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一級公安機關可以下達警察命令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下達。
上級機關有權對下級機關下達命令。命令通常逐級下達,情況緊急時,也可以越級下達。越級下達命令時,除特殊情況外,下達命令的上級機關應當將所下達命令及時通知受令者的直接上級機關。
命令下達後,上級應當及時檢查執行情況;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應當及時下達補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下級機關必須堅決執行上級機關的命令,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報告。下級認為命令有錯誤的,可以提出意見,上級機關應當及時給予答復。在沒有明確答復之前,下級不得中止或者改變命令的執行;提出的意見不被採納時,必須服從命令。執行命令的後果由作出命令的上級機關負責。
執行中如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命令確實無法繼續執行而又來不及或者無法請示報告上級機關時,下級機關應當根據上級機關的精神要求,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果斷臨機處置,事後迅速報告。下級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范圍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並同時向下達命令的上級機關報告。
❷ 公安局通緝令有幾種有什麼區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大體上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由公安部發出.一般對於發生在國內的重大刑事案件.這也是國內通緝的最高級別.B級一般是省級公安部門發出.一般針對省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而且有證據表明嫌疑人還為逃出該行政區域內.C級是由市縣級公安局發出的刑事通緝.除此之外.對於重大案件而且嫌疑人已逃出中國境內的.還可以發出紅色通緝令.請求國際刑警組織協助.
❸ 公安部的通緝令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會發出
一、《公安部通緝令》是由公安部發布的面向全國通緝在逃人員的命令。它分為「A級」、「B級」兩個等級。「A級」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A級」主要適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
二、除《公安部通緝令》外,省、市、縣也可在所轄區域內對在逃涉案人員發布通緝令。
公安部通過傳真或公安機關內部系統網路,會在一小時內將通緝令發至各省公安廳,包括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近期清晰照片等相關內容在12小時內就會傳到派出所、治安、巡察、監所等部門的每一個作戰隊員手中,這些單位會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犯罪嫌疑人涉及的關系及可能隱藏的落腳點完成架網布控,布署對轄區外來人口集中的出租房屋、中小旅店摸排,在重點路口設卡盤查、巡邏蹲守等工作。目前在一些通訊系統較先進的地區,這個速度會更快,通緝令在30分鍾左右即可下發至二級指揮系統。
三、A級通緝令
「發布A級通緝令,說明其涉及的犯罪比較重大。」據公安部人士昨晚介紹,「公安部通緝令」是由公安部發布的面向全國通緝在逃人員的命令,分為「A」、「B」兩個等級。「A級」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主要適用於情況緊急、案情重大或突發惡性案件。
公安部發布通緝令一般通過傳真或者公安機關內部網路系統傳送,1小時之內可將通緝令發至全國各省級公安廳,包括被通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體貌特徵、近期清晰照片等,在12小時內就會傳到派出所、治安、巡察、監所等部門等。目前在一些通訊系統較先進的地區,這個速度會更快,通緝令在30分鍾左右即可下發至二級指揮系統。
❹ 緊急情況下省公安廳命令縣公安局行動要告訴市公安局嗎
一切聽眾省廳的指揮,如果紀律要求不要告知的,應當執行省廳的命令。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公安部令第53號)第十二條規定:
1、下級對上級的命令必須堅決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下級如果認為命令有不符合實際情況之處,可以提出建議,但在上級未改變命令時,仍需堅決執行。
2、執行中如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命令確實無法繼續執行而又來不及或者無法請示報告上級時,應當根據上級的基本意圖,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主動地果斷行事,堅決完成任務,事後迅速報告上級。
3、下級接到越級下達的命令,必須堅決執行。除下達命令的機關有明確要求外,在執行的同時,應當向直接上級報告;因故不能及時報告的,應當在情況允許時迅速補報。
❺ 公安機關指揮調度指令是什麼
指揮調度中心的決策。公安指揮調度指令是指揮調度中心根據報警信息,向警員發出處警信息和指令的決策指令。公安機關是指國家依照法律設立的,代表國家行使公安職權和履行公安職責的,具有武裝性質國家機關。
❻ 一個公安廳廳長直接給一個區公安局長下命令管用嗎
公安局廳長給區公安局長下達命令是管用的,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統稱公安機關,廳級為正廳級(局)。主任在地方黨委、政府任職,如擔任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的,其職級為副省(部)級。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叫公安局,局長職級同上列。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轄的地方和市、區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稱為公安局。該董事的級別為董事。
縣級(區)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叫公安局,官職平民政府中的職位,如縣黨委副書記或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等。
(6)公安廳哪個命令擴展閱讀:
公務員隊伍分為15個級別。
職位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如下:
(1)國務院總理:一級;
(2)副總理、國務委員:二級至三級;
(3)部級和省級職位:3至4級;
(4)部級副職、省級副職:4-5級;
(5)廳級、廳級、巡視員:5-7級;
(6)部門副職、部門副職及助理督察:6至8級;
(7)主任、縣級、研究員:7-10級;
(8)廳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研究員:8-11級;
(9)科長、鄉長、科員:9-12級;
(10)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科長:9至13級;
(11)工作人員:9至14級;
(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❼ 公安部部長和省委書記同時給省公安廳廳長下達命令不一致時候廳長應該聽誰的,看了破冰行動問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不存在,就是即使存在也屬於公安部越級指揮。公安部是屬於國家部位,而省委書記是屬於地方的封疆大吏,公安廳自然歸省委管,公安部下達任務命令肯定會跟省委書記打招呼,這是程序。地方官自然歸地方管,中央只對派到各個省的中央委員也就是省委書記說話。反過來說,省公安廳的頂頭上司是省委書記,他的人事認命是省委書記,怎麼也輪不到公安部。另外舉個例子,這就好比是市公安局是聽市委的還是聽省公安廳的,其實正常應該聽市委的,但是他屬於雙重領導,所以工作可以由省公安廳批示,但人事認命是市委書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