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程序員掉進傳銷組織用代碼「呼救」同事秒懂是怎麼回事
南京一家大型軟體企業的年輕程序員小張(化名)萬萬沒有想到,當他被傳銷組織控制、幾近絕望之時,自己嘗試利用計算機「代碼」向同事傳遞求救信息,他的程序員同事們竟然「秒懂」,並赴天津協助警方,將他成功解救出來。
技術鎖定被困地點,13小時協助警方成功營救
公司此時已經迅速集結了一支10多人的救援小分隊。經慎重討論,救援小組制定營救方案,一組人員趕赴天津報警求助,另一組人員與員工家屬取得聯系,還有同事幫忙識別出求救信號發出的區位,通過專業技術鎖定了小張被困的方圓5公里范圍。在天津向警方報案後,全組人員協助天津警方立即在相關區域進行了連續6個小時的排查走訪。此外在公司的大力協調下,此事得到了天津警方的重視,營救人員不顧疲倦,協同警方連續翻看了11日和12日相關地區的視頻資料。經過不懈搜索,13個小時之後,小張終於被成功解救。
『貳』 做違法網站程序員犯法嗎
做違法網站程序員犯法。
在非法集資或組織、領導傳銷罪案件中,技術類人員如果被指控構成犯罪,其被定罪的思路實際上有兩個。
第1個是參與相關共同犯罪,比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從犯。
第2個就是單獨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這個罪名是《刑法修正案(九)》 出台後設立的新罪名,之所以設立這個罪名,就是在當前網路犯罪情況下,很多利用互聯網進行相關非法集資或者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與提供技術服務、系統開發、伺服器管理、通訊傳輸等等服務的技術人員,並沒有明確的、直接的共謀。
刑法新設立「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就是將這種為犯罪行為開發系統,接入網路、管理伺服器、通訊運輸或者推廣廣告、支付結算的行為,單獨規定為一類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叄』 詐騙門檻有多高涉詐App多由高學歷IT青年開發,不乏博士碩士等
文 財圖說
編輯 財圖說
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手機應用軟體公司也脫穎而出,成為一個新型行業,這些應用軟體又被稱為App,有各式各樣的分類,比如 游戲 ,影音視聽、聊天社交、閱讀、購物、攝影、學習,只要有部智能手機,你可以隨意的暢游互聯網世界。
但凡是都有兩面性,手機App雖然能夠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便利, 卻也給騙子們的行騙提供了更加肥沃的土壤。
加之這兩年虛擬貨幣風生水起,引得不少網友趨之若鶩,都想分得一杯羹。
這也使得不少詐騙團伙也盯上了虛擬貨幣,並以此作為誘餌,引起無數網友「跳坑」。
哪怕是監管部門 三令五申 , 不斷地發布通知,明確說明投資虛擬貨幣的危害 ,可不少投資者依舊抱有僥幸心理,覺得受騙的人肯定不會是自己。
殊不知,除了投資虛擬貨幣本身具有很大的風險性之外,由於網路的隱匿性, 很多投資人常常還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的情況下,個人財產就不翼而飛了。
近期,深圳市民張女士在他人的牽線下,下載 幣利App ,直接投進30萬本金用來投資虛擬貨幣,結果過了一個月左右,清倉提現時才發現,資金根本取不出來,之後App也打不開了,聯系客服人員才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了。
之後張女士表示,被騙的不止她一個人,他們這些受害者建了一個交流群,已經知道的被騙金額就超過2000萬元。
居住在北京的嚴女士,雖然沒有在交流群中,但下載的也是幣利App,情況和張女士差不多,損失更為慘重,她不光投資了11萬美金和20萬人民幣,還投入了1.08個比特幣和11個比太幣。
按當時的市場價換算,總共被騙的金額超過百萬。
像張女士和嚴女士這種情況在網上很是常見,家住湖北省黃岡市的陳女士,也是無意之間聽人說起炒虛擬貨幣可以掙錢,於是從手機應用市場下載了一款專門炒虛擬貨幣的App,投入了70萬人民幣進行炒幣,結果沒多久App就打不開了,那筆資金自然也打水漂了。
