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程序員我被騙了600怎麼能要回來現在說話跟本不理你怎麼辦
程序員哪有不是你這樣的?
⑵ 你好程序員我被騙了600怎麼能要回來現在說話跟本不理你怎麼辦
1、支付寶轉賬、交易成功後,款項就已經進入他人賬戶,無法退回。可以嘗試聯系支付寶的工作人員,反饋被騙情況。把對方支付寶賬戶舉報核實,如果核實情況屬實,支付寶會把對方賬戶進行相應的監管和限權,以免其他人繼續受騙。
2、報警。需要說明的是,各地的報警電話都是110,不會是其他的號碼。報警後,雖說挽回損失的希望不大,但還有萬一的機會。
3、長點心。以後別再上這種當。要牢記這句古語:「吃一塹,長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了。特別是像網k絡h刷t單,網a絡a兼a職之類的騙局。
4、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警示他人。讓善良的無辜之人不再上當受騙。
5、需要強調的是,不要相信網路黑客什麼的會給你找回錢財,全部都是先收你費,然後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回被騙錢財的,往往是另一個騙局的開始。
⑶ 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在上海做.net程序員,工資一般會有多少
要看你做什麼的
做.NET能有2500元很厚道了
我做delphi的1萬多了
我公司里幾個做j2me的也有將近1萬
而且開發Linux程序比開發windows程序的程序員工資將近多出3倍
上海的程序平均工資也就7000~8000左右
除非你以後做項目經理,不然工資一直上不去
⑷ 程序員離職後泄露公司代碼後果
易控網盾文件加密軟體–-企業數據保密系統!防離職刪除數據,防員工離職拷貝數據泄密、防外發文件數據泄密,防第三方擴散機密文件泄密!私下將設計圖紙、開發代碼、財務信息、客戶資料等等重要的電子文檔在完全不改變用戶的習慣下進行自動加密,即使這些文檔被非法帶離企業也無法解密和應用。
對於外發給客戶(第三方)的文件,可控制對方的打開時間和次數等限制!同時可設置對員工電腦文件自動備份,數據防刪除功能可以有效防止惡意刪除造成企業數據的遺失!從源頭防控企業數據安全!
「刪庫跑路」的段子一直在IT圈裡廣為流傳,是很多程序員小哥發泄壓力的口頭禪。意思是互聯網公司中掌握著重要信息的系統研發人員,在離開公司時由於各種不滿情緒等原因,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輕輕敲下一段代碼,便能刪除所有文件,讓公司損失慘重,從而達到了自己宣洩情緒的目的。刪庫一時爽,後果很嚴重。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消息,一名29歲的程序員錄某未經公司許可,在離職當天,私自將即將上線的京東到家平台系統代碼全部刪除,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刑事判決書顯示,錄某1992年出生,2021年3月入職上海某公司,負責京東到家平台的代碼研發工作。同年6月18日,錄某從公司離職。
就在離職當日,錄某未經許可用本人賬戶登錄代碼控制平台,將其在職期間所寫京東到家平台優惠券、預算系統以及補貼規則等代碼刪除,導致公司原定按期上線項目延後。
錄某刪除代碼後,公司花費3萬元聘請第三方公司恢復資料庫。
2021年9月23日,錄某因涉嫌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錄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數據進行刪除,後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後判處錄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對於程序員來說,通過刪除數據宣洩情緒是極其錯誤的行為,不僅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更將因觸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懲處。
說到刪庫跑路,這種事情並不少見。
⑸ 一程序員離職前刪光代碼遭公司索賠52萬!該事件起到什麼警示作用
警示全社會的人民不要個人的一些行為,給其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同時警示社會上的很多人們在遇到問題時,要學會冷靜處理,要學會不要讓自己的情緒控制言行,不要去用暴力解決事情。
⑹ 上海29歲程序員離職刪庫被判刑10個月,這件事給予我們什麼警示
員工要有職業道德,不要惡意刪除在職期間的數據,任何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名程序員在離職之前刪光了自己以往寫的代碼,給公司造成了損失。為了修補數據,公司不得不高價請第三方機構恢復。這是一項不必要的支出,該男子沒有考慮到後果,他被前東家提起公訴,等待他的即將是法律的審判。
因為一念之差,直接斷送了自己的職業生涯。等到出來後,估計也沒人敢錄用他了。大公司在員工入職之前都會背景調查,該男子犯的錯誤是原則性問題,繼續從事老本行的可能性很小。
1、職場如戰場,離職也要體面,不要給自己的簡歷留下污點。
在信息化時代背景下,你做過的每件事都會留下痕跡,別人想調查你輕而易舉。程序員是一門技術活,公司爭著搶著聘用。員工離職不要和老東家撕破臉,對自己以後找工作非常不利。
你認可該男子的做法嗎?他應該刪光代碼嗎?
