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軍功等級劃分
法律分析:軍隊中劃分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至於特等功在抗美援朝時曾出現過,現在出現較少,而且均以特級戰斗英雄代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第八條 軍官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忠於祖國,忠於中國共產黨,有堅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自覺獻身國防事業;
(二敬陪)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粗碰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軍隊的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岩稿談從指揮;
(三)具有勝任本職工作所必需的理論、政策水平,現代軍事、科學文化、專業知識,組織、指揮能力,經過院校培訓並取得相應學歷,身體健康;
(四)愛護士兵,以身作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艱苦奮斗,不怕犧牲。
2. 我想請教各位軍隊里的軍銜有幾級,怎麼劃分,星代表什麼意思謝謝!
談到軍銜制的起源,首先應搞清什麼是軍銜。在我國的漢代以前,"銜"字只有一個"馬嚼子"的意思。魏、晉以後,銜字才出現表示官吏階位的"頭銜"的含義。在中國古代漢語里沒有軍銜這個詞語。清朝末年從西方引進軍銜制度以後,也沒有譯作軍銜,而是稱之為"階級"、"軍官佐士兵等級"、"軍階"。在制度上稱其為軍銜,則是從我軍開始的。概括的說,軍銜是國家授予軍人以區別其等級地位、權力責任、榮譽待遇的稱號和標志。人們一提到軍銜,馬上就會聯想起軍隊,但軍銜的歷史要比軍隊的歷史短得多。世界上最早出現軍隊時,並沒有同時產生軍銜制。軍銜制是軍隊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由於軍隊是進行戰爭的武裝集團,由眾多使用武器的人員組成,必須按統一的意志去行動,"服從命令是軍隊的天職"。因此,在軍隊編制體制上必須形成若干層次,軍人依職權大小分為不同的等級,各級都有擔任統一指揮管理的官員,下級絕對服從上級,從而形成由上至下不同的職別等級。
歷史上一般都以"階位"來表示各級官員的身份地位,武職官員的階位稱"武階"。中國早在春秋時期,就出現了"元帥"、"將軍"、"校尉"等武職官名。三國時期已開始對武官實行秩品制度。外國最早在公元前7世紀時,已經有了軍隊官員銜級晉升制度。中世紀的西歐,所謂公、侯、伯、子、男和騎士這些爵號,既是一種封號,也是一種官銜。但是,古代的秩品、官銜同軍銜納漏還是有區別的。官銜、秩品僅僅是指各級官吏的銜級、階位,官銜制也只是官吏的等級體系;而軍銜則是把士兵的級別也包括進去,軍銜制是上至最高統帥,下至士兵的完整的軍人等級體系。
軍銜制的產生,不是在古代軍制完備的中國,而是在十五六世紀的西歐,這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
首先,軍銜制與資本主義的萌芽和常備軍的產生密切相關。
14世紀以前,西歐各國沒有常備軍。國王把土地封給各級封建主,各級封建主擁有自己的武裝。國王打仗時,就徵集各封建主的私人武裝組成全國軍隊,打完仗仍各回領地,這是一種非職業軍隊。隨著社棗譽會的發展和戰爭規模的擴大,這種非職業的貴族私人軍隊,日益暴露出許多弊端。諸如這種軍隊是臨時拼湊的,幾乎是一群烏合之眾,戰鬥力較差;國王只能召集直接封臣的軍隊,而無法調動封臣下級的軍隊,這樣難以統一指揮全國的軍隊;各級封臣大力豢養自己的軍隊,形成了封建割據,威脅王權。國王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建立由國王控制的常備軍。
14~15世紀,西歐一些國家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一方面,新的工商階級為了保護和發展貿易,需建立常備軍以支持強有力的王權,來打破封建割據狀態;另一方面,工商階級為國王提供了稅收來源,也就為建立使用常備僱傭軍創造了物質條件。法王查理七世在1445年建立了一支由法國人組成的常備僱傭軍。到15世紀末,出現了軍士、中士軍銜,到了16世紀中葉,又出現了元帥、將軍、少校、大尉、少尉軍銜。西班牙在15世紀末出現了海軍上將、上校、少校軍銜。