除了利用所謂的虛擬貨幣詐騙,根據「張家港公安微警務」的報道,近日,江蘇省張家港有一位市民下載了假的「微粒貸」,結果貸款不成,反被騙走了10萬元。
家住張家港的37歲施女士,因為周轉困難,決定通過網路借點錢應急,因為之前刷手機的時候總是能看到各種各樣的網貸廣告,畢竟是廣告,為了讓人們能夠都來貸款,放款條件寫得特別寬松,似乎只要提供個身份信息就可以憑借信用額度進行貸款。
於是,施女士想起之前收到的借貸簡訊,找出簡訊點開了上面的鏈接,看到了一個下載界面,顯示的是 「微粒貸2021版」 App。
施女士沒有多想,直接就點擊了下載,並根據操作提示一步步地填寫好了自己的個人信息。可等了許久,都沒有收到平台顯示她通過審核,眼看著無法放款,施女士只好求助客服人員。於是又在客服的「幫助」下,下載了一款名為 「Secret」 的軟體,為了激活賬號,陸陸續續的給這個軟體轉了10萬元。
貸款不成,反被騙走 10萬塊 ,在意識到自己被騙之後,施女士及時報警, 目前案件還在審理階段。
負責此類案件的警方經調查發現,這些受害者下載的App一個個看著都很是高級,而且在起初使用的時候,各類功能看著都很正常,雖然是詐騙類的App,可在網友眼中,跟正常的App並無太大區別。
根據警方的介紹,隨著這幾年反電信詐騙工作的不斷深入,犯罪分子也轉變了以往傳統的詐騙方式,不同於曾經的 「電話詐騙」和「信用卡詐騙」 ,網路App詐騙的金額則更為龐大,手段也在不斷的升級。
根據國家反詐中心的顯示,光是去年一個季度,全國發生的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就高達22萬多起,其中6成都是通過手機App實施詐騙的,涉及方面有 炒幣、理財、傳銷、非法集資和色情賭博 等領域。
經過中國青年報記者長達半年的追蹤和調查,發現這些國內網路詐騙案件之所以能夠如此成功地就能騙到受害者幾十萬、上百萬的投資,跟APP的設計和製作有很大的關系,這些不法分子雖然自己的電腦水平不咋地,但他們卻用 「技術中立」、「掙錢才是王道」 這類的借口,用金錢招攬一些意志不堅定的高文憑技術人員,利誘這些年輕人為自己的網路詐騙事業添磚加瓦,使其淪為網路詐騙的 「制刀者」 。
畢竟,沒了「制刀者」制刀,「操刀者」還能舞什麼?
因為湖北省黃岡市的陳女士是從一個名為 「薦股」 的微信群里,掃碼下載的專門炒虛擬貨幣的App,之後和微信群做聯動,由專門的客服人員和「托」發一些某某人利用這個App又掙到了多少錢之類的消息,吸引受害者加大投資力度。
在受害者投資之後,甚至還可以利用後台設置, 操控受害者的賬戶,給受害者造成一種掙到錢的假象。
當不法分子們利用App達到預期的金額之後,這個平台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不法分子捲款潛逃,留下一地雞毛。
民警順藤摸瓜,發現這款詐騙App是一家天津 科技 公司開發的,公司的員工都是年輕的IT青年,在民警趕到公司的時候,這些技術員們還在電腦前面埋頭工作,牆上貼著各式各樣的勵志口號, 「將來的你一定會感謝現在的自己」、「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明天你將成為比爾蓋茨」。
經調查,這家公司的技術骨幹均為高校畢業生,負責詐騙App的開發團隊也大多都是 90後,計算機本科畢業生。
司的技術負責人畢業於知名高校,這款涉詐App的開發團隊成員大多是90後,都有本科以上學歷,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
像這種 科技 公司與詐騙集團狼狽為奸的案例,在當下比比皆是。就在去年4月,湖北晟昌網路 科技 有限公司被查封,之所以會淪為如此下場,是因為與一款虛擬幣投資平台 「timega」 有關。
這個平台是由晟昌公司所開發,後8萬元賣給了劉某,劉某利用「拉人頭」的方式,招攬用戶在平台上「炒幣」,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平台就累計注冊了2289個用戶,累計轉賬交易共13萬次。
警方在破獲這起返利詐騙案的同時,順藤摸瓜端掉了APP的開發方-- 晟昌公司 。後來經過調查,這個公司表面上看著是個網路 科技 公司,其實就是給詐騙集團服務的。
3年時間總共開發了150多個APP,全部都是涉及虛擬貨幣、電子錢包、區塊鏈這類的App、小程序,幾乎就是詐騙界公認的 「奶媽」 。