⑺ 程序員客棧接單可靠嗎
程序員客棧就是個欺壓開發者的辣雞平台,千萬不要這個網站接單,血坑!
杭州勢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程序員客棧 勾結客戶欺壓開發者,私自退款還刪除項目記錄!
本人作為開發者注冊了"程序員客棧",一個程序員兼職平台。並於3月9日收到其邀請簡訊並登錄app接受了一個修改代碼的項目。我遵照其客服指引加入微信群並開發項目。到了17日,在本人已完成約80%代碼並已將源碼完整發給客戶的情況下, 客戶以完不成為由拒絕溝通並拉黑我微信。同時,我登錄程序員客棧手機App,發現我的此次項目記錄也徹底消失不見。詢問客服,告知我接的是整包項目並且未完成就一分錢拿不到,並已經給客戶退款。
我認為在此事件中,平台方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先在其邀請鏈接中並未明確告知項目屬於所謂整包的性質即項目未完成客戶就一分錢不支付(若是了解其性質我也不會接單)。
其次平台明顯偏袒於客戶。我為了完成此項目累計耗費十餘小時進行開發與遠程調試,卻被客戶未完成為由拉黑並擁我的源代碼為己有試圖「白嫖」。與此同時平台竟然私自給客戶退款並刪除項目記錄完全沒有任何提醒也不給任何協商申辯的機會!我對客服提出索取支付80%酬金的訴求也被拒絕。
希望大家避雷!
微博原文
⑻ 程序員被騙傳銷組織如何自救
【程序員用代碼求救】南京一家大型軟體企業的年輕程序員小張(化名)萬萬沒有想到,當他被傳銷組織控制、幾近絕望之時,自己嘗試利用計算機「代碼」向同事傳遞求救信息,他的程序員同事們竟然「秒懂」,並赴天津協助警方,將他成功解救出來。
綜合多日以來小張的怪異舉動,項目小組立即向公司管理團隊匯報了此事。管理團隊接獲信息後,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詳細梳理事件完整經過,經多位同事綜合分析推測,最終識別出首字母組合「SOS」為求救信號,小張可能已經處於被傳銷組織控制狀態。很快,老喻給小張回撥電話,又傳遞出一串代碼,其中含有「6」,並且著重提到「轉換」這個字眼。小張說,編程用的是二進制,數字6轉換成二級制就是「110」,公司收到信息了!小張燃起了希望。
技術鎖定被困地點,13小時協助警方成功營救
公司此時已經迅速集結了一支10多人的救援小分隊。經慎重討論,救援小組制定營救方案,一組人員趕赴天津報警求助,另一組人員與員工家屬取得聯系,還有同事幫忙識別出求救信號發出的區位,通過專業技術鎖定了小張被困的方圓5公里范圍。
在天津向警方報案後,全組人員協助天津警方立即在相關區域進行了連續6個小時的排查走訪。此外在公司的大力協調下,此事得到了天津警方的重視,營救人員不顧疲倦,協同警方連續翻看了11日和12日相關地區的視頻資料。經過不懈搜索,13個小時之後,小張終於被成功解救。
⑼ 反轉!從萬得跳槽到B站被索賠200萬,這名程序員二審勝訴!法院這么看…
如何判斷企業是否濫用競業限制,近期一個官司判決提供了參考。
萬得公司的一名前員工跳槽到視頻網站,被老東家控訴違反競業限制協議,需要賠償違約金200萬元,前員工不服,走法律程序。一審法院駁回該名前員工的上訴請求,但到了二審,判決結果出現大反轉,前員工獲得勝訴,無需賠償。
根據近期披露的判決書顯示,二審法院明確表示,兩家公司的經營范圍存在一定的重合,但互聯網企業往往在注冊登記時,經營范圍都包含了軟硬體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如僅以此為據,顯然會對互聯網就業人員尤其是軟體工程師再就業造成極大障礙,對 社會 人力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也有悖於競業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
二審法院指出,在判斷兩家企業是否構成競爭關系時,還應當結合公司實際經營內容及受眾等因素加以綜合評判。
二審判決結果發生逆轉
1月2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一則競業限制糾紛民事二審案件民事判決書, 94年出生的王某在2018年7月入職萬得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得公司」)擔任智能數據分析崗位工作,月基本工資4500元、崗位津貼15500元,合計2萬元。一年後(2019年7月)雙方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
據了解,萬得公司主要向金融機構或金融領域的研究機構提供金融信息服務,包括金融數據、 財經 資訊等。