其次,軍銜制度是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等價交換"、"平等權利"等原則在軍事領域的反映。
1904年(光緒三十年),清政府在歷代品級制的基礎上,吸收外軍軍銜制的有益內容,制定了北洋新軍軍銜等級,這是中國實行軍銜制的始原。辛亥革命後,經過南京臨時政府的改革,至1912年8月北洋政府頒布「官佐士兵等級表」,軍銜制基本定形,主要銜稱一直沿用至1949年國民黨政府覆滅。
現按照不同歷史時期,將舊中國軍銜制沿革的主要情況,簡述如下。
一、清末北洋新軍的軍銜制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清廷命袁世凱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負責編練新軍。1903年清政府設練兵處,為編練新軍的總機關。1904年練兵處、兵部會奏朝廷,「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則」,制定新軍等級。從此,中國軍隊便開始實行軍銜制。
北洋新軍的軍銜制,將軍隊官員分為兩類:一為軍官,即各級指揮官員;二為軍佐,即各專業勤務官員,並規定軍佐「不得管帶營隊」。軍官軍銜分三等九級:上等官第一級稱正都統(從一品),第二級稱副都統(正二品),第三級稱協都統(從洞岩爛二品);中等官第一級稱正參領(正三品),第二級稱副參領(從三品),第三級稱協參領(正四品);次等官第一級稱正軍校(正五品),第二級稱副軍校(正六品),第三級稱協軍校(正七品)。後在上等官第一級之上增設大將軍、將軍銜(正一品)。軍佐不設上等第一級,故最高軍銜為上等第二級。軍官自正參領以下,軍佐自副都統以下,在銜稱前冠以兵種或專業勤務宇樣,如警察、步、馬、炮、工程、輜重隊正參領,軍需、軍醫、制械副都統,余類推。在次等官第三級之下,設額外軍官和額外軍佐(正八品),職任司務長。以上軍官軍銜計十一級,軍佐軍銜計九級。新軍軍士分為上士(從八品)、中士(正九品)、下士(從九品)。兵因為不及品級,故未列入。
按照軍銜制的要求,新軍改革了服制。帽正以龍蟠珠(清以龍為國徽),珠色按文官頂色區分品級;帽牆綴金辮,肩章綴金條和金星,以金辨寬窄和金條、金星的多少來區分軍銜等級;領章以顏色和符號區分官佐、兵種和勤務。
二、南京臨時政府時期的軍銜制
辛亥革命後,孫中山於1912年1月在南京組織臨時政府,前後僅有三個月。在這樣短的時間內,臨時政府根據同盟會「革命方略」,對清末北洋新軍軍銜製作了許多改革。
從南京臨時政府頒布「陸軍部陸軍暫行給予令表」中看,他們廢除了北洋新軍軍銜稱號和與文官相對照的品級,保留了三等九級的區分。上等官第一級改稱大將軍,第二級改稱左將軍,第三級改稱右將軍;中等官第一級改稱大都尉,第二級改稱左都尉,第三級改稱右都尉;次等官改稱初等官,第一級改稱大軍校,第二級改稱左軍校,第三級改稱右軍校。在初等官第三級之下,仍設額外軍官一級。軍佐與軍官同。士兵軍銜分為六級,軍士仍分為上士、中士、下士;兵分為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此外,廢除了新軍上等官第一統之上的大將軍、將軍銜,改設大元帥、副元帥銜(後來,孫中山在廣州組織軍政府時,又將副元帥銜改稱元帥),這是中國近代大元帥、元帥銜的始原。
三、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
辛亥革命失敗後,北洋軍閥控制中央和地方政權達十七年之久。在此期間,軍閥割據,各自為政,但在軍銜制上,基本按北洋政府頒布的實行。
1912年8月和10月,北洋政府先後頒布「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和「海軍官佐士兵等級表」,全部採用國際通用的軍銜名稱。軍隊官員仍分為軍官、軍佐兩類。軍官軍銜仍分為三等九級。上等官改稱將官,第一級改稱上將,第二級改稱中將,第三級改稱少將;中等官改稱校官,第一級改稱上校,第二級改稱中校,第三級改稱少校;初等官改稱尉官,第一級改稱上尉,第二級改稱個尉,第三級改稱少尉。額外軍官改稱准尉官。軍佐仍不設上等第一級(上將),故與將官同等官只有二級,與校官、尉官同等官,仍各分為三級。士兵仍分為六級,沿用原來銜稱。在銜稱前仍冠以軍官軍佐、軍兵種和各專業勤務字樣,如陸軍中將、海軍中將,步兵上校、騎兵上校,一等軍需正、一等軍醫正等。後因測量、軍法人員補充困難,便在軍佐中增設測量、軍法兩銜,分為三等八級。隨著軍銜制的改革,軍官軍佐肩章符號和服制亦作了相應的改進。從此,中國軍銜等級基本定形,其主要銜稱一直沿用到1949年國民黨政府覆滅。
