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軍齡是從拿到入伍通知書算起還是到了部隊才開始算
軍齡是從拿到入伍通知書算起,也就是從批准入伍之年開始計算。
1987年《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周年計算」若按此規定,必須滿十個月以上的才能按周年算軍齡。
社保部門對軍齡視為繳費年齡的解釋,即:軍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即有幾年軍齡可算幾年工齡(繳費年限)。是按照周年計算的。
例:某人1985年參軍,至今仍在部隊服役,2013-1985+1=29,此人軍齡為29年。
(1)沒下退役命令算軍齡嗎擴展閱讀
現將軍齡計算問題,答復如下:
(一)由我軍送地方速中學習的在職幹部,學習後仍回軍隊工作者,其在學習期間仍應計算軍齡。
(二)抗日時期,在根據地或游擊根據地內屬於我們政府的警衛連、保衛隊及公安隊等,系我黨直接領導下的地方革命武裝部隊,凡參加這些部隊的人員,均可計算軍齡。
(三)凡考入我軍所辦的各類學校及訓練班學習的青年知識分子,其在學習期間應計算軍齡。據我們了解抗日時期的晉南學校、二戰區隨營學校、太原軍官教導團等不是我軍開辦的學校;
河北深縣的抗戰學院雖屬我黨領導,但它是為地方培養幹部的學校,因而凡在這些學校內工作或學習的人員,不應計算軍齡。
(四)由我軍派往軍隊以外擔任軍事工作任務的幹部(利用的情報關系除外),如:情報、聯絡等工作,其在擔任此項工作期間,可計算軍齡。
(五)地方幹部兼任軍隊工作者,應計算軍齡。
(六)脫離生產的人民武裝工作幹部,不論屬於地方領導時期或軍隊領導時期均計算軍齡。
(七)曾在蘇聯紅軍服務的我軍幹部,其在蘇聯紅軍服務期間,應計算軍齡。
(八)參加抗美援朝,在志願軍中隨軍工作而後參軍者,可從其調至軍隊工作之日起計算軍齡。
關於調整幹部級別問題,請根據總政、總干秘亥字173號復電執行。
㈡ 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算么
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是作為累計的;但是只要你接到退役命令、未到地方民政部門報到的,那麼就是連續的軍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㈢ 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算么
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是作為累計的
㈣ 二次入伍軍齡怎麼算
法律分析:二次入伍的時候,第一次義務兵的兵齡是作為累計的,即二次入伍的軍齡是接著第一次入伍連續計算的。但是只要接到退役命令、未到地方民政部門報到的,那麼就是連續的軍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四十四條 退役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㈤ 兵齡怎麼算 當兵入伍兵齡如何算
我國現役軍人兵齡的計算,是從接到地方徵兵辦公室《入伍通知書》為起始日的,終止日為接到部隊機關退役命令之日;但是軍齡的計算,是以服役滿十個月以上為一年軍齡的。
㈥ 如何計算軍齡
軍齡有兩種計算方式。第一種為實際軍齡,從批准入伍之日起,服役滿一年後個人軍齡為1年。第二種為工資軍齡。其為實際軍齡加1年,自入伍之日即為一年軍齡,以此計算個人的津貼和工資。
對受刑事處分的現役軍人的軍齡計算問題,總政治部曾作過如下規定:
1、軍人犯罪後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其服刑的時間不能計算軍齡。
2、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其緩刑考驗期應計算軍齡。
3、軍事法院判決之後,因故改變判決的,其軍齡計算應按改變後的判決處理。
4、提前釋放的,僅服刑期間不計算軍齡。
5、被逮捕後免於刑事處分的,關押期間一般計算軍齡。
(6)沒下退役命令算軍齡嗎擴展閱讀:
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十五條:
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 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周年計算。退伍後新分配參加工作的,其軍齡和待分配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
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享受與所在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第十七條:
本條例由民政部負責解釋。
㈦ 二次入伍算不算兵齡
【法律分析】
二次入伍的,除原服役軍齡外,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得計算為軍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九條 義務兵服現役的期限為二年。
第二十條 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經團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改為士官。根據軍隊需要,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實行分級服現役制度。士官服現役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十年,年齡不超過五十五周歲。
士官分級服現役的辦法和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的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