根據辦案民警介紹,晟昌公司總共有25名員工,除了公司的老闆韓某和一位負責公司日常管理的經理之外,只有3個部門,分別是技術部、美工部和銷售部,其中技術部最為核心,工資也是最高的,差不多能夠拿到4萬元左右的工資。
至於公司的盈利,靠的就是給詐騙集團量身定製APP,不法分子想要用哪種方式騙人,他們就開發此類的App,還會為了吸引更多的受害者,將軟體做的無比 「高大上」 。
根據民警的調查,晟昌公司所製作的App最核心的部分就是 「空氣貨幣」 ,也就是不法分子們自創的虛擬貨幣,利用「空氣貨幣」可以隨即調整平台上主流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幣、小狗幣這類貨幣的幣值、產量等一系列參數。
特地設置虛擬獎勵機制,弄一系列所謂的 「雲挖礦」 ,時不時就發一些虛假的礦機運行圖片,讓受害者真的以為正在進行「挖礦」。
還有的不法分析走傳銷路線,晟昌公司便利用App構建網路傳銷模式,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的方法吸納用戶,等到幣值被抬高之後賺取差價,一旦發生崩盤,直接利用提前設計好了「後路」,將平台一關,卷錢跑路,等過段時間在買個新平台就又可以騙一波了。
而那些被騙的受害者,基本都是不熟悉股市和虛擬幣的用戶,內行人一看就知道這些平台是忽悠人騙錢的, 但不明真相的受害者卻依舊樂此不疲的相信,自己是那個可以一夜暴富的「天選之子」。
目前,晟昌公司的9名涉案員工已被刑事拘留,這9人大多都是剛出大學沒兩年的畢業生,而老闆韓某則被洪山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辦案民警表示,涉案公司負責技術開發的員工,平均年齡不到30歲,最小的員工年齡只有22歲,因為工資收入高,他們平時的生活也都很是光鮮,只不過法律意識都很淡薄。
除了這家公司,在湖南還有一家專門做此類詐騙App的高學歷 科技 企業,這家企業的成員一個個都擁有令人羨慕的履歷,全部畢業於各大高校,甚至還不乏 博士、碩士 ,他們運用所學的技術,設計出基礎源代碼, 很輕松便可以分裂出多個詐騙所需要的App,完全有能力騙到一人即可拋棄整個App。
這些成員沒有絲毫的原則,即使知道購買方使用App來犯罪,依舊會為了高額利益選擇接下業務,幫助其定製開發。
對此,曾辦理過多起網路詐騙案件的檢察官表示,這類「制刀者」多為90後IT男,大學及以上學歷,明知道他人利用自己所開發的App實施犯罪,依舊樂此不疲的積極開發,還以「技術中立」作為借口,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開發一款軟體,一般需要成員們共同合作完成,每個程序員只需負責一兩個環節。
因此,除了一些核心環節,大部分程序員並不清楚自己設計開發的軟體是否構成犯罪。
對此,檢察官也給出了建議,計算機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求職公司具體是做什麼的,在開發軟體的時候,也要了解客戶要用這款軟體做什麼,會不會涉嫌違法亂紀,這是首要的。
在陳女士的案件中,民警詢問了晟昌公司的技術總監余某,問他是否知道自己所做的軟體涉嫌違法,余某表示,其實還是知道一些的, 畢竟作為90後程序員,他的上一份工作每個月只能拿到1萬元,而在這里每個月卻能拿到4萬元的工資。
余某總覺得自己只是負責App的開發,並沒有直接參與詐騙犯罪,所以就算被抓,問題也不會有多大的。
而他之所以這么認為,主要還是老闆韓某「洗腦」洗得好,韓某經常告訴這些技術員,他們只是做「刀」的,不管這把刀被用戶哪來切水果、切蔬菜還是砍人,都與賣刀的沒有關系。
在加上製作這些詐騙App也沒多復雜,來錢還快,所以一些網路 科技 公司很願意鋌而走險干一票。
可惜,事實並非如此。
如今,隨著網路詐騙的越演越烈,公安部門對涉詐App案正在實行全鏈條打擊,即使這些提供技術支持的「制刀者」,也會因為涉及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而被抓捕。
像余某這種從事技術開發的人員,大多都會以這種罪名被判處1至3年有期徒刑。只為了區區蠅頭小利,一生都會蒙上陰影,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後悔。
畢竟,不知情不等於不免責,有知識的人如果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對於 社會 的危害會更大。