1914年9月,北洋政府頒布「陸軍官佐補官令」及其「施行細則」,具體規定了陸軍官佐「除補」(指第一次授予尉官軍銜)、「敘補」(指依軍官現任職務授予相當軍銜)、「升補」(指軍官軍銜晉級)、「轉補」(指軍官在軍兵種間的職務調動,消除原有軍銜,授予新的軍兵種軍銜)的條件和程序。除補的條件是,必須經「陸軍軍官學校(留學外國士官學校)或他項同等之軍佐學校(留學外國軍佐學校)畢業」』「充學習官期滿」,經直接「長官出具考語,堪以授官者」,方可按照所學專業「補以本科少尉或少尉同等官」。升補的條件是:一要服滿規定「實任軍職」年限(少尉、中尉各二年,上尉、少校、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少將以上「無定年」);二要在「實任軍職限內成績卓著,經該管長官詳報有案,陸軍部查核相符者」;三要「年限已滿,得有上一級軍職出缺」。這些規定,對提高軍官質量,保證軍官的編制員額,是有積極意義的。
四、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
(一)軍隊官員分類和軍銜等級區分
1931年4月國民黨政府頒布「陸、空軍軍官佐及士兵等級表」,軍隊官員仍分為軍官、軍佐兩類。軍官軍銜仍分為三等九級,並沿用北洋政府時期的銜稱。隨著空軍的發展,增設航空軍官,這是中國第一次設置空軍軍銜(實際佩帶是1933年2月)。軍佐仍不設上等第一級,故最高軍銜為中將,在軍佐銜稱上取消了原來合有職稱的內容,改為軍銜加專業勤務字樣。例如,軍需總監改稱軍需中將,一等軍醫正改稱軍醫上校,三等司葯正改稱司葯少校,一等獸醫改稱獸醫上尉,其餘類推。少尉軍官之下仍設准尉一級,與准尉同等官稱准佐,准尉和准佐均「不列入官等」。士兵亦仍分六級,除廢除掌工、鞍工、靴工等煩瑣的名稱外,基本沿用原銜稱。
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國民黨政府先後重新頒布「陸海空軍官製表」和「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陸軍增設通信兵銜,空軍增設機械、軍需、軍醫銜,海軍兵銜改為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並在三等兵之下增設一等練兵、二等練兵。至此,陸海空三軍各自形成獨立的軍銜體系。另外,軍佐又恢復了北洋政府時期含有職稱內容的銜稱,一直沿用至1949年。
1935年3月,國民黨政府頒布「上將任官施行條例」和「特級上將授任條例」,把上將銜分為三級:一為二級上將,又稱三星上將,授予「建有殊勛」的陸海空軍中將;二為一級上將,又稱四星上將,授予「再建殊勛」的陸海空軍二級上將(相當於元帥銜);三為特級上將,又稱五星上將,授予「陸海空軍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大元帥銜)。經過以上充實、修訂,國民黨軍隊軍官軍銜計三等十一級,軍佐軍銜計三等八級。
1942年國民黨政府修正頒布「陸海空軍官製表」和「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陸軍又增設戰車兵銜;空軍又增設電信、測候銜,並在軍士之上增設軍士長銜,分一、二、三等。海軍軍銜未作更動。這樣,陸海空三軍軍銜又得到了進一步完善。
1945年2月,國民黨政府重新頒布「空軍官製表」和「空軍士兵等級表」,其軍銜等級仍同前。空軍軍銜薪金,從下士至中將各分為一、二、三級,二等兵至上等兵各分為兩級,放有一、二、三級將校尉等之稱。此後,至1949年國民黨政府覆滅,未再見其軍銜有大的更動。
3. 軍人的天職是服從命令嗎
有一句很流行的話,叫做「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其實這句話經不起推敲:「天職」意為「應盡的職責」,說「保家衛國是軍人的天職」顯然比說「服從命令是軍人的天職」更合適。有人可能會說,服從命令才有戰鬥力。其實戰鬥力與服從命令並無必然聯系,相反,縱觀古今中外那些善戰的名將們,大都是不怎麼服從命令的,古代就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說法。下面列舉解放軍的戰將、名將加以說明。
