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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員的一米長西瓜刀

發布時間:2023-03-14 02:26:51

㈠ 我的香艷之旅

(一)

丑話說在前頭,作為一個男生,我並不算帥的。一米七的身材,臉圓肩瘦,雙眼常年帶著黑眼圈,因而給人一種睡眠不足感。加上早期熱愛留長發和穿拖鞋,彎腰駝背地走路,觀感更是不佳。高中的女同桌不僅一次告誡我注意形象問題,否則將難以找到女朋友,我用分桌而治的方式表達我形象良好的自我看法。實際上,在大學我收斂了許多,出門必換上一雙漂亮嶄新的布鞋。只是長發一直留著,直到工作的時候,礙於老闆的面子不得不剪掉。

也就是說,初中的我完完全全保留原始的風格面貌,頹喪而邋遢。這也是那個時代,每一個意氣少年熱衷的造型。按現在的眼光來看,非主流的造型是非常老土的。但那時候誰知道?年輕人都熱愛潮流,加上一身奇怪的造型特別容易吸引女孩子,久而久之,大部分男生都裝模作樣的改扮了起來。

我是最早一批接受非主流改造的人,也是最早從中獲利且反省過來的人。之所以在大學才換上布鞋,工作才剪掉長發,不是因為潮流僅僅因為懶罷了。我懶得改變了,覺得世上的美也不過如此。

短短三年時間,借著非主流造型,已經交過了五個女朋友,並收了一批小弟。這五個女朋友現在還能記起來的簡直一個都沒有。她們的樣子也許不算丑,但也模糊到家了。我唯獨記得她們的頭發帶著香味,腰又特別軟罷了。而那群小弟,早在沉重的生活壓力下蛻變為良善之人,不見當年模樣。

只有她,我至今記憶猶新,她不算我的女朋友,可我一旦回憶總能想起她的樣子和名字。

陳曉靈,她那時坐在一張小凳子上,氣鼓鼓地瞪著我,問我是否喜歡她。我從未見過如此尷尬的場面,只好搖著頭說不喜歡。我以為這只是一場玩笑,誰知道在幾年後再次與她相遇,她竟說出「那時候特別喜歡你」的話,實在令我唏噓不已。如今,我方知道她是個敢愛敢恨的女子,生活的閱歷豐富而多彩。

只是那時我並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是個美人胚子,骨肉裹在花苞里,綻放那天必定清香動人間。後來的見聞也證明了我當時的想法,她交了數十任男朋友,無一而終,只能說紅顏多不幸。

也是在表白之後,她突然搬到我身旁成為了同桌,在接下來的兩年中,一直與我同桌。她全然不顧旁人的冷嘲熱諷,對我示好不論場合。說來也怪,我時常避開她,對這份熾熱的感情感到十分害怕。日子一久,她似乎察覺出了眉頭,低沉了數月,但很快又恢復過來對我窮追不舍。我不得不表明自己已經有了女朋友,而且不少。她說不介意,喜歡就是喜歡,無所謂的。

可是我有所謂,她令我不安,這種感情實在令人倒胃口。宛如一顆糖不小心掉進了胃酸里逐漸融化。

就在我煩惱不已的時候,曉玲突然輟學了。再見到她時,我已是一名大學生。

(二)

她走之後,我忽然覺得不見了重要的東西,望著身旁空盪盪的座位,一股寂寞荒涼的感覺湧上心頭,令我難過不已。我想,這以後還能見到她嗎?她過的好不好?為什麼好端端的輟學?是我以前對她不夠好,她難過才走的人嗎?

一天天的追問,令我深陷不安,身材越發消瘦。還好年輕人的悲傷是留不久的,漸漸的新的生活填滿了日子,使我無暇胡思亂想。

這期間發生了兩件大事,一件是中考,另一件便是爭地盤了。

中考不用多慮,能考到哪裡算哪裡,經過兩個月的努力,我考上了一所中等的高中,父母因此開心了好久。

搶地盤要比中考麻煩許多。地盤被搶意味著面子的丟失,也意味著失去了對中學的領導權。自我接管這所學校以來,從來不幹打架斗毆欺負弱小的事,反而積極維護校內的和平。一旦有外校的學生過來尋事滋事,由我領導的學生團體便會第一個站出來,用比較和平的方式告訴他們道理。

誰知道,這次搶地盤的事件竟然是校內的人搞出來的。他是個愣頭青,姓曹,單字一個飛。人長得傻,動作浮誇,而性格特別幼稚與神經質。手下告訴我他曾經毆打過一個初一新生,只因為那人不小心踩了他一腳。這件事傳到我耳朵里已經太遲,我又不是每件事都管管的人,就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誰知道他竟然大起膽來,認為無人可以治他,到處恐嚇弱小,到最後直接要與我平分天下。