那些詐騙App基本上都是精通編程的人所編寫的,這就需要專業系統的學習,一部分高校畢業生只知道提升專業技能,讓軟體變得更強大,卻並不清楚自己所開發的軟體最後被用到什麼地方,這就是法制教育方面的缺失。
只有讓這些高校IT生了解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的危害和後果,才能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畢竟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合理運用才是關鍵,這把「刀」不同於切菜、切水果的刀,是有意識、有生命、有行為能力的刀,必須加以規范。
如今,各類虛假App已經成為黑色產業鏈發展中最重要的一環,同時也暴露除了App市場的不完善,管理薄弱等問題。
那些詐騙App,只要掃碼就可以下載,再加上大部分都租用的境外伺服器,更加導致App市場的混亂。
對此,國家特地出台 「國家反詐中心App」 ,以保障民眾的財產安全,很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因覺得麻煩,安裝之後又卸載,導致不法分子鑽空子,騙了好幾十萬。
去年10月1日,家住高青縣的張女士在卸載「國家反詐中心」之後,就收到了名為「凌斯」的好友申請,毫無防備的張女士直接通過了好友驗證。
凌斯告訴她,最近有個基金項目,投資周期僅僅只需要一個小時,之後便能獲得分紅體現,隨後發給張女士一個二維碼。
張女士覺得自己只是下載,不投錢就不會被騙,於是便下載了對方發來的「CnAsset」App,注冊之後,在對方的誘導下,張女士決定先購買1萬塊錢的華夏雙債試試水。沒成想過了1個小時,真的有5000元的收益,不過對方表示,只能繼續投資,金額滿5萬元才能提現。
被眼前這5000元的利潤所迷惑,張女士決定繼續追加投資,可奈何手中只有5000元,後經過協商,張女士只需要再投入5000元,就能夠獲得提現資格。於是,張女士便將手中僅有的5000元也轉了出去。
轉賬成功之後,對方表示兩天之後就可以幫助張女士提現。可過了兩天張女士再找到對方,對方卻說提現沒有成功,只有繼續轉賬,賬戶才能不被凍結。看著對方一再地問自己要錢,張女士這才明白自己是被騙了,隨即撥打了110,目前案件還在審理當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國家反詐中心」APP提供了四大防騙功能。分別是:
希望那些沒有安裝這款App的網友們,趕快安裝起來,畢竟那可都是大家的血汗錢呀!
天上不會掉餡餅,身邊也不會出現免費的午餐,那些所謂的 「高額回報」 、 「穩賺不賠」、「利潤豐厚」 的投資,基本都是假的,我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盲目投資,更不要相信那些所謂的投資理財群。
真想要投資,也需要通過正規渠道注冊、交易,陌生人發來的二維碼不要輕易點擊安裝,更不要沖動投資。
切記,便宜莫貪。
『肆』 在網路傳銷公司當程序員算是違法嗎會被判刑嗎
傳S,是法律禁止的行為,無論在該公司干什麼工作,都是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就涉嫌犯罪,被抓住就要被判刑。
『伍』 傳銷程序員判刑標准
傳銷如果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修正案七》要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組織、領導實施傳銷行為的組織,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一般而言參加傳銷的普通人員是不按非法經營罪來處理的,本罪只處理帶頭分子、主要成員等。同時,在傳銷活動中,如果有綁架、非法拘禁、虐待、傷害等行為的,要數最並罰。如果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一般要依照《禁止傳銷條例》來由工商部門處罰: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陸』 開發傳銷軟體程序員如何判刑
法律分析:傳銷如果構成犯罪的,涉嫌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