解放軍有一位很有個性的將軍叫鍾偉,被稱為中國的巴頓將軍。解放戰爭早期,他在東北當師長,在一次戰斗中奉林彪之命率部向指定地點移動,途中遭遇國民黨軍一個團,因兵力占優,他隨即指揮部隊將敵軍包圍並發起攻擊,同時發電報告知林彪不能執行原來的命令。戰斗的結果是,不但被圍的敵軍被殲滅,而且林彪隨後率大部隊趕到,將趕來增援的敵軍也殲滅了,取得了解放戰爭前期的一場大勝利。此役,有人評論說,是鍾偉指揮了林彪。類似的情況在第四野戰軍南下時又發生了一次。當時已擔任縱隊司令員(軍長)的鍾偉率部追擊南逃的國民黨軍,因追得太急,致使部隊的位置太突前,逃跑中的國民黨軍見有機可乘,隨即殺了個回馬槍,企圖圍殲鍾偉所部。因敵人兵力占優,情況危急,隨軍行動的兵團副司令命令鍾偉後撤。而鍾偉認為,正好可以藉此拖住敵人,待後續大部隊趕到予以殲滅,為此他不惜拔出手槍威脅兵團副司令,抗命不從。經過激烈戰斗,鍾偉的部隊頂住了優勢敵軍的圍攻,如其所料,後續大部隊趕到,原本可以逃掉的敵軍被殲滅了。鍾偉乾的另一件「目無領導」的事是在解放後,在軍方一次批鬥彭德懷的大會上,有人指控彭德懷在長征時的婁山關戰斗中下令槍斃了一個紅軍連長,對此,鍾偉情緒激動地站起來說,那個人是他殺的,彭德懷不知道,因為那個連長臨陣脫逃,還想叛變,弄得主席台上的林彪和總政治部主任很沒面子,結果被當場押出會場,以後的結果就可想而知了。你可以說鍾偉不成熟,但你得承認,作為軍人,他的上述所作所為並無不稱職之處。
解放軍另一個有個性也有爭議的將領就是上面提到的林彪了。不管在政治上怎樣評價林彪,都得承認他能打仗。林彪打仗講究「機斷專行」,就是指揮員根據戰場形勢當機立斷做出決定。上面提到,他與鍾偉配合默契,並不在意他指揮鍾偉還是鍾偉指揮他。鍾偉當師長時,林彪曾想提拔鍾偉當副軍長,但鍾偉寧做雞頭不做鳳尾,於是林彪就直接提拔鍾偉當了軍長。相反,對那些事事請示匯報的指揮員,林彪不是很欣賞。打錦州時,他派一個縱隊作為先頭部隊趕往錦州外圍,用炮火封鎖錦州的機場,防止國民黨增援。那個縱隊趕到後,發現錦州有兩個機場,其中一個在用,一個沒在用,於是發電報請示封鎖哪一個機場。據說林彪氣得直拍桌子:「兩個機場,一個在用,一個沒在用,你說封鎖哪一個!」
第三個要提到的解放軍將領是粟裕。在淮海戰役中,對杜聿明集團逃跑路線的判斷關繫到能否全殲敵軍。在三條可能的路線中,中央命令粟裕堵截的兩條路線恰恰不包括粟裕認為杜聿明要走的那條路線。粟裕相信自己的判斷,他對了,國民黨軍完蛋了。
以上是解放軍的幾個例子。反觀國民黨軍,他們其實更強調服從和等級。據說國軍軍官的皮靴上都釘有兩片鋼片,見到長官時兩腳一並,皮靴上的兩片鋼片相碰,聲音非常響亮。而解放軍從紅軍時期開始,就講官兵平等,就搞軍事民主,成立有士兵委員會,「兵」可以監督「官」。可見,解放軍戰勝國民黨軍,原因不在於對服從和等級的強調,恰恰相反,在於對服從和等級的不強調。真正的官兵平等,意味著官(指揮者)與兵(被指揮者)的角色不是固定的,就像上面提到的鍾偉指揮林彪,誰的意見對就按誰的意見辦。也就是說,陳雲同志提倡的「不唯書,不唯上,只唯實」在很多情況下也適用於軍隊。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五十六條 現役軍人必須忠於祖國,履行職責,英勇戰斗,不怕犧牲,捍衛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五十七條 現役軍人必須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軍事法規,執行命令,嚴守紀律。
第五十八條 現役軍人應當發揚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熱愛人民,保護人民,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完成搶險救災等任務。
4.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忠誠於黨,熱愛人民,報效國家,獻身使命,崇尚榮譽。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絕不背叛國家,絕不叛離部隊。
5.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那麼比如說命令是錯的 軍人有不服從的權利么