我冷笑著吩咐小弟,今晚要見到曹飛。曹飛當晚就被架了過來,他雙腿抖著,上嘴唇打著下嘴唇,話都說不利索。我問他要怎麼分?他磕磕絆絆、斷斷續續地講明那隻是個玩笑。我笑著揮了揮手,讓人架他出去,不要再在我眼前出現,否則見一次打一次。

講到這里,你們肯定認為曹飛是個小角色。但是真相往往令人咋舌,當初身為老大的我,考入高中,高考過後上了大學,畢業後成為了一枚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而成績不好的曹飛讀完初三便投靠了黑社會,靠一股子陰狠掙下了名堂。曾有一次隻身匹馬手持一把西瓜刀,砍得三十多人潰不成軍,保住了老大的第三個情婦。老大一高興就收他做干兒子,封他為白虎堂的堂主當當。他也真是爭氣,短短幾年時間,就給社團帶來了巨大的收益,吞並了幾個小幫派,地盤直接擴大了兩倍。

有一年暑假,我回家避暑遇到了他,他左一個風騷的小妞,右一個清新的人兒,猥瑣的面容讓我聯想到了蒼蠅。他給我了一巴掌,讓我小心點。我也直接回禮了一巴掌讓他給我滾蛋。他大罵著沖上來,嚇壞了那兩個小妞。這幾年來他一直如魚得水,想不到有人感沖撞他,所以顯得特別憤怒。我不由分說,一套軍體拳招呼上去,將他打趴下。在兩個小妞的攙扶下,他晃晃悠悠地站了起來,冷笑著今晚要給我好看。我說等著,你盡管來吧。

將大門敞開著,我不耐煩地等到天黑,爸爸問我怎麼了,我說有個黑社會的今晚要來揍我。爸爸答應了一聲,扶正老花眼鏡繼續看他的報紙。天黑後,他果然來了,不僅帶來了一票小弟,連他們的老大也來了。

我急忙喊一句,張叔叔你來了。張叔叔咧開嘴一笑,問我爸爸在家嗎?我說在。他進來與爸爸寒暄,並讓曹飛在外面跪了一夜向我賠罪。

我實在不想看他的樣子,吃過飯就上了樓去,早早睡下了。

曹飛自那時收斂了許多,聽聞他為人也和善了起來,逢人便客客氣氣。可誰都知道,這只是白眼狼收了尾巴,假裝綿羊了。人不會突然就變好的,也不會突然就變壞。曹飛就屬於從小壞,長大更壞的人物。他神經質一般的性格足以說明這一點。一想到他在人前隨和客氣,無人時便露出兇狠神情的樣子,我便不寒而慄。我發誓不願再招惹這樣的人。

然而,命運常常捉弄人,一個人的生活就像一面鏡子,有正面也有反面。假如誠實樸素的生活是我的正面,那麼關於曹飛的一切便是我的反面。他像一片膏葯一般粘上了我,尤其在幫派覆滅後的那幾年,從渺無音信又忽然帶著曉靈闖進了我的生活,宛如一場睡不醒的噩夢,令我發抖冒汗。

(三)

關於幫派的覆滅早已經看出了苗頭,在兩年前政府就開始大力打壓黑惡勢力。張叔叔所屬的幫派在一年年的壓力下,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風險。他時常帶著酒來與爸爸喝,一喝就是大醉,大醉之下必然大哭,說一下當年的義勇來追憶青春。爸爸唉聲嘆氣,不作一語。在這酒局中,我逐漸摸清了爸爸所處的位置,有幾次張叔叔酒醉了迷迷糊糊地喊爸爸「大哥」。爸爸聽見尤為傷心,舉起的酒杯忘記放了下去。

我想,他們兩個是一起出來闖盪的好兄弟吧。所以張叔叔見到我是百般呵護。只是到了後來,爸爸改邪歸正,選擇成為一個普通人,用雙手勞動賺錢,從此退出江湖不問江湖事。而張叔叔繼續留在江湖廝殺,直到成為一幫之主。這只能是我的猜想,無論怎樣詢問兩人的過去,爸爸與張叔叔都是不肯說的。

三個月後,張叔叔跑路了,帶走了一大筆錢逃到緬甸,在緬甸過起了土皇帝一般的生活。他落網是十年後,無法忍耐對家鄉風土人情的懷念,主動回來投案自首了。爸爸年紀一大把了,便讓我每年的中秋與元旦去看望他。張叔叔逐年老去,在入獄的第三年遭人暗算,一個初入江湖的毛頭小子捅了他三刀。張叔叔沒有親人,屍首火化後葬進了公墓。這以後,每年的尋根問祖都少不了去看看他。

