的純粹理性﹐只體現為善良意志﹐與任何利益打算無關﹐因而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假言命令是有條件的﹐認為善行是達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這是人性的准則
⑽ 康德的四種責任觀淺析
康德就闡述了善良意志這一概念,他指出善良意志就是值不值得幸福的不可或缺的條件,許多從各方面看來是善的、並且甚至構成了人的內在價值的一部分的特性的那些東西,都要以善良意志為出發點,否則就有可能變為極大的惡。善良意志來源於理性,理性的真正使命在於產生善良意志,這種意志雖然不是唯一的、完全的,卻絕對是最高的善,它作為實踐能力去規范或引導人們追求幸福而使用的手段,強調理性具有自由性。康德認為在我們的行為中,「責任」是居於首要地位並且是其他一切行為的條件。
康德認為,責任「這一概念就是善良意志概念的體現,雖然其中夾雜著一些主觀限制和障礙,但這些限制和阻礙遠不能把它掩蓋起來,使它不能為人之所識,而通過對比反而使它更加顯赫,發射出更加耀眼的光芒。」這也就是說責任是由於尊重規律而產生的一種行為的必要性。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學基礎》中,通過三個命題來闡述責任這一概念。
(一)「只有出於責任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
這一命題又被稱為責任的動機命題。康德認為只有出於責任的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區分被其他的愛好所驅使的合乎責任的行為是出於責任還是出於其他利己意圖並不難,難的是怎樣辨別那些既合乎責任而同時又由直接愛好去實行的行為。康德在這里舉了四個例子來說明人的行為要具有道德價值「不能出於愛好,而只能出於責任。」這四個例子分別是以下幾個。
1.賣主童叟無欺
康德認為商人採取童叟無欺的行為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是誠實的,而實際上只是為了自利的意圖,因此這一行為並不是道德的。
2.保存生命
康德認為出於本能和愛好維持生命的行為並不能算是道德的,但是,如果生命毫無樂趣可言困境之下,還能不失去信心和苦難作斗爭,這樣的行為才能被算做是出於責任的,才能算是具有道德內容的。
3.幫助他人
康德認為「盡自己之所能對人做好事,是每個人的責任。」康德認為為了使別人因為自己的付出而具有滿足感到幸福和欣慰的行為與對榮譽的愛好一樣都是出於愛好而不是出於責任,因此是不具有道德內容的,如果一個人厭惡一件事卻仍然選擇做這件事才能算是道德的。
4.保證個人的幸福
幸福在康德這里只是人為的社會形象的健康,是人的一種功利性的追求,而道德卻是人的自我完善的要求,保證個人的幸福是責任(最起碼是間接責任),只有那些「增進幸福並非出於愛好而是出於責任的規律仍然有效,正是在這里,他的所作所為,才獲得自身固有的道德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