沒有。當對命令有疑問時,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申訴權)。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5)軍隊服從命令等級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第三十九條在武器裝備管理中,實施技術革新提高效能、節約成本,或者及時發現重大質量問題、避免事故發生,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條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促進部隊安全發展,正確處置突發情況,有效預防事故、案件,有效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發生或者減輕事故、案件損失,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飛行員達到規定的安全飛行
其他從事高風險工作的人員多年安全無事故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6. 軍銜制的具體內容
談到軍銜制的起源,首先應搞清什麼是軍銜。在我國的漢代以前,"銜"字只有一個"馬嚼子"的意思。魏、晉以後,銜字才出現表示官吏階位的"頭銜"的含義。在中國古代漢語里沒有軍銜這個詞語。清朝末年從西方引進軍銜制度以後,也沒有譯作軍銜,而是稱之為"階級"、"軍官佐士兵等級"、"軍階"。在制度上稱其為軍銜,則是從我軍開始的。概括的說,軍銜是國家授予軍人以區別其等級地位、權力責任、榮譽待遇的稱號和標志。人們一提到軍銜,馬上就會聯想起軍隊,但軍銜的歷史要比軍隊的歷史短得多。世界上最早出現軍隊時,並沒有同時產生軍銜制。軍銜制是軍隊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由於軍隊是進行戰爭的武裝集團,由眾多使用武器的人員組成,必須按統一的意志去行動,"服從命令是軍隊的天職"。因此,在軍隊編制體制上必須形成若干層次,軍人依職權大小分為不同的等級,各級都有擔任統一指揮管理的官員,下級絕對服從上級,從而形成由上至下不同的職別等級。
歷史上一般都以"階位"來表示各級官員的身份地位,武職官員的階位稱"武階"。中國早在春秋時期,就出現了"元帥"、"將軍"、"校尉"等武職官名。三國時期已開始對武官實行秩品制度。外國最早在公元前7世紀時,已經有了軍隊官員銜級晉升制度。中世紀的西歐,所謂公、侯、伯、子、男和騎士這些爵號,既是一種封號,也是一種官銜。但是,古代的秩品、官銜同軍銜還是有區別的。官銜、秩品僅僅是指各級官吏的銜級、階位,官銜制也只是官吏的等級體系;而軍銜則是把士兵的級別也包括進去,軍銜制是上至最高統帥,下至士兵的完整的軍人等級體系。
軍銜制的產生,不是在古代軍制完備的中國,而是在十五六世紀的西歐,這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
首先,軍銜制與資本主義的萌芽和常備軍的產生密切相關。
14世紀以前,西歐各國沒有常備軍。國王把土地封給各級封建主,各級封建主擁有自己的武裝。國王打仗時,就徵集各封建主的私人武裝組成全國軍隊,打完仗仍各回領地,這是一種非職業軍隊。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戰爭規模的擴大,這種非職業的貴族私人軍隊,日益暴露出許多弊端。諸如這種軍隊是臨時拼湊的,幾乎是一群烏合之眾,戰鬥力較差;國王只能召集直接封臣的軍隊,而無法調動封臣下級的軍隊,這樣難以統一指揮全國的軍隊;各級封臣大力豢養自己的軍隊,形成了封建割據,威脅王權。國王要改變這種狀況,就必須建立由國王控制的常備軍。
14~15世紀,西歐一些國家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一方面,新的工商階級為了保護和發展貿易,需建立常備軍以支持強有宴鋒螞力的王權,來打破封建割據狀態;另一方面,工商階級為國王提供了稅收來源,也就為建立使用常備僱傭軍創造了物質條件。法王查理七世在1445年建立了一支由法國人組成的常備僱傭軍。到15世紀末,出現了軍士、中士軍銜,到了16世紀中葉,又出現了元帥、將軍、少校、大尉、少尉軍銜。西班牙在15世紀末出現了海軍上將、上校、少校軍銜。
其次,軍銜制度是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等價交換"、"平等權利"等原則在軍事領域的反映。
西歐常備僱傭軍是由新興資基耐產階級資助,以自由農民、市民、破產騎士等階層為主要成份。資本主義社會關系的"等價交換"、"平等權利"等原則反映到軍隊中,刺激軍人們產生了沖破出身門第,按勞績戰功取仕的強烈要求,推動軍隊逐步建立起一套官銜的高低與功績大小直接相關的新型等級制度,從而為平民出身的軍人晉升提供了基本的權利和平等的機會。而來自非貴族的指揮官,由於沒有爵位來表示自己的身份,也沒有一種屬於個人的稱號來保障自己的榮譽、地位和待遇,因此也要求在軍隊中設立一種與職務相對應的銜級稱號。而這些要求也符合新興資產階級使用這些階層的力量共同反對封建領主的政治利益。軍晌埋銜制度正是為滿足這些需要應運而生的。