在張叔叔出逃的同時,曹飛也不見了,有人見他出現在火車站,搭著最後一班火車前往北方。也有人在北方的某個城市見過他,他在路邊擺起了小攤,專賣女人的衣服首飾。我認為這是可信的,曹飛這樣的人為了生存,甚至可以去賣屁股,賣賣女人衣服又怎麼了。

這一切都發生在高三的時候,隨著除黑運動的落幕,高考如期而至。

高中我稍微學乖了一點,成績不上不下,也得虧是張叔叔的保佑,我考上了一所還算不錯的本科。不好的地方,我只能調劑到北方的院校,離家稍遠,一年來回一次。

高考是這樣的,有的人一努力,兩三個月見成效。有的人從頭到尾奮斗,結果一緊張就失利。我的同桌美美就屬於後者,連普通的本科都考不上。得知成績那晚更是哭的梨花帶雨,我在電話那頭拚命安撫,實在忍不住就騎了一輛小電動車去她家找她。她的媽媽見到我如遇救星,指著美美的房間,哭著說了幾句聽不清楚的話。感情女人一遇到事都愛訴諸於眼淚。我擰開門,美美趴在床上,腦袋埋在枕頭里,也許哭累了,輕輕地抽動著肩膀。

我說,哭啥,來,給大爺笑一個。

她回轉頭,用力將枕頭往我的臉上砸,挨中的那一刻,她破涕為笑,雲開天明。

在她媽媽的同意下,我在她房間待到凌晨五點,兩人越說越興奮,對於未來展開了一層又一層甜膩的幻想。她睡不著,我也是。我提議去看日出,她欣然同意。

兩人是在一片夜色下出發的,如果當時我多穿衣服,也不會冷到發抖。她在後面緊緊靠著我禦寒,兩只手繞過來摟著我的腰。從她身體里傳過來的溫熱令人一震,不管多少年過去,我仍然記得在體溫催化下,周遭彌漫著一陣說不清的香味。

站在山頂上,她說冷,要我抱著。我抱著她的那一刻,陽光撕開城市一角,從天邊推過來,宛如舞台劇的燈光,將我們籠罩在下。

她說要去復讀,我說好。她要我等她,我說十分樂意。

下山的時候,我忍不住捏一下她的屁股,她追打上來,直到下山。

(四)

復讀是一場噩夢般的救贖。唯獨經歷過的人才知道其中滋味。她時而給我寄來一點禮物,裡面附帶著親筆寫的信,在這個年代,捨得花時間寫信的人不多了。從她寄語相思、追憶往事的只言片語里,透露了復讀生活的艱辛。她說,復讀學校不僅管理嚴格,出入艱難,采購生活用品只能前往校內的小賣部。而且食住環境極差,宿舍里藏著虱子,大半夜就出來咬人。有一個女生在早餐時候,甚至發現包子里煮死了一個小老鼠,她見慣不怪,拿到阿姨面前,說:「阿姨,我沒要老鼠陷的包子。」弄得食堂阿姨好不尷尬。

復讀學校的所見所聞確實讓人震驚。我趕緊給她回了禮,不外乎一些女孩子喜歡的首飾之類,另附上幾封信。信中除了安慰她外,另簡述了自己的大學生活。

當然,我不能全盤托出,毫無保留毫無修飾的告訴她,大學可比高中無聊多了。任何可能會打壓她學習的積極性的事實,經過文學修飾賦予了新的生命。比如罷,我說大學想玩的時候就玩。意思就是,不想玩的時候,由不得你的。我說,大學的作業並不多,人也很獨立。言外之意就是大學生荒廢學業,每個人都呆在自己的小圈子裡。

一來二往,信攢得越來越多,從中可以看出來,她成績變好,性格也逐漸開朗。

我為她感到開心,拆開她新寄過來的一封信,信中說還有一個月高考,不方便再通信了,等高考結束後,她就會過來找我。

讀完信,我站了起來,走向陽台,憂愁和煩惱也同時跟了過來。遠處是一排排燈火通明的宿舍,不時傳出浮誇熱鬧的聲響。舍管舉著手電筒罵幾句,聲音壓了下去,很快又被熱鬧占據。這就是大學,每個人都希望通過浮誇一點的方式讓青春永垂不朽。但誰都知道,從踏入大學的那一刻起,青春往事如流水,我們都不再年少。許多熱鬧的景象往往披著幼稚的外衣,而內在的成熟燙得通紅,令人反胃。