2020年7月,王某申請辭職。雙方一致確認,王某的競業限制期限為兩年時間(即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萬得公司已支付王某兩個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92元。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王某在辭職後的次月(2020年8月)就跳槽至嗶哩嗶哩(以下簡稱「B站」)擔任高級演算法工程師,從事手機APP開發工作,負責推薦模塊推薦信息流業務。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萬得公司與B站的經營范圍來看,兩家公司均從事計算機軟硬體相關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經營范圍存在重合,兩家公司屬於競爭企業。其次,根據王某先後跟老東家、新東家簽訂的勞動合同來看,王某在萬得公司工作崗位為職能數據分析,在B站工作崗位為高級演算法工程師,均系計算機領域內的相關崗位。萬得公司作為運營金融數據、信息和軟體服務的互聯網企業,其競爭優勢就在於計算機軟體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而王某離職後即加入同為從事計算機軟體技術開發、技術服務的互聯網企業B站,存在利用其在萬得公司處掌握的商業秘密侵害其競爭優勢的潛在可能。因此,一審法院確認王某自萬得公司處離職後與B站建立勞動關系,有違競業限制協議的約定。
一審法院判決王某應該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返還萬得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酌情調整競業限制違約金為24萬元。王某對此不服,訴諸二審。
圍繞「萬得公司與B站是否為競爭關系」焦點,二審法院卻有著不同的觀點。萬得公司與B站兩家企業對比,不論是經營模式、對應市場還是受眾,都存在顯著差距。即使普通百姓,也能輕易判斷兩者之差異。雖然B站還涉獵 游戲 、音樂、影視等領域,但尚無證據顯示其與萬得公司經營的金融信息服務存在重合之處。在此前提下,萬得公司僅以雙方所登記的經營范圍存在重合即主張兩家企業形成競爭關系,尚未完成其舉證義務。更何況萬得公司在競業限制協議中所附錄的重點限制企業均為金融信息行業,足以表明萬得公司自己也認為其主要的競爭對手應為金融信息服務企業。
最終,二審法院判決王某無需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無需向萬得公司返還競業限制補償金6796元;無需向萬得公司支付違反競業限制違約金200萬元。
互聯網程序員流動多受競業限制協議約束
如今互聯網行業競爭加劇,技術人才重要性提升,為保持技術競爭優勢,競業協議作為限制員工流動的主要方式之一,不再僅約束高管,同時也開始制約普通員工。對於普通程序員而言,競業限制協議一直是跳槽中的一大坎。
2021年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曾發布兩份有關程序員與騰訊 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競業限制糾紛二審判決書。兩名程序員此前在騰訊均擔任 游戲 開發工作,雙方均跳槽至Z公司,而新東家也有 游戲 開發業務。
二審法院認為,盡管騰訊公司向上述兩名程序員發送的《競業限制通知書》中沒有列明Z公司,但從Z公司的經營范圍到程序員自述從事的 游戲 開發的工作內容,都表明與騰訊公司存在競業關系。
其中程序員孫某被判返還騰訊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15.80萬元,並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97.64萬元;程序員吉某被判返還騰訊公司競業限制補償金16.87萬元,並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107.95萬元。
但《勞動合同法草案》中就曾明確過違約金的上限,即: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其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3倍。雖然該規定在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被刪除。但可以在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而顯失公平提供了參考。
責編: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