7. 很多人說,同等級的軍隊官員比地區官員權力大軍隊不是都服從命令嗎,團長師長有什麼具體權力
大哥,雖然說服從命令是軍人天職,但也是服從軍隊高層或指揮官的命令。你見過哪個地方官員調的動軍隊?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文武分治,哪有書生調動軍隊得道理?所以軍隊就算再聽話,也不會聽文官的調令
8. 為什麼部隊一定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部隊一定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這是古今中外、概莫例外、不可改變的規矩。
先說中國古代,騎兵用旗語統一指揮左右進退,令旗指到哪裡就必須沖向哪裡,令其指揮那一部分上,那一部分就必須向前沖,否則格殺勿論。
再說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中侵略中國時的武士道精神,其核心本質也是服從命令聽指揮,日本軍官指揮刀一舉「突斯Geiger」,鬼子兵也不敢不從。
在中國,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是因為部隊的主要職能是對外保衛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對內維護社會穩定,履行該項職能必須統一軍令,統一目標,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才能運籌帷幄,統籌兼顧、顧全大局、不辱使命。。。因為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打仗,不管是戰略部署,還是戰略方向,都必須全軍各兵種協調配合,上下高度一致,才能所向披靡,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因為部隊的主要裝備越來越走向機械化、電子化、信息化,如果說傳統的槍炮彈葯戰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那麼現代的機械化、信息化、電子戰,則更加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政令不一,令出多門,必然導致內部混亂甚至自傷自殘。。。。還因為部隊負有搶險救災任務,也需要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有條不紊,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政出多門,更不能袖手旁觀。。。
9. 中國軍隊的等級觀念
第一,軍隊的基本原則就是下級服從上級,茄空這是鐵律,沒了等級觀念,軍隊就是一盤散沙,參考一下1918年,俄國備納孫下達那個預存的「一號命令」取消軍內等級後的結果,一盤散沙
第二,解放軍的等級觀念實際上是最弱的
陸軍連一級,都是連長和士兵在一起吃飯,而其他各國軍隊都是有專門的軍官食堂
海軍更是如此,世界各國海軍都是軍官和士兵分開吃飯的,以體現貴族傳統,中國是吧陸軍傳統帶到海軍了,講究仿鏈官兵一致
10. 軍隊戰斗中各級執行命令有何區別
部隊下達作戰命令一般都是層層下達,具體級別大致如下:
國家級領導向如總參、參謀長聯系會議等國家級指揮中心下達作戰決心和戰略任務,同時調配部隊(一般以集團軍為單位進行調配)成立指揮中心或司令部,任命司令員,下轄若干個集團軍。
司令部召開各軍級軍事主官和參謀人員開會,根據戰略任務制定戰役策略,並向各軍軍事主官下達作戰任務。
各軍軍事主官召集師(旅)團級軍事主官和參謀人員,根據作戰任務制定具體戰術方針,並以團為單位進行任務分排。
各團軍事主官領受任務後,比如要守某個山頭,那麼就率部向目的地奔襲,然後向各連分排陣地。
連長直接指揮各排執行具體的戰術任務。
但如工兵、炮兵、坦克等獨立兵種一般由指揮中心親自調配。同時,指揮中心也會要求某個團排出幾個連執行特殊的任務。
比如某團向下分派任務,任務簡報一般是這樣寫的:
一營(欠三連)應於某時某分前到達陣地左翼構建工事,二營於某時某分前到達主陣地設防;三營(欠六連)於某時某分到達右翼設伏。三營六連與團屬炮連到某地構築炮兵陣地;一營三連為團預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