就在她高考結束後的一個星期,她突然出現在宿舍門口,背著一個粉紅色的小書包,右手還提著一個方格條紋的行李。舍友見到門口突然站著一個粉嫩少女,瞬間炸開了鍋,忙請進來噓寒問暖,為她端茶倒水。她也是自來熟,沒到十分鍾,就大哥長大哥短的叫了起來。宿舍里的小胖最會為女孩子跑腿,見是來找我的,二話不說穿上拖鞋跑到圖書館將我拉了回來。

我見到她時,她已經在眾人的簇擁下躺在我的床上,她一隻手搭在床沿,笑呵呵地看我不知所措的樣子。

過了好一會兒,我發覺自己發呆了好久,才發現一切不是幻覺。我開心地跳了起來,語無倫次地說著什麼,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只記得她眉開眼笑,眼角水汪汪的️似桃花。

(五)

我總不能將她留在男生宿舍住,於是到處求姑姑求奶奶,終於說服大學與我要好的女同學小青,求她收留美美一個月。當然不是免費的,作為回報,我將在大二一整年,都要為小青送上美味早餐。小青大一體重89斤,大二猛然躍到105斤,說來都是我的功勞。

美美提前體驗了一個月的大學生活,她與我一塊上學,一塊吃飯,每逢晚上不是去散步就是看電影。她沉浸在粉色的幻想中,日日笑逐言開。而我早已過慣了這樣的生活,並沒有提起多大的精神。說到底,她只是鄰家小妹,一個過去的人,一個尚活在美好與我完全不同的人。除了將她當作妹妹,我沒有一絲多餘的意思。哪怕她日後陪伴了我三年,與我同在一所大學,我也沒有打算讓她成為我的女朋友。一想起當初竟然捏了一下她的屁股,就禁不住要臉紅發笑。

我的舍友小胖早在一旁看得牙癢癢,他一面大哥長,一面請求給他個與美美單獨相處的機會。我說,那還不簡單。 代價是整個大學生涯,他都必須給我買早餐,在我還在睡覺的時候輕輕搖醒我,用孝心感化我從床上爬起來用膳。他登時跳腳,罵我烏龜王八蛋,以後肯定找不到女朋友。在一陣抓撓之後,他妥協了,第二天就做了「孝子」。

美美一開始很開心小胖加入,散步吃飯看電影,也多了小胖的影子。傻乎乎如美美,根本沒覺出事來。直到我突然退出,留兩人獨處,小美才恍然大悟,在小青的宿舍楚楚可憐地擰了一把苦水。小青打電話劈頭蓋臉罵了我一頓,言辭激烈,聲稱早已看穿我始亂終棄的渣男作風,並慶幸沒有委身於我。盡管我一再表明,自己只是美美的一個大哥哥,但仍然不能讓我擺脫三年的渣男稱號。

小胖的窮追不舍,我冷眼旁觀。美美是否有意,我一點兒也不關心。我還是照顧她,卻整日魂不守舍,連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魂在哪。

說到這,我不得不提幾句小胖。他是我們一群人中,入到社會混得最成功的。聽聞他現在已經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經理,年紀輕輕就身價百萬,買了一套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和一輛水滑光亮的賓士。他的老婆,是本地富商的千金,人美有內涵。憑著他不可思議的厚臉皮,以及浪漫到骨子裡發癢的法國情話,胖子最終斬獲美人心,從此入高門平步青雲。他的成功折射出兩條真理:一、胖子都是潛力股;二、成功的捷徑無疑還是找富婆。

(六)

我一再疑惑,青春不停失去,等待著自己的是什麼?

是曉玲,美美,小青,還是突然冒出來如棵筍般活潑的女子。

我不曉得,也不在意,人只要不追逐,傷痛也會離自己遠些。

小青說,從見到我的第一眼開始,就知道跟我分不開了。她說我身上透露著一股哲人般高傲而悲觀的氣息,像猛烈陽光下的雪。我說你不要發春夢,你給我的感覺還是一隻小鹿呢,遊走林間靜得像個秘密。

她一一舉例,比如罷,我喜歡一個人呆在圖書館看哲學書。平時一句話都不說,但一遇到辯論的事,就絕不會放過。面對一些本質的問題,總能給出令人耳目一新的答案。特別地,喜歡去高山河流遊逛,活脫脫一個隱士。

她這樣說,我才發現自己確實這樣,讓我更吃驚的是,她對我關注度如此高。

我捅破那層窗戶紙,直言是不是對我有意思,她一點兒也不害羞,就說是。

我說自己已經有美美了。

她搖頭不信,忙說她只是個小女孩,你不會是那種衣冠禽獸。

我是的,不然也不會對你心動了。

她直呼討厭。

由於學期結束,不得留校,我拿出所有積蓄,帶著美美與小青滿中國的旅遊。途中,遇見了曹飛與曉玲,這兩人是如何因為命運捆在一塊的,誰也說不清。我只知道,前半生最重要的人都到齊了,曉玲,美美,青青,還有那個討人厭的曹飛。

(七)

曹飛變化了許多,首先人更粗獷了,皮膚黑中帶斑,露出來的地方全部紋了紋身。喜穿花綠的衣服,有時穿大紅,與他的年紀外貌極度不稱。脖子和手腕處都套著金鏈子,一條猩紅的大圍脖隨風張揚,半丈開外都能聞到男士香水的味道。

他見到我時,一眼就認出了我。我同樣也認出了他。不像傳聞那般,他已經不幹服裝行業。當我問他做什麼的時候,他一指身後的k房。

「今晚,你來,就知道了。」

我如約而來,丟下小青和美美兩人在青年旅舍打牌,發誓要帶一份美味的宵夜回去。當然我不敢說出實情,跑出來唱k?別笑死人了。誰不知道k房也是最容易找小姐的地方。曹飛顯然是個皮條客,也許名堂還不小。

他一見我來,就安排了一個包廂,裡面並沒有什麼人。也不知他從哪裡拿來一打啤酒,獨自飲了起來,邊喝邊後悔以前犯下的傻事。還向我道歉,以前的那點小打小鬧就過去吧。我從來都不是記仇的人,接過他遞過來的酒,滿打滿算喝光了剩下的半打。

雖然飲了半打酒,但一直還是清醒的。曹飛晃悠著爬起來,出門前說要找個老熟人陪我。

我熱血上頭,噴吐著酒氣,靠在沙發上閉起了眼睛。不一會兒,有個人搖醒了我,我首先看見她的眼睛,棕色深眸里蘊含著無限的深情,似愛幕又似憐憫。

是你……

曹飛站在門口,手靠在門外,嘴角上揚含笑,因酒醉而憋紅的臉添了幾分無賴般的兇悍。他笑著說,你喜歡,今晚可以帶她走,我請客,隨你帶她到哪裡都可以。

不……

我捂著頭,開始痛哭。

(八)

我逃離了現場,用足了力氣,當我回到賓館的時候,整個人因為虛脫昏迷了過去。小青和美美回憶,那晚真是嚇死了他們兩個,她們一邊清理嘔吐物,一邊用毛巾幫我降溫。我吐出了黃膽水,整夜胡言亂語。她們便守了我整晚,眼睛都不合一下。

醒來時,只看見這兩個單純可愛的女孩子枕著手在我身旁熟睡,額上還冒著細密的汗珠。不忍心弄醒她們,我輕輕抱著兩人上床,蓋好被子後悄悄帶門出去。

再次來到k房,恍然覺得過去了許久。這里一切都熟悉而陌生,k房還留著一扇門,曹飛和曉玲就在裡面等著我。

曹飛,我攥緊拳頭,狠狠念著這個名字。

他見到我時舉起了一杯紅酒,用微笑宣告勝利。他還想說幾句什麼,不由說完臉就挨上了幾拳。曉玲在一旁哭,篩子一般發起抖來,捂著嘴不讓哭聲出來。我與曹飛扭打在一起,已記不清楚是怎樣打暈他,更記不得哪裡挨了他一拳昏了過去。我只記得在眼皮合上的時候,曉玲笑了。

(九)

故事的結局,我與曹飛住院一個星期,他沒有報警,也沒有報復我,出院後消失了。

曉玲時常來看我,只是出院那天沒來,委託一個人送了一袋蘋果過來。自那以後,她再也沒出現過。

聽聞她還跟著曹飛,直到他入獄再出獄,兩人結婚,又鬧起了分手。

這些都輪不到我來關心了。

假期還沒結束,出院後,我帶著小青和美美前往沙漠,在綠洲與沙海的接壤處搭了一個小帳篷,與兩人住在一起,靠干糧和水度過了一整個假期。

畢業後,我入職成了一個程序員,跟小青再無聯系。美美倒時常帶著男朋友來找我吃飯。她男朋友人長得斯文,身材高大,比較內向,說話都不利索。遞煙給我時還低著頭喊我一句大哥。我接煙過來,免不了拍著肩頭跟他說幾句掏心的話。

美美,不錯的。

他點頭稱是。一旁的美美溫順地低頭,小手不時幫我整理衣服的褶皺。

我說,你看看,這多好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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